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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

發布時間: 2020-12-01 04:04:10

『壹』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金

公司的注冊資本是公司成立時各個股東所出資的額度。我國的公司法對公司的注冊資本有具體的規定,其中對公司的最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也有另外的規定。那麼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是多少?

注冊資本也叫法定資本,是公司制企業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或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本總額,並在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

2006年版《公司法》最低注冊資本

2006年新《公司法》實施後,注冊公司最低注冊資本為:

1.新《公司法》第26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

2.新《公司法》第59-64條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萬元,且股東應當一次繳足出資額。

3.新《公司法》第81 條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00萬元 。

2006年《公司法》修改後取消了按照公司經營內容區分最低注冊資本額的規定,將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10萬―50萬元統一降至3萬元,將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從原來的1000萬元降至500萬元。且沒有採納授權資本制,但卻允許兩種公司的資本都可以分期繳納,而不必一次性繳足,只是要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20%(首期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而其餘部分必須在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法》的決定。

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第一,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貳』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是什麼意思

注冊資本,是指合營企業在登記管理機構登記的資本總額,是合營各方已經繳專納的或合營者承諾一定屬要繳納的出資額的總和。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合營企業成立之前必須在合營企業合同、章程中明確企業的注冊資本,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的比例,並向登記機構登記。

『叄』 依照中國現行公司法,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

C 500萬元

《公司抄法》第八十一條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募集方式設立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肆』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指實收的股本總額,實收股本總額是指公司股票面值與回股份總數的乘積答,切勿理解為股票的發行價格總額。因為股票可以按面值發行,也可以超過面值溢價發行,但超過面值發行所得的溢價款不作為資本登記,即注冊資本里不包括溢價部分,而是列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金,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與其實有資產數額可能是不一致的。2004年《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2005年2月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修訂草案未對此作改動。審議過程中,有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地方、部門、企業提出,為了鼓勵投資創業,建議對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予以適當降低。法律據此將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降低為500萬元。

『伍』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與賠償的問題

1.
賠償不是說公司的注冊資金是多少就賠多少,還包括總公司的所有財產都要賠償專,如屬果公司所有的財產仍然不到200萬就是有多少算多少,不用再額外拿錢了。
2.
如果有限責任公司有股東的話,賠償時股東以出資為限對外承擔責任,而公司以全部資本對外承擔責任的,也就是公司的所有現有資產都算上。

『陸』 什麼叫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國有控股),為什麼查到的注冊資本為0(萬元)

1、分公司是不需要注冊資本的,在工商管理部門是按非公司制企業注冊登內記的。它與子公司容不同。
2、分公司如果已經成立,也就是說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後,其更改住所的話,要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住所變更,資料齊全一般也就幾個工作日之內就可以辦理。
3、僱傭員工和分公司是否開展業務、變更住所無直接關系。理論上,分公司在成立即可僱傭員工,但勞動合同必須與總公司簽訂,因為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不是法律主體。

『柒』 某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時注冊資本為50萬元,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後,該公司的資產達到了150 萬元,問:

B,我國現行公司法第三條規定: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注冊資本50萬元是回公司設立之初公司擁有的答財產,股東完成出資義務後無需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經過經營公司資產達到150萬,那麼公司以這150萬的全部財產對外承擔責任,如果對外債務超過150萬則屬於資不抵債,可以選擇破產重整。

『捌』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注冊資本每個股東出多少

根據您的提問,可以這么給你比喻下,比如注冊資金3萬,A股東出資0.5萬,B股東出資1萬,C股東出資1.5萬,A+B+C=3萬,也就是股東出資總額加起來等於注冊資金,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玖』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也就是取決於你個抄人想做多襲大的業務,比如你是開發商修房子,國家要看你資歷質,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也就是獎來要打到你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資本金額,也就是你的門面,在白話一點,你只有10萬現金,只要你願意花10000元做手續費的話,中介,在你一分錢不墊的情況,可以為你墊一個月100萬,邦你達成100萬的注冊資本 只要你願意花10000元做手續費的話,你懂了仨哥們

『拾』 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和出資方式有哪些法律規定

2013年來12月28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自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貨幣出資比例出資方式,不再有要求。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的期限。

2014年3月1日起,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和出資方式,公司注冊資本實繳製取消,取而代之的是認繳制。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10)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擴展閱讀: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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