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評殘證書
A. 殘疾證書怎麼評定
自己申請,指定醫院的專家鑒定,約壹月出報告,去殘聯或民政去領!
B. 做了工傷鑒定後,有沒有殘疾證書
做了工傷是給工傷認定書,沒有殘疾證書的。
如果你想辦理殘疾證的,傷殘等級鑒定下來後,你可以去當地殘聯申請辦理殘疾證。
C. 有傷殘等級證書,能辦殘疾證嗎
傷殘等抄級為九級,辦殘疾證要襲殘聯批准:
1、本市戶籍有需求的殘疾人可到市殘聯或各鎮殘聯辦領取《殘疾人證》申領登記表。
2、按要求填寫完畢後並加蓋鎮殘聯公章。
3、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和申領登記表到指定醫院檢測。
4、殘疾檢測的標准現依據《中國殘疾人實用評定標准》
5、外力因素造成的傷殘須治療滿一年後方可參加檢測。
6、市殘聯初審後將申領登記表(攜帶兩張兩寸免冠照片)送交至市殘聯初審。
7、市殘聯初審後按月送上一級殘聯審核批准。
8、批准後,在七個工作日內通知辦證人到指定地點領證
9、殘疾人證遺失需登報申明後方可補辦。
D. 辦殘疾證要不要證明書怎麼弄
辦殘疾證不要證明書,但是要殘疾證明,這種證明去醫院開就好了,然後拿著醫院開的證明殘疾程度去有關部門辦理您說的殘疾證
E. 如何辦理殘疾證
辦理流程:
1、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填寫申請表、評定表一式三份,如實填寫相關信息。
2、受理:縣級殘聯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進行核對,並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對於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3、殘疾評定: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明顯,依照殘疾標准,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 3 人聯合評定、簽字;
其他難以直接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必須經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評定,由縣級殘聯指定的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填寫評定表,要有明確的殘疾評定結果。
4、政審
縣級殘聯理事長(初審員)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對於信息虛假或經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准者,予以退回。
(5)辦評殘證書擴展閱讀
根據殘疾評定標准即國務院批準的《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准》規定,凡要求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申辦資格和必要條件之一者:
1、視力殘疾:(雙眼)必須是通過各種葯物、手術及其它療法而不能恢復視力者(或經醫療機構認定不能通過上述療法恢復視功能的)。
2、聽力殘疾:(雙耳)必須經過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語殘疾:是指各種原因導致的言語障礙,而不能進行正常的言語交往,必須明確病因,經過治療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殘疾:必須是精神病患者持續一年以上未痊癒者。
5、智力殘疾:智力明顯低於一般人的水平,並顯示適應行為障礙者。
6、肢體殘疾:是指人的肢體殘缺、畸形、麻痹所致人體運動功能障礙。對因病或因交通、工傷、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體傷害的殘疾評定,必須在最終治療結束後經過一年以上功能鍛煉不能恢復的(截肢、截癱,關節融合術後等無法恢復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殘疾的殘疾等級以殘疾最重的等級為准。
具體評定類別、等級見殘疾評定標准,即國務院批準的《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准》
F. 殘疾人證等級怎麼劃分
殘疾人證等級分為六類:
1、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通過各種葯物、手術及其它療法而不能恢復視功能者(或暫時不能通過上述療法恢復視功能者),以致不能進行一般人所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它活動。視力殘疾包括:盲及低視力兩類。具體等級分類如下圖:
拓展資料:
殘疾證即證是認定殘疾人及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凡符合《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准》的殘疾人均應發給殘疾人證。
G. 十級傷殘能辦殘疾證嗎
可以申報,但十級傷殘要拿四級殘疾證的,難。
目前,我國殘疾類別共分為七類四個等級,
一、以肢體殘疾為例,《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准》規定的最輕一級,即肢體殘疾四級:基本上能獨立實現日常生活活動。
1.單小腿缺失;
2.雙下肢不等長,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強(僵)直;
4.脊柱畸形,駝背畸形大於70度或側凸大於45度;
5.單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單側拇指全缺失;
7.單足跗跖關節以上缺失;
8.雙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過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礙,兩肢功能輕度障礙;
11.類似上述的其他肢體功能障礙。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規定,殘疾人證的發放流程如下: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
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
(7)辦評殘證書擴展閱讀:
殘疾證即證是認定殘疾人及殘疾類別、等級的合法證件。
目前,我國殘疾類別共分為七類: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及多重殘疾。
凡符合《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准》的殘疾人均應發給殘疾人證。
隨著廣大殘疾人維權意識的不斷提高和覆蓋城鄉社會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與落實,殘疾人證的功能與作用日益突出,第一代殘疾人證已不能完全適應現實需要。
目前尚未辦理殘疾人證的申請人,一律申領第二代殘疾人證;
已經領取第一代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將申請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
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殘疾人證換發第二代殘疾人證完畢。
1、視力殘疾,是指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雙眼視力障礙或視野縮小,通過各種葯物、手術及其它療法而不能恢復視功能者(或暫不能通過上述療法恢復視功能者)。
以致不能進行一般人所能從事的工作、學習或其它活動。
視力殘疾包括:盲及低視力兩類。
2、視力殘疾的分級
盲
一級盲: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02;或視野半徑小於5度。
二級盲: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2,而低於0.05或視野半徑小於10度;
低視力
一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05,而低於0.1。
二級低視力:最佳矯正視力等於或優於0. 1,而低於0.3。
H. 有地方殘疾證了的退伍軍人如何辦理傷殘軍人證書
有地方《殘疾人證》了的退伍軍人如何辦理《殘疾軍人證》,那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一、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2011年8月1日)第二十五條規定:
1、第四條:
殘疾等級評定包括新辦評定殘疾等級、補辦評定殘疾等級、調整殘疾等級。
新辦評定殘疾等級是指對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以外的人員認定因戰因公殘疾性質,評定殘疾等級。補辦評定殘疾等級是指對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未能及時評定殘疾等級,在退出現役後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認定因戰因公性質、評定殘疾等級。
2、第六條:
申請人所在單位或者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審查評定殘疾等級申請後出具書面意見,連同本人檔案材料、書面申請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一並報送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查。
申請新辦評定殘疾等級,應當提交致殘經過證明和醫療終結後的診斷證明。
三、退役軍人申請補評定殘疾軍人的,在申請前必須有以下文件證明:
1、在部隊服役期間因為戰斗、救災、訓練、執行任務等等條件下,受到意外事故受傷的;而且必須有原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事故前後證明(現役軍人因病,退役後就沒有補評定的);或者在從軍檔案里有記載的。
2、有服役期間受傷在部隊系統醫院住院治療的經歷。提供住院原始病歷和出院小結(這份病歷、小結民政部門一定會該醫院書面確認)。
3、退出現役滿3年後的,並且有在申請前有地方醫院半年以上治療、以及傷情鑒定證明的。
三、實際上新評定很難,除了有確實的證據或從軍檔案證明,服役期間受傷並住院治療的,而且又是沒有來得及評定殘疾軍人的(一般軍人負傷後是在有退役命令的情況下,也是要在治療終結後才離開部隊的)。
四、依據民政部的文件,殘疾軍人享受地方殘疾人非福利的優待待遇,也可以申請取得地方二代《殘疾人證》,但是反過來地方殘疾人要取得殘疾軍人的,那是相當困難的事情;特別是對退役已久的,很難找到已經翻天覆地變化的原部隊和醫院。就是找到了,人員更替也很難從團以上政治部門、原醫院得到證明和病歷的。
I. 十級傷殘可以辦殘疾證嗎都需要哪些手續
可以。
辦理的條件具有本縣常住戶口,符合國家務院制定的《中國實用殘疾人評定標准》的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肢體殘疾和精神殘疾的人員。
鄉鎮居民辦理:持村委會介紹信到戶口所在鄉鎮殘聯審核登記蓋章後,由本人在法定監護人(無監護人可有親友或村居委指定專人)陪同下,持本人身份證及身份證復印件、戶口薄、彩色寸照3張和病歷或相關病情資料到縣殘聯辦理。
城鎮職工辦理:持單位介紹信、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彩色證件照3張、有關病情資料、工資單、勞動合同、養老保險到縣殘聯辦理。
到縣級殘聯辦理要對殘疾情況進行評定:殘疾比較明顯,能明顯判斷殘疾情況的,殘聯可直接辦理。殘疾不明顯的,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病歷證明。
精神、智力殘疾出具市精神鑒定中心證明。聽力、言語、視力殘疾出具村居及單位證明,致殘時間、原因,並附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最後准備好這些資料, 縣殘聯《殘疾人證》鑒定核發小組和監督檢查小組按照《中國殘疾人實用評殘標准》實施評定同意之後,就可以領取殘疾人證了。快的話馬上可以領取,慢的話可能要等待數周。
殘疾比較明顯,能明顯達到標準的,殘聯可直接辦理。
交通事故傷殘評級是為了得到賠償,殘疾證是為了享受國家給予的政策優惠。
交通事故傷殘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包括:
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從第I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
(9)辦評殘證書擴展閱讀
殘疾證發放流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 規定,殘疾人證的發放流程如下:
申請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
受理
縣級殘聯(業務員)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塊進行核對(通過資料庫管理軟體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證信息)。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對於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評定
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明顯的申請人,依照殘疾標准,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
政審
縣級殘聯理事長(初審員)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對於信息虛假或經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准者,予以退回。
J. 辦殘疾證需要什麼手續
辦殘疾證一般需要申領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申領人2寸免冠近照4張,個人醫院病歷。無原始病歷,且殘疾狀況不明的,由申領人先行到區級以上醫院檢查,並根據不同殘疾類別提供檢查報告,視力殘疾區級以上醫院視覺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聽力殘疾聽力誘發電位測試報告單
肢體殘疾一年以上門診病歷,截肢者、小兒麻痹、兩退粗細明顯者可免病歷。智力殘疾醫院或102醫院智商測試報告單,精神殘疾區級以上精神病專科醫院病歷證明(2年以上治療病歷)。各地區的手續可能會不一致,詳細的資料手續可以咨詢當地殘聯機構。
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4張2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和醫院相關病歷證明到街道殘聯進行申請。街道專職委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標准》對申請人進行初審,對不符合評殘標准者,告知原因終止辦理。
對符合評殘標准者,如實填寫《殘疾人基礎信息採集卡》、《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並在表格相應處貼好照片,加蓋殘聯公章。同時申請人留下聯系電話,等縣殘聯決定具體的評殘日期後,由專職委員及時通知申請人參加評殘。
申領人接到評殘通知後,持填寫好的《殘疾人基礎信息採集卡》、《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申請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和醫院相關病歷證明到縣殘聯按殘疾類別排隊,等候相應的醫生對殘疾等級進行醫學評定。
評殘醫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標准》對申請人進行殘疾等級評定,對達到《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殘疾標准》的殘疾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評定表》上做好相關記錄,對不符合標准者,予以退回。
縣殘聯根據醫生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匯總,並將評定表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基礎信息資料庫。對殘疾評定結果符合殘疾標准者,按照殘疾評定結果填寫列印殘疾人證相關信息,在填發機關欄加蓋填發機關公章,並報市殘聯審核批准。對於不符合殘疾標准或其他不符合規定者,予以退回,不予批准。
市級殘聯根據殘疾標准和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對縣級殘聯的初審意見進行審核。對於符合殘疾標準的予以批准,並在批准機關欄內加蓋公章,在持證人像上加蓋鋼印。市殘聯審核批准後的殘疾人證,由縣殘聯發送各鎮、街道殘聯,由各鎮、街道專職委員通知申領人前來領取殘疾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