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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轉讓承包

發布時間: 2020-12-03 21:56:00

㈠ 酒店老闆跟房主承包下來合同規定不能轉讓,卻把酒店的二樓經營權轉讓給我。房東說酒店老闆違反合同。

如題:酒店老闆跟房主承包下來合同規定不能轉讓,卻把酒店的二樓經營權轉讓給我。既然合同是規定不能轉讓這樣約定,你的做法這明擺著是違約,還是和房東好好協商避免發生太大損失。

㈡ 酒店轉包合法嗎

酒店轉讓是合法的,問題比較復雜,最好當面委託律師起草。

㈢ 酒店轉讓洽談范圍可以包含前承租人的剩餘租金和押金嗎

酒店轉讓,也就是前任承包人轉給現任承包人的一種方式,如果確定是這種情況的,洽談內容應當包含前承租人的剩餘租金和押金,但洽談需要房主和轉讓雙方共同參與,這樣才不會有後遺症

㈣ 本人想承包一個賓館

承 包 合 同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聯系方式:

居民身份證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聯系方式:

居民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進行經營的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圍

1、乙方承包甲方的經營資產為:



2、以上經營資產的所有權為甲方所有。乙方按本合同約定行使承包經營權。

二、承包期

乙方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風險金、管理費

乙方應當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風險金人民幣 元。本合同效力終止時,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承包風險金由甲方全額歸還乙方。

乙方應當在承包期內的每月一日(或每季度的第一天)向甲方交納管理費 元。

四、承包收益分配

承包期內,乙方在向甲方交納全部管理費後,盈虧自負。

五、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在約定時間收取乙方的管理費;

2、監督乙方經營使用甲方資產的情況;

3、保證資產所有權的真實性,向乙方提供承包經營的寬松環境;

4、許可乙方使用甲方品牌商標

5、承擔房租、工商管理費、稅費、承包資產維修、更新費用;

6、承擔本合同生效之前所產生的債權債務;

7、在承包期內,不得向第三人轉讓乙方承包的資產,不得充許第三人參與承包經營;

8、不得隨意中止、終止、解除合同。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享有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定期向甲方交納管理費;

3、合法從事承包經營;

4、承擔承包經營中產生的員工工資、水電費、與承包經營直接相關的成本費用,以及除前款約定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之外的所有費用;

5、在承包期內,不得向第三人轉讓承包資產,不得充許第三人參與承包經營;

6、合理使用甲方資產,保護甲方資產不受損害;

7、制定具體制度,施行合理措施,保證承包經營安全;

8、合理合法使用甲方品牌、商標;

9、不得隨意中止、終止、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未造成對方重大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金 元,甲方可以從乙方承包風險金中優先扣除,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補足承包風險金;如果造成對方重大損失,則按照實際產生的經濟損失要求對方賠償。

七、合同解除、續展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解除。

本合同期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方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以另行簽訂合同。

八、爭議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甲方雙方應當先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 包 請 勿 投 資
例 如:修 房 、 裝 飾

㈤ 酒店老闆跟房主承包下來合同規定不能轉讓,卻把酒店的二樓經營權轉讓出去.房東要收回房屋,怎麼辦

1、這裡面有兩個法律關系,一是房東與酒店老闆之間的關系,一為專酒店老闆與酒店二樓經屬營權承受方的關系。
2、房東與酒店老闆之間的關系,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規定處理,即名為轉讓經營權,實質上是轉租,未經房東同意,房東可解除合同。
3、酒店老闆與酒店二樓經營權承受方的關系,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的規定處理。即:酒店老闆實質上是無權轉租的,現房東不同意,合同無效。酒店老闆作為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酒店二樓經營權承受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

㈥ 我把酒店轉讓給朋友,沒有簽訂酒店轉讓合同,由於效益不好,朋友憑轉賬記錄起訴我,說這筆錢是借給我的。

你承包酒店有合同,你沒有經營直接給朋友,給你錢,
現在虧了,說是專借錢屬,他要承擔是借錢的舉證責任。
你可以如實陳述自己的理由,你是承包時,直接轉給她的,不存在借貸關系。如此大的數額怎麼會沒有借據。
在承包期間,他是以自己的名譽在經營,這個可以看監控,或稅務等票證清單,他說是借貸他舉證,你不要答辯,但要准備,到庭再說。
是誰在經營,你可以申請法院,到酒店調查,是誰聘用的人員,誰在管理、誰再給服務員發工資等,酒店的簽單沒有你一個簽字。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六十五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及時提供證據。

㈦ 我想承包一家酒店需要什麼

承包合同,錢款,工作人員,裝修等等。

㈧ 轉讓店鋪的經營權和承包權有什麼區別

商鋪出租只是單純的房屋出租,房屋裡面的東西是不包括在房屋租金裡面的,而房屋轉讓則是要把房屋裡面商品附帶轉讓,當然需要承租方支付轉讓費的。

舉個例子說明:
出租:一般是房東租房給租戶,房東擁有該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但房東不一定經營鋪面,房東只按時收租金就行了。
轉讓:一般是某人XX找房東租房,用於經營自己的鋪面,有一天XX不想再續租了,這時候房東再將鋪面轉讓給租戶,這個鋪面口岸非常好,那麼轉給租戶得收取費用(轉讓內容包含不限於裝修、鋪面內所有物品、鋪面租金),某人XX是沒有該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只有經營權。

注意:租戶在承接鋪面時需要注意該店鋪是否交納租金、物管費用、口岸好壞、如果經營者擁有房屋所有權那麼房屋是否作為抵押!.

㈨ 我把承包的酒店轉讓出去了,接手人給了轉讓費,房租沒有包括在裡面。接手人交房租是交給我還是交給房東呢

最主要是看你怎麼跟他談了,如果你以房東的身份跟他談,當然你是可以收錢啦,如果你把房東介紹給他當然他會把錢給房東了,最重要的是看你怎麼跟他說了的

㈩ 請問一下國有企業下屬的酒店對外承包有沒有什麼風險,相關的法律依據條款是什麼謝謝

墊資指按照工程項目資金情況工程項目外付款於項目已收款或者應收款合計所形代墊支資金
風險:墊資融資風險
承包商用於墊資資金部能自資金另部通通貸款貸款承擔利息逾期能貸要承擔逾期罰息;利息、罰息本身加施工企業負擔定期內家金融政策較調整幅度提高銀行貸款利率則承包銀行利息及逾期罰息加構較風險
風險二:賒欠材料、設備款風險
墊資施工情況承包商能夠加快工期進度、或者至少延誤工期同盡量減少資金投入通賒欠材料、設備款做節省前期支難保證所購置材料、設備質量且購買價格亦與支付現金所同甚至現追討材料、設備購置費訴訟風險
風險三:發包故意拖欠工程價款帶風險
建設單位本身足夠支付能力甚至墊資施工建設工程已經產效益(部商品房已售、租)情況拒支付工程款項承包商礙於已墊付巨額款項欲停工追債怕關系搞僵致工程款項更加難討陷入騎虎難、投鼠忌器尷尬境特別建設工程建施工仍未能收工程款面銀行、材料商、設備商、施工工及其債權強壓力解決債務困擾施工單位違滿足建設單位若干合理要求
風險四:建設單位經營善所帶風險
即便經營狀況建設單位般先考慮再進行項目發用款拖欠工程款採取盡量避、拖延態度;旦經營、銷售順更各種借口拒付、拖欠或剋扣工程款項給承包商帶巨風險
風險五:勞務費糾紛所帶風險
般說承包商拖欠勞務費現象比較見短期拖欠能夠勞務員理解與接受承包商種種原期力支付勞務費用面臨停工、追討、涉訴風險現實
風險六:市場變化所帶風險
墊資施工情況承包商賒欠材料、設備購置費、拖欠工費做已屬見現象市場行情定期內較變化材料、設備購置費或工工資較漲承包商帶額外負擔
風險七:建設單位轉讓建設工程項目所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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