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據轉讓
『壹』 電子承兌匯票如何背書轉讓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於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背書人名稱; 二、被背書人名稱; 三、背書日期; 四、背書人簽章。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後,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貳』 誰知道建行電子銀行承兌如何接收、背書轉讓、我要步驟!
電子承兌是掛靠在網銀基礎上的,首先在開戶行開通企業網銀,企業網銀最好是大銀行的,因為像信用社等還沒有...
中國建設銀行電票如何背書: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台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錄入背書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信息、被背書人信息),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
參考資料:
網路-承兌匯票
網路-背書轉讓
『叄』 電子承兌匯票怎樣轉讓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電
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台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錄入背書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
人信息、被背書人信息),使用背書人的數字證書加蓋電子簽名。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2、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於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3、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背書人名稱; 被背書人名稱; 背書日期; 背書人簽章。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後,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電子承兌匯票轉讓貼現流程
進入企業網銀,票據業務 ——電子商業匯票 ——機構名稱、賬號、待處理類型選擇待簽收票據——待簽收電子商業匯票——列印匯票——簽收 ——列印明細——簽收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一級授權
『肆』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在轉讓的過程中出現詐騙,能否掛失
可以。
先到承兌行掛復失支付,然制後立即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最終通過法院作出除權判決,有了除權判決書就可以憑借判決書向承兌行請求付款。
如果銀行承兌匯票還在騙子手中,沒有轉出去,而且你在把銀行承兌匯票票據轉讓給騙子的時候,沒有寫上被背書人的名字,那麼上述方法基本上肯定可以挽回你的損失。
如果銀行承兌匯票已經轉給別人,而且別人是善意第三人且支付的對價,那麼上面的方法就可能無法挽回損失。當然只是有可能無法挽回,如果取得票據的人在取得票據時存在瑕疵,還是可以獲得票款的,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比較復雜。
但是,票據是不是轉給別人了,是無法控制的,只能做自己可以做的事情,能做的就是上面這個方法。
『伍』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可否跨行背書轉讓
銀行承兌匯票都具有可背書轉讓權。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在出票人(即承兌申請人)以數據電文形式向開戶銀行提出申請,經承兌銀行審批並同意承兌後,保證承兌申請人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的繼承和發展,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所體現的票據權利義務關系與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沒有區別。
不同之處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以數據電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紙質實物票據,以電子簽名取代實體簽章,以網路傳輸取代人工傳遞,以計算機錄入代替手工書寫,實現了出票、流轉、兌付等票據業務過程的完全電子化。
(5)電子票據轉讓擴展閱讀:
根據《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
第三十九條 轉讓背書是指持票人將電子商業匯票權利依法轉讓給他人的票據行為。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後,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第四十條 轉讓背書應當基於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第四十一條 轉讓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背書人名稱;
(二)被背書人名稱;
(三)背書日期;
(四)背書人簽章。
第四節 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
第四十二條 貼現是指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給金融機構,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後,將約定金額支付給持票人的票據行為。
轉貼現是指持有票據的金融機構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給其他金融機構,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後,將約定金額支付給持票人的票據行為。
再貼現是指持有票據的金融機構在票據到期日前,將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給中國人民銀行,由其扣除一定利息後,將約定金額 支付給持票人的票據行為。
第四十三條 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按照交易方式,分為買斷式和回購式。買斷式是指貼出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貼入人,不約定日後贖
回的交易方式。回購式是指貼出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貼入人,約定日後贖回的交易方式。電子商業匯票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業務中轉讓票據權利的票據當事人為貼出人,受讓票據權利的票據當事人為貼入人。
第四十四條 電子商業匯票當事人在辦理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和回購式再貼現業務時,應明確贖回開放日、贖回截止日。
贖回開放日是指辦理回購式貼現贖回、回購式轉貼現贖回和回購式再貼現贖回業務的起始日期。贖回截止日是指辦理回購式貼現贖回、回購式轉貼現贖回和回購式再貼現贖回業務的截止日期,該日期應早於票據到期日。 自贖回開放日起至贖回截止日止,為贖回開放期。
第四十五條 在贖回開放日前,原貼出人、原貼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行為外的其他票據行為。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和回購式再貼現業務的原貼出 人、原貼入人應按照協議約定。
在贖回開放期贖回票據。在贖回開放期未贖回票據的,原貼入人在贖回截止日後只可將票據背書給他人或行使票據權利,除票據關系以外的其他權利義務關系由雙方協議約定。
第四十六條持票人申請貼現時,應向貼入人提供用以證明其與直接前手間真實交易關系或債權債務關系的合同、發票等其他材料,並在電子商業匯票上作相應記錄,貼入人應負責審查。
第四十七條 電子商業匯票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貼出人名稱;
(二)貼入人名稱;
(三)貼現、轉貼現或再貼現日期;
(四)貼現、轉貼現或再貼現類型;
(五)貼現、轉貼現或再貼現利率;
(六)實付金額;
(七)貼出人簽章。實付金額為貼入人實際支付給貼出人的金額。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和回購式再貼現還應記載贖回開放日和贖回截止日。 貼現還應記載貼出人貼現資金入賬信息。
第四十八條電子商業匯票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和回購式再貼現贖回應作成背書,並記載下列事項:
(一)原貼出人名稱;
(二)原貼入人名稱;
(三)贖回日期;
(四)贖回利率;
(五)贖回金額;
(六)原貼入人簽章。
第四十九條 貼現和轉貼現利率、期限等由貼出人與貼入人協商確定。再貼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第五十條 電子商業匯票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可選擇票款對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清算資金。本辦法所稱票款對付,是指票據交付和資金交割同時完成,並互為條件的一種交易方式。
『陸』 我有一張電子承兌票據轉讓給別人下什麼科目
電子承兌票據轉讓給別人
借:應付賬款
貸:應收票據
擴展閱讀:電子承兌轉讓背書
1、客版戶點擊「票據業務權」/「電子票據」/「電子票據申請」/「背書轉讓申請」,進入電子票據背書轉讓申請界面。
2、如果客戶需要新申請背書轉讓一張票據,點擊「新建」,進入背書轉讓申請查詢界面。
3、客戶輸入查詢條件,點擊「查詢」系統返回查詢結果。選擇待背書轉讓的電子票據,點擊「新建」,進入背書轉讓申請錄入界面。
4、客戶根據頁面提示信息選擇票據的不得轉讓標記,輸入被背書人信息等。點擊「提交」,系統顯示錄入交易成功,待復核。
5、復核完成後此筆交易
『柒』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如何背書轉讓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是指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人依法將電子回票據交付被背書人的行為答。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通過電子化的手段完成票據流轉
,電子銀行承兌背書人不能再撤銷該背書申請。 電子銀行承兌背書應當基於真實、合法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或以稅收、繼承、捐贈、股利分配等合法行為為基礎。
4、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一、背書人名稱; 二、被背書人名稱; 三、背書日期; 四、背書人簽章。 在電子銀行承兌出票人或背書人匯票上記載了「不得轉讓」事項的,電子商業匯票不得繼續背書。票據在提示付款期後,不得進行轉讓背書。
『捌』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多長時間到達對方賬戶
一般情況,是實復時到達對方制賬戶的,但這時還需要對方打開網銀在電子票據系統里邊「簽收」,這才算正式背書給對方,在對方的網銀的電票系統里了,如果對方沒有點簽收,對方賬號錯誤的話,就沒有到對方賬戶,如果對方沒有簽收,而你也可以背書撤回。
『玖』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如何進行背書轉讓
銀行承兌匯票通常在票據的背面,都事先印製好若干背書欄的位置,載明表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被背書人的文句,而留出背書人及被背書人的空白,供背書人進行背書時填寫(如下圖)。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1、被背書人名稱。
2、背書人名稱。
3、背書人簽章。
4、背書日期。
(9)電子票據轉讓擴展閱讀:
背書轉讓的法律效力:
(1)背書轉讓無須經票債務人同意。
在票據背書轉讓時,行為人無須向票據債務人發出通知或經其承諾。只要持票人完成背書行為,就構成有效的票據權利轉讓。
(2)背書轉讓的轉讓人不退出票據關系。
背書轉讓後,轉讓人並不退出票據關系,而是由先前的票據權利人轉變為票據義務人,並承擔但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
(3)背書轉讓具有更強的轉讓效力。
通過背書的方式轉讓票據權利,能夠使受讓人得到更充分的保護。票據法設計了一系列特別的制度來保障票據受讓人的權利,首先,受讓人只需以背書連續的票據,就可以證明自己的合法權利人身份,而無須提供其他證明。其次,受讓人可以對票據債務人主張前手對人抗辯的切斷,從而使其享有的票據權利不受票據債務人與前手背書人之間抗辯事由的影響;再次,受讓人可以主張善意取得。
『拾』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背書轉讓應該怎麼操作
1、背書人通過網上銀行、銀行櫃台或其他電子終端登錄企業網銀,在企業網銀的電子票據業務中錄入票據背書的申請,在此處需要填寫申請信息,包括票據信息、背書人、被背書人等方面的信息,並加蓋背書人的數字證書的電子簽名。
2、背書生效採用雙方操作時間優先的原則:電票背書申請發出後,背書雙方都可以操作票據,背書人可撤銷申請,被背書人也可進行簽收或者駁回申請操作此時,操作順序時間在前的操作生效,如果背書人先撤銷申請,則該申請被撤銷,被背書人不能再進行回復操作,如被背書人先發起回復(簽收或駁回),背書按照被背書人的意願生效,背書人不能再進行撤銷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