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轉讓
❶ 店鋪轉讓沒有租約
這房東不算狡猾,換了別人多的是辦法收拾你。
再交半年穩住他,轉掉的時候,這半年的租金轉嫁到下家,你沒損失。
❷ 買帶租約的二手房,如何轉讓租約
您的意思是抄想買一套房子,而且裡面要有3年租戶的房子投資,然後轉讓出去;
還是說先租3年,之後在買他的房子;這樣的事情怎麼辦?然後在轉讓出去。
這樣啊!
第一種情況也有,那就是與租戶協商(在您不等用房子的情況)想繼續住的話,重新與您簽合同。(基本上這房子與您過完戶之後,房本是您的名字時。)
第二種情況,很少就是說假如房東不著急用錢或者不著急買房的情況下,可能會與您前這樣的合同;您想現在的房價波瀾起伏不定,您就不害怕業主違約。咱們換位思考一下啊!如果您是業主會那樣做么?就像今年4月份的時候,房價多高,再看看現在房價的走勢,這么低落。誰會選擇第二種請況呢?
建議:放棄這種相法,因為這樣的風險很大,弄不好會打官司的;想投資的話您可以說服業主與您到公證處去做公證(帶上原件身份證 結婚證 戶口本契稅票等證件),把房子公證到您的名下,在三個月之內可以在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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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_∩)O~只知道這么多,不知道答案是否滿意!!呵呵O(∩_∩)O~
❸ 土地帶租約轉讓是什麼概念
土地已經被租賃使用,且租賃期未到期的情況下,轉讓土地使用權。
❹ 我把店轉讓出去,轉讓那人算是替我完成租約吧,算不算違約
這得看來你在合同上是不是與房東有約源定不得分租。
我這里只說有約定不準分租的情況。
如果有約定,是你先違約,要麼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就是財產責任,要麼合同自動解除
如果有約定,你和分租方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你們簽訂的合同違背公平原則,你也得承擔人家的經濟損失。
這是從法律上來說,但是,房東不高興你分租出去,不就是看到你轉租的價格比他租給你的價格高嗎?你可以讓分租方直接和房東簽訂合同,也可以和房東協議補差。
其實和房東處還關系,很重要。這點不用我說,你可能比我更明白。
希望能對你有用。
❺ 轉讓帶租約的不動產收入如何繳納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
未進行價格評估,不能提供購買舊房、舊建築的發票的,以轉讓收入的百分之九十版五作為扣除項權目的金額,收取增值稅。第二,個別轉讓的非普通住宅,既不評估價格,也不能提供購房發票,按轉讓收入徵收1% 的增值稅。個人轉讓非普通居所,經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批准,居住滿五年以上的,免徵增值稅; 居住滿三年以下五年以下的,減半徵收增值稅。增值稅中的舊房,是指已建成並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取得房屋發票的房屋和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書但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房屋。
❻ 租賃合同與轉讓合同的區別
租賃協議是指出來租人將租賃物源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轉讓協議是轉讓人轉移標的物的權利一般為所有權於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對價的合同。
兩者區別在於租賃合同的訂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賃物,由承租人對其使用、收益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僅是對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非租賃物的所有權。而在轉讓合同中出賣方轉讓的是標的物的所有權,受讓方支付對價的目的也是為了獲得標的物的所有權。
因為轉讓一詞的多義性,轉讓合同不是一種基本合同類型,其包括的范圍遠遠大於買賣合同,甚至可以包括租賃合同,例如在徵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承租人向次承租人轉讓經營的店鋪。另外需要指出的是隨著各種交易形式的出現和實踐,比如融資租賃合同,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的界線也不再那麼涇渭分明。
❼ 租賃合同簽的一年之內不得轉讓,我可以以合夥人的方式轉讓嗎需要簽轉讓合同嗎
合同簽的不得轉讓,這個轉讓應該是包括各種方式的轉讓!因此你要考慮清楚,不要違反合同,那樣你是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❽ 真正的帶租約出售,怎麼操作
帶租約銷來售成功的案例源太多了。一般來說項目直接銷售效果不佳的情況下才採取的一種手段。 有兩種做法: 1.招商成功後立即進行銷售。相當於待銷售單位的一份比較長期的租約作為一種信用(或信譽保障)來實現項目的銷售。 2.項目經營一段時間後(一般不超過5年)待項目商業氛圍、人氣、財氣都達到某種程度後再實行銷售。此時的選擇餘地比較大,可以部分出售、部分作為資產融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