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說明書
⑴ 存貨過多的財務風險有哪些(求回答 萬分感謝 )
存貨余額較大將佔用公司較多營運資金,或將影響公司的運營效率,存在存貨余額較大的風險,進而可能影響公司的償債能力。
棒傑股份在報告期內的資產負債率分別為68.89%、63.93%、60.52%及61.30%。對此,棒傑股份解釋稱公司產業模式偏重於資本密集型,投產之前需要進行大規模固定資產投資,
由於缺少直接融資渠道,大型固定資產投資只能通過信貸融資進行(且多數為短期貸款),造成報告期內公司資產負債率普遍偏高。對此,上述審計師指出,棒傑股份的短期貸款居多對償債能力的要求偏高。
招股說明書顯示,棒傑股份報告期內的流動比率分別為0.86、0.95、1.25、1.31,速動比率分別為0.52、0.60、0.86、0.95。
對此,上述審計師指出,通常情況下,流動比率高於2且速動比率高於1代表著較好的資金流動性。棒傑股份的存貨較高導致其速動比率偏低,對其短期的償債能力構成一定的壓力,存在一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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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原因
1、資本結構不合理
當企業資金中的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比例不恰當,就會造成企業資本結構不合理,從而引發財務風險。如果舉債規模過大,會加重企業支付利息的負擔,企業的償債能力會受到影響,容易產生財務風險。如果企業不舉債,或者舉債比例很小,導致企業運營資金不足,則會影響企業的盈利能力。
2、投資決策不合理
投資決策對企業未來的發展起至關重要的作用,正確的投資決策可以降低企業風險,增加企業盈利;錯誤的投資決策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災難性的損失。錯誤的投資決策往往沒有充分認識到投資的風險,同時對企業自身承受風險的能力預估有誤。
3、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
企業的財務管理的內容涵蓋了企業基本活動的各個方面,總的來說包括籌資、投資和營運資本管理。財務管理制度應該是對財務管理內容的進一步細化,包括制定財務決策,制定預算和標准,記錄實際數據,對比標准與實際,評價與考核等各個環節。
4、財務人員風險意識淡薄
實際工作中,企業財務人員缺乏風險意識,對財務風險的客觀性認識不足,忽視了對企業財務風險的預測和預警,導致企業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變能力不足,容易帶來財務風險。
5、收益分配政策不科學
股利分配政策對企業未來的發展有重大影響,分配方法的選擇會影響企業的聲譽,影響投資者對企業未來發展的判斷,進而影響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如果對企業利潤的分配脫離企業實際情況,缺乏合理的控制制度,必將影響企業的財務結構,從而可能形成財務風險。
⑵ 股權平價轉讓情況說明書,地稅局要求的,求高手賜教,謝謝!
這個沒具體格式的好像,隨便寫寫可以了:
關於股權平價轉讓的情況說明版
XX地稅局:權
我公司位於XX(地方),於XX(時間)取得工商營業執照,XX(時間)辦理稅務登記手續。現由於XX(原因)(比如公司至今仍未營業生產,直系親屬間股權轉讓等),要求將XX(老股東)擁有XX公司XX%的股權平價轉讓給XX(新股東)。轉讓後新組織結構如下:
1、XX以貨幣方式出資XX萬元,擁有XX公司XX%的股權,於XX(時間)足額繳納
2、…………
特此說明,望批准!
公司原股東簽字: 公司新股東簽字:
XX公司(加蓋公章)
日期
⑶ 平價轉讓股權說明書怎麼寫
你好! 看看以下範例吧,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
青島企業股權登記託管中心股權轉讓業務操作規程
為進一步規范股權轉讓的業務操作程序,明確崗位職責,強化監督機制,提高青島企業股權登記託管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根據青島產權交易所及其它相關規定,特製定以下規程:
一、本規程所稱股東是指已在中心辦理股權登記並領取股權登記證的自然人股東,股權轉讓是指股權協議轉讓、非交易過戶等非競價轉讓行為。
二、業務操作程序:
(一)有轉讓意向的股東或公司股權事務經辦員(以下簡稱申請人)到中心櫃台領取並填列《青島市企業職工股權過戶申請單》,回公司辦理相關確認手續。
(二)申請人到中心辦理股權交割手續,須提供以下資料:
1、《青島市企業職工股權過戶申請單》(兩聯),轉讓雙方簽字、按手印並加蓋公司公章;
2、關於本次股權轉讓的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
3、原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因本次股權轉讓需修改公司章程);
4、轉讓雙方股東的股權證原件;
5、受讓方新增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6、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三)中心受理
1、由中心經辦員受理股東申請資料,逐項審核資料填列的完整性、准確性,對不符合規定的資料,應拒收並通知經辦人按要求備齊資料後再辦理。
2、資料審核無誤後由登記員通過系統辦理過戶登記,列印出轉讓交割單或新的股權登記證。
3、復核員負責對受理及列印出的資料進行全面審核,發現錯誤應立即指出,由登記員改正,無誤後在相關憑證上簽章。
4、復核員將轉讓交割單及《青島市企業職工股權過戶申請單》第二聯蓋章退還給申請人,並要求申請人在《青島市企業職工股權過戶申請單》第一聯上簽字並留下聯系電話。
(四)資料存檔
1、經辦員負責全部轉讓資料的整理保管,應對資料核對後整理歸檔。
2、經辦員應在復核員監督下對收回的作廢股權登記證進行銷毀,並建立檔案登記,由經辦員和復核員同時簽字證明。
三、業務收費
按轉讓股權面值的1‰(起點:自然人股東10元/戶,法人股東100元/戶)向轉讓雙方分別計收,由經辦員向申請人收取,並同時交財務部給申請人開出發票。
四、辦理股權登記等業務流程參照本規程執行。
五、本規程自製定之日起實施。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