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主板
㈠ 做市轉讓的股票通過一段時間可以上主板嗎
當然復,在牛市確立前,大盤應該還制有一輪較大級別的調整,到時候這個調整可能是很多投資者應該介入的最後機會,這個時間點很可能在這一輪沖高後發生,我們繼續耐心看看。
從盤面上看,這五個交易日都是放量上漲,因此大盤短線有小調壓力,但沒有大跌風險。基於這種狀態,操作上依然要以個股技術面為主,特別是中長線技術面走好還未爆發的個股短線注意,這種大勢下容易有短期強勢行情。
㈡ 哪位打俠知道低功耗Cpu G3220T適合搭配哪些主板,有人轉讓主板嗎
G3220T是英特爾奔騰系列CPU,合適1151針腳所有主板,你是打算買二手的主板么,華碩B85M-F主板.208塊,供電3相,足夠帶你這個CPU了,
㈢ 我買的股票要退市了該怎麼辦
在主板中小抄板退市的股票,首先會退到老三板市場。這個時候散戶必須要去證券公司開三板交易許可權,這樣才可以確保你能夠交易。在老三板的市場依然可以掛牌轉讓,只要有人願意接受你的股份,你也可以把股票轉讓出去換成錢。但是,股票進入老三板之後,轉讓會非常的困難,流動性很差,不一定能轉讓出去。只要公司沒有破產清算,你就還是股東,但是退市依然會帶來較大的損失。
㈣ 股票退市後股民該怎麼辦
在主板中小板退市的股票,首先會退到老三板市場。這個時候散戶必須要去證券公版司開三板交易許可權,這權樣才可以確保你能夠交易。在老三板的市場依然可以掛牌轉讓,只要有人願意接受你的股份,你也可以把股票轉讓出去換成錢。但是,股票進入老三板之後,轉讓會非常的困難,流動性很差,不一定能轉讓出去。只要公司沒有破產清算,你就還是股東,但是退市依然會帶來較大的損失。
㈤ 新三板股票轉讓交稅問題,求專業人士解答!!
給個不專業的意見,第一,新三板是一級市場;第二,新三板是中長線投資,如果想今天買明天賣的話可以說不可能;第三,需要繳稅。
㈥ 新三板股東通過股權轉讓置換到主板的,股份有鎖定時間的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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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起人持股的轉讓限制
根據現行《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規則》」)將公司「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作為申請掛牌的條件之一,若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因此,若掛牌公司股改後未滿一年的,發起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轉讓。
二、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持股轉讓限制
需要說明的是,公司股票在掛牌前十二個月以內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進行過轉讓的,該股票轉讓限制解除同樣適用「兩年三批次」的規定,但主辦券商為開展做市業務取得的做市初始庫存股票除外。 根據《業務規則》第2.8條規定,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股票轉讓限制解除規定可簡單總結為「兩年三批次」。即掛牌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在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轉讓限制,每批解除轉讓限制的數量均為其掛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一,解除轉讓限制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
從上述轉讓限制規定可以看出,新三板對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股票轉讓限制較之主板市場而言較為寬松,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三十六個月。
三、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東持股轉讓限制
對新三板掛牌公司控股東、實際控制以外的其他股東而言持股轉讓限制而言,《業務規則》並未作出限制規定,即只要該股東並非股份公司發起人或雖作為發起人但股份公司設立已經滿一年的,該股東股份轉讓不受任何限制。與主板上市公司對比而言同樣寬松,主板上市公司其他股東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鎖定十二個月。
四、董監高持股轉讓限制
對董監高持股轉讓限制,《業務規則》並未專門作出規定。筆者認為應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之規定,即: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上述人員離職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五、對掛牌前十二個月內增資部分股份的轉讓限制
對掛牌前十二個月內公司增資部分股份轉讓是否受到限制,《業務規則》對此未進行明確。但在新三板中關村試點期的「代辦系統」業務規則中有明確的限制,根據《證券公司代辦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試點辦法》第十七條規定:「掛牌前十二個月內掛牌公司進行過增資的,貨幣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十二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非貨幣財產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二十四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由於《業務規則》系在代辦系統規則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由此可見,該限制規定已經被取消。也即是說掛牌前十二個月內增資部分股份的轉讓不受限制。
六、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發起人轉讓股份限制
外資企業發起人股份的流轉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目前各地商務審批部門對於外商投資股份公司的法律適用多以原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關於設立外商投資股份公司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1995]第1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作為審批的主要依據。根據《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發起人股份的轉讓,須在公司設立登記3年後進行,並經公司原審批機關批准」。如前所述,《業務規則》對於發起人股票鎖定期沒有規定,仍然應當遵守《公司法》一年轉讓限制期限的規定。由此可見,對外資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後其發起人的股份轉讓限制,目前存在法律適用的選擇問題。
筆者認為,應當適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條對股份公司發起人股份的限售期為一年而非《暫行規定》中的三年的規定。理由如下:首先,現行《公司法》系2013年修訂後施行,根據「新法優於舊法」的原則,應當適用《公司法》的規定。其次,《暫行規定》僅作為部門規章,而非法律,所以不適用「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根據《公司法》規定「外商投資的股份有限公司適用公司法;有關外商投資的法律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但作為規范外商投資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並未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可採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也就沒有關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限售期的規定。作為部門規章的《暫行規定》顯然不能作為特別法。
七、掛牌公司發行新股的轉讓限制
對於掛牌公司發行新股的轉讓限制,除了遵守前述一般性限制規定外,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股票發行業務細則(試行)》第九條的規定,若發行對象承諾對其認購股票進行轉讓限制的,應當遵守其承諾,並予以披露。
八、並購重組中收購人獲得的股份轉讓限制
新三板掛牌公司作為非上市公眾公司,根據《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在公眾公司收購中,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在收購完成後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
九、因非轉讓原因獲得的股票轉讓限制
對因司法裁決、繼承等原因獲得的股份,若獲得該股份時該股份仍然處於限售期的,後續持有人應繼續執行股票限售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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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新三板股票能買得到嗎,有可能轉主板或創業板嗎
新三板股票能買得到嗎,有可能轉主板或創業板嗎
新三板其實就是指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交易平台。普通投資者如果想參與新三板交易,首先必然要去開戶。那麼,新三板開戶條件有哪些呢?
新三板開戶條件
在參與股份報價轉讓前,投資者需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主辦券商屬下營業網點均可辦理開戶事項,該賬戶與投資者使用的代辦股份轉讓股份賬戶相同,因此,已開戶的投資者無需重新開戶。
申請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二)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開戶費用:個人每戶30元人民幣,機構每戶100元人民幣。
開立股份報價轉讓結算賬戶:投資者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到建設銀行的營業網點開立結算賬戶,用於股份報價轉讓的資金結算。投資者可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台」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欄目中查詢建設銀行可提供開立結算賬戶服務的營業網點。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結算賬戶時,需提供身份證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結算賬戶時,需提供《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中規定的開立結算賬戶的資料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個人投資者的結算賬戶在開立的當日即可使用,機構投資者的結算賬戶自開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後可使用。需要提請注意的是,存入結算賬戶中的款項次日才可用於買入股份。結算賬戶中的款項通常處於凍結狀態,投資者在結算賬戶中取款和轉賬時,須提前一個營業日向開戶的營業網點預約。 「新三板並不是簡單的預備板,有關管理部門也不會甘於充當主板市場的『黃埔軍校』。未來,部分做強做大的企業或許需要轉至主板創業板。但對大多數中小微公司,隨著新的規則、新的平台和做市商制度運行,新三板的估值定價、流動性和融資功能得以完善,可以完全滿足其金融需求,轉板也並非必要。」李旭東表示。
㈧ 主板退市規則
退市後,股票就去了板,也就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
開立股份轉讓帳戶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和繳納多少費用?
投資者開立股份轉讓帳戶需提供的資料如下:
⑴境內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⑵境外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託代辦書、代辦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⑶境內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注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⑷境外機構:注冊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具同等法律效力的並能證明該機構設立的有效證明文件及復印件、董事會或董事、主要股東或有權人士的授權委託書、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經辦人有效證明文件及復印件。
開戶費用:境內個人每戶30元人民幣,境內機構每戶100元人民幣;境外個人每戶4美元,境外機構每戶15美元。
5、投資者辦理退市公司股份託管手續需提供哪些資料?一般程序是怎樣的?
投資者辦理登記託管手續時,除攜帶開戶所需的資料外,還應提供原證券交易所證券帳戶卡原件及復印件、股份轉讓帳戶卡,並填寫非上市公司股份登記託管申請表。主辦券商在核查投資者的證券帳戶、股份轉讓帳戶號碼、姓名、證件號碼及股數無誤後,為投資者提供股份登記託管確認單。
6、股份轉讓規則是如何規定的?
轉讓時間:股份轉讓日委託申報時間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競價方式:在股份轉讓日下午3:00以集合競價的方式配對撮合成交。
交易單位:股份轉讓以"手"為單位,每"手"等於100股。
申報規則:申報買入股份,數量應當為一手的整數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可一次性申報賣出。
報價單位:每股價格,最小委託買賣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轉讓價格的5%。
7、投資者如何委託轉讓股份?
委託方式:投資者進行股份轉讓,可採用櫃台委託、電話委託、互聯網委託等委託方式進行。
轉讓費用:轉讓傭金按股份轉讓金額的3‰收取,其他費用與A股相同。
交割:投資者於T+1日到原委託營業部進行交割,交割可在櫃面進行也可在自助交割機上進行。
㈨ 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與主板系統的區別 ~
回答問題
1,是通過中登公司結算的
2,屬於證交
3,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也叫三版我國的深市滬市均為主板市場,目前我國沒有明確的建立二板市場,但是類似的市場為深交所的中小企業板。
三板市場的全稱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於2001年7月16日正式開辦。三板市場一方面為退市後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繼續流通的場所,另一方面解決原STAQ、NET系統歷史遺留的數家公司法人股流通問題。NET、STAQ系統是分別於1992年7月和1993年4月開始運行的法人股交易系統,由於在交易過程中,相當數量的個人違反兩系統規定進入市場,造成兩系統流通的法人股實際上已經個人化。1999年,兩系統停止交易。從既要規范市場又要妥善考慮投資者利益的角度出發,監管部門一直在尋找一個「多贏多效」的解決途徑。「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應運而生。截止至2008年4月,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股票共83隻。
投資者如要參與股份轉讓交易,必須開立專門的「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賬戶」。開戶時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到具有代辦轉讓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營業網點開立賬戶,並與證券公司簽訂股份轉讓委託協議書。持有已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要進入三板市場轉讓股份,也要開立此賬戶。
三板市場的交易方式
中國證券業協會日前發布《關於改進代辦股份轉讓工作的通知》,將退市公司列入代辦股份轉讓試點范圍。至此,退市公司上「三板」條件進一步明確。
《通知》規定,退市公司股份進行代辦轉讓需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公司依法完成退市手續,向主辦券商正式提出代辦股份轉讓申請。主辦券商與退市公司簽訂代辦股份轉讓協議;二是公司股東在主辦券商營業機構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三是符合《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服務業務試點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代辦股份轉讓是獨立於證券交易所之外的一個系統,投資者在進行股份委託轉讓前,需要開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賬戶。
從交易方式看,其實三板市場並非嚴格意義上的的櫃台交易。因為已簽訂互相委託代理協議的6家代辦券商,只是執行了開戶與隔離投資者的職能,三板市場的所有技術支持仍由交易所實現,這與主板並無區別,並將成為三板市場規模擴增的重要保障。
股份轉讓以集合競價的方式配對撮合,現股份轉讓價格不設指數,股份轉讓價格行5%的漲跌幅限制。股份實行分類轉讓,股東權益為正值或凈利潤為正值的,股份每周轉讓五次;二者均為負值的,股份每周轉讓三次;未與主辦券商簽訂委託代辦股份轉讓協議,或不履行基本信息披露義務的,股份每周轉讓一次。
可能成交價格預揭示是指在最終撮合成交前若干既定的時間點,對每一時間點前輸入的所有買賣委託按照集合競價規則虛擬撮合所形成的價格分時點進行揭示的制度。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行的可能成交價格預揭示制度是在現行集合競價規則的基礎上,分別於轉讓日的10:30、11:30、14:00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價格,最後一個小時即14:00後每十分鍾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價格,最後十分鍾即14:50後每分鍾揭示一次可能的成交價格。
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的可能成交價格預揭示與主板市場行情揭示有兩點不同:一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預揭示的價格是虛擬成交價,而主板市場行情揭示的價格是真實的成交價;二是可能成交價格預揭示只揭示既定時點可能的成交價格,不揭示成交量,而主板市場行情既揭示成交價又揭示成交量。
投資者可從股票簡稱最後的一個字元上識別股份轉讓的次數。每周一、二、三、四、五各轉讓一次,每周轉讓五次的股票,股票簡稱最後的一個字元為阿拉伯數字"5";每周一、三、五各轉讓一次,每周轉讓三次的股票,股票簡稱最後的一個字元為阿拉伯數字"3";僅於每周星期五轉讓一次的股票,股票簡稱最後的一個字元為阿拉伯數字"1"。
[編輯本段]我國三板市場情況
2002年12月27日,《證券公司從事代辦股份轉讓主辦券商業務資格管理辦法(試行)》頒布,5個月之後廣發證券與興業證券成為《辦法》出台後首批獲得該資格的券商。三板市場終於邁出擴容的步伐。
前世今生
三板市場於2001年7月16日正式開辦。首批掛牌交易的公司包括大自然、長白、清遠建北、海國實、京中興和華凱,全部是原NET、STAQ 市場的掛牌企業。STAQ和NET是兩個法人股流通市場,1992年到1993年為解決股份公司法人股的轉讓問題,在國務院體改委領導下,由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聯辦)和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分別成立的。
但由於監管力度不足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上市交易的企業只有17家。而原本面向法人投資者的市場,流通股份90%被自然人所持有。1999年9 月9日在國家治理整頓場外交易的背景下STAQ和NET市場被停止交易,大量資金被套其中。直到2001年三板開設,這些股份才重新得以交易。可見,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三板市場創建伊始所承擔的重要任務。
而三板開設的另一個目的是承接主板的退市股票,在特定的時期起到化解退市風險的作用,並禰補證券市場的結構性缺陷。
[編輯]生存現狀
截至2002年底,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公司有12家,股票14隻,投資者開戶數12萬人,市值83億元人民幣,其中A類股份流通市值為35億元人民幣,B類股份流通市值為2,500萬美元。
三板市場交易制度與原PT公司類似,以集合競價方式進行集中配對成交,漲跌停板限制為5%。盈利而且凈資產為正值的股票每周交易5次,其餘每周交易3次(逢一、三、五)。
三板行情幾乎完全克隆了PT股票的走勢特點:不是連續漲停,就是連續跌停。從統計表可以看出,三板股票的波動幅度相當大,在特殊的交易制度下確實存在較大的投資風險。在2002年「紅5月」井噴行情中,水仙電器從1.99一口氣沖上7.99的天價,投機氣氛甚為濃烈。6月5日證券業協會《關於進一步加強風險揭示工作的通知》成為三板行情的終結者,從此進入三板進入漫長的下跌階段。今年三板行情更為淡靜,受利好政策遲遲未能兌現、轉板公司進展緩慢以及全流通政策等因素的影響,投資者明顯已失去耐心,行情單邊下跌。近期5家三板股票創下上市以來的新低,其餘股票也接近上市以來的最低點,成交極度清淡。5月27日清遠建北創下日成交量新低點,當天成交量只有9500股,換手率不足萬分之一。
與去年三板公司的重組熱潮相比,今年三板公司重組幾乎停頓。在有關轉板、全流通政策明朗之前,三板公司重組不大可能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因此大自然與建北等公司的轉板進展備受關注。而多數三板公司與投資者一樣處於一種觀望的狀態之中。首家沖擊主板公司的成功與否將對整個三板構成重大影響。
[編輯]三大變數
三板行情的日漸低迷顯示該市場正面臨信心危機,政策仍將主導三板發展的方向。目前困擾三板的變數主要包括:
市場的定位。關於三板市場的定位一直以來就是業內爭論的焦點,尤其是在歷史遺留問題股的流通、承接退市股票這兩大任務得到順利貫徹以後,今後三板市場的發展定位更為迫切。由於承接退市公司以及歷史遺留問題公司,三板不可避免的充斥許多績差公司、問題公司,甚至有人把三板稱作為「垃圾市場」。缺乏富有活力的上市企業,三板市場如何尋找發展的基礎呢?作為櫃台市場,三板理應具備更好的兼容性,吸引有潛質的中、小企業掛牌交易,成為主板或二板市場的儲備資源。但是目前國內二板仍未推出,三板與主板只是單向流動,代辦轉讓系統的定位變得模糊不清。並且具有國內櫃台交易雛形的三板市場還面對來自競爭者的挑戰。以成都技術產權交易所為代表的各地「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託管轉讓業務」也正在緊鑼密鼓的探索之中。
轉主板。登陸主板是三板市場最具魅力的題材,也是支撐三板公司重組的生命力所在。
事實上,首家成功轉板個案具有深遠意義。「轉板」的具體條件由於未有先例仍是最大的未知之數,從現有的上市法律來衡量,這幾家公司基本能夠滿足「最近三年連續盈利」等硬性指標,但是以現行的發行上市審核標准衡量恐仍有不足。所有NET、STAQ公司以及資歷較長的投資者都把中國證監會2000 年發布的題為《關於答復STAQ、NET系統股民詢問口徑的通知》中,明確指出證監會「對兩系統原掛牌企業的上市申請,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優先考慮,抓緊審核」。
全流通問題。全流通問題源於2002年9月16日,當日三大證券報頭版刊登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人談話:「退市公司重組後股份可全流通」。該項政策出台被視為「6·24」國有股減持叫停後,對市場影響最大的政策,當日三板股票全線跌停,A股市場也受到牽連。當消息反饋為過激反應,管理層暫時放緩了步伐。雖然「全流通」政策的初衷是鼓勵退市企業重組改善企業質量,同時消除非流通股的弊端,從一開始就為三板市場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但是政策的實施有待周密的醞釀與安排,不確定性的增加只會促使投資者用腳投票,反而延緩改革的進程。
三板市場的雙向擴容是可以預見的,但如何去經營、監管,如何把握市場的發展方向、保持市場的活力是擺在證券業協會面前的一連串考驗。通過建立市場准入制度;嚴格篩選掛牌企業;進一步改革交易制度與競價方式;引入做市商制度;允許企業融資;打通連接主板或二板的通道等舉措將有效激活市場,提高市場流動性。
對於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並承擔探索建立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歷史任務的三板市場,其發展註定不能只依靠市場力量來推動,政策扶持與制度創新是發展的動力源泉。面對種種難題,三板發展道路幾乎不可能是平坦的,但是如同A股市場建立初期所遇到的阻力一樣,發展才是解決問題根本方法。廣發證券、興業證券獲批代辦券商資格也許會成為三板加速前進的里程碑。代辦券商的增加有效完善三板覆蓋全國的交易網路,交易品種的增加必然引入大批投資者加入,一旦制度建設趨於成熟,三板市場地位也就水到渠成,實現代辦轉讓系統向真正意義
㈩ 在新三板轉讓股票的價差如何繳稅
新三板,即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是專門為非上市公眾公司提供股票掛回牌答轉讓服務的平台,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全國性場外市場,是繼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之後第三家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定位於為創新、創業、成長型中小微企業提供股票公開轉讓、融資及資產重組等服務。
投資者需繳納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