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公證認證
㈠ 結婚證公證認證怎麼辦理在哪辦理
中國的結婚證公證可以在國內的公證處就可以辦理,如果要拿到國外使用還需要辦理中國外交部及外國駐中使館認證。
㈡ 比利時結婚公證具體如何認證
比利時我們有辦理的,你先要在所在地涉外公證處辦理好結婚證公證版書即可,然後在辦外事權辦認證,最後在辦比利時使館認證,如果不知道怎麼弄,可以辦好公證書,直接委託正規代辦機構辦理即可,以下是比利時雙認證的大致要求。
比利時駐華使館認證一般需要7個工作日左右,使館認證費常按匯率調整。
1、蘇、浙、滬、皖地區出具的文書送駐上海領館認證。 2、結婚公證書須按第33式辦理公證。 3、未刑公證書6個月有效。 4、大學、大專學歷須先經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認證處確認。中學學歷如使館無法核實,申請人須提供原學校就讀證明。 5、學歷公證書的認證時間不固定。 6、申請該館D簽證的公證材料需辦理使館領事認證。 7、結婚、離婚、未刑認證須提供非實體公證。 8、1996年前出生認證須辦理實體公證,1996年後出生須辦理出生醫學證明。
溫馨提示:因駐華使館收費標准、相關要求及辦證時間時有調整,請當事人以使館實際收費標准、辦理要求和辦證時間為准.
㈢ 結婚公證認證要多少錢
結婚證公證認證用於不同的國家,公證認證收費是不統一的
結婚證公證認證流程如下:
先遞交到公證處公證
其次是外事辦認證
最後到使用國駐中國使館認證
㈣ 境外結婚證如何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境外結婚證要在中國使用需要辦理公證認證手續,先是結婚證的公證手續,然後該國外交部認證,最後是中駐該國使館認證。
㈤ 有結婚證的該怎麼辦公證認證和雙認證
是出國用辦理雙認證?還是,如果是出去用,你要先辦好公證書,才可以申辦雙認證,不同國家雙認證可能語言要求不一樣,建議你辦理之前要弄清楚,雙認證不知道怎麼辦理可以找代辦機構辦理。
㈥ 為什麼結婚證一定要辦理公證認證
是的,因為不辦理公證認證,回國後,你的結婚證就相當於是無效的,所以公證認證是必須要辦理的。
㈦ 出國需要辦理結婚證的公證和認證,請問都需要准備什麼資料
婚姻狀況公證,根據不同的類型,所需要准備的公證資料是不同的,詳情如下:
一.已婚初婚,結婚證公證資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
2.夫妻雙方戶口簿
3.結婚證明,如有遺失結婚證的需要補辦結婚
4.民政部門的結婚登記申請表復印件,裡面有註明初婚的內容並加蓋民政部門的印章
5.其他與婚姻狀況有關的證明材料,如申辦結婚公證的證明等
6.2寸彩色照片合照3張,公證書發往美國,韓國,奧地利等國家使用的,提供4張,增加1份副本相應的增加1張照片
7.公證員綜合既有材料後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已婚再婚,結婚證公證資料:
1.夫妻雙方身份證;
2.夫妻雙方戶口簿;
3.結婚證(遺失結婚證的要補辦結婚證);
4.證明申請人之前婚姻關系終止的材料,如離婚證、離婚協議、有效的調解書、判決書或裁定書等;喪偶的,提供配偶去世的證明材料,如死亡證、火化證、戶籍因死亡而注銷的證明等;申請人有數次婚姻的,應分別提供上述相應證明材料;
5.民政部門的結婚登記申請表復印件(裡面有註明「再婚」的內容並加蓋民政部門的印鑒);
6.其他與婚姻狀況有關的證明材料,如申辦結婚公證的證明;
7.2寸彩色照片(合照)3張(公證書發往美國、韓國、奧地利等國使用的,提供4張,增加1份副本,相應增加1張照片);
8.公證員綜合既有材料後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㈧ 美國結婚證公證認證詳細流程
美國結婚證公證認證有兩種情況,送往大使館認證和送往總領館認證的流程不同。
送往版大使館認證需要權提供原件,認證步驟有四,先是美國國際公證人公證,其次是美國州務卿認證,再到美國國務院認證,最後到中國駐美國使館認證
送往總領館認證,只需要提供掃描件,認證步驟有三,先由美國國際公證人公證,美國州務卿認證,美國總領館認證。
通常情況下在國內使用送往總領館認證即可,時間為3-15個工作日。
㈨ 結婚證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結婚證公證抄材料准備襲:
1、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集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夫妻雙方的結婚證(遺失結婚證的要補辦結婚證)
4、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5、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㈩ 涉外婚姻公證認證怎麼辦理流程是什麼
涉外婚姻公證認證程序如下:
1、需要先經過文書生成地的公證機關(或者有相同職權的機構或個人)公證;
2、然後再到該國外交部門辦理認證;
3、再送交我國駐該國使、領館的認證。
涉外婚姻公證包括結婚、未婚、未再婚、離婚四類公證。
1、結婚公證
結婚公證申請人一般應親自辦理,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並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
結婚證原件。
註:婚姻法頒布以前結婚,沒有結婚證的提交單位或知情人(兩名)出具的結婚證明,內容為×××與×××於××××年××月××日在××市(縣)按照我國傳統風俗習慣結婚。
2、未婚公證
未婚公證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發表未婚聲明書,並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身份證件和復印件(A4紙)及本人一張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婚聲明書格式如下:
未婚聲明書
聲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市××路/街/鎮/××號/村,現住××市××路/街/鎮××號村,身份證號碼: ××××××××××××××××××.
我聲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本人保證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不實,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聲明人:
××××年××月××日
未婚公證,申請人也可以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開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提交公證處,由公證處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書。
3、未再婚公證
未再婚公證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在公證員面前發表未再婚聲明書,並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A4)及本人一張2寸近期彩色照片。未再婚聲明書格式如下:
未再婚聲明書
聲明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戶籍地:××市××路/街/鎮/××號/村,現住××市××路/街/鎮××號村,身份證號碼: ××××××××××××××××××.
我聲明:至××××年××月××日,我未在任何地方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
本人保證上述聲明完全真實,如有不實,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聲明人:
××××年××月××日
特別提示:
(1)未婚聲明書公證、未婚證明書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的公證和未再婚聲明書公證與原來的經過實體審查的公證書不同,國外使用機構有可能不予采證;
(2)聲明人作虛假聲明要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3)2003年10月以前離境的當事人,辦理未婚、未再婚的,可由當事人原單位、街道辦事處或民政部門出具未婚、未再婚的證明,由公證處出具未婚、未再婚公證書。
4、離婚公證
離婚公證申請人一般應親自辦理,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可以委託他人辦理並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
離婚證、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原件和復印件,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應附相應的生效證明。
(10)結婚公證認證擴展閱讀:
案例:
四川姑娘秀娟致電本報,說她今年年底要隨其外籍男友回國辦理結婚登記。
(一)婚姻狀況證明由「個人聲明」取代「單位證明」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出示「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等證件和證明。
第14條規定: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時,應當出示「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等證件和證明。
《婚姻登記條例》第5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第11條第1款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示「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等證件和證明。
由此,中國公民的婚姻狀況證明由「單位證明」簡化為「個人聲明」。
(二)婚姻狀況證明公證認證手續的改變
依據《婚姻登記條例》上述規定,婚姻狀況證明公證認證手續的改變分為如下兩種情形:
第一,中國駐外使領館根據當事人申請,為其出具用於在當地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單身證明」公證的形式,從「直接證明當事人婚姻狀況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的實體公證,調整為「當事人婚姻狀況聲明書」辦理簽名屬實的非實體公證。此類公證一般可直接在當地使用,無須辦理領事認證。
第二,國內涉外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申請,為其出具用於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單身證明」公證的形式,同前述一樣。
不同的是,此類公證一般由當事人戶籍所在地公證機構出具之後,一是由中國外交部認證,並代送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館辦理領事認證;二是由中國外交部授權的地方外事辦公室認證,並代送文書使用國駐華領館辦理領事認證。
由於一些國家對「婚姻狀況實體公證」仍有要求,所以國內涉外公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為其出具用於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公證,便成為其中一種替代形式。
二、送往國外使用的「單身證明」種類及其公證認證手續
針對上述變化,建議中國公民在辦理送往國外使用的「單身證明」之前,務必確認如下事項:
(一)注意確認「單身證明」的種類和公證形式
目前,各國對「單身證明」的種類和公證形式要求各異,當事人需確認是以下哪種形式:一是「直接證明當事人婚姻狀況的真實性與合法性」的實體公證;二是「當事人婚姻狀況聲明書」簽名屬實的非實體公證;三是「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公證。
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一般由當事人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部門出具。由於此類證明只反映當事人在出具證明的婚姻登記機關轄區內的婚姻登記記錄,不反映國內法院判決、喪偶及國外結婚離婚等記錄,不能當作嚴格意義上的「單身證明」。
(二)注意確認「單身證明」公證須否辦理領事認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33條規定:「公證書需要在國外使用,使用國要求先認證的,應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或者外交部授權的機構和有關國家駐中華人民共和國使(領)館認證」。
據此,如文書使用國要求辦理認證,一是由中國外交部辦理認證,並代送文書使用國駐華使館辦理領事認證;二是由中國外交部授權的地方外事辦公室認證,並代送文書使用國駐華領館辦理領事認證。
迄今,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國單方面免除中國送往該國使用的公證文書的領事認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