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認證
A. 刑事價格認證鑒定可以重新鑒定嗎
可以申請重新鑒定,但要有充分的證據或者依據
B. 刑事訴訟證據採信是什麼意思
對證據的採納與採信。採納與採信,關鍵在「納」與「信」上。納是內納入訴訟的程序,信是容是否可信,能否足以作為定案做根據,有無證明價值。證據的採納是解決證據能力問題,採納的證據並不一定採信。放進庭審的證據很多,並不一定採信。一個是初步認可,一個是深度的認定。採納是採信的基礎,採信是採納的延續,兩者相互依存。在庭審活動中,對口供、陳述、鑒定結論等,主要解決採納問題,採信時可到合議庭合議時、審判委員會討論時都可解決。法庭上有疑問的證據,我們只解決證據的能力、證據的來源及合法性問題。我們對認證可分為:當庭認證和庭後認證、個人認證與合議認證、直接認證與間接認證、單一認證與綜合認證、口頭認證和書面認證、一步認證與兩步認證。⑥
綜上,筆者認為,要構建我國刑事訴訟中證據採納和採信的良好的證據認識規則,要轉換司法理念,增強審判權與裁判權的統一。提高法官(裁判官)的法律文化素質,根除法律門外漢參與審判或行使審判權、裁判權。比如,法官資格的「司考」制度,從一個方面認可了提高法官素質的迫切。一個正確的判決,體現在正確的採信證據。正確的採信證據,是法官高素質的體現,也是我國司法制度中人權保障的進步。
C. 未受刑事處分公證書認證要什麼材料
1、未受刑事處分公抄證,是公襲證機構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對其在中國居住期間,是否受過刑事處分這一法律事實予以證明的活動。
(一)當事人應提供的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戶籍卡)原件;
2)是否受過刑事處分的證明信;
3)已離境的當事人,須提交委託書和護照復印件(包括身份、離境日期、簽證等內容);
4)受託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2、需要說明的事項:
未受刑事處分公證的效力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公證書的有效期為6個月,如在有效期內未使用,則需要重新辦理公證。
D. 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公證和認證在哪裡開
無犯罪記錄證明公證材料准備:
1、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
2、申請人的戶口簿原件,集專體戶籍的申請人提供《屬常住人口登記卡》本人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3、如當事人已在境外的,則另需提供護照復印件(照片頁及有效簽證頁)或綠卡復印件或移民證明等;
4、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請先到公證處領取開具「未受刑事處分證明」的表格,送交戶籍所在的公安分局開具相關證明,再持該證明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5、在中國臨時居住的外國人需辦理在中國居住期間未受刑事處分公證的,需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未受刑事處分證明;
6、加貼照片:目前,公證書用於哥倫比亞國家需加貼個人2寸彩色照片。
6、如非本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委託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
7、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先遞交到公證處公證,可以異地進行公證,公證好的文書遞交到外事辦進行認證,最後遞交到使用國駐中國使館認證,如您是在新加坡使用的,就得經過新加坡駐中國使館認證。
E. 因為要出國留學如何辦理無刑事犯罪證明的認證
在進行無犯罪證明公證認證前,還須先申請好無犯罪證明,有了文件才可以進行公證認證。回
中國文書公證認證答地點在中國,如您送往美國使用,則需要經過美國駐中國使館認證。
此外如當事人持有美國文書,在中國使用,則需要經過中國駐美國使館認證。
兩者是比較容易混淆的,使館認證是要求在文件出具國進行的。
F. 刑事案件中價格認證中心評估錯誤怎麼辦
對評估結果有異議,可以在庭審中提出,由法庭指定評估機構,重新評定。
G. 刑事再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的幾個問題
1.刑事再審案件證據認證標准和認證規則問題.刑事再審案件大多比較復雜,再審證據的認證是審理刑事再審案件的關鍵,尤其是新證據的認定更是再審改判的法定條件之一。《關於刑事再審案件開庭審理的具體規定(試行)》第19條、第21條、第23條雖對刑事再審證據的質證、認證作出了規定,但各地法院在具體認證時的程序和方式不盡相同。再加上我國目前沒有證據法,亦未在司法實踐中形成一整套統一的認證標准,在庭審實踐中,法官一般是根據某些學理解釋或各自的辦案經驗來確定認證標准,把握當庭質證質量的方法存在差異,同一證據同一案情不同法官作出不同認證結果的現象非常普遍。在司法實踐中,辦案法官為慎重起見,往往會將再審新證據認證階段放置到庭審之後的合議庭評議階段,但這樣認證的過程容易讓人產生合理懷疑,也有違公開、公正的程序原則,不利於保證認證質量和提高認證效率。因而,筆者認為《關於刑事再審案件開庭審理的具體規定(試行)》應根據再審新證據的特點,從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和證據對處理案件的實質性意義等方面,進一步統一、規范刑事再審案件新證據的認證標准和認證規則。
2.對可能改判宣告無罪的服刑犯人可否適用取保候審問題。《關於刑事再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的具體規定(試行)》第11條規定:「原審被告人在押,再審可能改判宣告無罪的,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執行原裁決後,可以取保候審。」刑事再審是對已生效的判決進行重新審理,這就意味著該條所說的「在押的原審被告人」一般情況下即正在服刑的犯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第五十一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規定,取保候審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以保證其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偵查和審判,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方法,只能適用於審前階段和正在接受審判尚未被定罪的人。在此情況下,對正在服刑的可能改判宣告無罪的犯人如適用取保候審,則違反了刑事訴訟法關於取保候審的規定。
3.按第一審程序再審,被告人被宣告無罪可否當庭釋放問題。第一審程序再審後被宣告無罪的被告人,是應該當庭釋放還是待判決生效後再釋放,在實踐中做法不一。人身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對一個被宣告無罪的人繼續剝奪人身自由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4.法院受理了當事人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民事部分的申訴,再審時對刑事部分應如何處理?如當事人要求追加後出現的共同加害人為附帶民事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人民法院應如何處理
對以上問題實踐中的做法也是千差萬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全國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關於當前審判監督工作若干問題的紀要>的通知》第十條第二款:「由當事人申請再審啟動再審程序的案件,再審案件的審理范圍應確定在原審范圍內,申請人訴什麼就審什麼,不訴不審。」如當事人要求追加後出現的共同加害人為附帶民事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訴訟請求,並告知其如在追訴時效內可另案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後出現的共同加害人承擔賠償責任。
5.原審認定的主要證據為第三方出具的評估報告、鑒定書等,再審中如該評估報告、鑒定書因評估人、鑒定人無評估、鑒定資質被確認無效,可否以主要證據不足為由將案件退回檢察機關補充證據。
H.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學歷如何認證
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
I. 境外搶奪刑事案件有中國領事館認證可以在國內立案嗎
不行的,只能在所在國家立案調查。
J.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機關委託價格認證中心的價格認證報告在檢察院和法院能否被採納
一般都會被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