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認證內容
❶ 消防產品3C認證的消防產品3C認證內容
根據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消防產品類強制性認證實施規則,3C認證的內容主要包括:
1適用范圍
2認證模式
3認證的基本環節
4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
4.1認證的申請
4.2工廠質量管理體系審核
4.3認證發證檢驗
4.4認證結果評價與批准
4.5認證後監督
5認證證書
5.1認證證書的有效期
5.2認證證書的保持
5.3認證證書的變更
5.4認證范圍的擴大
5.5證書延續
6.認證標志
6.1准許使用的標志樣式
6.2加施方式和位置
6.3變形認證標志
7認證證書的暫停、撤銷和注銷
8收費
❷ 什麼叫3C認證,包括哪幾方面
3C認證( 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CCC認證)即「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是中國政府為保障消費者和國家安全,強化產品品質管理,根據國家法律制定實施的產品合格判定製度。
按照產品種類的不同分為18個大類。
❸ 你認為3C認證監督審核重點查什麼內容
某家公司質量負責人職責a.負責質量體系建立和保持的具體事宜,向總經理報告運行情況,提出改進建議;b.負責促進全體員工形成滿足顧客要求的意識及顧客滿意度調查方案的批准;c.負責組織編制質量手冊、程序文件並組織對體系文件的定期評審;d.負責程序文件的批准、發布;e.負責在糾正預防和改進措施的實施過程中起監督、協調作用;f.負責選定審核組長及審核員,並審批內部質量體系審核計劃;g.負責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的審核,以及相關管理文件的審批;h.負責制定內部質量體系年度審核計劃。i.負責加貼強制性認證標志的產品符合認證標準的要求;j.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確保認證標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k.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確保不合格品和獲證產品變更後未經認證機構確認,不加貼強制性認證標志。
❹ 中國強制認證即3C認證評審內容有哪些,謝謝!
強制性產品認證的基本程序
1)認證申請和受理
2)樣品試驗
3)初始工廠審查
4)認證結果評價和批准
5)獲得認證後的監督
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可選擇的認證模式
以下一種或多種的組合(自我聲明是發展方向,依賴法律的健全與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
--型式試驗
--製造現場抽樣檢測或檢查
--市場抽樣檢測或檢查
--企業質量保證體系審核
--獲得認證後的跟蹤檢查
初始工廠審查:
1. 工廠質量保證能力審查
1.1 人員職責
1.2 資源要求
審查的重點是:
通過交談和查閱文件確定質量活動相關的各類人員的職責是否建立;
通過交談和查閱文件確定質量負責人是否有能力履行職責;質量負責人履行其職責的條件和環境是否具備;
通過交談和現場驗證確定工廠的人力資源和物質資源是否具備。
1.3 文件和記錄
審查重點是:
通過交談和查閱文件至少確定以下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和適用性:
認證產品的質量計劃或類似文件;
相關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中涉及的標准;
程序文件,至少包括以下程序:
認證標志控制;
文件和記錄控制;
采購和進貨檢驗;
(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必要時);
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程序;
儀器設備校準和檢定的程序;
不合格品控製程序;
內部審查程序;
產品變更的控製程序。
質量記錄,至少應包括以下記錄:
對供應商進行選擇、評價和管理的記錄;
關鍵件的檢驗或驗證記錄;
運行檢查記錄;
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記錄;
儀器設備校準記錄;
不合格品處理的記錄;
內部審查報告、內部審查後制定的糾正、預防措施、投訴記錄。
1.4 采購和進貨檢驗
審查重點是:
通過交談、查閱文件和現場確認來確定所有措施是否能滿足確保采購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滿足認證所規定的要求。
工廠是否制定了選擇、評定和管理認證產品關鍵元器件供應商的程序;
工廠選擇和評定的供應商的名錄以及過程記錄;
通過查閱記錄,了解工廠是如何評價、選擇供應商,以及對供應商的管理是否有效;
工廠是否制定了關鍵件的檢驗和驗證程序以及定期確認檢驗程序。通過查閱記錄,檢查工廠是否對采購的關鍵元器件進行檢驗.對供應商檢驗的關鍵元器件是否驗證,是否定期對關鍵元器件進行確認檢驗;
檢驗/驗證程序規定的技術要求是否能滿足整機產品認證的要求;
通過查閱記錄,檢查檢驗/驗證和確認檢驗活動以及關鍵元器件一致性控制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如果工廠自己對關鍵元器件進行檢驗,還應對工廠的檢驗資源,包括檢驗人員的經驗和技術能力、配備的儀器設備及其校準狀態、以及環境條件進行檢查;
工廠是否按規定保存了關鍵元器件檢驗或驗證記錄、確認檢驗記錄及供應商提供的合格證明及有關檢驗數據;
現場指定試驗;
關鍵件的核查。
1.5 生產過程式控制制和過程檢驗
審查重點是:
工廠是否識別了關鍵工序,並保證生產過程穩定受控。尤其要注意那些直接或間接影響產品安全性的工序,如,焊接電源線,波峰焊,關鍵螺釘的緊固等;
是否為這些關鍵工序制定了作業指導書。沒有作業指導書時,檢查員應判定是否能對關鍵工序的操作結果進行穩定控制而不影響認證產品的質量。作業指導書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圖畫,照片等;
通過觀察、詢問等方式檢查關鍵工序操作人員是否能按相應的要求熟練、准確的操作;
工廠是否明確規定了需要進行監控的過程參數和產品特性。如有,應檢查是否按規定採取了監控措施,並確認其實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工廠是否建立了生產設備維護保養制度,並在現場檢查生產設備的運行狀態及維護保養記錄;
生產現場是否對環境有特殊要求,如有,檢查這些特定的環境要求是否得到滿足。
1.6 例行檢驗
審查重點是:
工廠是否制定了例行檢驗程序,程序中規定的例行檢驗項目、檢驗條件是否滿足認證實施規則的有關規定;
實際操作的符合性,如試驗應力施加部位,樣品狀況,試驗工位和布局等;
儀器設備校準情況,運行檢查情況;
例行檢驗記錄(以抽查過去的記錄為主);
不合格品的處置;
各國的產品認證機構對例行檢驗的條件要求不盡相同,因此,廠方規定的例行檢驗條件也可能與認證實施規則的要求不一致。此時,檢查員應判定試驗應力的覆蓋性,其技術等效性是否符合要求;
對不合格品進行返修後應再進行一次例行檢驗。
1.7 確認檢驗
審查重點是:
工廠是否制定了確認檢驗的程序;
規定的確認檢驗項目、技術內容、方法是否符合認證機構的規定;
抽查確認檢驗的報告或記錄;
如果是委託外部機構進行的確認檢驗,該機構應符合ISO/IEC 25導則或ISO/IEC 17025的要求,技術能力應能承擔確認檢驗項目;
如果是由工廠檢驗機構進行的確認檢驗,應在現場重點了解檢驗人員的技術能力,儀器設備的配備及校準,試驗環境等。
工廠在安排確認檢驗時,樣品型號的選擇應有一定的批量代表性和型號代表性。可能的情況下,應考慮覆蓋所有申請認證的產品型號;
確認檢驗所用的標准應是認證用的國家標准。但是,對於國外的工廠,也可以使用與國家標准相應的國際標准(包括以國際標准轉化成該國的國家標准),只要試驗項目和試驗條件技術上等效即可;
確認檢驗是工廠質量管理措施。因此,審查時不是進行現場確認檢驗,而是進行以下工作:
檢查確認檢驗計劃;
查看確認檢驗報告;
核對確認檢驗項目和標准;
檢查對確認檢驗中出現的不符合項
是如何糾正和採取預防措施的;
檢查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是否有效;
確認檢驗機構的資質是否符合要求。
初始工廠審查時,工廠可能還沒有針對強制性產品認證要求安排確認檢驗。這時,可以重點檢查工廠是否編制了確認檢驗程序並做出確認檢驗計劃安排。
1.8 檢驗和試驗儀器設備
審查重點是:
文件審查,包括查閱校準計劃,審查自校準的有關規定,抽查儀器設備檔案,檢查校準證書或校準記錄等;
在儀器設備使用現場對校準狀態標簽進行檢查,看是否有超過校準有效期的情況。當發現有超過校準有效期的現象時,應根據情況作如下處理:
如果查看校準記錄說明已經校準,只是由於疏忽,忘記更換標簽或筆誤,需提醒工廠注意;
如果經核實,確實是儀器設備超過校準有效期,應查閱該儀器設備的使用記錄,利用各種方式判斷可能會對認證產品質量造成的影響。並可根據實際情況或造成的後果,開具不符合項;
如果儀器設備超過校準有效期的現象比較嚴重,或完全失控,檢查員要考慮該要素的控制是否有效。必要時,可擴大抽樣,以判斷其是否構成嚴重不符合。對待這種情況應慎重,一定要有足夠的客觀證據方可做出結論。
查看為工廠提供校準服務的外部校準試驗室的校準活動是否能夠溯源到國家/國際標准,其資質管理是否符合所在國家的有關規定;
查看檢定機構和記錄是否符合國家的規定(在中國境內);
查看校準記錄是否符合要求,工廠是否能利用校準記錄正確的利用檢驗和試驗儀器設備。
1.9 運行檢查
審查重點是:
對用於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的設備是否規定了運行檢查,其中的檢查要求是否明確;
用於運行檢查的樣件是否進行了有效控制;
運行檢查的頻度是否適宜、方法是否得當;
通過查閱運行檢查記錄和詢問的方式,了解運行檢查是否按要求得到實施,並保存了相應的記錄;
通過查閱相關規定和詢問設備操作人員的方式,了解操作人員在發現設備功能失效時,是否並如何採取措施;
工廠對發現設備失效時所採取的評價方法及相應措施是否適當;
抽查運行檢查記錄,並與現場調查的情況相比較;
設備失效時的結果評價及處理措施是否進行了記錄。
1.10 不合格品的控制
審查重點是:
查閱不合格品的控製程序,確認其內容是否滿足要求;
在現場審查的全過程,都應注意對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按規定的要求在執行;
對發現的不合格品是否按規定進行了標識、隔離和處置;
重點查閱進貨檢驗、過程檢驗和最終檢驗的不合格品記錄並注意其處置情況;
隨機抽查返工、返修品的記錄,確認其操作是否按規定執行;
對需要採取糾正和/或預防措施的不合格是否按規定採取了相應的有效措施,效果如何。
1.11 內部審查與糾正措施
審查重點是:
是否有內審計劃;
是否能覆蓋所有要素;
是否由有資格的、受過培訓的內審員進行審查;
一年之內,內部審查要涉及《工廠質量保證能力要求》中的全部要素;
抽查最近一、兩年的內審記錄,重點查閱對認證產品一致性和體系有效性的審核結果;
在查閱內審記錄時,注意其中的內審輸入信息中是否包括投訴信息,特別是對認證產品不符合標准要求的投訴,要予以重點關注;
通過抽查記錄、詢問調查和現場調查的方式,確認內審中發現的問題是否得到有效糾正,認為有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的隱患是否採取了相應的預防措施。
1.12 認證產品的一致性
審查重點是:
當有批量產品生產時,依據型式試驗合格樣品的描述,確認批量生產出來的認證產品和樣品是否一致;
工廠是否制定了關鍵元器件、材料及結構變更(包括電磁兼容的要求)的控製程序通過樣品描述,確認是否有變更;如有變更,是否經認證機構批准;
在對生產廠進行日常監督時,應確認加貼認證標志的產品是否與型式試驗合格的樣品相一致,變更是否經認證機構批准。
1.13 包裝、搬運和儲存
審查重點是:
在現場審查時,通過查閱與包裝、搬運和儲存相關的規定,抽查相關記錄和現場觀察等方式,確認其規定是否正確實施;
儲存的環境是否適宜;
操作人員是否明確知道產品包裝、搬運和儲存的相關要求,特別是特殊物資的控制要求。
2. 認證產品的一致性審查
2.1 認證產品的一致性審查的依據
產品描述;
型式試驗報告(必要時);
申請書;
相關技術標准。
認證機構批準的變更報告
2.2 認證產品的一致性審查
認證產品的銘牌、標記等應與型式試驗報告上所標明的一致;
認證產品的結構應與型式試驗測試時的樣機一致;
認證產品所用的關鍵元器件應與型式試驗時申報並經認證機構確認的相一致。
電磁兼容性能有影響的主要零部件應與型式試驗時申報並經認證機構確認的相一致。
2.3 現場見證試驗
根據現場情況從工廠成品庫或生產線末端抽取認證產品,檢查員指定項目,由工廠的檢驗員動手試驗,並作好記錄。
❺ 關於PDA的3C認證內容有哪些方面呢
我已經加了你的QQ,然後把相關的資料發到你的信箱里了.
這個問題不是一句兩句就能說清楚的.而且涉及到幾百項檢測內容.
我現在提供給你的是手機方面的3C認證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移動電子產品檢測的內容也有很多相近的地方.
如果有其他朋友需要的話,給我消息好了.
❻ 3C認證證書的主要內容
主要內容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按照世貿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統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二)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准、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規定統一的收費標准。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並加施認證標志後,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三)根據我國入世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原來兩種制度覆蓋的產品有138種,此次公布的《目錄》刪去了原來列入強制性認證管理的醫用超聲診斷和治療設備等16種產品,增加了建築用安全玻璃等10種產品,實際列入《目錄》的強制性認證產品共有132種。 (四)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統一的標志。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證標志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可簡稱為3C標志。中國強制認證標志實施以後,將取代原實行的長城標志和CCIB標志。 (五)國家統一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項目及標准。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將根據不以營利為目的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綜合考慮現行收費情況,並參照境外同類認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 (六)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於2002年8月1日起實施,有關認證機構正式開始受理申請。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制度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廢止。 3C認證實際上是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英文縮寫,也是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的統一標志。它是我國政府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中國公布的首批必須通過強制性認證的產品共有十九大類一百三十二種。主要包括電線電纜、低壓電器、信息技術設備、安全玻璃、消防產品、機動車輛輪胎、乳膠製品等。
❼ 電力電纜認證—3C認證介紹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電線電纜來
一、適用源范圍
(1)礦用橡套軟電纜;
(2)交流額定電壓3kV及以下鐵路機車車輛用電線電纜;
(3)額定電壓450/750V及以下橡皮絕緣電線電纜;
由於法律法規或相關產品標准、技術、產業政策等因素發生變化所引起的適用范圍調整,應以國家認監委發布的公告為准。
二、申請時需提交的文件資料:
a.申請人、製造商、生產廠合法經營和生產的有關證明(例如: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明、委託合同、知識產權方面的合法聲明等);
b.產品一致性聲明;
c. 產品描述信息,包括原材料及其製造商等信息。
❽ 三C認證的標准及內容是哪些
3C認證的全稱為「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CCC。
它是中國政府為保護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國家安全、加強產品質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
中國政府為兌現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承諾,於2001年12月3日對外發布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從2002年5月1日起,國家認監委開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強制性產品目錄的19大類132種產品的認證申請。
它是中國政府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
(8)3c認證內容擴展閱讀:
3C認證作用
3C標志一般貼在產品表面,或通過模壓壓在產品上,仔細看會發現多個橢圓形的「CCC」暗記。每個3C標志後面都有一個隨機碼,每個隨機碼都有對應的廠家及產品。認證標志發放管理中心在發放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時,已將該編碼對應的產品輸入計算機資料庫中,消費者可通過國家質量認證中心進行編碼查詢。
❾ 什麼叫3C認證,包括哪幾方面
3C認證就是是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簡稱。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法律依據、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范圍、強制性產品認證標志的使用、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等作了統一的規定。主要內容概括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按照世貿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國家依法對涉及人類健康安全、動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以及環境保護和公共安全的產品實行統一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
(二)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准、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規定統一的收費標准。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並加施認證標志後,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
(三)根據我國入世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原來兩種制度覆蓋的產品有138種,此次公布的《目錄》刪去了原來列入強制性認證管理的醫用超聲診斷和治療設備等16種產品,增加了建築用安全玻璃等10種產品,實際列入《目錄》的強制性認證產品共有132種。
(四)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統一的標志。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證標志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可簡稱為"3C"標志。中國強制認證標志實施以後,將取代原實行的"長城"標志和"CCIB"標志。
(五)國家統一確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收費項目及標准。新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的制定,將根據不以營利為目的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綜合考慮現行收費情況,並參照境外同類認證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
(六)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於2002年8月1日起實施,有關認證機構正式開始受理申請。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制度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自2003年8月1日起廢止。
3C認證實際上是英文名稱「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英文縮寫,也是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的統一標志。它是我國政府按照世貿組織有關協議和國際通行規則,為保護廣大消費者人身和動植物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保護國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規實施的一種產品合格評定製度。其主要特點是: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准、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標識,規定統一的收費標准。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並加施認證標志後,方能出廠、進口、銷售和在經營服務場所使用。目前,中國公布的首批必須通過強制性認證的產品共有十九大類一百三十二種。主要包括電線電纜、低壓電器、信息技術設備、安全玻璃、消防產品、機動車輛輪胎、乳膠製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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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國強制認證制度 (CCC)
2001年4月經國務院決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與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合並,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簡稱國家質檢總局)。 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負責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對於國家實行強制認證的產品,由國家公布統一的目錄,確定統一適用的國家標准、技術規則和實施程序,制定統一的標志,規定統一的收費標准。凡列入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的產品,必須經國家指定的認證機構認證合格,取得相關證書並加施認證標志後,方能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
新的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於2002年5月1日起實施。為保證新、舊制度順利過渡,原有的產品安全認證制度和進口安全質量許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廢止。
根據中國入世承諾和體現國民待遇的原則,國家對強制性產品認證使用統一的標志。新的國家強制性認證標志名稱為"中國強制認證",英文名稱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縮寫為"CCC"。中國強制認證標志實施以後,將逐步取代原來實行的"長城"標志和"CCIB"標志。
根據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以下簡稱"3C認證")的有關文件規定,自2003年5月1日起,列入第一批實施3C認證目錄內的19類132種產品如未獲得3C標志就不能出廠銷售、進口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但針對生產、進口和經營性活動中的特殊情況,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又發布2002年第8號公告,規定部分產品可申請免辦3C認證。這部分產品范圍包括:1、為科研、測試需要進口和生產的產品;2、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而用進料或來料加工方式進口的零部件;3、根據外貿合同,專供出口的產品(不包括該產品有部分返銷國內或內銷的);4、為考核技術引進生產線需要進口的零部件;5、直接為最終用戶維修目的而進口和生產的產品;為已停止生產的產品提供的維修零部件;6、其它特殊情況的產品。對可免於辦理3C認證的產品,生產廠商或代理人應向中國國家認證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交符合免辦條件的證明材料、責任擔保書、產品符合性聲明(包括形式試驗報告)等,經批准獲得《免辦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明》自2003年5月1日起開始辦理並生效。另外,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還規定,對上述免辦3C認證的產品范圍是第2條、第3條的產品,國內組裝廠或國內生產廠可依據自身方便向所在地國家直屬的檢驗檢疫局或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辦理免辦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