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認證通過未申報
A. 進項稅已經認證通過但未申報該如何彌補
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要處理方法:
可以在下個月申報增值稅時補進附表2里,有個上期已認證未抵扣欄目。
抵扣在國內一般意義上講即增值稅抵扣。增值稅抵扣:應交的稅費=銷項稅-進項稅。抵扣的項目允許其抵扣額在稅前的利潤中減掉。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改革中很關鍵的一步,它與普通發票不同,不僅具有商事憑證的作用,由於實行憑發票註明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它具有完稅憑證的作用。
B. 進項稅已認證,未抵扣,怎麼辦
未抵扣的發票已入賬,稅額做在應交稅-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這個明細科目中,下月抵扣後再轉到進項稅。
進項發票沒有抵扣有兩種情況:1、已認證未申報,2、未認證未申報
C. 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第25欄次「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是什麼意思
根據國稅要求當月認證當月必須抵扣,沒有期認證但未申報之說。如果當月抵扣金額過多,可作留抵稅額處理。
增值稅申報表附表二第25欄次「期末已認證相符但未申報抵扣」包括:
1、商貿企業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已認證相符但未收到總局下發比對結果而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
2、已認證但按稅法規定不能抵扣的進項稅額;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二)》「本期已認證相符且本期申報抵扣其意思就是讓你填本期的增值稅發票進項稅已經通過認證,且已經申報抵扣的數。
(3)進項稅認證通過未申報擴展閱讀:
本表「本期銷項稅額」中的有關欄次,接下列要求填寫:
(1)特區內工業企業如有「一般銷售」、「地產地銷」、「免稅銷售」情況的應分別填列,除特區內工業企業以外的其它企業,不得填報「地產地銷」欄,所有企業如有「出口貨物」情況的都須申報。
煙、酒、礦物油地產地銷減半徵收的,將銷售額一半記入「一般銷售」、一半記入「地產地銷」,分別按其適用稅率計算銷售稅額。
(2)「貨物或應稅勞務名稱」,按國家稅務總局計會統計報表的分類口徑及不同的適用稅率分別填列。
對一些生產、經營品種較多的企業,如果一張申報表貨物名稱填寫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稅率匯總名稱填報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對匯總填報申報表的,必須附有銷貨方填開的按國家稅務總局計會統計報表的分類口徑及不同的稅率分別填列「貨物」清單。
(3)「應稅銷售額」的填寫口徑,為增值稅的計稅銷售額。如企業財務會計核算不作銷售的而按稅法規定應征稅的價外費用,也應填入「應稅銷售額「中。
(4)「稅率」按所銷售的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適用稅率填寫,一般納稅人按簡易辦法征稅的貨物,該欄按6%的徵收率填寫。
D. 認證了的進項增值稅發票,當月沒有申報,還能抵扣嗎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90天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證通過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並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4)進項稅認證通過未申報擴展閱讀
稅人購進固定資產發生下列情形的,進項稅額不得按156號文件規定進行抵扣:將固定資產專用於非應稅項目(不含156號文件所稱固定資產的在建工程,下同);
將固定資產專用於免稅項目;將固定資產專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固定資產為應征消費稅的汽車、摩托車;將固定資產供未納入156號文件適用范圍的機構使用。
已抵扣或已記入待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發生上述情形的,納稅人應在當月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可先抵減待抵扣進項稅額余額,無余額的,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
E. 多認證了進項稅額,已申報未繳款,能補救嗎
下個月繼續抵扣就行了,補救是什麼意思?
F. 當月認證的進項發票未抵扣,也未申報待抵扣進項稅
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當月認證次月交叉稽核比對結果出來以後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其他情況下,當月認證當月抵扣,
G. 增值稅發票已認證但未按期申報能在下期抵扣嗎
增值稅發 票已認證但未按期申報,不能再在下期抵扣。
《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3年第31號)第五條規定,對稽核比對結果為相符的海關繳款書,納稅人應在稅務機關提供稽核比對結果的當月納稅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逾期的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明確營改增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局公告2017年11號)第十條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認證或登錄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台進行確認,並在規定的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後開具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應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向主管國稅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稽核比對。
根據上述規定,當期取得進項憑證應在認證當期進行抵扣。但對於一般納稅人發生真實交易而由於客觀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的,可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繼續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8號)第一條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已認證或已採集上報信息但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抵扣;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及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稽核比對結果相符但未按規定期限申報抵扣,屬於發生真實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客觀原因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允許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其進項稅額。
本公告所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 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 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 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除本公告第二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的,仍按照現行增值稅扣稅憑證申報抵扣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規定,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
(二)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封存納稅人賬簿資料,導致納稅人未能按期辦理申報手續;
(三)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路故障,導致納稅人未能及時取得認證結果通知書或稽核結果通知書,未能及時辦理申報抵扣;
(四)由於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未能按期申報抵扣;
(五)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對已認證發 票未在申報表中填報抵扣,不屬於上述規定客觀原因的范圍,相關進項稅不可繼續抵扣。
H. 已經通過認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結果未導入電子報稅系統怎麼辦
只能打電話找你們的專管員,請專管員撤銷申報,稅務局會給你一份撤銷申報的表格,你按上面說的填好,蓋上公章,交到稅務局,稅務處理好後,就可以按正確的重新申報。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製的,只限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實行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增值稅改革中很關鍵的一步,它與普通發票不同,不僅具有商事憑證的作用,由於實行憑發票註明稅款扣稅,購貨方要向銷貨方支付增值稅。它具有完稅憑證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將一個產品的最初生產到最終的消費之間各環節聯系起來,保持了稅賦的完整,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
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通常有兩種稱呼,以「十萬元」為例,分為:「十萬元版」和「限十萬元版」。其中,「十萬元版」不含稅價款可超過人民幣十萬元,而「限十萬元版」不含稅價款不得超過人民幣十萬元。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區分。
(8)進項稅認證通過未申報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開票時,發票的抬頭要與企業名稱的全稱一致,2017年7月1日以後,增值稅發票必須有稅號,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2、報銷要及時,發票時間盡量不要跨年,否則不能稅前扣除。
3、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
I. 已認證的增值稅進項發票認證當月未抵扣,而申報強行抵扣在下月應如何處理
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17號)的規定: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78號)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認證或已採集上報信息但未按照規定期限申報抵扣。
屬於發生真實交易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客觀原因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允許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其進項稅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除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客觀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的,仍按照現行增值稅扣稅憑證申報抵扣有關規定執行。
(9)進項稅認證通過未申報擴展閱讀
已認證的增值稅進項發票認證當月未抵扣的客觀原因包括如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稅扣稅憑證未按期申報抵扣;
(二)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封存納稅人賬簿資料,導致納稅人未能按期辦理申報手續;
(三)稅務機關信息系統、網路故障,導致納稅人未能及時取得認證結果通知書或稽核結果通知書,未能及時辦理申報抵扣;
(四)由於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未能按期申報抵扣;
(五)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J. 增值稅發票當月認證沒抵扣怎麼辦,申報表未填寫,有辦法處理嗎
沒有辦法,仍按照現行增值稅扣稅憑證申報抵扣有關規定執行。
當月增值稅專用發票沒有認證抵扣進項稅額時,填制申報表時是只能根據表格上的內容來處理的,進項稅額和銷售項稅額都是國稅局的伺服器里取數據的,所以沒有辦法處理的。只要增值稅專用發票還在有效的認證期限內,都是沒有關系的;當月沒有認證可以放到下個月再認證抵扣的。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
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以及海關繳款書,未在規定期限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申報抵扣或者申請稽核比對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得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期限內,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第二十八條及相關規定辦理。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海關繳款書,應在本通知第二條規定期限內,憑報關地海關出具的相關已完稅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抵扣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進行審核,並將納稅人提供的海關繳款書電子數據納入稽核系統進行比對。稽核比對無誤後,方可允許計算進項稅額抵扣。
(10)進項稅認證通過未申報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扣稅憑證抵扣期限有關問題的通知》: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二、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包括紙質資料和電子數據)申請稽核比對。
未實行海關繳款書「先比對後抵扣」管理辦法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後開具的海關繳款書,應在開具之日起180日後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