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有機認證
這個具體看你項目的復雜程度、認證的標准種類及數量、認證機構效率等情況,通常首次申請認證,1~3月內可以拿到有機證書。
Ⅱ 怎樣養殖有機食品雞
有機認證標准-畜牧生產
9 畜牧生產
9.1 一般原則
9.1.1 有機畜禽生產的目標是對養殖全過程的科學管理,充分利用動物自身的生存能力和遺傳優勢,避免應激,逐步減少葯物和部分化學物質的使用,保護動物的健康和福利,提高畜禽產品質量,保持良好的生態平衡。
9.1.2 養殖環境不得存在有害氣體、水體和土壤的污染,不使用化學合成的防蟲、防嚙齒類動物的葯物和除草劑。
9.1.3 充分考慮動物的心理和行為特徵,採用自然的飼養方式。根據動物的種類提供必要的採食場地和休息條件。
9.1.4 在充分考慮動物生活習性的基礎上,可以建設適當的圈舍,以防止過度日照、極端溫度、風、雨和雪等對動物的不利影響。
9.1.5 圈舍設施應使用無害材料,並根據當地飼料的生產能力、畜禽的行為特點和健康狀況、營養平衡狀況和環境影響綜合確定畜禽的養殖規模和密度,使其保持在適宜水平上。
9.1.6 充分利用動物的遺傳優勢,選育和引入健康的動物。
9.1.7 提供高質量的飼料,其營養成分應滿足動物生長、生產、生存和抵抗病蟲害的生理需要,禁止在飼料中添加葯物並減少化學合成物質的使用。
9.1.8 科學管理,避免葯物和有害物質在畜禽產品中的殘留。
9.1.9 合理處理養殖廢物,杜絕環境污染和疫病的傳播。
9.1.10 提倡動物福利,科學屠宰,保持畜禽產品的自然風味。
9.2 轉換期
在開始建立有機畜禽生產系統時,需要一個緩沖時間,即轉換期。
9.2.1 對於放牧家畜,只有在放牧草場轉換至少12個月,且已滿足畜牧生產標准一定時間後,該牧場生產的畜產品才能按「有機農產品」出售。
9.2.2 認證機構應根據有機農業生產原則和具體動物的特點,制定畜牧生產轉化期的長度。肉牛的轉換期為12個月,奶牛、豬、羊為6個月,肉用家禽為10周,產蛋家禽為6周。
9.3 動物的選育和引入
9.3.1 在選擇飼養動物品種時,必須考慮到品種對當地環境和飼養條件的適應性和品種本身的生活力和抗病力,優先選擇本地品種。
9.3.2 不允許使用經胚胎移植或GMO改造得到的動物。
9.3.3 畜禽應在有機農場繁育,並從出生後就按本准則9.6的要求進行飼養。畜禽不能在有機和非有機生產單元之間相互轉移。
9.3.4 當有機畜群第一次形成時,允許購入:蛋雞(19周齡以內);肉雞(在出殼一天內);小豬(從斷奶起且小於25千克);犢牛(7日齡以內且吃過初乳);母羊(45日以內齡)。
9.3.5 在無法得到足夠的來自有機農場的動物時,經認證機構許可,可以從非有機農場購入畜禽。但從非有機農場引入的動物數量每年不能超過農場同類成年動物的10%。
9.3.6 在以下情況下,認證機構可以允許引入常規畜禽超過10%,但不得超過40%:
1)不可預見的嚴重自然災害或事故;
2)農場規模大幅度擴大;
3)農場建立新的畜禽養殖項目;
4)小型農場。
9.3.7 種畜禽可以從非有機牧場引入,但如果種畜禽的第一後代將作為有機畜禽飼養,則種畜應在不晚於懷孕期的最後1/3時間內進行有機管理,種禽則允許從出雛時開始。
9.4 飼料與飼料添加劑
9.4.1 有機畜禽的飼料至少80%來源於已認定的有機農產品及其副產品,其餘飼料可以是達到有機農產品標準的產品。
9.4.2 有機飼料原料組成中至少50%應來自有機農場內部或從本地區其他有機農場引入。
9.4.3 禁止使用以下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9.4.3.1 未經農業部批準的任何飼料和飼料添加劑;
9.4.3.2 經農業部批准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中的化學防腐劑、化學合成著色劑和非蛋白氮;
9.4.3.3 任何葯物飼料添加劑;
9.4.3.4 哺乳動物的軀體或部分軀體製成的飼料不得飼喂反芻動物;
9.4.3.5 某種動物的軀體或部分軀體製成的飼料不得飼喂同種動物(魚類除外);
9.4.3.6 工業合成的油脂;
9.4.3.7 動物副產品(如肉骨粉、羽毛粉等)或糞便;
9.4.3.8 用溶劑(如己烷)浸提的飼料原料;
9.4.3.9 化學合成的氨基酸;
9.4.3.10 無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商生產的,或無批准文號的飼料、飼料添加劑和預混料。
9.4.4 礦物質或維生素只有來自於天然的條件下才能使用。如果在這些物質發生短缺的特殊情況下,化學提純的有類似效果的礦物質和維生素也允許使用,但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準的品種,並經政府專門機構嚴格檢驗認定和獲正式注冊。
9.4.5 哺乳動物的幼畜補充喂養的乳製品應是有機產品,而且要來源於同種類動物。在特殊情況下,允許使用來源於非有機農場系統不含抗生素或人工合成添加劑的乳製品或代用乳。
9.4.6 給予動物飼料的劑型和方式,必須充分考慮動物的消化道結構特點和特殊生理需要:
9.4.6.1 給予哺乳動物的幼畜以充足的母乳;
9.4.6.2 以干物質為基礎,草食動物飼糧中必須具有60%以上的粗飼料、鮮草、乾草或(和)青貯飼料。
9.4.6.3 充分滿足豬和家禽對穀物飼料和纖維飼料的需要。
9.4.6.4 允許使用糖蜜作為幼齡動物的調味劑;
9.4.7 所有動物都必須自由接觸新鮮的水源,以充分保證動物的健康和活力。
9.4.8 青貯飼料添加劑不能來源於轉基因生物或其派生的產品,但可以使用海鹽、酵母、丙酸菌、酶、乳清、糖、糖蜜、蜂蜜、甜菜渣、穀物。當氣候條件不允許進行青貯發酵和得到認證機構許可的條件下,允許使用化學合成的乳酸、甲酸、乙酸、丙酸或其他天然有機酸產品作為青貯飼料添加劑。
9.4.9 根據動物的種類確定使用母乳喂養哺乳動物幼畜的最短時間:牛(包括水牛)3個月、羊45天、豬40天、兔30天。
9.5 畜禽飼養與管理
9.5.1 圈舍和自由放牧區必須能保證畜禽按其物種本身特有的行為方式生活,要求具有:
1)足夠的自由活動空間;
2)足夠的新鮮空氣和自然光照;
3)足夠的棲息場所和設施;
4)足夠的防雨、防風、防陽光直射和防極端溫度的措施;
5)避免使用具有潛在毒性的建築材料。
9.5.2 畜禽舍的地面要求平坦,有足夠大的面積,要舒適、清潔、乾燥,而不能打滑,整個地面至少一半為堅硬的實質結構,而不是板條或格柵結構。
9.5.3 家禽的圈舍應當是堅固的建築物,地面要鋪以墊料。還應具備與群體規模相適應的棲木,並有足夠大的出入口。
9.5.4 畜禽在圈舍內應保持適宜的密度,決定畜禽適宜密度的原則是:
1)畜禽在圈舍內具有舒適感,應當考慮畜禽品種、年齡的差異繁育和哺乳的需要;
2)應當考慮到畜禽行為需求、畜群規模和性別比例;
3)應當確保畜禽有足夠的空間用於自然站立、輕松躺卧、轉身、梳理被毛、拍翅等自主活動。
9.5.5 應控制在牧場、草地或在自然或半自然棲息地上放養的密度,以防止土壤植被畜禽過度踐踏和過度放牧。
9.5.6 只要動物的生理條件、氣候條件以及地面狀態允許,所有哺乳動物都必須去牧場或戶外自由運動。但對處於育肥最後階段的肥育動物和在嚴寒冬季的種公畜及產奶牛來說,可以免除戶外運動。
9.5.7 群養動物不允許單獨飼養,但經認證機構認可,種公畜、小規模飼養和患病動物以及即將分娩的母畜可以作為例外。
9.5.8 只要條件許可,草食動物必須放牧,也允許動物有短於其整個生長期1/5的舍飼期,且最長不超過3個月。
9.5.9 只要氣候條件允許,家禽必須進行戶外活動,並且累計時間達其生命周期的1/3。這些戶外活動必須在有保護設施和有植被覆蓋的地方進行,並且要備有足夠數量的水槽和飼槽。
9.5.10 水禽必須能夠接觸到溪流、水池或湖泊等水面。除懷孕的最後階段和哺乳階段,母豬必須群養。仔豬不得在平網或籠中飼養,運動場必須允許排便和躺卧。
9.5.11 嚴禁給飼養動物採用去喙、拔牙、去角、斷尾、冷(熱)烙號、強制脫毛和換羽等造成動物肢體殘缺的措施。允許對動物進行物理性閹割,但這樣的操作必須由專業人員完成,並且盡可能減輕畜禽的損傷和痛苦,必要時允許使用麻醉劑。
9.5.12 蛋雞應以人工方式補充自然光線的不足,以保持每天有16小時的光照。
9.5.13 為了保證動物的健康,在每一批動物上市後,圈舍必須清空,對圈舍及其設施進行清潔消毒,並閑置運動場以恢復植被。
9.5.14 所有畜禽糞便儲存、處理設施,包括堆肥場等,在設計、施工、操作和利用時,都要避免引起地下及地表水的污染。
9.5.15 糞便總量以其作為肥料時不超過每年每公頃土地170千克氮為度。必要時,應減小畜禽密度以免超過上述標准。
9.6 繁殖
9.6.1 應該優先採用自然方法進行有機飼養畜禽的繁殖,但允許人工授精。
9.6.2 不允許進行激素發情處理和不必要的人工助產。
9.7 防病治病
9.7.1 在有機畜禽生產中,疾病的預防應基於下列原則:
9.7.1.1 選擇適宜當地條件和抗病能力強的畜禽品種或品系;
9.7.1.2 根據每種畜禽品種的要求進行適當管理,以增強畜禽抗病和預防傳染的能力;
9.7.1.3 高質量的飼料供給,結合有規律的運動和放牧,有益於提高畜禽自身免疫力;
9.7.1.4 保持合理的飼養密度,避免過度放牧和任何影響畜禽健康的問題出現。
9.7.2 在明確畜禽養殖場所處地區流行病學規律、且病患不能用其它管理技術加以控制的前提下,才考慮使用疫苗接種。允許使用的疫苗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要求。不能使用由GMO方法生產的活病毒疫苗。
9.7.3 一旦畜禽生病或受傷,應立即隔離和治療。
9.7.4 應優先選擇生物治療方法和物理性治療方法,然後才是葯物治療。葯物治療時,需經獸醫確診和認證機構許可。
9.8 運輸、屠宰和包裝
9.8.1運輸
9.8.1.1 在整個運輸過程中,押車人要善待動物,不得使用任何電驅趕輔助設備。
9.8.1.2 在運輸前,應對運輸車輛徹底清洗。運輸中要保證車內良好的通風和衛生環境,並根據氣候條件和運程長短給動物餵食喂水。
9.8.1.3 在運輸前或運輸過程中,不得使用化學合成鎮靜劑或興奮劑。
9.8.1.4 運輸時間超過7小時的動物不能立刻屠宰,需暫養24小時以上。
9.8.2 必須以人道的方式進行屠宰並盡量照顧和關注動物的福利,減輕壓力並遵守相關法律。
9.8.2.1 畜禽在屠宰前應接受檢驗和檢查,合格的畜禽必須在定點屠宰場屠宰。
9.8.2.2 禁止動物與處於宰殺過程的動物有感官的接觸(目視、耳聽、嗅覺等)。
9.8.2.3 在屠宰及其准備期間,必須使畜禽遭受的痛苦降低到最低限度。屠宰前必須先將動物擊昏使其失去知覺。致昏至開始放血致死的時間應盡量縮短
Ⅲ 什麼是有機養殖
有機養殖的飼養條件有很多要求。如要有足夠的自由活動空間,足夠的新鮮空氣回和自然光照,保護牲畜不受答過度的日曬和風吹雨淋;有舒適的圈舍和足夠的休息場所,圈養時要有足夠的墊圈物,提供足夠的淡水和飼料;應根據動物的品種、年齡、季節和條件適當地在戶外放牧,禁止將動物關養在不可自由活動的箱籠內等。
Ⅳ 何為有機養殖
簡而言來之:有機養殖是源指在畜禽養殖過程中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的原理,按照有機產品國家標准GB/T19630要求,飼喂有機飼料並限制使用常規獸葯、抗生素、飼料添加劑等物質,關注動物福利健康,滿足動物自然行為和生活條件的一種畜禽生產方式。
從生態學角度講,在農業生態系統中,農、林、牧等各業之間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和相互促進的,不斷地進行著植物(作物)生產(第一性生產)、動物生產(第二性生產)和微生物的分解與轉化。它們三者共同構成了物質交換與能量轉化的循環系統。有機養殖是有機農業生態系統中存在的合理性就在於:它能將很少有用或無用的農副產品,再一次轉化為對人類有營養的食物或有用的畜產品(肉、奶、蛋、皮毛等)。如果沒有有機養殖業進行第二性的加工生產,第一性生態的大量植物性產品就可能白白地浪費
Ⅳ 養殖戶新人,我想知道怎樣申有機認證養雞的農戶,
三、有機養殖認證條件所需資料
有機養殖類認證主要包括畜類、禽類、蛋、水產品、特種養殖。
A、有機食品認證(畜禽養殖類)所需基本材料如下:
【申請時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企業提供);
2、動物防疫合格證(企業提供);
3、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提供);
4、養殖基地場所布局圖,租地合同(企業提供);
5、人員名單、設備清單(企業提供);
6、管理手冊、基地調查表、有機管理體系(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7、申請表、認證委託協議(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驗收階段查驗的資料】在咨詢師指導下完成
1、動物檢疫合格證(動檢站提供);
2、人員資格證和員工健康證(有關發證部門提供);
3、畜禽飲用水監測報告(檢測機構提供);
4、當地大氣無污染合格證明(環保局出具);
5、有機飼料購買發票和合同、檢測報告、資質證書(供貨方提供);
6、不能購買有機飼料的可以種植有機糧食(參照有機種植模式);
7、日常的防疫記錄、飼喂記錄、育種記錄、治療記錄、銷售記錄(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驗收基地合格後抽樣】樣品的化驗檢測(專家抽樣後送到就近化驗室來檢測,檢測合格後就進入發證程序);資料來源中國有機農業網「有機產品認證條件(有機食品、有機加工、有機養殖認證所需基本資料)』,你可以去詳細看一下。http://www.cnoa360.com/news/28829991.html
Ⅵ 養殖業有機認證怎麼辦
按照有機農業生產標准,在生產過程中不使用有機化學合成的肥料、農葯、生長調節劑和畜禽飼料添加劑等物質,不採用基因工程技術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而是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原理,採取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協調種植業和畜牧業的關系,促進生態平衡、物種的多樣性和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養殖業的養殖對象如果是食品的話,那便為有機食品,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機食品在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循有機食品生產、採集、加工、包裝、貯藏、運輸標准,禁止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葯、化肥、激素、抗生素、食品添加劑等,禁止使用基因工程技術及該技術的產物及其衍生物。
2、有機食品生產和加工過程中必須建立嚴格的質量管理體系、生產過程式控制制體系和追蹤體系,因此一般需要有轉換期;
3、有機食品必須通過合法的有機食品認證機構的認證。
申請有機食品的認證程序:
(1)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
(2)填寫調查表並提供有關材料:
(3)認證機構審查材料並派遣檢查員實地審查(包括產品抽樣)
(4)檢查員將實地檢查報告報送頒證委員會;
(5)頒證委員會根據綜合材料進行評審,評審結果為:①同意頒證,②轉換期頒證或有條件頒證,③不能頒證;
(6)簽定標志使用合同並頒證。
目前只有企業才可以申請,有資質(營業執照,動物防疫合格證等)先自己種植養殖所需的飼料,收貨後飼喂動物這樣才可以。有機食品標志的使用權不是終身制,按照國際慣例,有機食品標志認證一次有效許可期限為一年。一年期滿後可申請「保持認證」,通過檢查、審核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有機食品標志。
Ⅶ 能不能在有有機認證的果園里養殖其它
詳情請到專業的部門去咨詢,因為不同地區的政策都不相同。
Ⅷ 有機畜禽養殖對養殖條件有什麼要求
畜禽有機認證條件是非常嚴格的,除了對產品品質有要求,對養殖環境,甚至是養殖管理人員的職稱都有嚴格要求。非大型企業沒有實力認證。
Ⅸ 有機養殖中飼料有哪些具體要求
第一,為了保證種植和養殖能夠有機的結合起來,有機養殖要求回50%的飼料能夠自給自足;在答有機養殖的第一年,在養殖場實行有機管理的第一年,本養殖場飼料種植基地按照本標准要求生產的飼料可以作為有機飼料飼喂本養殖場的畜禽,但不能作為有機飼料出售。 第二,當有機飼料供應短缺時,允許購買常規飼料。但每種動物的常規飼料消費量在全年消費量中所佔比例不得超過以下百分比: a) 草食動物(以干物質計) 10%。 b) 非草食動物(以干物質計) 15%。 畜禽日糧中常規飼料的比例不得超過總量的25%(以干物質計)。出現不可預見的嚴重自然災害或人為事故時,允許在一定時間期限內飼喂超過以上比例的常規飼料。飼喂常規飼料須事先獲得認證機構的許可,並詳細記錄飼喂情況。 第三,必須保證反芻動物每天都能得到滿足其基礎營養需要的粗飼料。在其日糧中,粗飼料、青飼料或青貯飼料所佔的比例不能低於60%(對乳用畜,前3個月內此比例可降低為50%)。在豬和家禽的日糧中必須配以粗飼料、青飼料或青貯飼料。 第四,配合飼料中的主要農業源配料都必須獲得有機認證。 第五,在生產飼料、飼料配料、飼料添加劑時均不得使用轉基因生物或其產品。
Ⅹ 有機產品認證具體需要准備的材料
有機產品認證條件(有機食品、有機加工、有機養殖認證所需基本資料)
中國有機農業網 時間:2015.11.26 來源:有機農業
本文主要介紹了有機產品認證的條件和所需基本資料,主要包括有機食品認證條件,有機加工認證條件,有機養殖的認證條件以及各自領域認證所需的基本資料。有機食品認證分為種植類、食用菌類、加工類、畜禽養殖類、水產養殖類的認證。
一、有機食品認證條件所需資料
A、有機種植類認證主要包括蔬菜瓜果、雜糧、林果、野生植物、食用菌等。有機食品認證(種植類)所需基本材料如下:
【申請時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企業提供);
2、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提供);
3、種植地塊布局圖及土地/山林承包租賃合同(企業提供);
4、人員任職名單、農業設備及運輸設備清單(企業提供);
5、申請表、認證委託協議(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6、管理手冊、基地調查表、管理體系文件(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驗收階段查驗的資料】在咨詢師指導下完成
1、灌溉水質檢測報告(野生的不需要檢測灌溉水);
2、土壤農殘重金屬化驗報告(檢驗機構出具);
3、當地大氣無污染合格證明(環保局出具);
4、種子(或菌種)的購買票據以及說明書(野生的不需要);
5、地膜、棚膜、葯品等農資的購買票據(野生的不需要);
6、使用動物糞便購買票據及該糞便的無害化證明(野生的不需要);
7、包裝材料的合格資質(供貨廠家提供);
8、日常的農事出工記錄(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9、查看基地必須遠離化工廠、磚廠、大公路等,上游水源不得存在污染;
【驗收基地合格後抽樣】農產品農殘重金屬化驗檢測(專家抽樣後送到就近化驗室來檢測,檢測合格後就進入發證程序);
B、有機食品認證(食用菌)所需基本材料
【申請時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企業提供);
2、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提供);
3、栽培室布局圖及土地承包租賃合同(企業提供);
4、人員名單、農業設備設備清單(企業提供);
5、申請表、認證委託協議(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6、管理手冊、基地調查表、種植計劃(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驗收階段查驗的資料】在咨詢師指導下完成
1、生產用水質檢測報告(檢驗機構);
2、培養基農殘重金屬化驗(檢驗機構);
3、大氣無污染合格證明(環保局);
4、菌種的購買票據以及說明書(供貨方提供);
5、地膜、棚膜、葯品的購買票據及說明書(供貨方提供);
6、有機培養基的供銷合同、票據(供貨方提供);
7、包裝材料的檢測報告與合格資質(供貨方提供);
8、日常的農事出工記錄(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9、查驗基地必須遠離化工廠、磚廠、大公路等;
【驗收基地合格後抽樣】農產品農殘重金屬化驗檢測(專家抽樣後送到就近化驗室來檢測,檢測合格後就進入發證程序);
二、有機加工認證條件所需資料
有機加工類認證主要包括植物類農產品加工、肉類農產品加工、水產加工。有機食品認證(加工類)所需材料如下:
【申請時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企業提供);
2、QS許可證或其它許可證(企業提供);
3、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提供);
4、人員任職名單、生產設備及檢驗設備清單(企業提供);
5、生產車間平面圖、土地證或土地使用合同(企業提供);
6、生產標准、產品工藝流程、各崗位規章制度(企業提供);
7、有關有機手冊、程序文件等(技術咨詢師協助提供);
8、申請表、認證委託協議(技術咨詢師協助提供);
9、管理手冊(技術咨詢師協助提供);
【驗收階段查驗的資料】在咨詢師指導下完成
1、生產加工用水檢測報告(當地質檢所或疾控中心出具);
2、員工健康證(當疾控中心出具);
3、計量設備檢定證書(當地計量局出具);
4、食品原料和添加劑的購銷合同票據、檢測報告與三證(供貨廠家提供);
5、包裝材料的檢測報告與合格資質(供貨廠家提供);
6、生產車間記錄、檢驗記錄、出入庫記錄、供銷記錄、運輸記錄(技術咨詢師協助提供);
【驗收生產場所合格後抽樣】發證產品的成品檢測(專家抽樣後送到就近化驗室來檢測,檢測合格後就進入發證程序);
三、有機養殖認證條件所需資料
有機養殖類認證主要包括畜類、禽類、蛋、水產品、特種養殖。
A、有機食品認證(畜禽養殖類)所需基本材料如下:
【申請時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企業提供);
2、動物防疫合格證(企業提供);
3、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提供);
4、養殖基地場所布局圖,租地合同(企業提供);
5、人員名單、設備清單(企業提供);
6、管理手冊、基地調查表、有機管理體系(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7、申請表、認證委託協議(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驗收階段查驗的資料】在咨詢師指導下完成
1、動物檢疫合格證(動檢站提供);
2、人員資格證和員工健康證(有關發證部門提供);
3、畜禽飲用水監測報告(檢測機構提供);
4、當地大氣無污染合格證明(環保局出具);
5、有機飼料購買發票和合同、檢測報告、資質證書(供貨方提供);
6、不能購買有機飼料的可以種植有機糧食(參照有機種植模式);
7、日常的防疫記錄、飼喂記錄、育種記錄、治療記錄、銷售記錄(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驗收基地合格後抽樣】樣品的化驗檢測(專家抽樣後送到就近化驗室來檢測,檢測合格後就進入發證程序);
B、有機食品認證(水產養殖類)所需基本材料
【申請時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企業提供);
2、漁業部門許可證(企業提供);
3、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提供);
4、養殖基地水域布局圖,淡水養殖的還需要租地合同,海水養殖的還需要海域承包使用合同或相關許可證(企業提供);
5、人員名單、設備清單(企業提供);
6、管理手冊、基地調查表、有機管理體系(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7、申請表、認證委託協議(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驗收階段查驗的資料】在咨詢師指導下完成
1、檢疫合格證(漁業部門提供);
2、人員資格證和員工健康證(相關發證機構提供);
3、飼養水質檢測報告(檢測機構提供);
4、當地大氣無污染合格證明(環保局出具);
5、有機餌料購買發票和合同、檢測報告、資質證書(供貨方提供);
6、不能購買有機餌料的可以採用野生餌料(企業提供);
7、日常的防疫記錄、飼喂記錄、育種記錄、治療記錄、銷售記錄(認證咨詢師協助提供);
【驗收基地合格後抽樣】樣品的化驗檢測(專家抽樣後送到就近化驗室來檢測,檢測合格後就進入發證程序);
資料來源:中國有機農業網http://www.cnoa360.com/news/288299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