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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體系認證

發布時間: 2020-12-01 01:24:21

『壹』 三位一體認證對企業來講有哪些好處

僅供參考:
首先,什麼是三體系認證?
三體系認證有哪些?
三體系認證又叫三標體系認證或三標一體,包含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OSH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三體系是以國家相關產品質量法、標准法和計量法等法規和產品標准(包含國標、行標和企標)為依據,通過組織構架的建立、崗位的設定、崗位職責的劃分、崗位制度和流程的制定從人員、工作場所、設備設施、經營品項和環境影響等方面進行有效運行和管控,以達到人員安全、質量保證、環境保護、顧客滿意和企業受益的一種宏觀的管理理念。
1、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
我國在90年代將ISO9000系列標准轉化為國家標准,隨後,各行業也將ISO9000系列標准轉化為行業標准。各大企業紛紛樹起ISO9000這面大旗,如火如荼般的展開了ISO9000認證。ISO9000標准宣貫、內部審核員培訓、企業現場審核。這些現象說明了企業對ISO9000認證的重視達到了極高的程度。
2、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
ISO14000是國際標准化組織(ISO)制定的環境管理體系國際標准。ISO14000認證已經成為打破國際綠色壁壘、進入歐美市場的准入證,通過ISO14000認證的企業可以節能降耗、優化成本、滿足政府法律要求,改善企業形象,提高企業競爭力。ISO14000已經成為一套目前世界上最全面和最系統的環境管理國際化標准,並引起世界各國政府、企業界的普遍重視和積極響應。
3、OSH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
OHSAS18000全名為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Assessment Series 18000, 是一國際性安全及衛生管理系統驗證標准。OHSAS以及取代知名度較高之BS8800(僅為指導綱要,而非驗證標准)而成為可正式驗證之國際標准。為了解決上述征結,各大驗證機構乃參考既有安衛管理系統標准共同發展出OHSAS 18000。OHSAS 18001規范之架構與ISO14001一致,亦循PDCA持續改善模式設計,而OHSAS 18002實施指導綱要之內容則多所參考ISA 2000。
以上三種體系認證是通常意義的三體系認證
一、三體系標準是企業管理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管理是企業運行的基礎,知識經濟和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的到來對企業的現代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個現代化企業必須建立系統、開放、高效的管理體系,企業的每一部分工作都要納入體系中,這是現代生產集約化的需要,也是運行規范化、標准化的需要。因此企業要通過建立系列化、規范化、文件化的管理體系來規范企業的管理行為,從而達到現代管理的目的。
1、使企業的管理走向法制化的重要途徑:建立管理體系後,系統、規范的制度化文件成為企業上下人人遵守的內部法規,使企業的管理走向法制。
2、是發動全體員工參與管理的好形式:管理層的理念、思路及目標通過體系文件變成全員的自覺行動,使管理部門的工作得到各有關部門的主動支持與配合。
3、使企業建立起主動的自我完善、持續改進的有效機制。通過管理體系特有的日常監測與測量、年度審核及管理評審,企業能主動地及時發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實現持續改進的機制。
二、向公眾展示企業良好形象和社會責任的佐證和媒介:
1、質量管理體系:展示企業確保服務質量穩定,追求「零缺陷」的目標,對客戶負責的形象。
2、環境管理體系:展示企業確保在服務過程中節約資源,少甚至無污染,追求「零排放」目標,對社會負責的形象與責任。
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展示企業確保生產過程中少甚至無事故、職業病,追求「零事故」的目標,對員工負責的形象與責任。
三、具有直接或間接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企業實施並通過三體系認證,要有一定的投入,但也會得到豐厚的回報,不僅有造福社會的社會效益,也會產生實實在在的經濟效益。
1、質量管理體系:穩定服務質量,減少客戶投訴,提高企業信譽,直接有利於拓展市場。
2、環境管理體系:節約能源資源,降低企業成本;持續達到排放、減少排污費用,提高市場競爭力,為保護環境作貢獻。
3、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減少工傷事故,杜絕職業病危害,改善勞動條件,減少企業損失,調動員工積極性;為保持社會穩定作貢獻。
總結:
前面已述三體系是一種宏觀的管理理念,如一根指揮棒,指導著企業從管理的全局性、統籌關聯性、前瞻性等角度細化每一個制度和流程。當然,真正有效運行還取決於企業人員尤其是管理者自我認知和個人素質的提升。
發展越好的企業三體系的管理思路應該是越清晰的,細節管控也是越到位的。因此,從長遠考慮,它的作用便不只局限於指揮棒,而成為了企業穩步運行和發展壯大的重要保證之一。
目前通過三體系認證的公司越來越多,而在體系中的公司對供應商資質審查中,供應商的體系運行情況也是重要審查項目,為確保在激烈的競爭中留有一席之地,通過三體系認證是目前企業發展大勢所趨。

『貳』 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認證是什麼包含哪些內容對企業有哪些好處

企業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認證以SA8000:2014標准為認證依據。標准涉及領域包括童工、職業健康與安全、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自由、歧視、懲罰、工作時間、報酬及管理系統,目的是保護勞動環境和條件、勞工權利等,適用於各種行業、各種規模的組織。.
好處:1)提高企業社會形象,獲得產品銷售競爭優勢;/2)提升企業管理能力,改善與員工的關系,有效地吸引人才並使員工發揮出較高的績效,從而提高生產力從而提高利潤;/3)降低責任事故、公共曝光及法律訴訟等情況發生的風險,最小化潛在的商業風險比如工傷乃至工亡,法律訴訟或者是失去訂單;/4)優化與企業客戶的關系,穩定和持久交易關系。

『叄』 什麼是認證認可從業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國認證認可行業自律公約
這些規則中有要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認證認可活動,提高產品、服務的質量和管理水平,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認證,是指由認證機構證明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相關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或者標準的合格評定活動。

本條例所稱認可,是指由認可機構對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以及從事評審、審核等認證活動人員的能力和執業資格,予以承認的合格評定活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認證認可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第四條 國家實行統一的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制度。

國家對認證認可工作實行在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下,各有關方面共同實施的工作機制。

第五條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對認證培訓機構、認證咨詢機構的活動加強監督管理。

第六條 認證認可活動應當遵循客觀獨立、公開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七條 國家鼓勵平等互利地開展認證認可國際互認活動。認證認可國際互認活動不得損害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條 從事認證認可活動的機構及其人員,對其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編輯]第二章 認證機構
第九條 設立認證機構,應當經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後,方可從事批准范圍內的認證活動。

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認證活動。

第十條 設立認證機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設施;

(二)有符合認證認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三)注冊資本不得少於人民幣300萬元;

(四)有10名以上相應領域的專職認證人員。

從事產品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還應當具備與從事相關產品認證活動相適應的檢測、檢查等技術能力。

第十一條 設立外商投資的認證機構除應當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外方投資者取得其所在國家或者地區認可機構的認可;

(二)外方投資者具有3年以上從事認證活動的業務經歷。

設立外商投資認證機構的申請、批准和登記,按照有關外商投資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設立認證機構的申請和批准程序:

(一)設立認證機構的申請人,應當向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十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文件;

(二)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自受理認證機構設立申請之日起90日內,應當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涉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職責的,應當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決定批準的,向申請人出具批准文件,決定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申請人憑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批准文件,依法辦理登記手續。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依法設立的認證機構名錄。

第十三條 境外認證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須經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從事與所從屬機構的業務范圍相關的推廣活動,但不得從事認證活動。

境外認證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的申請、批准和登記,按照有關外商投資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認證機構不得與行政機關存在利益關系。

認證機構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對認證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資助;不得從事任何可能對認證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產品開發、營銷等活動。

認證機構不得與認證委託人存在資產、管理方面的利益關系。

第十五條 認證人員從事認證活動,應當在一個認證機構執業,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認證機構執業。

第十六條 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能力,並依法經認定後,方可從事相應活動,認定結果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公布。

[編輯]第三章 認證
第十七條 國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推行產品、服務、管理體系認證。

第十八條 認證機構應當按照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從事認證活動。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制定;涉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職責的,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屬於認證新領域,前款規定的部門尚未制定認證規則的,認證機構可以自行制定認證規則,並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九條 任何法人、組織和個人可以自願委託依法設立的認證機構進行產品、服務、管理體系認證。

第二十條 認證機構不得以委託人未參加認證咨詢或者認證培訓等為理由,拒絕提供本認證機構業務范圍內的認證服務,也不得向委託人提出與認證活動無關的要求或者限制條件。

第二十一條 認證機構應當公開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收費標准等信息。

第二十二條 認證機構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從事認證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檢測活動,應當完成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確保認證、檢查、檢測的完整、客觀、真實,不得增加、減少、遺漏程序。

認證機構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對認證、檢查、檢測過程作出完整記錄,歸檔留存。

第二十三條 認證機構及其認證人員應當及時作出認證結論,並保證認證結論的客觀、真實。認證結論經認證人員簽字後,由認證機構負責人簽署。

認證機構及其認證人員對認證結果負責。

第二十四條 認證結論為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符合認證要求的,認證機構應當及時向委託人出具認證證書

第二十五條 獲得認證證書的,應當在認證范圍內使用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不得利用產品、服務認證證書、認證標志和相關文字、符號,誤導公眾認為其管理體系已通過認證,也不得利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認證標志和相關文字、符號,誤導公眾認為其產品、服務已通過認證。

第二十六條 認證機構可以自行制定認證標志,並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認證機構自行制定的認證標志的式樣、文字和名稱,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與國家推行的認證標志相同或者近似,不得妨礙社會管理,不得有損社會道德風尚。

第二十七條 認證機構應當對其認證的產品、服務、管理體系實施有效的跟蹤調查,認證的產品、服務、管理體系不能持續符合認證要求的,認證機構應當暫停其使用直至撤銷認證證書,並予公布。

第二十八條 為了保護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體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境,國家規定相關產品必須經過認證的,應當經過認證並標注認證標志後,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第二十九條 國家對必須經過認證的產品,統一產品目錄,統一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標准和合格評定程序,統一標志,統一收費標准。

統一的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調整,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發布,並會同有關方面共同實施。

第三十條 列入目錄的產品,必須經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列入目錄產品的認證標志,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統一規定。

第三十一條 列入目錄的產品,涉及進出口商品檢驗目錄的,應當在進出口商品檢驗時簡化檢驗手續。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從事列入目錄產品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以下簡稱指定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是長期從事相關業務、無不良記錄,且已經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認可、具備從事相關認證活動能力的機構。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從事列入目錄產品認證活動的認證機構,應當確保在每一列入目錄產品領域至少指定兩家符合本條例規定條件的機構。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指定前款規定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事先公布有關信息,並組織在相關領域公認的專家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對符合前款規定要求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進行評審;經評審並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後,按照資源合理利用、公平競爭和便利、有效的原則,在公布的時間內作出決定。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公布指定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名錄及指定的業務范圍。

未經指定,任何機構不得從事列入目錄產品的認證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檢測活動。

第三十四條 列入目錄產品的生產者或者銷售者、進口商,均可自行委託指定的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第三十五條 指定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在指定業務范圍內,為委託人提供方便、及時的認證、檢查、檢測服務,不得拖延,不得歧視、刁難委託人,不得牟取不當利益。

指定的認證機構不得向其他機構轉讓指定的認證業務。

第三十六條 指定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開展國際互認活動,應當在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經授權的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外簽署的國際互認協議框架內進行。

[編輯]第四章 認可
第三十七條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可機構(以下簡稱認可機構),獨立開展認可活動。

除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可機構外,其他任何單位不得直接或者變相從事認可活動。其他單位直接或者變相從事認可活動的,其認可結果無效。

第三十八條 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可以通過認可機構的認可,以保證其認證、檢查、檢測能力持續、穩定地符合認可條件。

第三十九條 從事評審、審核等認證活動的人員,應當經認可機構注冊後,方可從事相應的認證活動。

第四十條 認可機構應當具有與其認可范圍相適應的質量體系,並建立內部審核制度,保證質量體系的有效實施。

第四十一條 認可機構根據認可的需要,可以選聘從事認可評審活動的人員。從事認可評審活動的人員應當是相關領域公認的專家,熟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認可規則和程序,具有評審所需要的良好品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第四十二條 認可機構委託他人完成與認可有關的具體評審業務的,由認可機構對評審結論負責。

第四十三條 認可機構應當公開認可條件、認可程序、收費標准等信息。

認可機構受理認可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提出與認可活動無關的要求或者限制條件。

第四十四條 認可機構應當在公布的時間內,按照國家標准和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完成對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的評審,作出是否給予認可的決定,並對認可過程作出完整記錄,歸檔留存。認可機構應當確保認可的客觀公正和完整有效,並對認可結論負責。

認可機構應當向取得認可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頒發認可證書,並公布取得認可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名錄。

第四十五條 認可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標准和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對從事評審、審核等認證活動的人員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注冊。

第四十六條 認可證書應當包括認可范圍、認可標准、認可領域和有效期限。

認可證書的格式和認可標志的式樣須經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批准。

第四十七條 取得認可的機構應當在取得認可的范圍內使用認可證書和認可標志。取得認可的機構不當使用認可證書和認可標志的,認可機構應當暫停其使用直至撤銷認可證書,並予公布。

第四十八條 認可機構應當對取得認可的機構和人員實施有效的跟蹤監督,定期對取得認可的機構進行復評審,以驗證其是否持續符合認可條件。取得認可的機構和人員不再符合認可條件的,認可機構應當撤銷認可證書,並予公布。

取得認可的機構的從業人員和主要負責人、設施、自行制定的認證規則等與認可條件相關的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認可機構。

第四十九條 認可機構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對認可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資助。

第五十條 境內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取得境外認可機構認可的,應當向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編輯]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五十一條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採取組織同行評議,向被認證企業徵求意見,對認證活動和認證結果進行抽查,要求認證機構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報告業務活動情況的方式,對其遵守本條例的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有違反本條例行為的,應當及時查處,涉及國務院有關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第五十二條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重點對指定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進行監督,對其認證、檢查、檢測活動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檢查。指定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應當定期向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報告,並對報告的真實性負責;報告應當對從事列入目錄產品認證、檢查、檢測活動的情況作出說明。

第五十三條 認可機構應當定期向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提交報告,並對報告的真實性負責;報告應當對認可機構執行認可制度的情況、從事認可活動的情況、從業人員的工作情況作出說明。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認可機構的報告作出評價,並採取查閱認可活動檔案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等方式,對認可機構實施監督。

第五十四條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的需要,就有關事項詢問認可機構、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的主要負責人,調查了解情況,給予告誡,有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

第五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國務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設在地方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在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的授權范圍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認證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國務院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設在地方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統稱地方認證監督管理部門。

第五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認證認可違法行為,有權向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和地方認證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和地方認證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

[編輯]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七條 未經批准擅自從事認證活動的,予以取締,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五十八條 境外認證機構未經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代表機構的,予以取締,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經批准設立的境外認證機構代表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認證活動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撤銷批准文件,並予公布。

第五十九條 認證機構接受可能對認證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資助,或者從事可能對認證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產品開發、營銷等活動,或者與認證委託人存在資產、管理方面的利益關系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撤銷批准文件,並予公布;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條 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撤銷批准文件,並予公布:

(一)超出批准范圍從事認證活動的;

(二)增加、減少、遺漏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的;

(三)未對其認證的產品、服務、管理體系實施有效的跟蹤調查,或者發現其認證的產品、服務、管理體系不能持續符合認證要求,不及時暫停其使用或者撤銷認證證書並予公布的;

(四)聘用未經認可機構注冊的人員從事認證活動的。

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增加、減少、遺漏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規定的程序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一條 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以委託人未參加認證咨詢或者認證培訓等為理由,拒絕提供本認證機構業務范圍內的認證服務,或者向委託人提出與認證活動無關的要求或者限制條件的;

(二)自行制定的認證標志的式樣、文字和名稱,與國家推行的認證標志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妨礙社會管理,或者有損社會道德風尚的;

(三)未公開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收費標准等信息的;

(四)未對認證過程作出完整記錄,歸檔留存的;

(五)未及時向其認證的委託人出具認證證書的。

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未對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檢測過程作出完整記錄,歸檔留存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二條 認證機構出具虛假的認證結論,或者出具的認證結論嚴重失實的,撤銷批准文件,並予公布;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負有直接責任的認證人員,撤銷其執業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認證機構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指定的認證機構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同時撤銷指定。

第六十三條 認證人員從事認證活動,不在認證機構執業或者同時在兩個以上認證機構執業的,責令改正,給予停止執業6個月以上2年以下的處罰,仍不改正的,撤銷其執業資格。

第六十四條 認證機構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未經指定擅自從事列入目錄產品的認證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檢測活動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認證機構未經指定擅自從事列入目錄產品的認證活動的,撤銷批准文件,並予公布。

第六十五條 指定的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超出指定的業務范圍從事列入目錄產品的認證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檢測活動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撤銷指定直至撤銷批准文件,並予公布。

指定的認證機構轉讓指定的認證業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六條 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實驗室取得境外認可機構認可,未向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給予警告,並予公布。

第六十七條 列入目錄的產品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第六十八條 認可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和負有責任的人員撤職或者解聘:

(一)對不符合認可條件的機構和人員予以認可的;

(二)發現取得認可的機構和人員不符合認可條件,不及時撤銷認可證書,並予公布的;

(三)接受可能對認可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資助的。

被撤職或者解聘的認可機構主要負責人和負有責任的人員,自被撤職或者解聘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認可活動。

第六十九條 認可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對主要負責人和負有責任的人員給予警告:

(一)受理認可申請,向申請人提出與認可活動無關的要求或者限制條件的;

(二)未在公布的時間內完成認可活動,或者未公開認可條件、認可程序、收費標准等信息的;

(三)發現取得認可的機構不當使用認可證書和認可標志,不及時暫停其使用或者撤銷認可證書並予公布的;

(四)未對認可過程作出完整記錄,歸檔留存的。

第七十條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和地方認證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實施批准和指定的;

(二)發現認證機構不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批准或者指定條件,不撤銷批准文件或者指定的;

(三)發現指定的檢查機構、實驗室不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指定條件,不撤銷指定的;

(四)發現認證機構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機構、實驗室出具虛假的認證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檢測結論或者出具的認證以及與認證有關的檢查、檢測結論嚴重失實,不予查處的;

(五)發現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認證認可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第七十一條 偽造、冒用、買賣認證標志或者認證證書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的規定查處。

第七十二條 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地方認證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實施。法律、其他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其他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七十三條 認證人員自被撤銷執業資格之日起5年內,認可機構不再受理其注冊申請。

第七十四條 認證機構未對其認證的產品實施有效的跟蹤調查,或者發現其認證的產品不能持續符合認證要求,不及時暫停或者撤銷認證證書和要求其停止使用認證標志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與生產者、銷售者承擔連帶責任。

[編輯]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五條 葯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實驗動物質量合格認證,軍工產品的認證,以及從事軍工產品校準、檢測的實驗室及其人員的認可,不適用本條例。

依照本條例經批準的認證機構從事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管理體系認證,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結合安全生產的特殊要求組織;從事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綜合評價的認證機構,經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推薦,方可取得認可機構的認可。

第七十六條 認證認可收費,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價格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七十七條 認證培訓機構、認證咨詢機構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七十八條 本條例自2003年11月1日起施行。1991年5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認證管理條例》同時廢止。

『肆』 企業如何申請SA8000社會責任認證

SA8000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認證 是以SA8000國際標准為依據,以國家勞動法規和國際勞工標准為規范,利用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的框架,結合公司需要和行業特點,來建立一套適合於自身實際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 從而進行的認證。
企業首先一定要找正規的認證機構進行申請。
凡是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三年內沒有違規運營良好的企業,商業信譽良好的情況均可申請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認證。

你可以找咨詢公司幫助你,或者直接找機構協助你完成相關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制定認證計劃,事實認證申請過程。
如果需要具體了解流程和費用的話,你再和我溝通

『伍』 如何為公司進行質量體系認證

質量體系認證是指第三方(社會上的認證機構)對供方的質量體系進行審核、評定和注冊活動,其目的在於通過審核、評定和事後監督來證明供方的質量體系符合某種質量保證標准,對供方的質量保證能力給予獨立的證實。
質量體系認證在國際上亦稱為企業認證,質量體系注冊,質量體系評審,質量體系審核等。
在中國,質量體系認證指由國家技術監督局認可並授權的認證機構依據國家"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系列標准,對申請認證的單位進行審核確認,並以注冊及頒發認證證書的形式,證明其質量體系和質量保證能力符合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在第二章第九條中對認證的管理、認證的方式以及認證的對象等給予原則性的規定,並明確了質量體系認證是國家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宏觀調控手段之一。
質量體系認證流程如下:
1、申請:
(1)認證申請的提出申請;
(2)認證申請的審查與批准;
2、檢查與評定:
(3)文件審查、
(4)現場檢查前的准備、
(5)現場檢查與評定、
6)提出檢查報告;
3、審批與注冊發證:
(7)審批、
(8)注冊發證;
4、獲准認證後的監督管理:
(9)供方通報、
(10)監督檢查、
(11)認證暫停或撤銷、
(12)認證有效期的延長。

『陸』 企業社會責任體系如何去把它建立起來,並取要取得認證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一般被客戶審核到:企業社會責任者都是一個大項,可能要請教客戶具體的要求;因為每家客戶的關注點是不一樣的。
建議你可先從如下幾點出發:
1.員工職業安全防護
2.員工職業病防治
3.綠色產品體系推行
4.環保規范建立及執行
5.福利及拓展培訓
現在你們的工廠只認證了ISO9000也就是說品質體系的正常運行;但無法確保環境/綠色產品/職工健康及安全的正常運作;如果你向對方講以上五條都有,可先拿執行記錄給對方看,我想他的意思是請你們工廠做第三方認證,以表示工廠有標准化這些行為.
即,需要認證:
ISO14000(環境安全衛生體系).---確保公司符合法律法規/客戶之環境安全了衛生要求,減少污染
OSHAS18000員工職業健康安全體系.---確保員工健康安全的生產/生活
QC080000綠色產品體系.---確保公司做出來的產品符合歐盟(目前最嚴格的)/客戶的綠色產品環保要求
當然,公司可能會為成本考量不願意推行這么多的活動,但你可以先執行,並制定體系審核計劃;以獲取客戶信任;後續再根據定單/業務量或公司運營情況去執行計劃即可.

『柒』 SA8000 社會責任標准管理體系認證服務的主要內容

SA8000涉及以下主要內容:
1)童工:企業必須按照法律控制最低年齡、少年工、學校學習、工作時間和安全工作范圍。
2)強制僱傭:企業不得進行或支持使用強制勞工或在僱傭中使用誘餌或要求抵押金,企業必須允許雇員輪班後離開並允許雇員辭職。
3)健康安全:企業須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對可能的事故傷害進行防護,進行健康安全教育,提供衛生清潔設備和常備飲用水。
4)聯合的自由和集體談判權:企業尊重全體人員組成和參加所選工會並進行集體談判的權利。
5)差別待遇:企業不得因種族、社會地位、國籍、傷殘、性別、生育傾向、會員資格或政治派系等原因存在歧視。
6) 懲罰措施:不允許物質懲罰、精神和肉體上的壓制和言詞辱罵。
7)工作時間:企業必須遵守相應法規,加班必須是自願的,雇員一周至少有一天的假期。
8)報酬:工資必須達到法定和行業規定的最低限額,並在滿足基本要求外有任意收入。僱主不得以虛假的培訓計劃規避勞工法規。
9)管理體系:企業須制定一個對外公開的政策,承諾遵守相關法律和其他規定;保證進行管理的總結回顧,選定企業代表監督實行計劃和實施控制,選擇同樣滿足SA8000的供應商,確定表達意見的途徑並採取糾正措施,公開與審查員的聯系,提供應用的檢驗方法,並出示支持的證明文件和記錄。
4如何開展SA8000審核
SA8000作為第三方審核認證的准則,能夠用於組織的合格評定,從而證實組織與標准要求的符合性。同樣,還可以依據SA8000開展第二方審核,對公司分供方的供應鏈進行審核。
各個地區的社會責任審核方式不盡相同。除傳統的現場證據審查外,還要調查雇員、管理者以及組織所在社區的代表的觀點。審核員要與審核對象會談交流,權衡主觀陳述和事實,審核的客觀證據是依主觀陳述和事實調查為基礎的。
審核員現場遇到一些情況體現了社會責任在審核的特點。如在一些工廠常常會遇到一些小青年頂替其嫡生姐姐或哥哥,從而違背法定工作年齡的有關規定。
對服務業的簽約要全面進行審查,應將事實陳述和證據與簽約合同加以對比核實,確保不存在對工人的強迫和壓制的行為。例如廠方要求工人住在工廠,但住宿條件惡劣,與家庭隔離、活動空間極其擁擠,須加強規范。
5審核員所面臨的挑戰
審核員須以非常嚴謹的態度和超乎尋常的努力,確保能夠獲取可靠、有效的信息,而不是歪曲了的個人陳述。社會責任審核要依據當地的規范和標准檢查與評測證據,以保證最終審核評定正確有效。例如在遠東地區可以接受的住宿標准為一個房間容納6到8個床位,床鋪為金屬框架上搭一個木板作為睡鋪,其盥洗設備必須滿足隱蔽、隔離和清潔等基本要求,這一點與發達國家的要求大體相同,但該地區的其它條件和要求的標准與倫敦和紐約的要求則相差甚遠。
6 SA8000認證流程
同ISO9000質量體系、ISO14000環境體系及OHASl8000安全體系認證一樣,SA8000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認證過程大致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公司提交申請書。當公司完成准備工作,基本具備認證條件時,可向認證機構遞交申請書,也可提前提交申請,在認證機構的指導下進行准備。
2、評審和受理。認證機構對公司遞交的申請書進行評審,審核其內容是否符合認證的基本條件,如符合則受理,不符合則通知公司不予以受理。
3、初訪。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十分注重現場表現,審核前對被審核方的訪問是必要的是。初訪的目的是確定審核范圍,了解公司現狀,收集有關資料和確定審核工作量。
4、簽訂合同。認證機構和委託方可就審核范圍、審核准則、審核報告內容、審核時間、審核工作量簽訂合同,確定正式合作關系,繳納申請費。
5、提交文件。合同簽訂後,被審核方應向認證機構提供社會責任管理手冊、程序文件及相關背景材料,供認證機構進行文件預審。
6、組成審核組。在簽訂合同後,認證機構應指定審核組長,組成審核組,開始准備工作。
7、文件預審。由審核組長組織審核組成員進行文件預審,如果社會責任管理文件存有重大問題,則通知被審核方或委託方,由被審核方進行修改並重新遞交文件。如文件無重大問題,則開始准備正式審核。
8、審核准備。審核組長組織審核組成員制定審核計劃,確定審核范圍和日程,編制現場審核檢查表。
9、預審。委託方認為有必要,可以要求認證機構在正式認證審核前進行預審,以便及時採取糾正措施,確保正式審核一次通過。
10、認證審核。由認證機構按審核計劃對被審核方進行認證審核。
11、提交審核報告和結論。根據審核結果可能有三種結論,即推薦注冊、推遲注冊及暫緩注冊。
12、技術委員會審定。對審核組推薦注冊的公司,認證機構技術委員會審定是否批准注冊,如未獲批准則需重新審核。
13、批准注冊。認證機構對審定通過的公司批准注冊。
14、頒發認證證書。認證機構向經批准注冊的公司頒發SA8000認證證書。
15、獲證公司公告。認證機構將獲證公司向SAI備案,由SAI在其網站公布。
16、監督審核。認證機構對獲證公司進行監督審核,監督審核每半年一次,認證證書有效期為三年,三年後需進行復評。
7正確理解SA8000
道德宣傳者們就制定社會責任標准SA8000展開了一場熱烈討論。他們認為這一標準的出台是管理主義的體現。一些非政府組織(如NGO)重申了這一論點,他們認為SA8000的制定,正迎合了組織界和社會關注的焦點。另一方面,具有傳統觀念的審核員則認為該標准偏離了社會核心問題,實際上只是針對社會的表面現象而提出的。事實上這兩種截然相反的觀點均帶有偏見,這些熱心者並沒有正確理解和把握SA8000真正的內涵和制訂目的。正確的理解是管理者應將SA8000作為道德管理實踐的綜合工具應用於組織的管理體系中。
8SA8000的發展前景
道德責任標準的制訂已成為英國政府道德貿易新紀元活動的核心。道德貿易新紀元活動是英國國際發展部部長Clare Short於1997年發起的。在現代商界由於消費者選購物品時,往往要考慮組織的道德行為表現,因此公司聲明並展示其運作過程中的道德行為十分重要。如今一個新型組織的組建,其大多數規劃建議中必須包括道德水準評定和環境影響分析。
隨著對SA8000的不斷修訂和完善,該標准最終將會發展成為一個覆蓋道德、社會和環境等范圍很廣的標准。目前SA8000隻涉及人身權益以及與健康、安全、機會平等等核心要素有關的初始審核。CEPAA是SA8000認證組織的認可機構,也是社會責任標準的版權所有者。
雖然SA8000尚未轉化為ISO國際標准,但它已得到國際認可,更為重要的是,該標准正在激起全球組織界的廣泛關注和熱情。很顯然,組織經認證機構全面、獨立的審核後,頒發的社會責任認證證書,將是對訪組織道德行為和社會責任管理能力最為有效的認可。SA8000將是未來國際競爭中組織獲得成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SA8000將在未來流行,因為,企業希望表明他們改善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的意願。這個標准體系幾乎在全世界都受到贊揚,因為它規定了一些別的體系避開的問題。
SA8000和與這些標准相配套的第三類獨立認證過程,意味著消費機關不再需要單獨制定自己的供應商要求和對供應商進行基本的監督審查。這些益處能節約很多成本,遠超過認證本身的費用。
現在許多企業對SA8000採取等待和觀望的態度。不少人相信SA8000是正確的,而且基本上可有效控製成本,比各個企業各自行動好多了。其中亞洲國家特別感興趣,尤其是中國。
CEPAA的科夫曼希望SA8000最終能與ISO9000質量體系和ISO14000環境標准一樣獲得廣泛的接受。SA8000有潛力得到廣泛應用,她說。最終使用者是全世界的消費者;所有人都可以了解這些原則。到適當的時候,他們將得到更廣泛的了解和應用,因為批發商為了留住他們的零售客戶,會傾向選擇從講道德的工廠進貨。這是他們提供的另一種含義上的質量和一個賣點,表明認證只授予擁有優秀工作標準的企業。
9評述
SA8000是將社會價值引入組織實踐的重要標准,而社會價值則是當今組織聲譽的靈魂;
SA8000為公司提供了社會責任規范,但更為重要的工作則是開展一致性審核;在公司將SA8000納入其日常管理規范,並將行為表現測定結果向有關各方公開之後,才能夠確認公司正在實施該標准;
SA8000無疑在保障有關各方的權益和輔助管理方面起到了推動作用,有關議題將會列入全球組織管理的議事日程之中。

『捌』 企業為什麼要做社會責任管理體系認證

SA8000即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社會責任管理體系。其主要內容包括:童工、強迫性或強制性勞動、健康與安全、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的權利、歧視、懲戒性措施、工作時間、薪酬福利、管理體系。

『玖』 什麼是社會責任管理體系

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是指確保企業履行相應社會責任,實現良性發展的相關制度安排與組織建設,建立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是一項涉及到企業的遠景與使命、企業文化和企業發展戰略,事關企業長遠發展的重大任務。

體系內容:

1、是企業責任管理的主體性內容,即企業自身組織建設、管理價值和管理精神等。一般來講,企業社會責任的變革與企業組織發展變化有著密切的聯系;

2、是企業責任管理的客觀效果評價,即要根據對社會環境的影響,客觀評價這種管理活動的效果。

一種比較理想的企業社會責任管理體系,應該是主體性組織建設與客觀效果評價機制結合在一起的體系。

(9)社會體系認證擴展閱讀:



企業社會責任日常管理體系

企業社會責任日常管理體系,是指把履行社會責任的要求融入企業運營全過程和日常管理,完善公司各部門、各單位、各崗位的工作職責、管理要求與行為守則。其職能管理支持體系包括人力資源管理、財務資源管理、科技資源管理、信息資源管理、企業文化建設和風險控制體系等。企業社會責任日常管理體系是對企業現有的日常管理體系的改進、豐富和完善。

企業各部門、各單位、各崗位的日常管理要全面落實履行社會責任的要求,在制度、資源和人員上保障企業運營滿足安全、高效、綠色、和諧的要求,確保企業全面、全員、全過程履行社會責任,將企業利益相關方的期望和需求的滿足融入到企業的日常管理和運營工作中。

『拾』 什麼是三體系認證有什麼好處

資質認證,相信各位老闆都聽說過!比如三大體系認證(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知識產權貫標、高新企業認定等,這些資質在我們國家推行了很多年,但真正重視這些證書的人並不多,只有用到時才重視起來。


今天,阿喵就和大家聊聊三體系認證:三體系究竟是什麼呢?做三體系認證有什麼作用呢?給企業會帶來哪些好處呢?


三體系認證是指ISO9001認證、ISO14001認證、OHSAS18001認證。

企業做為什麼要做三體系認證?

1、首先,三體系標準是企業管理現代化的重要標志。

為什麼這么說呢?因為,管理是企業運行的基礎,知識經濟和全球經濟一體化時代的到來對企業的現代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其次,三體系認證是向公眾展示企業良好形象和社會責任的佐證和媒介。

具體來看,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是展示企業確保服務質量穩定,追求「零缺陷」的目標,對客戶負責的形象;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是展示企業確保在服務過程中節約資源,少甚至無污染,追求「零排放」目標,對社會負責的形象與責任;OHS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是展示企業確保生產過程中少甚至無事故、職業病,追求「零事故」的目標,對員工負責的形象與責任。

3、再者,三體系認證具有直接或間接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企業實施並通過三體系認證,要有一定的投入,但也會得到豐厚的回報,不僅有造福社會的社會效益,也會產生實實在在的經濟效益。

分開來看,

「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好處在於,穩定服務質量,減少客戶投訴,提高企業信譽,直接有利於拓展市場。

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有利於節約能源資源,降低企業成本;持續達到排放、減少排污費用,提高市場競爭力,為保護環境作貢獻。

OHS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益處在於,減少工傷事故,杜絕職業病危害,改善勞動條件,減少企業損失,調動員工積極性;為保持社會穩定作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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