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質量認證
『壹』 我想辦個能開人貨電梯的證,在哪裡能辦
電梯的駕駛證:到當地的(地級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特種設備科報名,項目:升降機司機,這個證叫《特種設備操作人員證》 ,兩年一審,全國通用。
施工電梯簡介:
施工升降機又叫建築用施工電梯,也可以成為室外電梯,工地升降機。是建築中經常使用的載人載貨施工機械,主要用於高層建築的內外裝修、橋梁、煙囪等建築的施工。由於其獨特的箱體結構讓施工人員乘坐起來既舒適又安全。施工升降機在工地上通常是配合塔吊使用。
報名基本條件:
1、 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2、 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學歷;
4、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1)電梯質量認證擴展閱讀:
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職能包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統一管理和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
2、負責《計量法》、《標准化法》、《產品質量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相關配套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和行政執法。
3、負責質量工作的宏觀指導。貫徹實施國家《質量振興綱要》,研究制定本市質量發展的戰略;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組織實施精品名牌戰略
4、負責產品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省質監局部署的產(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省質監局批準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劃,調解和處理質量糾紛。
5、統一管理標准化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並實施監督;負責農業標准化的實施及其示範區工作;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6、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保障國家計量單位制的統一和量值的准確可靠;組織開展計量器具的強制檢定和量值傳遞;查處生產和流通領域的計量違法行為,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7、負責宣傳貫徹GB/T19000-ISO9000系列標准,積極推進質量認證工作,並按省質監局的部署,對質量認證中介機構的行為和認證標志的使用進行監督。
8、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
9、負責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查處收購、加工、銷售、倉儲等環節的違法行為。
10、承擔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責任,組織實施相關生產許可、強制檢驗等食品安全市場准入制度,組織查處食品及相關產品生產和加工的質量違法行為。
11、承辦國務院、質檢總局或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2、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
『貳』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台賬怎麼填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申請書填寫說明
1 適用范圍
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以及所屬的安全附件及安全保護裝置、部件的製造申請。本表目前只適用境內(包括外商在境內設立的製造企業)製造單位的申請。
2 封面
2.1申請單位:填寫申請設備種類製造許可相一致的製造企業全稱,並蓋單位公章,填寫的名稱與公章必須一致,並且是頒布許可證的唯一單位名稱。
2.2 設備種類:填寫申請製造許可的特種設備種類,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部件)、大型游樂設施。對於附屬的安全附件及安全保護裝置、部件,可以填寫安全附件及安全保護裝置、部件等。多種類的製造單位,申請時,也應當按此種類分開填寫。
2.3 申請日期:填寫申請單位準備提交主管部門(如果存在)或者當地安全監察機構的日期。一般情況下,申請日期與當地安全監察機構收到申請的日期,不應當超過1個月,以便保持最新的信息。
2.4 申請類別:首次申請填寫「首次」,復查填寫「第一次復查」、「第二次復查」。
3 第1頁
3.1 申請單位基本情況
填寫與申請設備種類製造許可相一致的製造企業的基本情況
3.1.1單位名稱:填寫申請單位的全稱,必須和封面申請單位的名稱完全一致。
3.1.2 所在國:填寫申請單位製造企業所在地的國家名稱。因本表暫適用於境內,故可填寫為「中國」。
3.1.3 所在省:填寫申請單位製造企業所在地的省、直轄市、自治區名稱,一般用北京、黑龍江、內蒙古等表示。
3.1.4 所在市(地):填寫申請單位製造企業所在地的市(或者地、州、盟)的名稱,直轄市可不再填寫
3.1.5 所在區(縣):填寫申請單位製造企業所在地的區(縣)名稱。
3.1.6 單位地址:填寫申請單位的詳細地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縣)、路(街道、社區、鄉、)、號(村)等(本申請書所要求填寫的地址均同此)。
3.1.7 組織機構代碼:填寫單位向組織機構代碼管理部門申請取得的代碼,該代碼作為安全監察機構信息管理追溯的代號,對於一個申請單位來說,必須保證具有其唯一性(本申請書有關組織機構代碼的含義及其填寫均同此)。
3.1.8 法定代表人:填寫申請單位合法的代表人,必須與營業執照一致。
3.1.9 郵政編碼:填寫與申請單位地址相符的郵政編碼。
3.1.10 電話:填寫能夠與申請單位聯系的有效的電話。
3.1.11 傳真:填寫能夠與申請單位聯系的傳真電話。
3.1.12 電子郵箱:填寫申請單位有效的電子郵箱。如果沒有,最好在有關網站上注冊一個(本申請書所填寫的電子郵件均同此)。
3.1.13互聯網網址:填寫企業互聯網網址。如果沒有,可以不填此欄。
3.1.14 經濟類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填寫單位的經濟類型,如國有、集體、股份、私營、個體、外商獨資等。
3.1.15所屬行業:對目前還存在的行業系統或者某行業集團的,可填行業或者集團名稱,如鐵路、石化、石油、電力等;對已經打亂行業界限的,可以填寫申請單位上一層的管理部門,如某某公司等;如果申請單位已經作為一個完全的獨立體,則可不填此欄。
3.1.16 批准成立機關:填寫首先批准設立的政府部門;如果企業自行設立,除工商外,再沒有其他政府部門,如有上一級公司,可寫上一級所屬的公司,如沒有上一級公司等,可以不填。
3.1.17 營業執照登記機構:填寫直接登記的工商部門,如某某市工商局、某某縣工商局等。
3.1.18 營業執照注冊號:填寫工商部門發放營業執照上的統一編制注冊號。
3.1.19 成立日期:填寫有關部門批準的具有合法地位的時間。
3.1.20 開始工作日期:填寫批准申請許可或者批准試制的工作日期。首次申請,可不填寫。
3.1.21 固定資產:填寫與申請製造許可相關的廠房、設備等固定資產。
3.1.22 注冊資金:填寫在工商注冊的資金。
3.1.23 管理者代表:填寫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任命的管理企業的人員姓名,如廠長的姓名等。如法定代表人與此代表是一人,也必須填寫。
3.1.24 管理者代表職位:填寫管理者代表的職位,如廠長等。
3.1.25 質量保證負責人:填寫按照質量保證體系的要求,正式任命的質量保證負責人。
3.1.26 總人數:填寫與申請製造許可相關的所有企業人員數。
3.1.24 取得相關認證
填寫除特種設備製造許可、工商注冊以外的其他部門、機構、社會組織的認證、批准,如ISO等。
3.1.24.1 認證項目:填寫認證的項目。如ISO9001等。
3.1.24.2 認證機構:填寫進行認證的具體單位或者機構。
3.1.24.3 認證日期:填寫取得認證有關證書的日期。
3.1.24.4 認證有效期:填寫認證相關證書的有效期。
3.2 申請代理機構
填寫代理製造許可申請單位辦理有關許可手續的代理機構,如代理商、社會合法的咨詢機構等。
3.2.1 機構名稱:填寫申請代理機構的全稱。
3.2.2 代理負責人:填寫承辦該項代理業務的具體負責人員姓名。
4 第2頁
4.1 申請許可類別
填寫申請製造特種設備的具體類別。
4.1.1 類別(組別):填寫申請製造設備的類別(組別),具體類別(組別)見附錄1。具體填寫時,請以相關許可的規定為准。
4.1.2 級別:按照有關規定填寫,如申請製造A級鍋爐,可填寫「A」,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元件、起重機械等都有分類,按申請的級別填寫。
4.1.3 品種(型式):填寫申請製造設備產品的品種(型式),應當按其所制定的相關規程、規則要求填寫。
4.1.4 參數:填寫申請製造設備的參數,如果此類設備沒有參數限制,則可不填。
4.1.5 代表產品(限制范圍、典型產品):有關許可規定,對申請的產品有限制,或者應該填寫限制范圍或產品,應當填寫清楚;如果沒有限制,則可填寫其的代表或者典型產品。
4.1.6原有許可:作為到期復查,可標注復查前原有的情況,即在此欄內標注「○」,新申請或者原有的不包括此項可不填寫。
4.1.7 新申請許可:新申請或者原有不包括此類的,即在此欄內標注「√」。如果復查,原有的項目仍然保留,則在此欄也應當標注「√」。
4.1.8 型式試驗單位:按照規定需要進行型式試驗的,如果已經進行了型式試驗,填寫型式試驗的單位名稱;如果不需要做型式試驗,則填寫「不需要進行」;如果需要型式試驗,但沒有做,則填寫「未做」。
4.2申請人聲明與簽署
表明申請人承諾應當履行的義務。
4.2.1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申請製造許可單位的法人代表,同3.1.8一致的法定代表人簽字。
4.2.2 職務:填寫法定代表人在製造單位中的具體職位,如董事長、廠長等。
5 第3頁
5.1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目前,有單位主管部門的,由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一般都填寫「同意」。沒有主管部門的,可以填寫申請單位上一層的管理部門,如某某公司等;如果申請單位已經作為一個完全的獨立體,沒有時候任何管理部門,則可不填此欄。,但申請單位必須在此欄內註明,「本單位不存在主管部門」,並在此欄蓋申請單位公章。
5.1.1主管部門負責人:單位主管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負責人簽字。
5.1.2 單位(公章):單位主管部門的行政公章,不允許用專用章代替。
5.2地方安全監察機構意見
按照實施許可工作的有關規定,屬於質檢總局負責審批的許可,在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正式受理前,需要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安全監察機構簽署意見;屬於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審批的許可,在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正式受理前,也需要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簽署意見。同意的填寫「同意」。
5.2.1機構負責人:由安全監察機構的負責人簽字。
5.2.2單位(專用章):即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專用章。如某某省負責許可審批的可為某某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專用章。如沒有專用章,經部門同意,也可用安全監察機構的行政章代替(本申請書有關安全監察機構的專用章含義同此)。
5.3受理安全監察機構意見
表明負責實施許可審查工作的安全監察機構是否受理的意見。結論意見分為「同意受理」(指對申請的項目全部受理);「不同意受理」(指對申請的項目全部不受理);「不同意下列種類、級別、品種的受理(指部分受理),在此欄內要註明清楚。對全部不受理或者部分受理的,按照規定,要正式發出不受理通知書,說明不受理的具體原因,因此,要在此欄內註明不受理通知書的編號。
5.3.1經辦人:由具體負責承辦受理人員簽字。
5.3.2負責人:具體負責承辦受理機構的負責人簽字,可按照各自的許可程序的有關要求決定。如國家質檢總局可為安全監察機構的負責人或者主管負責人;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可為部門主管負責人或者安全監察機構的負責人或主管負責人。
5.3.3 申請書編號:由受理機構在受理申請書後編排。在沒有統一規定前,由受理單位自行編排。
6、第4頁
6.1近幾年工作情況
填寫在申請前一個有效期內(一般為4年)的製造情況,新申請的可不填寫。
6.2 年份:按年填寫,如1999、2000、2001、2002。
6.3 代表產品品種(型式):按照有關許可規定填寫許可設備品種(型式)。如取得種類為鍋爐的、類別包括蒸汽鍋爐的,則製造的產品品種,可為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則分別填寫。如果分類中沒有品種(型式)的含義,則可只按設備類別填寫。代表產品品種填寫的范圍,應該能夠與4.1.3和4.1.5一致,作為在許可審查時的製造歷史依據。如一頁不夠,可增加頁數。
6.4 產量(數量):填寫製造出廠的產量,以台、只、個數量計,具體填寫時,可不填寫單位。
6.5產值(萬元):填寫製造出廠產品的產值,以萬元計。
7 第5頁
7.1 申請單位資源
填寫與申請許可相關的基本資源情況。
7.1.1 佔地面積:填寫與申請製造許可有關的企業辦公、生產等佔地面積。
7.1.2 廠房面積:填寫與申請製造許可有關的廠房建築面積。
7.1.3 曝光室面積:填寫用於進行射線無損檢測的獨立符合環保要求的房間面積。
7.1.4 設計人員數:具有設計能力的製造單位,設立了專門的設計機構,填寫其中的具有設計能力的設計人員。
7.1.5 檢查人員數:填寫在生產各個工序中專門從事檢查工作的人員數。
7.1.6 無損檢測人員數:填寫具有無損檢測資格的從事無損檢測工作的人員數。
7.1.7 焊接人員數:填寫具有焊接資格的從事焊接工作人員數。
7.1.8 其他專業人員數:填寫除7.1.4,7.1.5,7.1.6,7.1.7以外的擔任各項專業工作的人員數。
7.1.8 設計能力:填寫有能力和資格承擔的設計設備品種數。
7.1.9 年產值:填寫設計或者計劃能夠達到的年產值。
7.2 各部門人員組成
填寫各科室、生產車間的人員情況
7.2.1 部門:填寫科室、車間的名稱。
7.2.2 部門負責人:填寫部門負責人,如科長、車間主任的姓名。
7.2.3 部門人員數:填寫科室、車間的人員數。
8 第6頁
8.1 管理、專業、作業人員情況
填寫與申請許可相關的按要求必須持證的管理、專業人員、作業人員。包括無損檢測、焊接等人員,但不包括與製造無關的單位其他持證人員。頁數不夠,可另附頁。
8.1.1 作業項目:按規定持證項目填寫,如無損檢測、焊接等。
8.1.2 學歷:按具有正式學歷證明的小學、初中、高中、職業高中、中等專科、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填寫,沒有學歷,填寫無學歷。
8.1.3 所學專業:按在職業高中、中等專科以上學歷在校所學專業填寫。
8.1.4 職稱:按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等相關職稱填寫。
8.1.5 持證作業:填寫由質檢部門按照特種作業人員、檢驗檢測人員等相關人員的考核持證規定,填寫相應持證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8.1.5.1 類別(方法):填寫持證人員的類別(方法),一般用符號表示,如無損檢測中的射線檢測,用RT表示;焊接人員可按規定用焊接方法的代號表示。
8.1.5.2 級別(項目):填寫持證作業的級別(項目),一般用符號表示,如高級射線檢測人員,可用Ⅲ(級)表示;焊接人員可用項目符號表示。
9 第7頁
9.1 主要生產設備狀況
按照許可有關規定,申請某類設備製造應當具備的相應的生產設備及其能力,包括生產、熱處理設備,其填寫的能力和數量應該符合製造許可條件的規定。一頁不夠,可以增加頁數。可參見附錄2
9.1.1 設備能力:填寫能夠滿足規定要求的同一種設備能力的范圍。如設備名稱為卷板機,設備能力為最大板厚:70mm。
9.1.2 設備數:填寫同一名稱、同一設備能力的設備數。
10、第8頁
10.1 主要檢驗與試驗儀器設備狀況
按照許可有關規定,申請某類設備製造應當具備相應的建議與試驗儀器設備,包括理化試驗設備、儀器等。填寫的能力和數量應該符合製造許可條件的規定。可參見附錄3。
10.1.1 儀器設備能力:填寫要求同9.1.1。
10.1.2 儀器設備數: 填寫要求同9.1.2。
10.2 自行校驗儀器設備能力
填寫經過批准可以自行校驗強制性檢定、校驗儀器設備范圍,以及沒有納入強制性檢定,但按照規定必須進行周期校驗儀器設備及其校驗范圍。
11 第9頁
11.1 分包、外協情況
按照許可條件,規定可以分包、外協的生產工序、部件情況,如無損檢測、熱處理、壓力容器封頭製作等。主要是填寫相對固定的分包、外協情況單位。特種設備上配套的成品,如安全閥、壓力表一般等不計在分包、外協情況內。
11.1.1 分包、外協項目:按無損檢測、熱處理、封頭填寫。
11.1.2 分包、外協單位名稱:填寫負責具體分包工作的單位。
11.1.3 單位質量保證負責人:申請製造許可的單位的質量保證人員,必須對本單位的分包、外協情況予以確認,在此欄簽字。
11.2 提交的文件資料
按照許可有關規定,申請時應當提交的有關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等。
11.2.1 序號:填寫文件資料的順序號。
11.2.2文件資料名稱:填寫提交的文件資料名稱。
11.2.3 篇幅或頁數:填寫文件資料的篇幅或者頁數,如圖紙一般以篇幅表示,文字資料一般用頁數表示。
12 第10頁
備註:申請單位認為應該申明的事項。
13 其他有關事項
13.1 申請書份數:本表至少一式三份,經製造許可機構正式受理後,受理機構一份、申請單位一份,一份由申請單位交所約請的鑒定評審機構。申請單位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書時,應該提交一個電子格式的申請書。
13.2 申請書印製方式:申請書放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有關機構的網站上,由有關機構或者申請單位下載使用,自行用A4篇幅的70克復印機紙列印,不再進行統一印製。
13.3 填寫方式申報:目前因條件不成熟,不能在網上在線填寫申報,也不能利用軟體填報建立資料庫,只能下載用一般文書格式進行填報。我們將積極創造條件,首先能夠利用軟體進行填報,再爭取盡快能夠在網上進行填寫申報,和建立資料庫。
13.4 填報中問題的處理:在表格下載中,存在問題,請與相關網站聯系;對表格填寫內容的問題,請與國家質檢總局鍋爐局聯系,聯系電話82262240。
附錄1:特種設備種類、類別(組別)
附錄2:填寫式樣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主要生產設備狀況
附錄3:填寫式樣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主要檢驗與試驗設備狀況
附錄1
特種設備種類、類別(組別)
設備種類 設備類別(類型)
鍋爐 承壓蒸汽鍋爐、承壓熱水鍋爐、有機熱載體鍋爐等
壓力容器 固定式壓力容器、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氧艙等
壓力管道(元件) 按壓力管道元件製造分類的組別填寫
電梯 乘客電梯、載貨電梯、液壓電梯、雜物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
起重機械 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鐵路起重機、門座起重機、升降機、纜索起重機、桅桿起重機、旋臂式起重機、輕小型起重設備、機械式停車設備等
客運索道(部件) 驅動迂迴裝置、抱索器、運載工具、托壓索輪組等
大型游樂設施 觀覽車類、滑行車類、架空游覽車類、陀螺類、飛行塔類、轉馬類、自控飛機類、水上游樂設施、賽車類、小火車類、碰碰車類、電池車類、觀光車等
安全附件及安全保護裝置 水位表、水位控制報警裝置、壓力控制報警裝置、溫度控制報警裝置、燃燒連鎖保護裝置、液位計、快開門連鎖保護裝置、水位控制報警裝置、陰極保護裝置、氣瓶閥、爆破片、緊急切斷閥等(安全閥可以列入壓力管道元件內)
限速器、安全鉗、緩沖器、門鎖、控制櫃、曳引機、制動器、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墜安全器等
部 件 受壓封頭、鍋爐過熱器、汽包等
附錄2:填寫式樣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主要生產設備狀況(參考)
主要生產設備狀況
序號 設備名稱 設備能力 設備數
1 卷 板 機 最大板厚: mm
2 壓 機 最大噸位: t
3
吊 車 最大起吊能力: t
4
彎 管 機 最大彎管能力:Φ × mm
5
鑽 孔 最大鑽孔能力: mm
6
立 車 最大能力:Φ mm
7
刨 邊 機 最大能力:
8
焊機 手工焊
9
焊機 埋弧焊
10
焊機 氬弧焊
11
焊機 鎢級氣體保護焊
12
焊機 熔化級氣體保護焊
13
熱處理爐 最大爐膛體積: × × mm
14
切割設備
附錄3:填寫式樣
鍋爐壓力容器製造許可主要檢驗與試驗設備狀況(參考)
主要檢驗與試驗儀器設備狀況
序號 儀器設備名稱 儀器設備能力 儀器設備數
1 材料試驗機 最大能力: N
2 沖擊試驗機
3 硬度試驗機 □Hb □Hv □Hl
4 超聲測厚儀器
5 化學元素分析儀 □C □S □P □Mn
□Si □Cr □Ni □Ti
□Mo □ □ □
6
射線探傷機 最大能力: Kv
7
超聲波探傷儀
8 磁粉探傷機
9 水壓試驗設備 最大壓力: MPa
10 氣密試驗設備 最大壓力: MPa
自行校驗儀器設備能力
序號 儀器設備名稱 校驗范圍
1 壓力表
2 熱電偶
3 電焊機電流
4 電焊機電壓
『叄』 電梯維保資質怎麼樣才能申請
必須先取得《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1)凡從事電梯、起重機械、客專運索道和 大型屬游樂設施 等機電類特種設備(以下統稱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單位(以下統稱施工單位),必須取得《 特種設備安裝 改造 維修許可證 》(以下簡稱《許可證》),並在許可的范圍內從事相應工作。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必須取得電梯維修的資格許可。
(2)配備符合日常維護保養業務要求的技術人員、辦公場地、施工設備、工具、量具和檢測設備;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和相關管理制度;設置兩個或者以上的電梯安全監督員,並取得電梯
(3)到市建委建築管理處或技術監督局領取電梯安裝維修企業資質申報表;
(4)按電梯安裝維修企業資質申報表的要求認真填寫相關內容;
(5)將填寫好的電梯安裝維修企業資質申報表和有關資料報送市建委建築管理處或技術監督局。
(3)電梯質量認證擴展閱讀:
本標准規定了乘客電梯、病床電梯及載貨電梯製造與安裝應遵守的安全准則,以防電梯運行時發生傷害乘客和損壞貨物的事故。
本標准適用於電力驅動的曳引式或強制式乘客電梯、病床電梯及載貨電梯。
本標准不適用於雜物電梯和液壓電梯。
『肆』 國家電梯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為什麼設在河北廊坊
國家電梯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是設在中國建築科學研究院建築機械化研究分院的國家級的質檢中心。地點在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61號。中心在建築機械化研究分院內部為中心實驗室。該室成立於1980年,1989年開始在該室的建制基礎上籌建國家電梯質量監督檢驗中心,1992年通過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認證審查,1998年初中心實驗室通過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的認證成為國家認可實驗室;2001年通過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第二次審查。
1、中心的基本任務和業務范圍:
中心的基本任務是貫徹國家關於產品質量的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國家標准和有關專業標准,承擔電梯產品質量的國家監督抽查、評優認證、生產許可證檢驗、仲裁檢驗等任務以及有關單位和部門委託的各種檢驗任務;承擔有關標準的編制工作,開展檢驗技術和試驗方法的研究以及電梯標准、檢驗等方面的人員培訓工作等。
2、具體業務范圍:
(1)承擔電梯產品質量的國家監督抽查、優質產品的檢驗鑒定。
(2)承擔電梯產品生產許可證的質量檢驗認證工作。
(3)承擔新產品的鑒定檢驗及質量認證工作。
(4)承擔產品質量爭議的仲裁檢驗工作。
(5)承擔新產品的檢測鑒定工作。
(6)研究開發新的檢驗技術和方法。
(7)承擔或參加國家標准、專業標準的制訂、修訂和有關標準的試驗驗證工作。
(8)對地方同類產品質量檢驗機構進行技術指導,對電梯標准,檢驗等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工作。
(9)承擔有關單位和部門委託的各種檢驗工作。
3、承檢產品類別及檢驗范圍:
(1)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液壓電梯、立體停車設備。
(2)電梯曳引機,自動扶梯驅動機、電梯導軌,電梯門鎖,電梯層門,瞬時式安全鉗,漸進式安全鉗、限速器、緩沖器、繩頭組合、電梯控制櫃,自動扶梯梯級,扶梯滾輪、鏈條等。
(3)作為國家認可實驗室除以上兩項外,還承擔建築機械類的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等產品的檢驗。
4、中心依據CNACL201-99《實驗室認可准則》的規定建立了自己的質量體系,制訂有全面的質量體系能夠獨立開展檢驗工作。實驗室具有獨立的場地和設施,建築面積3388m2,其中包括電梯試驗塔2800m2,實驗室588m2,固定資產838萬元,含178台套專用試驗台架和通用檢驗儀器設備。 中心具有相對獨立的建制,實驗室具有訓練有素的管理人員和精通檢驗技術的工程技術人員,能夠保證檢驗工作的質量。
多年來進行了大量的電梯產品檢驗工作,自1991年開始共進行了五次113家企業的國家監督抽查,二批次近300家企業的許可證檢驗;平時承擔委託檢驗,在2000年共完成委託檢驗報告840份;為國家及行業標準的制定積累了依據。
國家電梯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主任:李守林 副主任:趙光瀛 馬培忠
『伍』 愛因斯坦廣義相對論得到哪四項實驗認證 急~
愛因斯坦第一假設
第一個可以這樣陳述:
所有慣性參照系中的物理規律是相同的
此處唯一稍有些難懂的地方是所謂的「慣性參照系」。舉幾個例子就可以解釋清楚:
假設你正在一架飛機上,飛機水平地以每小時幾百英里的恆定速度飛行,沒有任何顛簸。一個人從機艙那邊走過來,說:「把你的那袋花生扔過來好嗎?」你抓起花生袋,但突然停了下來,想道:「我正坐在一架以每小時幾百英里速度飛行的飛機上,我該用多大的勁扔這袋花生,才能使它到達那個人手上呢?」
不,你根本不用考慮這個問題,你只需要用與你在機場時相同的動作(和力氣)投擲就行。花生的運動同飛機停在地面時一樣。
你看,如果飛機以恆定的速度沿直線飛行,控制物體運動的自然法則與飛機靜止時是一樣的。我們稱飛機內部為一個慣性參照系。(「慣性」一詞原指牛頓第一運動定律。慣性是每個物體所固有的當沒有外力作用時保持靜止或勻速直線運動的屬性。慣性參照系是一系列此規律成立的參照系。
另一個例子。讓我們考查大地本身。地球的周長約40,000公里。由於地球每24小時自轉一周,地球赤道上的一點實際上正以每小時1600公里的速度向東移動。然而我敢打賭說Steve Young在向Jerry Rice(二人都是橄欖球運動員。譯者注)觸地傳球的時候,從未對此擔心過。這是因為大地在作近似的勻速直線運動,地球表面幾乎就是一個慣性參照系。因此它的運動對其他物體的影響很小,所有物體的運動都表現得如同地球處於靜止狀態一樣。
實際上,除非我們意識到地球在轉,否則有些現象會是十分費解的。(即,地球不是在沿直線運動,而是繞地軸作一個大的圓周運動)
例如:天氣(變化)的許多方面都顯得完全違反物理規律,除非我們對此(地球在轉)加以考慮。另一個例子。遠程炮彈並非象他們在慣性系中那樣沿直線運動,而是略向右(在北半球)或向左(在南半球)偏。(室外運動的高爾夫球手們,這可不能用於解釋你們的擦邊球)對於大多數研究目的而言,我們可以將地球視為慣性參照系。但偶爾,它的非慣性表徵將非常嚴重(我想把話說得嚴密一些)。
這里有一個最低限度:慣性系是一個靜止或作勻速直線運動的系。愛因斯坦的第一假設使此類系中所有的物理規律都保持不變。運動的飛機和地球表面的例子只是用以向你解釋這是一個平日里人們想都不用想就能作出的合理假設。誰說愛因斯坦是天才?
愛因斯坦第二假設
19世紀中頁人們對電和磁的理解有了一個革命性的飛躍,其中以詹姆斯.麥克斯韋(James Maxwell)的成就為代表。電和磁兩種現象曾被認為毫不相關,直到奧斯特(Oersted)和安培(Ampere)證明電能產生磁;法拉弟(Faraday)和亨利(Henry)證明磁能產生電。現在我們知道電和磁的關系是如此緊密,以致於當物理學家對自然力進行列表時,常常將電和磁視為一件事。
麥克斯韋的成就在於將當時所有已知的電磁知識集中於四個方程中:
(如果你沒有上過理解這些方程所必需的三到四個學期的微積分課程,那麼就坐下來看它們幾分鍾,欣賞一下其中的美吧)
麥克斯韋方程對於我們的重要意義在於,它除了將所有人們已知的電磁知識加以描述以外,還揭示了一些人們不知道的事情。例如:構成這些方程的電磁場可以以振動波的形式在空間傳播。當麥克斯韋計算了這些波的速度後,他發現它們都等於光速。這並非巧合,麥克斯韋(方程)揭示出光是一種電磁波。
我們應記住的一個重要的事情是:光速直接從描述所有電磁場的麥克斯韋方程推導而來。
現在我們回到愛因斯坦。
愛因斯坦的第一個假設是所有慣性參照系中的物理規律相同。他的第二假設是簡單地將此原則推廣到電和磁的規律中。這就是,如果麥克斯韋假設是自然界的一種規律,那麼它(和它的推論)都必須在所有慣性系中成立。這些推論中的一個就是愛因斯坦的第二假設:
光在所有慣性系中速度相同
愛因斯坦的第一假設看上去非常合理,他的第二假設延續了第一假設的合理性。但為什麼它看上去並不合理呢?
火車上的試驗
為了說明愛因斯坦第二假的合理性,讓我們來看一下下面這副火車上的圖畫。
火車以每秒100,000,000米/秒的速度運行,Dave站在車上,Nolan站在鐵路旁的地面上。Dave用手中的電筒「發射」光子。
光子相對於Dave以每秒300,000,000米/秒的速度運行,Dave以100,000,000米/秒的速度相對於Nolan運動。因此我們得出光子相對於Nolan的速度為400,000,000米/秒。
問題出現了:這與愛因斯坦的第二假設不符!愛因斯坦說光相對於Nolan參照系的速度必需和Dave參照系中的光速完全相同,即300,000,000米/秒。那麼我們的「常識感覺」和愛因斯坦的假設那一個錯了呢?
好,許多科學家的試驗(結果)支持了愛因斯坦的假設,因此我們也假定愛因斯坦是對的,並幫大家找出常識相對論的錯誤之處。
記得嗎?將速度相加的決定來得十分簡單。一秒鍾後,光子已移動到Dave前300,000,000米處,而Dave已經移動到Nolan前100,000,000米處。其間的距離不是400,000,000米只有兩種可能:
1、 相對於Dave的300,000,000米距離對於Nolan來說並非也是300,000,000米
2、 對Dave而言的一秒鍾和對Nolan而言的一秒鍾不同
盡管聽起來很奇怪,但兩者實際上都是正確的。
愛因斯坦第三假設
廣義相對論的基本概念解釋:
在開始閱讀本短文並了解廣義相對論的關鍵特點之前,我們必須假定一件事情:狹義相對論是正確的。這也就是說,廣義相對論是基於狹義相對論的。如果後者被證明是錯誤的,整個理論的大廈都將垮塌。
為了理解廣義相對論,我們必須明確質量在經典力學中是如何定義的。
質量的兩種不同表述:
首先,讓我們思考一下質量在日常生活中代表什麼。「它是重量」?事實上,我們認為質量是某種可稱量的東西,正如我們是這樣度量它的:我們把需要測出其質量的物體放在一架天平上。我們這樣做是利用了質量的什麼性質呢?是地球和被測物體相互吸引的事實。這種質量被稱作「引力質量」。我們稱它為「引力的」是因為它決定了宇宙中所有星星和恆星的運行:地球和太陽間的引力質量驅使地球圍繞後者作近乎圓形的環繞運動。
現在,試著在一個平面上推你的汽車。你不能否認你的汽車強烈地反抗著你要給它的加速度。這是因為你的汽車有一個非常大的質量。移動輕的物體要比移動重的物體輕松。質量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定義:「它反抗加速度」。這種質量被稱作「慣性質量」。
因此我們得出這個結論:我們可以用兩種方法度量質量。要麼我們稱它的重量(非常簡單),要麼我們測量它對加速度的抵抗(使用牛頓定律)。
人們做了許多實驗以測量同一物體的慣性質量和引力質量。所有的實驗結果都得出同一結論:慣性質量等於引力質量。
牛頓自己意識到這種質量的等同性是由某種他的理論不能夠解釋的原因引起的。但他認為這一結果是一種簡單的巧合。與此相反,愛因斯坦發現這種等同性中存在著一條取代牛頓理論的通道。
日常經驗驗證了這一等同性:兩個物體(一輕一重)會以相同的速度「下落」。然而重的物體受到的地球引力比輕的大。那麼為什麼它不會「落」得更快呢?因為它對加速度的抵抗更強。結論是,引力場中物體的加速度與其質量無關。伽利略是第一個注意到此現象的人。重要的是你應該明白,引力場中所有的物體「以同一速度下落」是(經典力學中)慣性質量和引力質量等同的結果。
現在我們關注一下「下落」這個表述。物體「下落」是由於地球的引力質量產生了地球的引力場。兩個物體在所有相同的引力場中的速度相同。不論是月亮的還是太陽的,它們以相同的比率被加速。這就是說它們的速度在每秒鍾內的增量相同。(加速度是速度每秒的增加值)
引力質量和慣性質量的等同性是愛因斯坦論據中的第三假設
愛因斯坦一直在尋找「引力質量與慣性質量相等」的解釋。為了這個目標,他作出了被稱作「等同原理」的第三假設。它說明:如果一個慣性系相對於一個伽利略系被均勻地加速,那麼我們就可以通過引入相對於它的一個均勻引力場而認為它(該慣性系)是靜止的。
讓我們來考查一個慣性系K』,它有一個相對於伽利略系的均勻加速運動。在K 和K』周圍有許多物體。此物體相對於K是靜止的。因此這些物體相對於K』有一個相同的加速運動。這個加速度對所有的物體都是相同的,並且與K』相對於K的加速度方向相反。我們說過,在一個引力場中所有物體的加速度的大小都是相同的,因此其效果等同於K』是靜止的並且存在一個均勻的引力場。
因此如果我們確立等同原理,兩個物體的質量相等只是它的一個簡單推論。 這就是為什麼(質量)等同是支持等同原理的一個重要論據。
通過假定K』靜止且引力場存在,我們將K』理解為一個伽利略系,(這樣我們就可以)在其中研究力學規律。由此愛因斯坦確立了他的第四個原理。
愛因斯坦第四假設
愛因斯坦的第四假設是其第一假設的推廣。它可以這樣表述:自然法則在所有的系中都是相同的。不可否認,宣稱所有系中的自然規律都是相同的比稱只有在伽利略系中自然規律相同聽起來更「自然」。但是我們不知道(外部)是否存在一個伽利略系。
這個原理被稱作「廣義相對論原理」
死亡電梯
讓我們假想一個在摩天大樓內部自由下落的電梯,裡面有一個蠢人。 這人讓他的表和手絹同時落下。會發生什麼呢?對於一個電梯外以地球為參照系的人來說,表、手絹、人和電梯正以完全一致的速度下落。(讓我們復習一下:依據等同性原理,引力場中物體的運動不依賴於它的質量。)所以表和地板,手絹和地板,人和表,人和手絹的距離固定不變。因此對於電梯里的人而言,表和手絹將呆在他剛才扔它們的地方。
如果這人給他的手錶或他的手絹一個特定的速度,它們將以恆定的速度沿直線運動。電梯表現得象一個伽利略系。然而,這不會永遠持續下去。遲早電梯都會撞碎,電梯外的觀察者將去參加一個意外事故的葬禮。
現在我們來做第二個理想化的試驗:我們的電梯原離任何大質量的物體。比如,正在宇宙深處。我們的大蠢蛋從上次事故中逃生。他在醫院呆了幾年後,決定重返電梯。突然一個生物開始拖動這個電梯。經典力學告訴我們:恆力將產生恆定的加速度。(對於非常高速的情況這條規律不適用。因為一個物體的質量隨速度增加而增大。在我們這個試驗中我們假定它是正確的。)由此,電梯在伽利略系中將有一個加速運動。
我們的天才傻瓜呆在電梯里讓他的手絹和手錶下落。電梯外伽利略系中的人認為手錶和手絹會撞到地板上。這是由於地板因其加速度而向它們(手絹和手錶)撞過來。事實上,電梯外的人將會發現表和地板以及手絹和地板間的距離以相同的速率在減小。另一方面,電梯里的人會注意到他的手錶和手絹有相同的加速度,他會把這歸因於引力場。
這兩種解釋看起來似乎一樣:一邊是一個加速運動,另一邊是一致的運動和引力場。
讓我們再做一個實驗來證明引力場的存在。一束光通過窗戶射在對面的牆上。我們的兩位觀察者是這樣解釋的:
在電梯外的人告訴我們:光通過窗戶以恆定的速度(當然了!)沿一條直線水平地射進電梯,照在對面的牆上。但由於電梯正在向上運動,所以光線的照射點應在此入射點稍下的位置上。
電梯里的人說:我們處於引力場中。由於光沒有質量,它不會受引力場的影響,它會恰好落在入射點正對的點上。
噢!問題出現了。兩個觀察者的意見不一致。然而在電梯里的人犯了個錯誤。他說光沒有質量,但光有能量,而能量有一個質量(記住一焦耳能量的質量是:M=E/C2)因此光將有一個向地板彎曲的軌跡,正象外部的觀察者所說的那樣。
由於能量的質量極小(C2=300,000,000×300,000,000),這種現象只能在非常強的引力場附近被觀察到。這已經被證實:由於太陽的巨大質量,光線在靠近太陽時會發生彎曲。這個試驗是愛因斯坦理論(廣義相對論)的首次實證。
從所有這些實驗中我們得出結論:通過引入一個引力場我們可以把一個加速系視為伽利略系。將其引伸,我們認為它對所有的運動都適用,不論它們是旋轉的(向心力被解釋為引力場)還是不均勻加速運動(對不滿足黎曼(Riemann)條件的引力場通過數學方法加以轉換)。你看,廣義相對論與實踐處處吻合。
上述例子取自 「L'évolution des idées en Physique」 愛因斯坦和 Leopold Infeld 著。這是一本偉大的書。如果你對相對論物理有興趣,不妨一讀,奇妙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