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關系認證
如果是涉外婚姻需要國外承認這婚姻關系,那麼只要把結婚證拿去做公證和老外的母國助中國的領事館認證就可以了。
2. 我是中國人,老婆是韓國人,我們是在韓國登記結婚的,有婚姻關系證明書在中國能與結婚證一樣用嗎
中方是承認在韓國合法登記的婚姻關系證明的,如韓國結婚證需要在中回國使用,還須進行中國答駐韓國使館認證,認證地點在韓國。
如孩子是在韓國出生的,出生證明是韓國文書,在中國落戶,還須准備好孩子出生證明使館認證文件。
3. 經過使館認證的婚姻有效嗎
一、經過使館認證的婚關系在國內有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4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適用締結地法律」,同時根據1997年《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對中國公民的境外結婚證件認證問題的復函》的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外國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只要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其婚姻關系在中國境內有效。」
總的來說,按照上述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外國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只要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其婚姻關系在中國境內有效。對於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內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在境外結婚的,其婚姻關系在我國境內有效,但不得違背我國婚姻法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
二、國外結婚證需要中國領事館認證。
那麼如果回到國內是否要重新辦理結婚證或者進行認證呢?根據1997年《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對中國公民的境外結婚證件認證問題的復函》的規定,「凡在外國締結的婚姻關系被上述各條認定為有效的,不必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或承認手續。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的婚姻證件在中國境內使用,應在婚姻締結地辦理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認證,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按照上述規定,在外國領取的結婚證只要不違反我國婚姻法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的,一般在國內是有效的,而且不需要在中國境內再重新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認證手續。但是如果要在中國境內使用在國外領取的結婚證則應在婚姻締結地辦理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認證,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三、國外結婚證公證認證流程:
1、從國外政府相關部門申請結婚證核證副本或由該國公證人對其結婚證公證;
2、送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構進行認證;
3、將經過該國外交部認證的結婚證送中國使領館認證。
四、國外結婚證公證認證所需文件:
國外結婚證復印件,其中一方護照復印件。
辦理時間一般在3周左右。
使館認證網專業辦理國外結婚證認證。
4. 辦法國簽證,需要提供經過外交部認證的婚姻關系公證書怎麼辦呢一般需要多長時間
在當地找涉外公證處,對婚姻關系進行公證(可能需要雙方到場並攜帶身份證版和結婚證),公證處公權證完畢和出具公證書大約需要2、3天時間。之後拿著公證書以及公證處出具的致政府外辦的函,去外辦辦理外交部認證,這大約也需要3、4天時間。所謂外交部認證,就是在公證書上面填一張認證貼紙。
5. 關於涉外婚姻關系(民法通則147條)
【1】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外內國人結婚適用婚容姻締結地法律,
離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2】在日本生活的中國籍女子,
和日本人在日本登記結婚,適合於日本法律。
【3】中國女子想離婚,和日本男子不能協商離婚,
女子可以在日本法院起訴和男子離婚。
【4】如果日本女子在中國內地的法院起訴和日本人離婚。
【5】對於國外婚姻登記證書,國內法院不能直接認定,
需要經過相關認證程序。國外結婚證書的認證的一般做法是:
1、委託國外律師公證人將國外注冊的結婚證書進行公證;
2、委託國外律師將經過公證的結婚注冊證書在該國外交部進行公證;
3、委託國外律師將經過該國外交部門認證的結婚證送中國駐該國使領館進行認證。
【6】再經過中國法院公告送達,可以進行到法庭離婚審理程序。
【7】如果日本籍男子不到法庭,中國法院可以缺席判決離婚案件。
6. 美國的婚姻關系及授權書的公證認證都怎麼辦理
美國婚姻關系,也就是美國結婚證明公證認證,認證手續比較簡單,提供結婚證復印件,夫妻兩人身份證明,認證申請表一份。
美國授權書公證認證,還須先准備好授權書,一般由律師起草文件,准備時間是1-2個工作日。
認證地點在美國,認證流程如下:
先由美國國際公證人公證
其次是美國州務卿認證
最後為中國駐美國使館認證。
7. 老公有兩個不同地方,不同名字的身份證,把我們登記的那個身份證消除了。那我們的婚姻關系還存在嗎
身份證是沒辦法消除的呀,
他最多是補辦一張的呀,
你們的婚姻關系還是存在的呀,如果他敢結婚的話,你直接去告他離婚罪的呀。
8. 結婚證是不是全國可以辦需要什麼證件
結婚登記需要男女雙方帶好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2寸合影照3張,到男女任一方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辦理。如果有婚史的還需要帶好相應證件。
9. 要去丹麥旅遊,辦理申根簽證中,看到已婚者需要提供 婚姻關系公證書(外交部認證),但是趕時間
要求公證書的話,就一定要提供公證書的。。不然很有可能會被拒。
10. 境外結婚證如何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的婚姻證件在中國境內使用,應在婚姻締結地辦理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認證,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在婚姻締結地辦理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認證,請咨詢婚姻締結地律師、公證機關、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
在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請到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官網查詢辦事指南。
法律依據:
《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對中國公民的境外結婚證件認證問題的復函》(廳辦函(1997)63號)
山東省民政廳:你廳民政處《關於中國公民的境外結婚證件認證問題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四、公民(華僑除外)在國外結婚,原則上應在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居住國不承認的除外)。如該國和我國無外交關系或該國不承認我駐外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當事人在該國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只要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其婚姻關系在中國境內有效。凡在外國締結的婚姻關系被上述各條認定為有效的,不必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或承認手續。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的婚姻證件在中國境內使用,應在婚姻締結地辦理公證和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的機關認證,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十一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予以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是在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形成的,應當履行相關的證明手續。
第十二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書證或者外文說明資料,應當附有中文譯本。
下面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美利堅合眾國大使館」認證為例:
認證程序
申請領事認證的文書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有關文書應當首先由當地公證員(Notary Public)辦理公證或由有權機關(如出生、死亡、婚姻登記處、法院、聯邦政府部門)出具「核證副本」(Certified Copy)或證書;
(二)所在州州務卿認證。但有部分州要求先向County
Clerk申請認證,再由州務卿(Secretary of
State)認證。聯邦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有的可略過第(二)步,直接送美國國務院(Authentication Office,
Department of State)認證。(三)州政府認證過的文件,請根據中國駐美使領館領區劃分,屬於總領事館所轄領區的,請向相關總領事館申請領事認證;屬於大使館所轄領區的,須送美國國務院辦理認證後,再送大使館申請領事認證。如未能按照領區劃分遞交申請,該申請會被拒絕受理。
注意事項
(一)文書已經美國公證並辦理相應政府部門認證。總領事館所轄領區內各州出具的文件,只需經州政府認證,即可直接遞交至相應的總領事館進行領事認證,而無需辦理美國國務院認證;遞交至大使館的申請,除了須經州政府認證外,還必須經過美國國務院認證。
(二)文書內容和辦理程序必須真實、完整、合法,不得有違反中國法律或可能損害中國國家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內容。申請認證的文書在兩頁以上的,應裝訂成冊,不易被拆換。應採用火漆加封或加蓋騎縫章或鋼印等,以保證文書的完整性。如有程序不完整、格式不規范、含不合法內容、文件有塗改、拆換等問題,使領館不予認證。
(三)用於到中國結婚登記的無配偶聲明或證明自公證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用於來華收養的婚姻狀況、健康、財產、收入和無違法犯罪記錄公證書,自公證之日起至申請收養登記之日止(不含中國收養中心審理時間),6個月有效。超出有效期的文書,使領館不予認證。
(四)經使領館認證過的文書,不得任意拆裝或塗改。因申請人自行拆裝或塗改文件引起的問題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申辦領事認證所需材料
(一)填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公證認證申請表》1份。
(二)已經美國務院認證(送往大使館認證)或州務卿認證(送往總領館認證)的文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三)本人有效護照原件及帶照片資料頁復印件或駕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四)代理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和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如辦理公司營業執照文件認證,還應提交公司法人代表的護照或駕照復印件及能證明公司法人代表身份的公司文件。
(六)領事官員認為與辦理認證申請有關的其他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辦理時間、申請費用、付款方式
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應根據文件公證地和州政府認證地,按照駐美使領館領區劃分,向相應的使領館遞交認證申請。總領事館轄區內的經州政府認證的文件,應直接遞交至相應的總領事館進行領事認證,而無需辦理美國國務院認證;遞交至大使館的申請則必須經過美國國務院認證。如未能按照領區劃分遞交申請,該申請可能會被拒絕受理。
(二)可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代理機構協助遞交申請(無需提供代理委託書)。但請注意:使領館認為必要時,可能要求申請人本人前往使領館親自遞交申請並接受面談。
(三)遞交認證申請和領取認文書證均無需預約,申請人或代理人可在使領館的對外辦公時間前往辦理。
(四)申請人或代理人最早可於取證單上標注的日期前往使領館領取認證文書。於窗口提交的認證申請,使領館不提供回郵服務。
(五)對於符合條件的認證文件,大使館接受郵寄申請(請點此處查看詳細信息)。
(六)認證申請一經批准,不可撤銷。申請人需支付相關費用。
辦理時間
(一)普通件: 4個工作日
(二)加急件: 2—3個工作日
(三)特急件:1個工作日
請注意:
1、以上辦理時間為一般情況,某些申請可能需要更長時間來處理,因此辦理時間不確定。遇此類情況,申請人需等候使領館通知。
申請費用
(一)普通件:民事類25美元/份;商事類50美元/份
(二)加急件:每份加收20美元
(三)特急件:每份加收30美元
付款方式
(一)領取認證文件時,需支付申請費用。
(二)請選擇以下方式支付申請費用:
1、信用卡,僅限Master Card或Visa卡。
2、現金支票(Money Order、Cashier's Check)或公司支票。
(三)支票的收款人:
1、在大使館遞交的申請,收款人應為Chinese Embassy。
2、在XXX領事館遞交的申請,收款人應為Chinese Consulate in XXX。
(四)支票付款金額務必准確,金額如有任何差錯,恕不接受。
(五)恕不接受現金、個人支票、網銀轉帳,也不接受American Express等其他種類的信用卡。
認證常見問題
本人到使領館辦理認證的一般流程是什麼樣的?
請提前查閱我們的認證申請指南,准備好各項申請材料。請勿攜帶大件行李或危險物品。進入簽證大廳前,須接受安全檢查,然後領取簽證/認證排隊號碼,耐心就座等待叫號,到分配的窗口遞交你的申請。窗口職員在受理你的申請後,會交給你粉色取證單,請妥善保管,按照取證單上標明的日期(或之後)返回簽證辦公室,排隊交費後,領取你的認證文件。
如取證單上未標明取證日期,你的申請可能需要較長時間審批,你需要等候使領館的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必要時,你也可聯系我們。
委託書、聲明書能否由申請人提前簽好名字再送至使領館辦理公證?
不可以。委託人、聲明人必須親自到使領館,在領事官員面前,在委託書、聲明書上簽名或捺指印,不可提前簽名或填寫日期。
附:公證認證申請表 / Application Form for Notarization and Authentication,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美利堅合眾國大使館」官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