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發明籃球
A. 籃球誰發明的
據文字記復載,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製國的詹姆斯
奈史密斯發明的.奈史密斯當時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籃球是這所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教授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而委託他設計的一項室內集體游戲.他從當地兒童在室外喜歡用球投桃子筐(當地盛產桃子,各戶備有桃子筐)的游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游戲.
B. 籃球是誰發明的為什麼發明的
籃球在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現譯名為美國春田大學,Springfield College)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
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里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游戲。
籃球最初是為了給兒童一個玩耍的游戲而發明的。
(2)誰發明籃球擴展閱讀
籃球的發明與發展歷史進程: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里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游戲。
最初籃球游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游戲的人數沒有限制。比賽隊員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後,雙方隊員立即沖進場內搶球,並力爭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因為桃筐是有底的,球投中以後就留在籃子里,人必須登上專設的梯子才能將球從籃筐里取出。
隨著場地設施的不斷改進,籃筐取消了筐底,並改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製成籃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與此同時,場上比賽隊員也通常改為每隊5人,開始有後衛、守衛、中鋒、前鋒、留守等位置之分。
此外,奈史密斯制訂了一個不太完善的競賽規則,共13個條款,其中規定不允許帶球跑、抱人、推人、絆人、打人等。這大大提高了籃球游戲的趣味性,並且吸引了更多的人來參加這一游戲,從而使籃球運動很快普及到了全美國。
1892年,籃球運動首先從美國傳入墨西哥,並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開展。這樣,墨西哥成為除美國外,第一個開展籃球運動的國家。此後,這項運動先後傳入法國、英國、中國、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澳大利亞、黎巴嫩等國家,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開展、普及和發展。
1895年,美國人鮑勃蓋利將籃球傳入中國,1896年天津基督教育青年會舉行了我國第一次籃球游戲表演。之後在天津、北京等城市青年會中開展起來。
在1910年舊中國首屆全國運動會上,籃球首次被列為表演項目。1914年的第二屆全運會上籃球被列為男子正式競賽項目,1924年在第三屆全運會上被列為女子正式競賽項目。籃球自1951年起一直是亞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
1932年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成立,男子籃球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1946年,美國出現職業籃球聯賽,並發展為目前的NBA。
女子籃球運動到20世紀初才開展起來。1976年,女子籃球被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C. 發明籃球的人是誰
籃球運動起源於美國。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現名為美國春田大學,Springfield College)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
1891年,詹姆士·奈史密斯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委託奈史密斯設計一項室內集體游戲。奈史密斯從當地兒童喜歡用球投向桃子筐的游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游戲 。
起初,奈史密斯將兩只籃筐別釘在健身房內看台的欄桿上,籃筐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約10碼),用橄欖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人們稱這種游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長一段時間之後,經過奈史密斯與同事們反復商量才定名為「籃球」。
D. 籃球是誰發明的
籃球運動於抄1891年起襲源於美國,為美國馬薩諸塞州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教師詹姆斯·奈斯密斯博士所創。他並不是在改革一項運動,而是在發明一項運動。他當時只是為了給國際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院的學生們發明一種適合室內進行的運動,他的發明引起了積極的響應。最初,他將兩個裝桃子的籃,釘在學校健身房樓上看台的兩端,以橄欖球作為比賽用具,向籃內投擲,後來改為鐵制的圓圈,掛上線網。再後來剪開網子下口,成為今天籃筐的樣子。為了完善籃球這一新生運動項目,他在1892年制定了18條規則,後逐步修改和增加條款,出場人數也逐漸減少,直至規定每隊5人,這才成為現代的籃球運動。
1904年在第3屆奧林匹克運動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08年美國制定了全國統一的籃球規則,並有多種文字出版,發行於全世界, 1936年第11屆奧運會將男子籃球列為正式比賽項目,並統一了世界籃球競賽規則。
籃球運動是以運球、投籃、上籃和扣籃為中心的對抗性室內體育運動之一。
基本技巧:持球、運球、接球、投籃、上籃、扣籃 、傳球、搶斷、蓋帽 、搶籃板
E. 籃球是誰發明的 他是哪國人 籃球是何時傳入中國的
籃球是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的,美國人,1896年,籃球運動傳入中國。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里的兒童又非常喜歡做用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它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游戲。
1904年,聖路易斯奧運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36年,籃球在柏林奧運會中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開始,職業選手可以參加奧運會籃球比賽 。
主要的國際性籃球組織是成立於1932年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的國際籃球聯合會。
1892年,籃球運動首先從美國傳入墨西哥,並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開展。這樣,墨西哥成為除美國外,第一個開展籃球運動的國家。此後,這項運動先後傳入法國、英國、中國、巴西、捷克斯洛伐克、澳大利亞、黎巴嫩等國家,在世界范圍內得到了開展、普及和發展。
1895年,美國人鮑勃蓋利將籃球傳入中國,1896年天津基督教育青年會舉行了我國第一次籃球游戲表演。之後再天津、北京等城市青年會中開展起來。在1910年舊中國首屆全國運動會上,籃球首次被列為表演項目。1914年的第二屆全運會上籃球被列為男子正式競賽項目,1924年在第三屆全運會上被列為女子正式競賽項目。籃球自1951年起一直是亞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
1932年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成立,男子籃球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1946年,美國出現職業籃球聯賽,並發展為目前的NBA。
女子籃球運動到20世紀初才開展起來。1976年,女子籃球被列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F. 籃球誰發明的
詹姆斯·奈史密斯。
籃球,起源於美國馬薩諸塞州,於1891年12月21日由詹姆斯·奈史密斯創造,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是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性體育運動,隨著設施 、規則等的逐步完善,籃球這項運動迅速在世界大多數國家發展起來。
(6)誰發明籃球擴展閱讀:
籃球的發展歷程:
1、發明: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詹姆斯·奈史密斯任教練時,發現當地的兒童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戲,因此,他因地制宜,結合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游戲。
2、期初的籃球:最初籃球游戲比較簡單,場地大小和參加游戲的人數沒有限制。比賽隊員分成人數相等的兩隊,分別站在球場的兩端,在裁判員向球場中央拋球後,雙方隊員立即沖進場內搶球,並力爭將球投進對方的籃筐,投中可以計分。
3、完善:隨著場地設施的不斷改進改用鐵圈代替桃籃,用木板製成籃板代替鐵絲擋網,場地增設了中線、中圈和罰球線,比賽改由中場跳球開始。場上比賽隊員改為每隊5人,出現了後衛、守衛、中鋒、前鋒、留守。。
4、普及:1892年,籃球運動首先從美國傳入墨西哥,並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開展。於1895年,籃球傳入了中國,得到廣大中國青年的歡迎和熱愛。
5、職業籃球聯賽:1932年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成立,男子籃球被國際奧委會承認為奧運會正式比賽項目。1946年,美國出現職業籃球聯賽,並發展為目前的NBA。
參考資料:籃球-網路
G. 誰發明的籃球
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Dr. James Naismith,1861年11月6日-1939年11月28日),加拿大人,籃球運動的發明者和第一位倡導在美式足球運動中使用頭盔的人。他同時也是第一位籃球教練召集了5位球員組成一支球隊。
H. 籃球是誰發明的
籃球是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的。
籃球(basketball),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是以手為中心的專對抗性體育運動屬 。
籃球運動起源於美國。1891年12月21日,由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訓練學校(現名為美國春田大學,Springfield College)體育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發明。1896年,籃球運動傳入中國 。
1904年,聖路易斯奧運會上第1次進行了籃球表演賽。1936年,籃球在柏林奧運會中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1992年,巴塞羅那奧運會開始,職業選手可以參加奧運會籃球比賽。
主要的國際性籃球組織是成立於1932年總部設在瑞士日內瓦的國際籃球聯合會(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
I. 籃球運動是誰發明的
籃球運動是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的。
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 )博士(1861-1939),加拿大安大略省人,後加入美國籍 。是籃球運動的發明者,被譽為「籃球之父」。
1891年,奈史密斯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這所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委託奈史密斯尋找一種有趣易學且可以打發學生無聊的冬季室內體育課的游戲。
奈史密斯從一些加拿大兒童用球投入桃子筐在加拿大被稱之為「Duck-on-a-Rock」的游戲中受到啟發,奈史密斯的籃球游戲在11月15日初步構思完成,最早的規則沒有運球這一規定,只允許球在球場內傳遞,之後他又編寫了13條籃球規則,其中有12條仍然延用至今。
起初,奈史密斯將兩只桃籃分別釘在鍵身房內看台的欄桿上,桃籃上沿距離地面3.04米,用足球作比賽工具,向籃投擲。投球入籃得1分,按得分多少決定勝負。每次投球進籃後,要爬梯子將球取出再重新開始比賽。以後逐步將竹籃改為活底的鐵籃,再改為鐵圈下面掛網,人們稱這種游戲為「奈史密斯球」或「筐球」,很長一段時間之後,經過他與同事們反復商量才定名為「籃球」。
為了紀念奈史密斯博士發明的籃球的功績,在春田學院校園內修建了美國籃球名人館 - 詹姆斯·奈史密斯紀念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