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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的姓氏

發布時間: 2020-12-18 02:20:04

Ⅰ 給寶寶起名字,可以不隨父姓和母姓,另外創造一個新姓氏嗎

現在的年輕人都富有創新精神,竟然有膽識挑戰傳承幾千年的姓氏文化,精神可嘉。說到這個話題,我們無法繞開濟南一個叫「北雁雲依」的小女孩,因為這個名字,讓全國人大的法律專家們出台了一個關於姓氏的立法解釋,厲害吧!

結束語:

因為「北雁雲依」案,有關姓氏的爭議解決了。對於如何起「名」,爭議仍在繼續,我們期待《姓名登記條例》的實施。大家在生活有沒有發現比較另類的名字,歡迎來分享!

Ⅱ 公民能不能自己創造姓氏

關於姓名,國家並沒有硬性的法律規定,一個人姓什麼,叫什麼,都沒有關系,只是有些不健康的,不文明的,敏感的詞語,不可以用,所以你想叫什麼,就叫什麼!

Ⅲ 可不可以自己創造姓氏

可以啊!法律沒有規定必須按照父母的姓氏的

Ⅳ 姓氏是誰創造出來的

姓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人類原始社會的母系氏族制度時期,姓是作為區分氏族的特定標志符號,如部落的名稱或部落首領的名字。

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母系氏族制度過渡到父系氏族制度,氏族制度逐漸被階級社會制度所替代,賜土以命氏的治理國家的方法、手段便產生了。氏的出現是人類歷史的腳步在邁進階級社會。姓和氏,是人類進步的兩個階段,是文明的產物。

夏、商時期,貴族皆有姓氏。姓的分支為氏,意思相當於家或族。
至於說創造者應該沒有

Ⅳ 中國姓氏中,以創造發明為姓氏有哪些

後裔伯益的後代。伯益在當時是一個了不起的賢人,他能調訓鳥獸,深曉火的用途專,使鳥夷屬族的畜牧遷徙生活進入農耕定居生活,因此而繼承了少皞氏的贏姓,很得舜的欣賞,並將女兒嫁給他,禹曾想將王位禪讓於他,可惜未能遂願。伯趙就是伯勞鳥,是遠古主掌司至、通報節氣的官員《左傳·注》里說:「伯趙,伯勞也。以夏至鳴,冬至止。」《左傳·疏》里:「此鳥以夏至來鳴,冬至止去,故以名官,使之主二至也。」伯趙又名[貝鳥]或鴂,《詩經·豳風·七月》記:「七月鳴[貝鳥]」。就是說:七月到了,[貝鳥]這種鳥就鳴叫開了。 伯趙有兩個含義:其一,伯趙即伯勞鳥,是一種於七月定期鳴啼,冬至時即止的候鳥

Ⅵ 百家姓是誰創造的

百家姓》是我國流行最長,流傳最廣的一種蒙學教材。它的成書和普及要早於《三字經》。據南宋學者王明清考證,該書前幾個姓氏的排列是有講究的:趙是指趙宋,既然是國君的姓理應為首;其次是錢姓,錢是五代十國中吳越國王的姓氏;孫為當時國王錢俶的正妃之姓;李為南唐國王李氏。他判斷《百家姓》「似是兩浙錢氏有國時小民所著」。所謂「有國」據史書記載,吳越在宋太祖開國後,還存在一段時間,至宋太宗興國二年才率土歸降。可見這本書是北宋初年問世的。

眾所周知的《百家姓》是一本非常好的閱讀材料,讀者可從中了解百家姓的起源與其深遠影響。它有一千多年的歷史,自公元十世紀北宋朝代起在中國廣為流傳。
是誰創造了《百家姓》?它何時初具規模?又何時出版?這些問題直到今天還是個迷。根據明清朝代有文字記載的學者的研究,《百家姓》早在宋朝以前就存在。在宋朝初期由一位地處吳、越地區(現今浙江省杭州市)不知名的儒家 學者將其編輯、裝訂成冊。
南宋(公元1125-1210年)著名的愛國詩人陸游最早在他的詩-- 《秋日小雨》中提到百家姓。詩人在注釋中指明他的靈感源自兩本書,一本是《扎子》,另一本就是《百家姓》。由此我們可以看出,《百家姓》早在宋朝以前就開始流傳了。
宋朝的皇氏姓『趙』,五代十國時期吳越國的國王姓『錢』,宋朝的一位學者相信『孫』是宋朝皇族妻妾的姓氏, 『李』是南唐的統治者--李後主的姓氏。這就是《百家姓》的開場白--「趙錢孫李」次序的由來。
目前發現的最早的印刷體《百家姓》是在元朝(公元十四世紀初)出版的,它根據漢字和蒙古字的語音、筆劃對應而成。但是元朝的版本並不完整,流傳已久的《百家姓》直到明朝才算收錄完整。 它總共記錄了438個姓氏,其中408個是單姓, 有102行組成,38個是復姓,編成15行。最後一行是百家姓終,即百家姓完結篇,由118行構成,共有472個字。
清朝後期又出現了另外一本有關百家姓的書--《增廣百家姓》,書中記錄了444個單姓,60個復姓,結束語為「百家姓序」。
現存的清朝版本的百家姓既有文字又有圖畫,每頁上方除了記錄歷史名人的名字和其所屬家族外,旁邊還有他的圖像;每頁下半部是由四個字或姓氏組成的短句,讀起來很像古時的四句詩詞。
過去,《百家姓》有幾種修訂版,如:明朝末年修訂的「黃周姓」,清朝康熙年間修訂的「御指百家姓」,清朝咸豐年間 (公元1851-1861)由丁延修訂的「百家姓三編」。這些修改後的百家姓在表現格式上花了很多功夫,每本都各具特色。 盡管如此,它們還是無法取代原稿,這體現了原稿對後來創作的深遠影響。
《百家姓》不僅只在漢族中廣為流傳,其譯本也在與漢族有著友好往來的少數民族中傳播,如:蒙古字目百家姓,女真字目百家姓。由此可見百家姓的深遠影響程度!!! 我所知道的是《百家姓》好像是宋朝的時候才出現統一的權威的版本,宋以前的版本很多,宋朝初年,江南的錢穆王統一進行編纂。趙錢孫李,因為趙是宋朝皇帝的姓,錢穆王是宋朝的藩屬國國君,錢是錢穆王的姓,孫李好像是錢穆王的兩個王後,周吳鄭王是錢穆王的四位大臣,後面的就是按照當時的官職等等依次排列了

Ⅶ 當今社會是否有必要創造新的姓氏

我個人覺得沒有必要了,處理常見的百家姓,現在有11969個姓氏了,其中包括單字姓氏5327個,雙字姓氏4329個,三字姓氏1615個,四字姓氏569個,五字姓氏96個,六字姓氏22個,七字姓氏7個,八字姓氏3個,九字姓氏1個。這些可以在2010年出版的《中國姓氏大辭典》里可以查到。

每一個姓氏都代表著一個家族,一分勢力。而姓氏是一個家族的關鍵,哪怕你在這個家族的人,但是你改姓了,家族中的人也不會再任你。而一個外姓的人想要加入這個家族就必須改性,可想而知,姓在一個家族的重要姓。 沒有人會舍棄自己家族傳承千年的姓氏,去換一個姓氏,所以當今社會根本沒有必要創造新姓,當今社會也沒有這個需求。

Ⅷ 當代能創造姓氏嗎

法無禁止就可以的!

不過現實中,公安局給不給辦理就很難說了。

成人改名字,公安局還要百般刁難,甚至拒絕辦理。就甭說改姓造姓了!
法律根據:

《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1951年2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子女姓氏問題的批復》,在父母姓氏不同的情況下,隨父母哪一方的姓氏由父母雙方協商確定,如父母雙方就此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的,應以子女自己表示的意志為主。在子女年紀尚幼無表示自己意志的能力時,應從民間習慣,其出生時所用的姓氏不宜改變。父母離婚後,除因協商變更子女姓氏或子女已經成年可以自己的意志決定從父或從母外,並沒有使子女改變原用姓氏的必要。

1958年1月9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的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1981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81]法民字第11號《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中指出:「夫妻雙方離婚後,未徵得另一方同意,單方面決定將子女姓名予以變更,這種做法是不對的,對於單方面決定變更子女姓名的當事人,人民法院應當說服其恢復子女原來的姓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993年11月3日法發[1993]30號)(以下可簡稱《意見》)「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絕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變更隨繼父或繼母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恢復原姓氏。」

公安部《關於撫養人申請變更子女姓名問題的批復》(公戶政[1995]074號):「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第一款規定,戶口登記機關可以根據父親或母親的申請並依照法定程序為其未成年子女變更姓名。」

公安部於2002年5月21日《關於父母離婚後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公治[2002]第74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的有關精神,對於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予以恢復。」

Ⅸ 自己可以創造姓氏嗎

可以,雖然百家姓上面不會加上你創建的這個姓氏,但是個人使用是沒有問回題的,但最好不要答很孤僻的字,不然到公安局去登記戶口的時候可能電腦打不出來, 即使用手寫的注冊上了, 以後上學、就業可能都不方便,但是,普通的,電腦能打出來的就沒有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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