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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新型冠狀病毒方案

發布時間: 2020-12-23 21:31:33

㈠ 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報告時限是多久

2020年1月2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最新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回例監測方案(第三版)》,該答方案對「病例報告」做了明確規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符合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輕症病例、無症狀感染者時,應於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查核實,於2小時內通過網路直報系統完成報告信息的三級確認審核。不具備網路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立即向當地縣(區)級疾控機構報告,並於2小時內將填寫完成的傳染病報告卡寄出;縣(區)級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進行網路直報,並做好後續信息的訂正。
各縣(區)確診首例病例,以及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監測方案(第三版)》中聚集性疫情,轄區疾控中心應通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管理信息系統在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事件級別可先選擇「未分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據風險評估結果對事件定級後,可對事件級別進行相應調整。

㈡ 抗擊新型冠狀病毒,私家車主請看這里↓↓↓

結合國家衛健委和各地衛健委的通報數據,截至1月28日20時,國家衛健委收到30個省(區、市)累計報告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確診4629例。疑似6973例,死亡106例,治癒71例。

面對疫情,生活還得繼續。減少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員、車輛流動,非緊急、特殊情況不要駕駛私家車出行。開私家車,也要及時進行車輛消毒。

在這里,汽車生活提出三點建議:一是保護自己,增強抵抗力,避免在這個冬春交界的時機患上普通感冒或者流感;二是保護家人,不信謠不傳謠,相互告知最新的官方新聞以及疫情的診療方案進展;三是放平心態,謹慎是需要的,但不必過度恐慌。

我們終將戰勝這場新型冠狀病毒,就像17年前戰勝「非典」一樣。

圖片來源:官方及網路

本文來源於汽車之家車家號作者,不代表汽車之家的觀點立場。

㈢ 如果自己屬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應怎麼辦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第三版)》為了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的判定和管理,有效控制疾病的傳播,特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制定了明確的管理要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應主動接受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自己的管理。對 接觸者管理要求如下:
各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密切接觸者的醫學觀察。拒不執行者,可以由當地公安機關協助採取強制隔離措施。
1.實施醫學觀察時,應當書面或口頭告知醫學觀察的緣由、期限、法律依據、注意事項和疾病相關知識,以及負責醫學觀察的醫療衛生機構及聯系人和聯 系方式。
2.密切接觸者一般採取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無法居家隔離 醫學觀察者,可安排集中隔離觀察。醫學觀察期限為自最後一次與病例、感染者發生無有效防護的接觸後14天。確診病例和感染者的密切接觸者在醫學觀察期間若檢測陰性,仍需持續至觀察期滿。疑似病例在排除後,其密切接觸者可解除醫學觀察。
3.居家或集中醫學觀察對象應相對獨立居住,盡可能減少與共同居住人員的接觸,做好醫學觀察場所的清潔與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具體內容見《特定場所消毒技術方案(第一版)》。觀察期間不得外出,如果必須外出,經醫學觀察管理人員批准後方可,並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場所。
4.對乘坐飛機、火車和輪船等同一交通工具及共同生活、 學習、工作中密切接觸者之外的一般接觸者要進行健康風險告知,囑其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狀以及腹瀉、結膜充血等症狀時要及時就醫,並主動告知近期活動史。

㈣ 新型冠狀病毒診療方案第五版涉及到哪些內容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


2020年2月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第五版)》(以下簡稱「診療方案第五版」,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2019年12月以來,湖北省武漢市陸續發現了多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隨著疫情的蔓延,我國其他地區及境外也相繼發現了此類病例。目前報告的病例多數有武漢居住史或旅行史,在個別地區已發現無武漢旅行史病例。現已將該病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乙類傳染病,並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


疫情發生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相關專家制定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試行、試行第二版、試行第三版和試行第四版。


試行第五版內容包括冠狀病毒病原學特點、臨床特點、病例定義、鑒別診斷、病例的發現與報告、治療、解除隔離和出院標准、轉運原則和醫院感染控制等內容。


第一,冠狀病毒病原學特點介紹了冠狀病毒亞科分為α、β、γ和δ四個屬。加上這次新發現的冠狀病毒,已知感染人的冠狀病毒有7種。大多數冠狀病毒引起上呼吸道感染,而中東呼吸綜合征相關冠狀病毒、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相關冠狀病毒及這次的新型冠狀病毒可引起肺炎、甚至重症肺炎,且可在人際間傳播。


冠狀病毒對紫外線和熱敏感,大部分消毒劑可有效滅活病毒,但氯己定不能有效滅活病毒,應避免使用含有氯己定的手消毒劑。


第二,流行病學特點。傳染源改為「目前所見傳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患者。無症狀感染者也可能成為傳染源」。


第三,臨床表現。潛伏期1~14天,一般為3~7天。以發熱、乏力、乾咳為主要表現。少數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瀉等症狀。因部分重症患者無明顯呼吸困難,表現為低氧血症,改為「重症患者多在發病一周後出現呼吸困難和/或低氧血症,嚴重者快速進展為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膿毒症休克、難以糾正的代謝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礙等」。強調「輕型患者僅表現為低熱、輕微乏力等,無肺炎表現」。


實驗室檢查增加「部分患者可出現肝酶、LDH、肌酶和肌紅蛋白增高;部分危重者可見肌鈣蛋白增高」和「鼻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糞便等標本中可檢測出新型冠狀病毒核酸」。


胸部影像學的早期呈現多發小斑片影及間質改變,以肺外帶明顯。進而發展為雙肺多發磨玻璃影、浸潤影,嚴重者可出現肺實變,胸腔積液少見。


第四,病例診斷根據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區別對待。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仍然分為「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兩類。基於已經發現沒有明確流行病學史的確診病例,故將「無明確流行病學史的,符合臨床表現中的3條(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學特徵;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細胞計數減少。)」也納入疑似病例進行排查。


確診病例診斷標准沒變(需有呼吸道標本或血液標本行實時熒光RT-PCR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陽性;或病毒基因測序,與已知的新型冠狀病毒高度同源)。


湖北省增加「臨床診斷」分類。而且「疑似病例」標准修改為:無論有沒有流行病學史,只要符合「發熱和/或呼吸道症狀」和「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細胞計數減少」這兩條臨床表現,便可考慮為疑似病例。相當於疑似病例標准放寬了。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學特徵者,為臨床診斷病例。確診病例診斷標准沒變。


第五,臨床分型。根據是否有臨床症狀、是否有肺炎、肺炎的嚴重程度、是否出現呼吸衰竭、休克、有無其他器官功能衰竭等分為輕型(臨床症狀輕微,影像學未見肺炎表現);普通型(發熱、呼吸道等症狀,影像學可見肺炎表現的);重型(呼吸窘迫,RR≥30次/分;靜息狀態下,指氧飽和度≤93%;動脈血氧分壓(PaO2)/吸氧濃度(FiO2)≤300mmHg)和危重型(出現呼吸衰竭,且需要機械通氣;出現休克;合並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監護治療)。


第六,鑒別診斷。引起社區獲得性肺炎的病原多達100餘種,其中病毒約佔30%,而且其他病毒導致的肺炎與常見的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鼻病毒、人偏肺病毒、SARS冠狀病毒等有相似之處,單從臨床表現、胸部影像學難以鑒別,需依靠病原學檢測來區分。


第七,病例的發現、報告與排除。湖北省和湖北以外其他省份有所不同。


湖北以外其他省份,病例的發現與被告程序和第四版一樣,沒有變化,強調轉運要確保轉運安全前提下盡快將疑似患者轉運至定點醫院。


針對湖北省,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發現符合病例定義的疑似病和臨床診斷病例後,應當立即進行隔離治療,疑似病例和臨床診斷病例要單間隔離,對疑似病例和臨床診斷病例要盡快採集標本進行病原學檢測。


疑似病例連續兩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檢測陰性(采樣時間至少間隔1天),方可排除。


第八,治療包括隔離、對症支持,同時密切監測病情變化,尤其是呼吸頻率、指氧飽和度等。


疑似病例應單人單間隔離治療,確診病例可收治在同一病室。


危重症病例應盡早收入ICU治療。


抗菌葯物使用:要避免盲目或不恰當使用抗菌葯物,尤其是聯合使用廣譜抗菌葯物。


抗病毒治療:增加「目前沒有確認有效的抗病毒治療方法。」 在可試用α-干擾素霧化吸入、洛匹那韋/利托那韋基礎上,增加「或可加用利巴韋林」。同時,要注意洛匹那韋/利托那韋相關腹瀉、惡心、嘔吐、肝功能損害等不良反應,以及和其它葯物的相互作用。


重症、危重症病例的成功治療是降低病死率的關鍵。要積極防治並發症,治療基礎疾病,預防繼發感染,及時進行器官功能支持。患者常存在焦慮、恐懼情緒,應加強心理疏導。


病情監測,增加「有條件者,可行細胞因子檢測。」


呼吸支持:(1)氧療:重型患者應接受鼻導管或面罩吸氧,並及時評估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是否緩解。(2)高流量鼻導管氧療或無創機械通氣:當患者接受標准氧療後呼吸窘迫和(或)低氧血症無法緩解時,可考慮使用高流量鼻導管氧療或無創通氣。強調「若短時間(1~2小時)內病情無改善甚至惡化,應及時進行氣管插管和有創機械通氣」。


(3)有創機械通氣:採用肺保護性通氣策略,即小潮氣量(4~8mL/kg理想體重)和低吸氣壓力(平台壓<30cmH2O)進行機械通氣,以減少呼吸機相關肺損傷。(4)挽救治療:對於嚴重ARDS患者,建議進行肺復張。在人力資源充足的情況下,每天應進行12小時以上的俯卧位通氣。俯卧位通氣效果不佳者,如條件允許,應盡快考慮體外膜肺氧合(ECMO)。


循環支持:充分液體復甦的基礎上,改善微循環,使用血管活性葯物,必要時進行血流動力學監測。


其他治療措施:可根據患者呼吸困難程度、胸部影像學進展情況,酌情短期內(3~5日)使用糖皮質激素,建議劑量不超過相當於甲潑尼龍1~2mg/kg/日,應當注意較大劑量糖皮質激素由於免疫抑製作用,會延緩對冠狀病毒的清除;可靜脈給予血必凈100mL/次,每日2次治療;可使用腸道微生態調節劑,維持腸道微生態平衡,預防繼發細菌感染;可採用恢復期血漿治療;對有高炎症反應的危重患者,有條件可以考慮使用體外血液凈化技術。


關於中醫治療。本病屬於中醫疫病范疇,病因為感受疫戾之氣,病位在肺,基本病機特點為「濕、熱、毒、瘀」;各地可根據病情、當地氣候特點以及不同體質等情況,可參照推薦的方案進行辨證論治。


第九,解除隔離和出院標准。在「體溫恢復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狀明顯好轉」基礎上,增加「肺部影像學顯示炎症明顯吸收」,連續兩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檢測陰性(采樣時間間隔至少1天),可解除隔離出院或根據病情轉至相應科室治療其他疾病。


第十,轉運原則。為保證轉運安全,運送患者應使用專用車輛,並做好運送人員的個人防護和車輛消毒。

㈤ 醫療保健機構、衛生防疫機構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時應當及時採取哪些隔離防控措施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醫療機構發現甲類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措 施:
(一)對病人、病原攜帶者,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二)對疑似病人,確診前在指定場所單獨隔離治療;(三)對醫療機構內的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和採取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拒絕隔離治療或者隔離期未滿擅自脫離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機關協助醫療機構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
醫療機構發現乙類或者丙類傳染病病人,應當根據病情採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
醫療機構對本單位內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場所、物品以及醫療廢物,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消毒和無害化處置。
2020年1月2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 (第三版) 》要求,醫療機構應按照《醫療機構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預防與控制技術指南(第一版)》的要求,重視和加強隔離、消毒和防護工作,全面落實防止院內感染的各項措施,做好預檢分診工作,做好發熱門診、急診、及其他所有普通病(房)的院感控制管理。對肺炎病例(包括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以及感染者中的輕症病例實行隔離治療,疑似病例應當進行單間隔離治療。如當地發生強度較大流行,醫療資源緊張時,輕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可採取居家治療和觀察。

㈥ 什麼是輸入性新型肺炎和非輸入

輸入性新型肺炎是指外來的,由外地流入到本地的患者,而非輸入性是指為接觸外來攜帶者的本地患者。

目前正值春節期間,人流密集擁擠,應該戴好口罩,並嚴格避免吃野生動物,並增加室內通風,增加戶外運動,以提高我們的免疫力,以打擊病毒。

出門時優先選擇佩戴N95口罩,經由相關機構測試,N95口罩可以能過濾0.3um非油性顆粒,防護級別較高,阻止潛在的空氣中小的顆粒,並減少病毒的傳播。

(6)第三版新型冠狀病毒方案擴展閱讀

肺炎分很多種,不同種類應該用不同的葯。細菌性肺炎用抗菌葯(抗生素),病毒性肺炎用抗病毒葯,真菌性肺炎用抗真菌葯,寄生蟲肺炎用抗寄生蟲葯。因此不能所有的肺炎都用抗菌葯,抗菌葯只能治療細菌性的肺炎,必須要搞清楚這一點。

肺炎疫苗注射是需要條件的,並且主要是針對65歲以上的老人與小孩,以及免疫功能低下的人群。比如雖然不到65歲,但是腫瘤病人,接受過放化療,為了避免得肺炎,也可以打肺炎疫苗。

現有的肺炎疫苗能夠防範肺炎鏈球菌肺炎這種相對比較危險的肺炎,但不是全部細菌和病毒肺炎都能預防,所以它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對於適應人群而言,接種依然是利大於弊的。

㈦ 新型冠狀病毒到現在沒有特效葯到底能治癒嗎

在今年的一月份,我國爆發了新型冠狀病毒,並且經歷了一次規模大的戰勝疫情的行動,新型冠狀病毒給我們帶來巨大的影響和災難,使我們不得不消滅它。那麼新型冠狀病毒到現在沒有特效葯?到底能治癒嗎?到現在為止,新型冠狀病毒是沒有特效葯的,都是只有還在試驗當中的葯,而且新型冠狀病毒是能夠被治癒的。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我們做出了很大的努力,才控制住。由此可見,新型冠狀病毒對我們帶來的巨大傷害和災難。現在國外的病毒狀況依然非常的嚴謹,我們應該盡量避免出國以免感染,再給國家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防護疫情,我們都有責任和義務。

㈧ 如何判定自己是否屬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

2020年1月28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最新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管理方案(第三版)》,該方案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判定標准做了明確界定:
密切接觸者指與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輕症病例發病後,無症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後,有如下接觸情形之一,但未採取有效防護者:
1.共同居住、學習、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觸的人員,如近距離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診療、護理、探視病例的醫護人員、家屬或其他有類似近距離接觸的人員,如到密閉環境中探視病人或停留,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護人員;
3.乘坐同一交通工具並有近距離接觸人員,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護理人員、同行人員(家人、同事、朋友等)、或經調查評估後發現有可能近距離接觸病例(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和感染者(輕症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其他乘客和乘務人員。不同交通工具密切接觸判定方法。
4.現場調查人員調查後經評估認為符合其他與密切接觸者接觸的人員。判定的密切接觸者請填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觸者登記表》。

㈨ 我國關於新型冠狀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的防控要求是什麼

國家衛生健康委在1月28日發布《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中就將新型冠狀病毒無症狀感染者納入防控管理,在其後的修訂過程中均對無症狀感染者的報告、管理等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無症狀感染者,應於2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縣(區)級疾控機構接到無症狀感染者報告後,24小時內完成個案調查,並及時進行密切接觸者登記,將個案調查表或調查報告及時通過傳染病報告管理信息系統進行上報。無症狀感染者應集中隔離14天,原則上集中隔離滿14天且兩次連續標本核酸檢測陰性者(采樣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可解除隔離;如果核酸檢測仍為陽性者,則繼續隔離醫學觀察。隔離醫學觀察期間如出現臨床表現,應及時轉歸為確診病例,進行規范治療。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也要進行14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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