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
『壹』 新型城鎮化試點,都有哪些城鎮
國家發改委共收到169個市、縣、鎮的申報方案。《試點方案》提出,綜合考慮申報地區的工作基礎和試點工作方案,兼顧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和不同層級城市(鎮),最終確定了64個試點地區名單。
具體包括:兩個省,即江蘇和安徽;3個計劃單列市,即寧波、大連和青島;7個省會城市,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武漢、長沙、廣州和重慶主城九區;25個地級市(區、縣),即北京通州區、天津薊縣、吉林省吉林市、黑龍江齊齊哈爾市、黑龍江牡丹江市、上海金山區、浙江嘉興市、福建莆田市、江西鷹潭市、山東威海市、山東德州市、河南洛陽市、湖北孝感市、湖南株洲市、廣東東莞市、廣東惠州市、深圳市光明新區、廣西柳州市、廣西來賓市、四川瀘州市、貴州安順市、雲南曲靖市、甘肅金昌市、青海海東市、寧夏固原市。
同時,試點地區還包括25個縣級市(區、縣),即河北定州市、河北張北縣、山西介休市、內蒙古扎蘭屯市、遼寧海城市、吉林延吉市、浙江義烏市、福建晉江市、江西樟樹市、山東鄆城縣、河南禹州市、河南新鄭市、河南蘭考縣、湖北仙桃市、湖北宜城市、湖南資興市、海南儋州市、四川閬中縣、貴州都勻市、雲南大理市、西藏日喀則市桑珠孜區、陝西高陵縣、青海格爾木市、新疆伊寧市、新疆阿拉爾市;2個建制鎮,即浙江蒼南縣龍港鎮和吉林安圖縣二道白河鎮。
『貳』 國家中小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和新型城鎮化綜合改革試點的區別
政府行為的著力點不同:
一是中小城市即三線四線城市,一是新建城鎮即改革開放後形成的城鎮。
城鄉化改革試點: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關於加快推進我國進程的戰略要求,按照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樹立和落實,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指導健康發展,在原國務院體改辦指導的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基礎上,國家在全國開展小城鎮發展改革試點工作。發掘出一批具有發展潛力、改革發展意識強、勇於探索和試驗、不同類型的小城鎮,試點鎮要在上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下,盡快制定試點方案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通過自身的發展和改革探索,先行一步,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經過幾年的努力,走出一條小城鎮穩定、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路子,為全國小城鎮的健康發展提供示範。
『叄』 北京通州試點達到多少積分可以落戶
北京通州試點積分落戶政策
。根據方案,通州將推進積分落戶政策,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
通知稱,試點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包括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以及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按照通知,各試點單位將於2014年底前開始試點,將在2017年取得階段性成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2018—2020年,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廣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
長期租房也納入積分
根據日前下發的《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通州將從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和城鎮化發展的需求出發,重點推進外來常住人口和本區農民市民化,並根據不同人群分別建立成本分擔機制。
方案明確了通州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主要任務。其中之一,便是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按照方案要求,通州將推進積分落戶政策,制定通州區積分落戶試行管理辦法。
方案要求,積分落戶試點應面向通州副中心建設,統籌考慮城市運營管理保障及產業發展方向,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為北京及國內其他特大城市戶籍制度改革提供經驗。
同時,強化居住證積分與公共服務待遇掛鉤,
資料共享平台
《北京通州試點積分落戶政策》(http://www.unjs.com)。
外來人口可實現市民化
根據方案,通州還將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
具體來說,一方面是外來常住人口市民化成本,主要針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未享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的外來常住人口提供與城鎮居民同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
方案指出,政府將承擔由於外來人口市民化帶來的教育、醫療、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務資源的擴容以及基礎設施新建和改擴建等方面的支出,企業負擔社會保險、職業培訓等成本,個人承擔社會保險、保障性住房租金等成本。經初步測算,外來常住人口市民化成本約為10萬元/人。
另一方面,是本區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在全區范圍內,通州要選擇典型鄉鎮,試點期內解決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農轉居問題。
通州區政府主要承擔交通、市政設施、義務教育、醫療等設施建設費用以及就業培訓支出等。企業或村集體承擔農轉居人口的社會保險、就業補助費用等成本。個人承擔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子女教育、就業技能培訓等資金。經初步測算,本區農業人口市民化成本約為25萬元/人。
『肆』 北京積分落戶到2019年12月31日就不實施了對嗎
2019年再實施一年,之前的辦法將失效。即為2020年失效不實施。
2015年11月,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下發《關於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及《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將北京通州等62個城市(鎮)列為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
根據方案,通州將推進積分落戶政策,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達到一定分值的可以申請落戶。
需符合四項條件方可申請,條件如下:
1.持有北京市居住證
2.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3.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
4.無刑事犯罪記錄
積分指標包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納稅、年齡、榮譽表彰、守法記錄等九項,比如在京連續繳納社保滿1年可積3分,獲得省部級以上勞模的可積20分等。
政策,北京市每年根據實際申請人員積分情況,統籌考慮城市承載能力和人口調控目標要求,合理劃定落戶分值,確定落戶規模。達到年度落戶分值的申請人經公示之後無異議的即可按程序辦理落戶。
『伍』 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
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地區名單
2個省
江蘇省、安徽省
3個計劃單列市 寧波市、大連市、青島市 7個省會城市
石家莊、長春、哈爾濱、武漢、長沙、廣州和重慶主城九區
25個地級市(區、縣)
北京通州區、天津薊縣、吉林省吉林市、黑龍江齊齊哈爾市、黑龍江牡丹江市、上海金山區、浙江嘉興市、福建莆田市、江西鷹潭市、山東威海市、山東德州市、河南洛陽市、湖北孝感市、湖南株洲市、廣東東莞市、廣東惠州市、深圳市光明新區、廣西柳州市、廣西來賓市、四川瀘州市、貴州安順市、雲南曲靖市、甘肅金昌市、青海海東市、寧夏固原市
25個縣級市(區、縣)
河北定州市、河北張北縣、山西介休市、內蒙古扎蘭屯市、遼寧海城市、吉林延吉市、浙江義烏市、福建晉江市、江西樟樹市、山東鄆城縣、河南禹州市、河南新鄭市、河南蘭考縣、湖北仙桃市、湖北宜城市、湖南資興市、海南儋州市、四川閬中縣、貴州都勻市、雲南大理市、西藏日喀則市桑珠孜區、陝西高陵縣、青海格爾木市、新疆伊寧市、新疆阿拉爾市
2個建制鎮 浙江蒼南縣龍港鎮、吉林安圖縣二道白河鎮
太長發不下,請參考http://www.gov.cn/xinwen/2015-02/04/content_2814341.htm
『陸』 鎮級市會否成為新型城鎮化的一種政策選擇 為什麼
2014年09月18日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陳秀山在《解放日報》發表一篇題為:
「鎮改市」趨勢指向小政府大市場
全文如下:
「龍港有望成為『鎮級市』了!」「龍港變為市,房價千萬別上漲……」這幾天,這座位於浙江溫州蒼南縣的典型大鎮,成為人們關注「第五級城市——鎮級市」是否誕生(前四級為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縣級市)的焦點。
近日,國務院關於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試點工作座談會決定,國家在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中,確定省、市、縣、鎮不同層級、東中西不同區域共62個地方開展試點,並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重點。新型城鎮化試點過程中,部分特大鎮將試點創新行政管理與降低行政成本的設市模式尤為矚目,就是俗稱的「鎮改市」。
少添政府人員多靠社會組織
今年6月,國家發改委、中央編辦等11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提出在符合條件的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地級市、縣級市、建制鎮等不同層面選擇試點地區,每個省區市的報送數量控制在4個以內。
「當下還僅是民間與學者的呼籲,龍港鎮申報的也是『改革』,不是直接『鎮改市』,申報現在還沒得到批復。」蒼南縣委常委、龍港鎮委書記丁振俊昨日向記者表示,龍港鎮提交的是《龍港鎮申報新型城鎮化試點初步方案》。龍港常住居民超40萬人,有190多個村居。政府簡政放權、分散職能成為龍港鎮改革方向,當地擬整合現有17個社區,設置若干個中心社區,作為黨委、政府的派出機構,賦予中心社區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社會服務職能交由社會組織承擔。
「龍港探索重新界定政府職能,需要政府的職能就加強,可以市場化運作的就交給市場,有些則交給社會組織來承擔。」丁振俊表示,為了避免模式創建過程中人員大量增加,例如治安、巡防等涉及社會安全的政府職能可以通過鼓勵建立社會組織,藉助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的方式來履行。
助推戶籍改革城市組團發展
廣東省近期公布的《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年—2020年)》徵求意見稿,提出把珠三角地區符合條件的少數「巨型鎮」升格為市,在不調整行政級別下賦予相應的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大力推進強鎮戰略,同時向中央政府積極爭取新型設市模式試點。
廣東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彭澎表示,對於經濟總量大、人口多且遠離核心城市的鎮,不適合按照傳統模式變為街道,設置「鎮級市」是科學的選擇。這樣可以有效疏散大城市的擁堵,可以助推戶籍改革,加速農民工市民化,讓城市形成組團式發展的結構,打破「攤大餅」的怪圈。
國家發改委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研究員易鵬表示,本輪「鎮改市」的核心思路是以人為本,提升其公共服務能力和財政自給能力,制度上要賦予這些強鎮更高級別的社會管理許可權。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中國行政區劃與區域發展促進委員會委員陳秀山表示,一些發達地區「鎮改市」是必然趨勢,但「鎮級市」不應增加編制,而應該通過市場手段分解與轉移政府職能,最後實現社會管理「小政府大市場」的局面。「『鎮級市』如果最後級別升高,機構龐大,人員臃腫,這就是改革的失敗。」
但本人認為,盡管新型城鎮化試點中,部分特大鎮創新行政管理模式引矚目,但是否會成為新型城鎮化的一種政策選擇,還有待進一步的觀察!因為,城鎮化改革創新,不一定要在稱謂上,或說名稱上做多大的文章,而是要看改革的實實在在的舉措方面。
『柒』 國家新型城鎮化建設試點的縣市有哪些
請參考最後一段:
目前,合肥軌道1號線與2號線工程都在如火如荼建設中,最快到2016年,合肥市民就可以搭上地鐵。而記者從合肥市發改委了解到的好消息是,今年合肥的城市道路建設重點從地面轉向地下,進一步啟動軌道交通3號線的前期工作,力爭明年實現開工。
此外,朱勝利透露,今年,合肥市將利用現有的鐵路及專用線,啟動城市地面軌道交通線建設,「未來,我們的軌道交通將是地上地下最佳優化組合。」
而在去年12月初召開的大建設調度會上,省委常委、市委書記吳存榮也透露,老淮南鐵路線和十八公里鐵路專用線將改建成地面軌道交通。而相比較現在正在建設中的合肥地鐵來說,這種地面軌道交通投入成本更低,建設速度更快。因此,其將成為合肥市民最早坐上的軌道交通工具。
兩縣開展新型城鎮化試點
加速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也是今年合肥市發改委工作的一項重點。記者了解到,目前省發改委正在制定《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試點省實施方案》,開展新型城鎮化建設綜合試點工作,並爭取列入國家試點省。
從合肥市具體情況來看,今年將重點選擇兩個縣開展新型城鎮化試點,屆時,這兩個試點縣的小城鎮建設將有耳目一新的方案與規劃。
『捌』 北京市通州區積分落戶需要什麼條件
目前北京市通州來區自積分落戶政策尚未出台,網傳的6大條件不可信(內容來源:北京本地寶--新京報):
1,目前對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中提及的北京通州「積分落戶」政策,尚未出台任何細則;
2,當事人可具體咨詢所在區域的相關部門(戶籍地派出所等);以對方答復為准。
一,相關規定:
1,《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
(1)2015年2月4日,國務院印發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確定在江蘇、安徽兩省和寧波等62個城市(鎮)開展試點;
(2)方案提出: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制,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綜合推進體制機制改革創新。
二,積分落戶的主要參考指標:
1,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2,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
3,連續居住年限等
『玖』 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暫行管理辦法的辦法全文
第一條 智慧城市建設是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創新驅動發展、推動新型城鎮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舉措,為加強現代科學技術在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運行中的綜合應用。整合信息資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促進產業轉型,指導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申報和實施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的范圍包括設市城市、區、鎮。
第三條 住房城鄉建設部成立智慧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四條 試點城市(區、鎮)人民政府是完成當地試點任務的責任主體,負責試點申報、組織實施、落實配套條件等工作。 第五條 由申報城市(區、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所在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的申報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報送住房城鄉建設部。
第六條 申報國家智慧城市試點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 智慧城市建設工作已列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或相關專項規劃;
(二) 已完成智慧城市發展規劃綱要編制;
(三) 已有明確的智慧城市建設資金籌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財政預算;
(四) 責任主體的主要負責人負責創建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申報和組織管理。
第七條 申報國家智慧城市試點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請文件及所在省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推薦意見(簽章)。
(二)智慧城市發展規劃綱要。綱要應體現以現代科學技術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的理念,明確提出建設與宜居、管理與服務、產業與經濟等方面的發展目標、控制指標和重點項目。
(三)智慧城市試點實施方案。具體內容:
1.基本概況。包括經濟、社會、產業發展現狀,社會公共服務和城市基礎設施情況等。
2.可行性分析。包括創建國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礎條件和優勢分析及風險分析等。
3.創建目標和任務。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對照《國家智慧城市(區、鎮)試點指標體系(試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創建目標和建設任務,以及建設期限和工作計劃。
4.技術方案。支撐創建目標的實現和服務功能的技術路線、措施和平台建設方案。
5.組織保障條件。包括組織管理機構、相關政策和資金籌措方式等。
6.相關附件。 第八條 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組成國家智慧城市專家委員會,委員會由城市規劃、市政、公共服務、園林綠化、信息技術等方面的管理和技術專家組成。
專家委員會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評審,並負責智慧城市創建的技術指導和驗收評定。
第九條 評審程序包括材料審查、實地考查、綜合評審等環節。評審專家組從專家委員會中抽取專家組成。
(一) 材料審查。專家組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學性進行審查。
(二) 實地考查。專家組對通過材料審查的城市進行實地考查,考查內容包括信息化基礎設施、應用系統建設與應用水平、保障體系和建設基礎等,並形成書面意見。
(三) 綜合評審。專家組通過查看申報材料、聽取工作和試點實施方案匯報、聽取實地考查意見和綜合評議等程序,對申報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工作進行綜合評審,並形成綜合評審意見。
第十條 綜合評審意見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智慧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審批,批准後的試點城市名單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上公布。 第十一條 住房城鄉建設部與試點城市(區、鎮)人民政府簽訂國家智慧城市創建任務書,明確創建目標、創建周期和建設任務等內容。
第十二條 承擔試點任務的責任主體要明確創建工作行政責任人,成立由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試點工作實施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創建實施工作。
第十三條 試點城市在創建期內,每年12月31日前向住房城鄉建設部提交年度自評價報告,說明預定目標的執行情況。根據年度自評價報告,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專家實地考查建設工作進展,並形成年度評價報告。
第十四條 創建期結束後,住房城鄉建設部智慧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依據創建任務書組織驗收。對驗收通過的試點城市(區、鎮)進行評定,評定等級由低至高分為一星、二星和三星。未通過驗收的允許進行一次限期整改,整改結束後組織復驗收。
第十五條 評定結果報住房城鄉建設部智慧城市領導小組核定後,在住房城鄉建設部網站上公示,公示期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住房城鄉建設部命名其相應等級的國家智慧城市(區、鎮)。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築節能與科技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