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農業政策
Ⅰ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政策有哪些
農機具購置補貼等政策要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
■鼓勵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步擴大農民合專作社內部信用屬合作試點
■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免徵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等政策
■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列入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村官計劃服務崗位的拓展范圍
Ⅱ 國家土地流轉政策是怎樣的
一、對於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理解、准確把握中央關於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精神,按照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和走生產技術先進、經營規模適度、市場競爭力強、生態環境可持續的中國特色新型農業現代化道路的要求,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為目標,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實現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引導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積極培育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改革的方向要明,步子要穩,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典型示範引導,鼓勵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機制,又要因地制宜、循序漸進,不能搞大躍進,不能搞強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揮,使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產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平提高相適應,讓農民成為土地流轉和規模經營的積極參與者和真正受益者,避免走彎路。
(二)基本原則
——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多種經營方式共同發展。
——堅持以改革為動力,充分發揮農民首創精神,鼓勵創新,支持基層先行先試,靠改革破解發展難題。
——堅持依法、自願、有償,以農民為主體,政府扶持引導,市場配置資源,土地經營權流轉不得違背承包農戶意願、不得損害農民權益、不得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和農業生態環境。
——堅持經營規模適度,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經營規模,又要防止土地過度集中,兼顧效率與公平,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土地產出率和資源利用率,確保農地農用,重點支持發展糧食規模化生產。
二、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
(一)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
建立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權利、登記記載權利、證書證明權利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是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促進土地經營權流轉、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記簿,頒發權屬證書,強化土地承包經營權物權保護,為開展土地流轉、調處土地糾紛、完善補貼政策、進行征地補償和抵押擔保提供重要依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信息應用平台,方便群眾查詢,利於服務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原則上確權到戶到地,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切實維護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益。
(二)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按照中央統一部署、地方全面負責的要求,在穩步擴大試點的基礎上,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農戶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在工作中,各地要保持承包關系穩定,以現有承包台賬、合同、證書為依據確認承包地歸屬;堅持依法規范操作,嚴格執行政策,按照規定內容和程序開展工作;充分調動農民群眾積極性,依靠村民民主協商,自主解決矛盾糾紛;從實際出發,以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為基礎,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依據,採用符合標准規范、農民群眾認可的技術方法;堅持分級負責,強化縣鄉兩級的責任,建立健全黨委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密切協作、群眾廣泛參與的工作機制;科學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確保工作質量。有關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操作性政策建議和具體工作指導意見。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中央財政給予補助。
三、規范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
(一)鼓勵創新土地流轉形式。
鼓勵承包農戶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及入股等方式流轉承包地。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扶持政策,引導農戶長期流轉承包地並促進其轉移就業。鼓勵農民在自願前提下採取互換並地方式解決承包地細碎化問題。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土地流轉優先權。以轉讓方式流轉承包地的,原則上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且需經發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轉的,應當依法報發包方備案。抓緊研究探索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在土地流轉中的相互權利關系和具體實現形式。按照全國統一安排,穩步推進土地經營權抵押、擔保試點,研究制定統一規范的實施辦法,探索建立抵押資產處置機制。
(二)嚴格規范土地流轉行為。
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農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轉、價格如何確定、形式如何選擇,應由承包農戶自主決定,流轉收益應歸承包農戶所有。流轉期限應由流轉雙方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協商確定。沒有農戶的書面委託,農村基層組織無權以任何方式決定流轉農戶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數服從多數的名義,將整村整組農戶承包地集中對外招商經營。防止少數基層幹部私相授受,謀取私利。嚴禁通過定任務、下指標或將流轉面積、流轉比例納入績效考核等方式推動土地流轉。
(三)加強土地流轉管理和服務。
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流轉市場運行規范,加快發展多種形式的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依託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健全土地流轉服務平台,完善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路,建立土地流轉監測制度,為流轉雙方提供信息發布、政策咨詢等服務。土地流轉服務主體可以開展信息溝通、委託流轉等服務,但禁止層層轉包從中牟利。土地流轉給非本村(組)集體成員或村(組)集體受農戶委託統一組織流轉並利用集體資金改良土壤、提高地力的,可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流入方收取基礎設施使用費和土地流轉管理服務費,用於農田基本建設或其他公益性支出。引導承包農戶與流入方簽訂書面流轉合同,並使用統一的省級合同示範文本。依法保護流入方的土地經營權益,流轉合同到期後流入方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續約。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體系建設,健全糾紛調處機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糾紛。
(四)合理確定土地經營規模。
各地要依據自然經濟條件、農村勞動力轉移情況、農業機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確定本地區土地規模經營的適宜標准。防止脫離實際、違背農民意願,片面追求超大規模經營的傾向。現階段,對土地經營規模相當於當地戶均承包地面積10至15倍、務農收入相當於當地二三產業務工收入的,應當給予重點扶持。創新規模經營方式,在引導土地資源適度集聚的同時,通過農民的合作與聯合、開展社會化服務等多種形式,提升農業規模化經營水平。
(五)扶持糧食規模化生產。
加大糧食生產支持力度,原有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歸屬由承包農戶與流入方協商確定,新增部分應向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傾斜。在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按照實際糧食播種面積或產量對生產者補貼試點。對從事糧食規模化生產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符合申報農機購置補貼條件的,要優先安排。探索選擇運行規范的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開展目標價格保險試點。抓緊開展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允許用糧食作物、生產及配套輔助設施進行抵押融資。糧食品種保險要逐步實現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願保盡保,並適當提高對產糧大縣稻穀、小麥、玉米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相應配套辦法,更好地為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提供支持服務。
(六)加強土地流轉用途管制。
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保護基本農田。嚴禁借土地流轉之名違規搞非農建設。嚴禁在流轉農地上建設或變相建設旅遊度假村、高爾夫球場、別墅、私人會所等。嚴禁佔用基本農田挖塘栽樹及其他毀壞種植條件的行為。嚴禁破壞、污染、圈佔閑置耕地和損毀農田基礎設施。堅決查處通過「以租代征」違法違規進行非農建設的行為,堅決禁止擅自將耕地「非農化」。利用規劃和標准引導設施農業發展,強化設施農用地的用途監管。採取措施保證流轉土地用於農業生產,可以通過停發糧食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辦法遏制撂荒耕地的行為。在糧食主產區、糧食生產功能區、高產創建項目實施區,不符合產業規劃的經營行為不再享受相關農業生產扶持政策。合理引導糧田流轉價格,降低糧食生產成本,穩定糧食種植面積。
四、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一)發揮家庭經營的基礎作用。
在今後相當長時期內,普通農戶仍佔大多數,要繼續重視和扶持其發展農業生產。重點培育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從事專業化、集約化農業生產的家庭農場,使之成為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分級建立示範家庭農場名錄,健全管理服務制度,加強示範引導。鼓勵各地整合涉農資金建設連片高標准農田,並優先流向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規模經營農戶。
(二)探索新的集體經營方式。
集體經濟組織要積極為承包農戶開展多種形式的生產服務,通過統一服務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生產效率。有條件的地方根據農民意願,可以統一連片整理耕地,將土地折股量化、確權到戶,經營所得收益按股分配,也可以引導農民以承包地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組織,通過自營或委託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各地要結合實際不斷探索和豐富集體經營的實現形式。
(三)加快發展農戶間的合作經營。
鼓勵承包農戶通過共同使用農業機械、開展聯合營銷等方式發展聯戶經營。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合作組織,深入推進示範社創建活動,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在管理民主、運行規范、帶動力強的農民合作社和供銷合作社基礎上,培育發展農村合作金融。引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支持農民合作社開展農社對接。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探索建立農戶入股土地生產性能評價制度,按照耕地數量質量、參照當地土地經營權流轉價格計價折股。
(四)鼓勵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
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涉農企業重點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規模經營。引導工商資本發展良種種苗繁育、高標准設施農業、規模化養殖等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開發農村「四荒」資源發展多種經營。支持農業企業與農戶、農民合作社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實現合理分工、互利共贏。支持經濟發達地區通過農業示範園區引導各類經營主體共同出資、相互持股,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業混合所有制經濟。
(五)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
鼓勵地方擴大對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扶持資金規模。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優先承擔涉農項目,新增農業補貼向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加快建立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的管理制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實際情況,在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可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配套輔助設施,並按規定減免相關稅費。綜合運用貨幣和財稅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建立健全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保險支持機制,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分散規模經營風險。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通過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多種方式,拓寬融資渠道。鼓勵融資擔保機構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融資擔保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通過設立融資擔保專項資金、擔保風險補償基金等加大扶持力度。落實和完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
(六)加強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監管和風險防範。
各地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有明確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對租地條件、經營范圍和違規處罰等作出規定。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按面積實行分級備案,嚴格准入門檻,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防止浪費農地資源、損害農民土地權益,防範承包農戶因流入方違約或經營不善遭受損失。定期對租賃土地企業的農業經營能力、土地用途和風險防範能力等開展監督檢查,查驗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情況,及時查處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對符合要求的可給予政策扶持。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管理辦法,並加強對各地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
五、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一)培育多元社會化服務組織。
鞏固鄉鎮涉農公共服務機構基礎條件建設成果。鼓勵農技推廣、動植物防疫、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公共服務機構圍繞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拓展服務范圍。大力培育各類經營性服務組織,積極發展良種種苗繁育、統防統治、測土配方施肥、糞污集中處理等農業生產性服務業,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服務業,支持建設糧食烘乾、農機場庫棚和倉儲物流等配套基礎設施。農產品初加工和農業灌溉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鼓勵以縣為單位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範創建活動。開展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試點,鼓勵向經營性服務組織購買易監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務。研究制定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的指導性目錄,建立健全購買服務的標准合同、規范程序和監督機制。積極推廣既不改變農戶承包關系,又保證地有人種的託管服務模式,鼓勵種糧大戶、農機大戶和農機合作社開展全程託管或主要生產環節託管,實現統一耕作,規模化生產。
(二)開展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
制定專門規劃和政策,壯大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整合教育培訓資源,改善農業職業學校和其他學校涉農專業辦學條件,加快發展農業職業教育,大力發展現代農業遠程教育。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圍繞主導產業開展農業技能和經營能力培養培訓,擴大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範培養培訓規模,加大對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經營者、農民合作社帶頭人、農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和返鄉農民工的培養培訓力度,把青年農民納入國家實用人才培養計劃。努力構建新型職業農民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認定、扶持體系,建立公益性農民培養培訓制度,探索建立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制度。
(三)發揮供銷合作社的優勢和作用。
扎實推進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試點,按照改造自我、服務農民的要求,把供銷合作社打造成服務農民生產生活的生力軍和綜合平台。利用供銷合作社農資經營渠道,深化行業合作,推進技物結合,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服務。推動供銷合作社農產品流通企業、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網路終端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接,開展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服務。鼓勵基層供銷合作社針對農業生產重要環節,與農民簽訂服務協議,開展合作式、訂單式服務,提高服務規模化水平。
土地問題涉及億萬農民切身利益,事關全局。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充分認識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性、復雜性和長期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中央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辦事,及時查處違紀違法行為。堅持從實際出發,加強調查研究,搞好分類指導,充分利用農村改革試驗區、現代農業示範區等開展試點試驗,認真總結基層和農民群眾創造的好經驗好做法。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牢固樹立政策觀念,准確把握政策要求,營造良好的改革發展環境。加強農村經營管理體系建設,明確相應機構承擔農村經管工作職責,確保事有人干、責有人負。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緊修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工作指導和檢查監督制度,健全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促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健康發展。
六、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改革方案
1、國有化方案
對於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改革而言,集體土地國有化能夠得到中國政治體制的支持,有利於國土綜合整治,有利於土地管理和國家對農村經濟的宏觀調節,且符合農業生產規模化經營的要求。
但是農民的心裡能否接受的問題。在1956年,中國實際農業合作化的時候,就曾提出過國有化方案,之所以沒有採納,主要拍引起農民的誤解。「如果說,在當時黨風、政風相當廉政,各級政府在農民心中享有很高威信、社會十分穩定的情況下,尚且有這樣的顧慮,那麼在今天我們受到腐敗現象和其他種種社會不穩定因素嚴重困擾的情況下,這個問題就更應該加以慎重的對待。
總之,國有化方案如果無法克服上述種種困難,而「匆忙的採用政治手段強行推之,將導致另一個『合作化運動』的悲劇,確須慎之又慎」。
2、私有化方案
這種方案首先不為我國現行的政治體制所接受。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而堅持公有制的主體地位是社會主義制度的主要特徵之一,集體所有利的公有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樣,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就必須堅持土地公有制(土地是集體財產的主要部分)。因此,實行土地私有化的改革必然遭到基礎政治制度的強烈反對。
其次,私有化後的土地兼並問題,「土地兼並是中國歷史上困擾中國土地制度並影響中國政治生活和經濟生活的一大問題」 。在當代,如果出現這種情況,其結果不僅僅是擴大農村貧富差距,而且可能導致大量的農民湧入城市,這給城市的就業、居住、治安等問題增加壓力。
3、多種所有權並存的方案
這種方案是部分取消集體土地所有權,實行農村土地混合所有的方式,即國家所有、集體所有和個人所有並存的局面它在於調和前兩種方案。
4、迴避集體土地所有權,強調以利用為中心的土地制度改革思路
這種觀點主張以物的「利用」為中心代替物的「所有」為中心,通過改革用益物權制度解決農村土地制度問題。2002年8月29日,通過的《農村土地承包法》就是這種思路的直接反映、整部法律僅有一個條文間接提到有關集體土地所有權的問題,但這種觀點和立法思路也是不現實的。
首先,這種思路無法克服農村集體土地制度改革中最嚴重的頑症——所有權主體虛位。由於所有權主體虛位,那麼,實際掌握土地支配權的少數鄉村幹部便可以隨意侵害和干涉土地使用人,使土地承包關系不穩定,如果不通過一定的法律機制來控制發包方濫用所有許可權,那麼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由債權性變為物權性的成效也就要大打折扣。因為無論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債權抑或是物權,對發包方都是有法律的拘束力和不可侵犯性,至於承包方是以違約還是以違法作為請求發包方承擔民事責任的依據,在後果上是微不足道的。可見,這種改革方案雖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絕非釜底抽薪之策。
其次,用益物權的種種理論與規則皆是圍繞所有問題而順利展開。對所有權的尊重仍是建立用益物權的必要前提,對財產歸屬的強調仍然是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因而,中國農村集體土地制度的立法還是不能忽視有關所有權的規定。
七、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流轉模式
1.互換
互換土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戶,為方便耕種和各自的需要,對各自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的簡單交換,是促進農村規模化、產業化、集約化經營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國農村實行土地聯產承包責任制,農民分到了土地。但由於土地肥瘦不一,大塊的土地被分割成條條塊塊。劃分土地時留下的種種弊病,嚴重製約著生產力的發展和產量的提高。如何讓土地集中連片,實現規模化、集約化經營,於是互換這種最為原始的交易方式,進入農民視野。
2.交租
在市場利益驅動和政府引導下,農民將其承包土地經營權出租給大戶、業主或企業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雙方自行約定,承租方獲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經營權,出租方按年度以實物或貨幣的形式獲得土地經營權租金。其中,有大戶承租型、公司租賃型、反租倒包型等。
3.入股
入股,亦稱「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經營,是指在堅持承包戶自願的基礎上,將承包土地經營權作價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過程中,實行農村土地經營的雙向選擇(農民將土地入股給公司後,既可繼續參與土地經營,也可不參與土地經營),農民憑借土地承包權可擁有公司股份,並可按股分紅。該形式的最大優點在於產權清晰、利益直接,以價值形態形式把農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長期確定下來,農民既是公司經營的參與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當前農村土地使用權流轉機制的新突破。
4.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
以重慶為例,去年被國家批准為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後,在土地改革領域率先進行大膽探索,創造了土地流轉的九龍坡模式即宅基地換住房、承包地換社保。也就是說,農民放棄農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換為城市發展用地,農民在城裡獲得一套住房。農民放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體制。
5.股份+合作
中國山東省寧陽縣探索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新機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轉分配方式。這種模式是,農戶以土地經營權為股份共同組建合作社。村裡按照「群眾自願、土地入股、集約經營、收益分紅、利益保障」的原則,引導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則對土地統一管理,不再由農民分散經營。合作社掛靠龍頭企業進行生產經營。合作社實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紅的方式,年度分配時,首先支付社員土地保底收益每股(畝)700元,留足公積公益金、風險金,然後再按股進行二次分紅。
Ⅲ 未來,新型農業真的會取代傳統的「家庭農戶」經濟嗎
不會的。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是實現中國農業現代化的基本方向。然而,小農的大量和長期存在決定了我們不能拋棄小農,剝奪他們擴大農業生產經營規模和實現農業現代化的道路。我們應該以小農共享為核心,通過創新促進農業現代化的發展。但我們也應清楚傳統小農戶在生產能力、市場能力、合作能力甚至政策能力方面仍然薄弱,與現代農業在生產特點、運行規則和機制上存在差異。
以小農戶共享為核心的農業和農村現代化是一項系統的長期工程。本著務實的精神,要摒棄「親大農、遠小農戶」的傾向,創新以家庭農戶為基礎的農業管理體制,加快支持小農戶發展的政策體系建設,服務小農戶,提高小農戶水平,引導小農戶走上現代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軌道。
Ⅳ 如何申報培養新型農民政策
新型職業農民的申報條件
1
收入主要來自於農業
新型職業農民從傳統農民中產生,只有專穩定從事農業屬生產,有一定農業從業經驗的的「真農民」才能有穩定的農業生產力。
2
有一定的農業生產技能
生產技能就是生產力,良好的生產技能能讓土地發揮更大價值,物盡其用。
3
有一定資金和資源投入能力
土地產業化綜合利用必定要投入資金改造土地,建設配套設施,支付勞力報酬等
4
有經營產業,組織生產的能力
新型職業農民不同於傳統農民,他們既是農業生產的參與者,而且還是所經營產業的舵手,經營和組織能力必不可少。
5
有一定文化,了解國家農業政策
新型職業農民要站在一個更高的角度宏觀農業生產,這就要求他們要有文化,關注市場動向,了解農業政策。
6
男性55歲以下,女性50歲以下,身體健康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新型職業農民既要參加體力勞動還要動腦筋管理經營,健康體魄才能擔起這雙重壓力。
7
熱愛農業,以從事農業為榮
從事自己熱愛的行業,做一行愛一行,才能充分發揮自身積極性,不畏艱難,持之以恆,努力探索。
Ⅳ 如何加強對城鄉一體化的政策支持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產業格局
城鄉發展一體化,首先要推進產業布局一體化,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提升農業對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支撐能力,促進城鄉各個產業互動發展,實現農業現代化和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同步發展。
改革開放後我國確立了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農業基本經營體制,農業生產成就舉世矚目。進入新世紀,強農惠農富農政策連續出台,我國糧食產量實現了「十連增」,農民收入增長實現了「十連快」。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隨著農業不斷發展,農村人多地少矛盾加劇,農業發展方式粗放、農業比較效益偏低、農村勞動力大量流動、村莊空心化、人口老齡化、基礎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凸顯。特別是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不高,一家一戶經營難以採用先進科學技術、難以吸納現代生產要素,影響了農業生產效益和種地農民收入。因此,推進農業經營方式創新,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勢在必行。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發展中的基礎地位,尊重和保障農戶生產經營的主體地位,同時強調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實現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共同發展,充分激發農業生產潛能,並對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創新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
在農村土地經營管理上,要求堅持土地產權集體所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要求堅持穩定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要求堅持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農民以承包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強調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化,鼓勵承包土地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這些決策,明確了土地產權、承包權和使用權分離的界限,澄清了人們對土地權益的模糊認識,有利於克服土地產權虛化的弊端,有利於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的權利,有利於提高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效益。
在農業經營方式上,一是鼓勵發展合作經濟,扶持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時,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這就為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政策環境。農民合作社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的新型實體,可以抓住機遇、培育經營活力、增強發展能力、壯大經濟實力。二是鼓勵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這表明支持工商資本進入現代農業,但同時要求工商資本與農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積極創建現代農業示範基地,大力培育農產品(000061,股吧)品牌,促進農業產業集群發展,努力提高現代農業的規模化、專業化、標准化、集約化經營水平。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利益格局
城鄉發展一體化,核心是城鄉主體權利,構建全體居民共享發展成果的體制機制,形成造福百姓、富裕農民的利益格局。重點是拓展農民增收渠道,增加農民收入來源,盡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的局面。
改革開放後,隨著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推行、農產品流通體制的改革、鄉鎮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跨地區跨行業的轉移就業,城鄉二元體制逐步被打破。新世紀以來,取消農業稅、實行農業補貼政策、推進新農村建設,使工農城鄉逐步走向協調發展。
但是,由於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農民進城就業空間狹窄,收入難以穩定;農業生產資源束縛趨緊,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頻發,增收難度加大;農民的轉移性收入增長緩慢,財產性收入增長乏力,一直是農民增收的薄弱環節。總體上看,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近年來高於城市居民,但從絕對數看,農村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拉大。目前,部分進城農民的身份尚未得到確認,不能充分享受城市的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務。
如何讓廣大農民分享現代化發展成果?十八屆三中全會不僅強調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改革農業補貼制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讓農民增加種地收入,而且強調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性權利,明確提出「兩個保障」:一是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要求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繼承的權利,分享集體資源和經營性資產的收益。二是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要求通過試點,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和轉讓。同時,明確提出允許進城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還提出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資產產權、林權、股權等各種產權公開、公正流轉交易,促進農業農村資源資本化,讓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這些規定不僅從體制機制上提出了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途徑,而且從工作部署上提出了有操作性的具體措施,拓寬了農民增加收入的渠道,有助於農民和城市居民一樣共享發展成果。
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
城鄉發展一體化,重點是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在二元體制下,城市發展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十六大以來,隨著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不斷加強,全民義務教育制度基本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建立。但由於歷史欠賬較多,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滯後,城鄉公共服務不均等,農村發展資源短缺、動力不足。這已成為制約城鄉統籌發展和農村可持續發展的瓶頸。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建立健全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的體制機制,引導更多的現代生產要素流向農村,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向農村傾斜,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一方面要求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利,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另一方面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
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要加快建立土地、資金和人才資源城鄉平等交換機制和補償機制。在土地方面,切實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進一步改革征地制度,調整土地出讓收益分配關系,提高對農民的征地補償標准和用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比重,保護農民土地權益。在資金方面,既要加大財政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投入力度,又要發展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創新金融產品,同時要引導企業和社會投入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在勞動力流動方面,要加快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推進城鄉勞動力同工同酬同保障,逐步實現同城同待遇。此外,要建立以城帶鄉聯動機制,推動城市優質資源向農村延伸,構建統籌城鄉的基礎設施建設體系。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健全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框架,逐步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標准和保障水平,形成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
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建設和管理體系
城鄉發展一體化,關鍵是城鄉建設和管理一體化。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城鎮化步伐不斷加快,城鎮化率已經超過53%,但城鎮化水平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城鎮化發展中存在一些誤區和隱患。如有的地方土地城市化快於人口城市化;有的地方不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搞城市化「大躍進」;有的地方農民「被城市化」,沒有真正享受城市居民的權利。我們既要看到城鎮化的巨大潛力和美好前景,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正視和化解「城市病」,又要從國情出發,看到我國農村大量人口要進城,但不可能都進城,更不可能都進大城市,必須在城鎮化過程中同步推進新農村建設。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要求建立透明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展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並要求完善設市標准,嚴格審批程序,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可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這個重大決策提出了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新思路,也提出了城鎮管理體制改革的新路徑,打破了制約城鎮化建設的投資瓶頸,破解了城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難題。
全會還決定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要求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同時要求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把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放心保)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這個重要決策提出了戶籍制度改革和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具體路徑,破解了農民進城遇到的兩個最大難題,既提出了很高的改革目標,也體現出改革思路的科學性、可行性。
一個擁有13億人口的大國實現城鄉一體化,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的偉大壯舉,也是長期艱巨的歷史任務。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將有助於我們加快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促進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和社會主義現代化。
Ⅵ 近年來中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蓬勃發展是真的嗎
「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發展現代農業的主力軍,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力量。」中國農業部副部長葉貞琴15日在京表示,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送出了五項政策扶持「大禮包」。
「但與成熟的工商業主體相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仍然處於成長的階段,無論自身能力還是素質,還面臨比較大的制約和困難,很多方面都還需要加強。」葉貞琴就1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培育新型農業主體扶持政策作了介紹。
Ⅶ 2017年國家對農業農村有什麼政策
2016年12月日,農業部召開了常務會議,會議通過了《農業部關於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2017年農業農村經濟工作有了新的發展理念,其中,農業供給側改革做為今年農業改革的主線,補貼政策、項目資金、資源力量將向規模農業傾斜。
重大改革一:土地制度改革
農村改革的關鍵就是土地。從新中國成立以來,可以看到,每一次重大的改革都是先從土地開始。因為土地是農業農村安身立命的根本,一切農業產業的根源都能追溯到土地上來。那麼,現在中國要走農業現代化的道路,也要從土地入手。一是土地確權,二是三權分置。只有確權才能保證集體的所有權和農戶的承包權,才能防止土地私有化,從而才能保證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尤其是集體建設用地、農村宅基地。
三權分置的目的就是要搞活農村土地,三權分置帶來了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即農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然後會帶來了錢。
重大改革二:補貼改革,大力發揮新型經營主體帶動作用
在近兩年的政策發布規律中可以看到,國家對農業新型經營主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即農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養大戶等)政策很多,但都圍繞著一個核心,那就是帶動性。無論從扶持資金上,還是從優惠政策上,都非常明顯的突出這一特點。
農村是一片廣闊的天地,農業是一個關於衣食住行的產業,大到一個政策的實施,小到一個項目的運行,都要有具體的人去落實。那麼,經營主體的帶動性就十分重要。通過經營主體的帶動作用,帶動周邊的人去共同發展。共同走上現代化農業的致富道路。因此,2017年補貼扶持資金也將會是一個重大改革。 一個是增,一個是調。 增的是總量。惠農補貼年年都在增,並且增幅很大。而明年國家加大農業改革力度,補貼方面仍會呈上漲趨勢。 調的是結構。例如2016年推行的「三補合一」,不是誰發的多發的少了的問題,而是進行了調整。隨著改革的發展,未來還會有一個政策的相應調整,這里的調整指的是發放方式,發放時間等,這就是跟咱息息相關的了。
重大改革三、農業金融開始發力,撬動億萬農村市場。
農業產業化、農民職業化、農村社會化成為新趨勢,對於家庭農場、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來說,如何發揮最大效用,發展模式至關重要,例如「基地+農戶」取得了不錯的效果。2017年國家將會對這一主體功能更加明確分工,亦會出台相應的政策支持。
要發展農業,改變農村面貌,光有人,有產業是不夠的。所以農村金融一定要快速發展起來。簡單說來就是信貸,貼息,貸給你錢;你項目好,給你貼息,包括常說的「精準扶貧」其實也算是金融的一種。
Ⅷ 新型職業農民政府有哪些扶持政策,怎樣辦才能得到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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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新型職業農民支持扶持政策體系
2014年06月21日 02:57
來源: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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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一項關系三農長遠發展的基礎性、長期性工作,政策扶持則是我國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國家制度的核心內容,是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創新舉措和根本保障,需要立足國情,面對現實,做好政策設計,循序漸進,逐步落實。
闞言華
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一項關系三農長遠發展的基礎性、長期性工作,政策扶持則是我國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國家制度的核心內容,是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創新舉措和根本保障,需要立足國情,面對現實,做好政策設計,循序漸進,逐步落實。
以土地流轉等集聚資源要素為主的農業生產經營扶持政策
1.合理流轉農村土地,以新型職業農民為基礎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創新「三農」工作體制機制。
2.獲得資格認證的生產經營性職業農民優先獲得流轉土地使用權,優先參加縣級以上示範家庭農場、示範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評選獎勵,優先獲得政策扶持。
3.對規模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經過批準直接用於農產品[-2.76% 資金 研報]生產的設施用地,不再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實行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制。
4.獲得資格認證的新型職業農民在流轉土地范圍內,按照上年實際農業生產經營面積和縣級以上(含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補貼范圍及標准,實行普惠制土地流轉補貼政策,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產糧大縣用於該項補貼的支出由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分攤後轉移支付,中西部地區省級政府分攤比例遞減直至全免。
以改善農業基礎設施條件和為農產品品牌創建及營銷體系建設服務為主的建設項目扶持政策
1.對各類涉農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在項目編制、申報源頭上向新型職業農民生產區域或領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符合有關條件的自建項目優先向新型職業農民傾斜,各類建成項目優先供新型職業農民使用並承擔管理養護義務。
2.新型職業農民申報的農村土地整理、高標准農田建設等項目,優先立項建設。
3.大力開展生態清潔型小流域建設,推進農村河道綜合治理、小型農田水利建設,優先批准新型職業農民申報的項目,建成後及時驗收、及時補貼到位。
4.適應種養大戶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模化生產的需求,統籌建設晾曬場、農機棚等生產性公用設施,農村道路允許規模經營的農業生產道路合理連接貫通。
5.優勢農產品基地(含設施農業、蔬菜基地)、養殖小區(含大中型沼氣)等項目向新型職業農民傾斜並優先立項。
以保障糧食安全和優質農產品供給的產業發展扶持政策
1.新型職業農民根據國家政策自主安排生產經營計劃,自主申報,申報內容納入新型職業農民資格動態管理范疇,經核定後的生產經營實際情況作為申報政府補貼的依據之一。
2.對從事糧食生產的新型職業農民實行糧食生產補貼、良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涉及國家糧食安全的補貼項目全覆蓋;農機補貼、農產品初加工設施補助等項目優先滿足新型職業農民需要,大中型農機補貼向較大生產規模的新型職業農民等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傾斜。
3.新型職業農民享受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原產地、食品質量安全、注冊商標、名牌農產品認證等政府定額補貼;建立規模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交售重要農產品與國家儲備的糧食、棉花等收儲企業直接掛鉤制度,政府按照新型職業農民交售給國家收儲的重要農產品數量進行獎勵。
4.新型職業農民從事種植、畜禽及水產養殖等相關生產用電,執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優先辦理所需用電服務。
以擴大適度規模和標准化農業生產為主的金融信貸扶持政策
1.縣域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要優先滿足新型職業農民及其興辦領辦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信貸需求。
2.允許新型職業農民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村房產等用益物權進行抵押融資;推動有效期內的農業保險保單標的隨承包土地面積內的農作物產量或養殖畜禽水產品數量估值,直接進行生產周期內流動資金質押貸款。
3.鼓勵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資金互助社開展資金互助服務,通過與金融機構合作,為新型職業農民生產創業融資提供擔保。
4.對新型職業農民直接用於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生產且不超過100萬元、期限2年以內的貸款,實行財政貼息補貼。
以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和農業綜合集成技術應用推廣為主的技術服務支撐扶持政策
1.深入開展農民職業技能培訓,突出務農技能這個核心內容,吸引更多的青壯年農民接受培訓、提高技能,提高補助標准,逐步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制度。
2.積極發展農業職業教育,將骨幹務農農民的農科職業教育特別是中等職業教育,納入國家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范圍;扶持高等院校特別是中高等農業職業院校畢業生回鄉務農創業,支持大學生村官帶頭創業。
3.加強農民教育培訓體系建設,加大資源整合和經費投入力度。
4.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免費繼續教育制度。
5.建立專兼職教師和專業技術人員與新型職業農民結對幫扶制度,完善以「包村聯戶」為主要形式的工作機制和「專家+農業技術人員+科技示範戶+輻射帶動戶」的服務模式。
此外,構建新型職業農民支持扶持政策體系還包括以減少面源污染和碳排放為主的農業生態環保項目扶持政策、以確保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為主維護農民合法權益扶持政策、以城鄉標准基本一致為主的基本社會保障政策、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為主的城鄉公共資源均衡配置扶持政策、以防禦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並能維持農業再生產為主的農業保險扶持政策等。
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是一項全新的工作,需要政策扶持的地方很多,只能循序漸進,先急後緩,保重點、保安全,將現有的特別是新增的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向新型職業農民傾斜,形成清晰完整的扶持政策體系,加大支持力度,使種糧務農的從業者不吃虧、得實惠,確保農業發展「後繼有人」。
Ⅸ 怎麼申請國家扶持政策 農業 中央剛發布的一號文件扶持 家庭農場
上海地區政策參考:
各區、縣農委:
根據農業部《關於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農經發〔2014〕1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本市加快推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滬府辦發〔2013〕51號)文件精神,現就本市開展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經區縣農業部門認定並納入2015年市農委報備系統的本市家庭農場。包括糧食種植、機農結合、糧經結合、種養結合、經濟作物和水產養殖家庭農場。
二、申報條件
(一)經營主體規范。家庭農場經營者是本地專業農民,具有本市戶籍,年齡在55周歲以下,高中及以上學歷,擁有上海市新型職業農民證書,具有3年以上農業從業經驗,熟練掌握現代農業生產和農機操作技能;原則上,從事糧食生產的家庭農場經營者需取得拖拉機或聯合收割機駕駛證,從事水產養殖的家庭農場需取得水產養殖證。按本市規范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要求,取得土地經營權一般不少於3年。家庭農場從事農業生產活動,主要依靠家庭成員,不常年僱傭外來勞動力。
(二)適度規模經營。家庭農場經營規模與經營者勞動生產能力相適應。從事糧食生產的家庭農場包括糧食種植、種養結合、機農一體、糧經結合四種類型,其糧食種植面積在一般在100~200畝;經濟作物家庭農場經營土地面積一般在30~50畝,水產養殖家庭農場經營面積一般在30~100畝。
(三)現代經營管理。從事糧食生產和經濟作物的家庭農場,農田成片且設施良好,環境整潔友好,茬口布局合理,推廣綠色增產技術,化肥農葯使用減量化,無秸稈焚燒情況,實行綜合利用,糧食耕種收全程機械化,實現糧食豐產;水產養殖家庭農場,實現標准化健康養殖,環境整潔友好。嚴格農業投入品使用,有完整的田間檔案,生產基地通過無公害產地認定,主要產品通過無公害農產品或綠色食品認證。家庭農場與農民合作社等其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合發展,實現標准化生產、品牌化經營。
(四)示範效應明顯。有完整的家庭農場生產經營台賬記錄;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無生產和質量安全事故。家庭農場的勞均農業勞動生產率超過本區縣當年度平均水平;有穩定的銷售渠道,經濟效益明顯,家庭農場人均年純收入是本區縣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倍以上。
三、申報程序
(一)自願申報。2015年12月31日前,符合申報條件的家庭農場向鎮級農業部門提出申請,填寫「上海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申報表」(附件1),並提供下列書面材料:
1. 家庭農場經營者身份證(復印件)
2. 上海市新型職業農民證書(復印件)
3. 從事糧食生產的應提供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復印件),從事水產養殖應提供水產養殖證(復印件)
4. 上海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復印件)
5. 生產基地無公害產地認定、主要產品通過無公害農產品或綠色食品認證(復印件)
6. 生產經營台賬記錄
7. 家庭農場經營者獲得各類獎項材料(復印件)
家庭農場經營者應填報2015年數據材料,並對提供的數據材料真實性負責。
(二)鎮級審核。鎮級農業部門負責對家庭農場申報材料進行完整性、合規性審核,經審核無誤後,2016年1月10日前,向區縣農委推薦。
(三)區縣復核。區縣農委對鎮級農業部門推薦的家庭農場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經復核無誤後,2016年1月20日前,行文向市農委推薦,並填寫《上海市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匯總表》(附件2)。
每個區縣推薦數一般不超過本區縣本年度家庭農場報備總數的10%,兼顧不同類型家庭農場比例。
四、評審評定
(一)組織評審。根據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定條件,市農委組織有關專家對家庭農場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二)社會公示。經市農委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在市農委網站和東方城鄉報公示5個工作日。
(三)發布。經公示無異議,由市農委發文公布。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定後,有效期兩年。
五、有關要求
(一)各區縣農委負責本地區家庭農場申報組織工作。結合本區縣家庭農場統計制度、考核制度和報備制度,甄選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推薦市級示範家庭農場。
(二)鼓勵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優先流轉到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優先享受貸款擔保、貸款貼息、農機購置補貼等政策扶持,優先納入農業產業化經營項目扶持范圍;有條件的區縣可適當加大對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的扶持力度。
(三)建立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名錄,通過新聞媒體宣傳,擴大示範推廣效應,促進本市家庭農場健康有序發展。
Ⅹ 「四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含義是什麼
簡單地說,就是要促進農業發展
中國,以實現由政府提供特定的政治和經濟目標,國有企業或者職工個人分配一個特殊的國家資助資金。中國目前的財政補貼,包括價格補貼,企業補貼和其他損失。針對補貼和其他國有企業和居民。涉及到工業,農業,商業,運輸,建築,貿易和其他經濟部門的生產,流通和各部門的消費和生活的各個方面的補貼范圍。從身體
補貼分為補貼中央財政補貼和地方財政補貼。列入中央預算中央財政補貼。對於出現央企的下屬損失,由於政策的原因予以補貼,同時銷售價格的主要農業和工業部分的部分比購買價格或成本價格進行補貼降低中央政府負責。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地方財政補貼。地方財政負責虧損的國有企業屬於地方出現由於政策的原因,予以補貼,同時也成為農業補貼上的銷售價格部分以外的部分的購買價格更低。
財政補貼是在特定條件下的一項財政措施,以發展社會主義經濟,保障採取了工人的福利。它具有雙重作用:一方面,財政補貼是國民經濟中的重要杠桿的社會生活狀態的調節。特別是利用財政補貼價格補貼,以保持市場價格的基本穩定;為確保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有利於國民收入合理分配;有利於合理利用和資源開發。在另一方面,補貼太廣,太多會扭曲項目之間的價格關系,並削弱價格作為經濟杠桿的作用,阻礙了成本和收益,掩蓋了企業經營虧損恰當的會計,不利於鼓勵企業提高管理水平;如果補貼數額過大,超出了國家的財政最好的,它會成為一個沉重的經濟上的負擔,國家,建設規模,區塊經濟發展的經濟體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