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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酷刑發明

發布時間: 2020-12-29 05:59:43

⑴ 蘇妲己發明的酷刑叫什麼來著

炮烙,用一人多粗的鐵柱子,就是力房頂的那個,燒紅了之後,把人綁到上邊,蠆盆,就是挖上大坑,放上毒蠍子,蜈蚣蛇,把人扒光了推下去,另外還有酒池肉林,~\(≧▽≦)/~咱就不說了,恐怖呢

⑵ 朱元璋發明一種酷刑,只是一張普通紙,百年時間為何沒人能抗住

古代的刑罰,可能最恐怖的就要數「滿清十大酷刑」了,血淋淋的足夠瘮人。不過,可不要以為所有的酷刑都這么血腥殘暴,這一款酷刑,道具簡單,步驟文明,卻殺人於無形。

當時,兩江官員勾結河道總督貪污賑災白銀300萬兩,李衛和年羹堯雖然將貪官馮月清、魏敏等人抓獲,但是苦於沒有證據,沒辦法讓其俯首認罪。更何況二人還是朝廷命官,總不能給他們嚴刑拷打吧,眾人一下子沒轍了。

這時,李衛突然想到了「貼加官」這種刑罰,二話沒說,就給這幫貪官伺候上了。剛剛還賴著不認賬的貪官,瞬間就喘不上氣了,掙扎了一番還是慫了,待到揭掉宣紙後,都乖乖地交代了。這些貪官寧願被判處斬首,也不願意忍受這種貼加官的折磨,足見這玩意兒真夠讓人難受的。所以說呀,酷刑可不一定要血腥恐怖,貼加官這種「文質彬彬」的酷刑,其實在心理威懾上更強大。

⑶ 滿清十大酷刑並不是清朝發明的,為什麼要用「滿清」一詞呢

出現滿清十大酷刑這復種說法制,是從王晶的同名電影開始的,之前並沒有這個說法。而他的電影之所以叫滿清十大酷刑,是因為他有一個《滿清》系列電影,有好多部。當時正好要拍一個關於酷刑的片子,而且要編入這個系列,所以就出現了《滿清十大酷刑》的說法,其實應該叫《十大酷刑》才對。電影成名之後,滿清十大酷刑的說法也就固化了。
跟歷史文化一點關系也沒有,王晶的電影,還能有文化?

⑷ 滿清十大酷刑是清朝創造的嗎

滿清十大酷刑,不,這只是他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將刑罰進行了升級而已!

刑罰是什麼?

正確意義上作主觀分析的話,刑罰就是一種用來震懾和打擊犯罪分子的有效手段,於是在滾滾的歷史長河中,幾乎每個朝代都相當重視刑律。以封建社會的專制上來講,刑罰帶有扭曲性質,酷刑的誕生更是直接成為摧殘人性,泯滅道德的一個標桿。

但這又是一種展現社會發展與進步的縮寫,刑罰雖然可怕,但以走向來看,其的發展趨勢是以原始的野蠻、落後、殘暴向著文明、慎刑方向發展。

而所謂的酷刑有著相對多元化的設計層面,那句求生不能,速死不得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作為一些統治者殘忍變態的虐殺工具,酷刑的確做到了讓人生不如死的地步。

現在我們比較熟悉的古代刑罰,當屬滿清十大酷刑,其實這是一種比較有出入的說法,因為這些酷刑的項目在歷史中已經早就出現,或許可以說成是某種意義上的一種傳承,但由於其並不是在清朝發明出現的,所以也可以直接稱為古代十大酷刑。

從原始社會的舜禹統治統治時期就有不少關於處罰的設定,如《尚書·舜典》記載,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撲作教刑,金作贖刑。眚災肆赦,怙終賊刑。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

這一段話什麼意思呢,就是將貪贓枉法與劫掠殺人的行為並列,這是在當時社會下對於行政人員的政治基調,也可以看成是對於瀆職,貪污的制裁手段。

等到了專制社會的出現後,刑罰就逐步建立了名目,比如夏代有墨、劓、?|、宮、大辟的五刑制度。到了商代,刑法更加嚴酷,以死刑為例,還有醢、脯、焚、剖心、刳、剔等刑殺手法。

西周後形成了以圜土之制、嘉石之制為名的徒刑、拘役等刑罰,以及贖刑、流刑等制度作為五刑的補充,這一時期為奴隸制刑罰的成熟階段。其中流刑的出現可以算作是最早的人道性質刑罰,這在後世也一直流傳,就是將犯人遣送到偏遠地區進行勞役,時常在影視劇中出現的一句,流放寧古塔就是流刑。

現在說滿清十大酷刑的話,其實只是一種種類上的說法,真正的酷刑種類繁多,幾乎是沒有到了想不到的地方。

大體上可以分為,剝皮,腰斬,車裂,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刷洗,彈琵琶,抽腸,騎木驢。

我們只挑其中幾樣來說明一下,因為這種東西太過泯滅人性,並且嚴重聲明,小孩子不要看!

要說最早的剝皮酷刑,當屬漢景帝時期的廣川王劉去,此人就被記載有過生剝活人,但是關於他怎麼個剝法卻由於歷史久遠,不可考證。三國時候後期的吳國皇帝孫皓剝過人的臉皮,其後來降晉,侍中王濟就問過孫皓為什麼要剝人的臉皮,孫皓說作為人臣而失禮於君主,他就應當受這種刑罰。

根據現在可見的史料,六朝以前的剝皮之刑只是剝人麵皮,後來便進而剝人全身的皮了。到了明朝是將剝皮這種刑罰上升到了一定高度的,開國皇帝朱元璋發明了不少刑罰,對於剝皮這個項目,他更是做到了升級版。葉子奇在《草木子》中記載,朱元璋對各地官員責治甚嚴,若有官員貪污暴虐,准許百姓赴京訴冤。官員貪污的數額在六十兩白銀以上的,就要處以死刑,殺頭後還要梟首示眾,並且剝下他的皮,皮里填上草,這就是大名鼎鼎的剝皮揎草。

在明末張獻忠佔領成都時,他看見端禮門樓上供著一尊人像,穿著公侯的華服,皮膚和手腳都是人的肉身,一打聽,才知道這就是藍玉。正德皇帝更是將幾個人的皮製作成馬鞍蹬,經常出行的時候,正德皇帝就騎這匹配有人皮鞍的坐騎。

不管怎麼說,我們傳統文化在發展演變過程中有著明顯而獨特的一種特色,哪怕是關於殺人,都有著相當深厚的底蘊。。。

車裂古時稱為轅或車轅。《周禮·秋官·條狼氏》中雲,誓馭曰車?。前人註解說,車?,謂車裂。車裂之刑就是五馬分屍,想一想就知道有多麼的殘酷,歷史上被車裂而死的人不多,比較有名的是秦代的??保?巳吮磺贗醭盜巡凰擔?姑鵒巳?族。而商鞅也是同樣受車裂而死。

但真要說到特色,還屬男女之刑,宮刑就是閹割,秦始皇就是閹割他人的一把好手,《列子·說符篇》中有一段,說一個人勸秦王要以仁義治國。秦王回道,若用仁義治吾國,是滅亡之道。而這些敢於直言的都被秦始皇給閹了,在古代的封建帝王之中,割小弟弟絕對不是一種口氣的威脅,他們真的會這么做,在《史記·秦始皇本紀》之中說,秦始皇造阿房宮築驪山時竟發隱宮刑徒七十多萬人服勞役,這里的隱宮就是指宮刑,可見受宮刑的人有多少。

而當秦朝滅亡後,漢武帝接過了這把屠龍之刃,又砍掉了無數人的兄弟。。。

不要以為只有男人才會受到宮刑,古代女子也是有宮刑這種刑罰的,叫做幽閉。幽閉在明清以前屬於讓女子禁慾的一種手段,但在明代變成了手術,但由於醫術的不發達,往往還沒等這個項目做完,犯人就已經失血而亡了;清代就舍棄了手術,變成了直接攻擊,比如用木棍擊打女性犯人的某一部位。

既然有作為日常維護律法森明的酷刑,當然一定少不了戰爭時期的群體性殺人手段。

活埋是一種戰爭時期的常用手段,從白起坑殺四十萬趙軍後,這就成了一種軍事上的大規模坑殺。由於其的省事,任何朝代都有使用,在我國近代史上,日本人在南京大屠殺中就多次使用。這是最為喪盡天良的殺人手段,並且在戰時根本沒有什麼法律可言,為這種刑罰付出生命的,也只有士兵和百姓。

帝王權術之中若說還有比較人道的殺人手段,那就可能只有鴆毒和縊首了,前者是一種毒葯,入口即死,常用於賜死。後者則可以理解為自殺和他殺,因為當皇帝下令一個人要死的時候,規格是上吊的話,就會賜下一道白綾,可以讓犯人體面的死去,目的是保留全屍;當然如果犯人不想體面的話,有的是人會讓他體面。

其實上一段屬於演繹化的表現,真實的縊首屬於絞刑,但又有區別。比如我國歷史上的絞刑和西方的上吊有很大不同。這里的縊首就是用弓弦縊殺,簡單點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直到最後斷氣而亡。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的,只因是功臣所以不能斬首,用此手段留了個全屍。

歷史上另外一個這樣死去的名人是流亡於江湖的明桂王朱由榔,這一位曾被清兵追的逃入緬甸,卻終被在吳三桂絞殺於昆明,做了吳三桂為清朝納的投名狀。

前邊幾樣若說是殺人誅心的酷刑,那麼插針就是一種用來刑訊逼供的輔助。顧名思義,插針就是在指甲和肉之間插入竹刺,都說十指連心,這種刑罰想一想都讓人毛骨悚然。

看似這種折磨形式並不致命,但其能夠在出名的歷史酷刑中佔有重要地位,足以說明帶來的痛苦簡直到了要命的地步。近代史上,這還是一些軍統特務們常用的伎倆。

有一種刀法叫做凌遲,在民間稱之為千刀萬剮。其的歷史程度可以回溯到五代,往往能夠被處以如此極刑的人物,大多青史留名。

在明朝以及明以前,這種刑法主要用於處罰那些十惡不赦的犯罪,如謀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時期,如果打罵父母或公婆、兒子殺父親、妻子殺丈夫,也是觸犯倫理道德的重罪,要處凌遲刑。但後來為了鎮壓農民反抗,對於不按時交納賦稅的也要處以凌遲刑,這在清朝中前期尤為突出。

明朝有兩個人都受此刑而死,其一是宦官劉瑾,其二是袁崇煥。前者為權禍亂天下罪當以此,而後者才真正讓人了解到了帝王的心狠手辣。

封建社會總是在刑律上大作文章,這是統治者必要的手段,即便如此每個朝代也都是在爭斗中消亡的。

酷刑的存在目的,第一是警示民眾,天地君親師,除了天地就只有皇上最大,這是所有封建王朝為民眾所做的洗腦功課之一。而當有人敢於做出逾越的時候,刑罰就成了其中一道關鍵部位。為什麼殺人要做到如此極致,並且喪心病狂?究其原因無非是殺雞儆猴,讓人們感到害怕。

在不同的時代中刑法有著其不同的結構和舉措,除去封建制度下的本身酷刑之外,古代還有更多的私刑存在,過去我們常聽到的侵豬籠,就是一種民間自發的殺人刑罰。

有道是殺人不過頭點地,但在歷史的塵埃中,殺人是一門手藝,為此更是衍生出了許多的職業和典籍,相對於文明的發展,這種可怕雖然離我們越來越遠,但值得深思的是,人在某些時候比神鬼更加可怕,等等刑罰足以說明。

歷史堂官方團隊作品文:彭程

⑸ 12大酷刑是誰發明的

不是一人發明的,發明的人很殘酷。

1、梳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2、剝皮

歷史上最愛搞剝皮的人是明太祖。

由於他是貧民出身,最恨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貪污,下場通常就是剝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對父子貪污,震怒之下,下令剝皮。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

「剝皮實草」則是後來的事,並且有規定,貪污多少兩銀子以上就處以此刑。

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從這里撕開,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

最難剝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把頭皮拉開以後從這里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會有一個從頭頂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3、腰斬

電視上的包青天,開鍘的時候我們看到的都是把人頭塞進去,刀起頭落,彷佛中國式的斷頭台。

但是根據歷史上的記載,包青天那三把鍘刀其實是腰斬用的。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兩段。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能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時間,而這段時間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斬的。

補充說明一點,據說明成祖要求方孝孺執筆草詔,方孝孺執意不肯,明成祖威脅要誅他九族,方孝孺厲聲說:誅我十族也不怕!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算是第十族,一並誅卻,當時株連數千人。

4、五馬分屍

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不要以為這沒什麼,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要花多少時間我不知道,不過恐怕不是幾秒鍾就可以解決的。而撕開的時候,恐怕是血雨滿天。

另外常聽到的「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活生生的倒是沒聽過。不過歷史上有一段記載,恐怕比大卸八塊還慘。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5、凌遲

說到凌遲處死,那可就不簡單了。

以前聽人家罵「殺千刀的!」意思就是詛咒這個人給凌遲處死。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劊子手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劊子手也要受刑。這是明朝的規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瑾,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更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禎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叛國,
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漁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 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6、縊首

差點忘了這種最重要的死刑...

之所以說是最重要的,是因為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在國外來說,多半是使用絞刑台,絞刑台的構造是在受刑人腳站的地方有個活門,等繩子套好,活門一開,受刑人就兩腳懸空。不過這樣子處死的受刑人通常不是窒息而死,而是因為頸椎被拉斷了,因此不會死得太痛苦。(事實上前幾年出版的「完全自殺手冊」還推薦上吊自殺,認為這是最「安全」,痛苦也最少的自殺方式。)

三毛就是這樣自殺的,據說這樣子自殺,只需要13公分的空間就足夠把頸椎拉斷。不過中國人就沒那麼人道了,不然怎麼叫酷刑呢?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子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

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7、請君入瓮

「請君入瓮」這句成語也是從酷刑來的...

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

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

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

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武則天其實還算是個好皇帝,只是因為她是女的,就被後世史家罵得狗血淋頭。

不然她重用賢臣,懲罰酷吏,又奠定千年科舉的根基,比起後世那些亂七八糟的皇帝要好得多了...

8、閹割

談酷刑,大概絕對不能不談閹割。

而中國的歷史上,有關閹割的東西可以寫成一本書。

閹割的歷史非常久遠,有簡單的有復雜的。

簡單的就像阿拉伯人,只要犯了X罪,人家就會幫你准備一塊木坫,叫你把小弟弟擱在上頭,然後一斧頭剁掉。

復雜的就像中國人,由於代代都要靠宦官來服伺後妃(以免皇帝戴綠帽子),所以閹割的歷史久遠。

君不見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

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然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

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這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以前就會有父母因為家境不好,把自己的小孩閹掉,希望可以進宮當宦官。閹下來的東西則要保存好,以後進棺材的時候要一起放進去,才算是全屍。

9、刖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不起來,要出入行走都得靠拐杖。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要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0、插針

用插針當酷刑?沒錯,人身上有幾個地方,針插下去可是會哭爹喊娘的。

插哪裡呢?插手指甲縫。俗語說:「十指連心」,被針插進指甲縫可會痛得椎心刺骨,不信你試試看。以前這招也是用來逼供的,不知道為什麼,特別喜歡用在女生身上,有可能是因為女生的忍耐力比較差吧。不過也聽說女生耐痛的能力比男生強,生孩子那種痛都撐得過來,男生絕對沒辦法。所以為什麼喜歡對女生施這種刑呢?我也不知道。

這種酷刑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筆記、小說裡面都有提過。而且現在還有人在用。

最近的例子是台灣白色恐怖時期,前一陣子在陳豐偉的文章里看到的。

他有個病人,是以前黨外的大老,十根指頭的指甲縫永遠有個無法癒合的空隙,據說就是當年給警備總部拘留時,被警察拿針給扎的。

11、活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對日抗戰時,日軍就常用這招,另外一些第三國家的游擊隊也常用,所以常常有新聞報導在什麼地方又發現千人冢....

這些出土的屍骨,都為我們見證了戰爭的殘暴。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

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 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頭,然後開始凌虐..

12、棍刑

這種酷刑其實我不太願意說,因為這種刑罰沒有什麼「暴力美學」可言,像凌遲、剝皮,都還要講求技巧,這種酷刑就純粹是粗暴而已,偏偏又讓人苦不堪言...不過還是寫出來供大家參考吧。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

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歷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另外紅樓夢里,尤二娘「吞金」自殺,就是類似的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進去之後,也是穿破胃腸而死。

這種酷刑還有變形,就是對待淫婦用的「木馬」。也是拿根木樁,從下體插進去,由於木樁在木馬上,人又坐在木馬上,身體的重量會往下落,木樁便會慢慢穿入,也讓人死得很慘...

有一種剝皮,據說是魏忠賢所創,將瀝清燒溶,淋在人身上,然後用錘一敲,整層皮全脫落了.

⑹ 朱元璋發明了哪一種最文明的酷刑,幾百年來沒有一個人能扛得住

在香港有一部非常知名的影片,叫做滿清十大酷刑,在裡面有很多令人毛骨悚然的刑罰,其實在古代都是真實存在的。這些刑法看起來都非常的恐怖,但是和朱元璋發明的酷刑相比起來確實不夠文雅。

朱元璋本是貧苦人出身,所以他非常憎恨貪官,在朱元璋在建立王朝之後對於貪官是嚴懲不貸。對於貪官朱元璋選擇剝皮,把皮撥完之後在皮囊之內塞上稻草,放在官府門口以示警戒,所以在朱元璋活著的時候,基本上沒有人貪贓枉法,只要他一點點錢就會受到非常嚴厲的處罰,所以官員還是比較廉潔的。

⑺ 十大酷刑是誰發明

沒有特定的記載是誰人發明的,其實甚至十大酷刑是那十大都有爭議。不過一般中內國古代酷刑有19個:
1 剝皮
2 腰斬
3 車裂容
4 俱五刑
5 凌遲
6 縊首
7 烹煮
8 宮刑
9 刖刑
10 插針或插竹簽
11 活埋
12 鴆毒
13 棍刑
14 鋸割
15 斷椎
16 灌鉛
17 梳洗
18 抽腸
19 騎木驢

⑻ 十大酷刑誰發明的

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內容都有什麼? (*^__^*) 嘻嘻……
滿清十大酷刑 個個慘無人道
<剝 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腰 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車 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 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縊 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烹 煮>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宮 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刖 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 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鴆 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棍 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鋸 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斷 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梳 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⑼ 滿清十大酷刑都是哪十種啊發明人是誰啊

滿清十大酷刑包括:剝皮,腰斬,車裂,俱五刑,凌遲,縊首,烹煮,宮刑,刖刑,插針,活埋,鴆毒,棍刑,鋸割,斷椎,灌鉛,刷洗,彈琵琶,抽腸,騎木驢。沒有誰發明,都是根據以前的刑法改進的

⑽ "十大酷刑"是誰發明的哪"十大"

滿清十大酷刑
<剝 皮>

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油,不好分開。

另外還有一種剝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腰 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明成祖殺方孝孺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方孝孺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篡」字,一共寫了十二個半才斷氣

<車 裂>

即五馬分屍,很簡單,就是把受刑人的頭跟四肢套上繩子,由五匹快馬拉著向五個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塊。 記得商鞅就是受五馬分屍之刑。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干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後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喂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後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凌 遲>

最早是把人殺死之後再剁成肉醬,稱為「醢」,受過此刑的記得有子路,還有周文王的長子伯邑考。

後來發展更加精細,目的還是要讓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時候施刑,還要求受刑人必須身受多少刀以後才死。

據說發展到後來,每次凌遲要由兩個人執行,從腳開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斷氣。而據說犯人若未割滿一千刀就斷了氣,執行人也要受刑。發展成死刑的藝術

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監劉謹,聽說一共割了三天才讓他斷氣...

而最慘的是明末抗清名將袁崇煥,因為崇楨皇帝中了反間計,誤以為他通敵賣國,判他凌遲處死,行刑前以魚網覆身(讓肌肉突出以便下刀),遊街示眾,被北京城無知的民眾沖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塊一塊咬下來...那種心理的痛恐怕遠高於生理的痛。

這是明清的正式刑之一.
<縊 首>

在國外,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罰。

中國人的絞刑是用弓弦縊殺...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後面開始旋轉那張弓, 弓越轉越緊,受刑人的氣就越來越少,最後終於斷氣...

岳飛父子就是這樣死在風波亭,(因為他是功臣,不能斬首,要留全屍)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這樣給吳三桂親手縊殺...

<烹 煮>

即「請君入瓮」那是唐朝時代,武則天當皇帝的時候,朝中有位酷吏叫來俊臣,崇尚嚴刑峻法,對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對待。方法是找個大瓮,把人塞進去,然後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熱。溫度越來越高,受刑人也越來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話,往往就被燒死在瓮里...後來武則天聽說了這件事,就把來俊臣找來,問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麼辦?來俊臣很得意的把這個方法說了出來,武則天就淡淡的說了句:「則請君入瓮」,把來俊臣燒死...
<宮 刑>

司馬遷就是受了宮刑,才會寫出史記,也才會在「報任少卿書」里寫出「身直為閨閣之臣」這樣的句子。 中國人的閹割可講究了。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 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相對的女性為幽閉

<刖 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插 針>

用針插手指甲縫。常用於女囚

<活 埋>

活埋是戰爭時常用的手段。因為省力,速度也快。

戰爭里的活埋,都是叫戰俘自己挖坑,有時會先殺死俘虜再把他們推下去,但時間不夠的時候(或是要省子彈時),就直接把他們推進去以後蓋土。中國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過沒聽過有什麼名人受過這種刑罰。比較狠一點的,會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裡,只露出一個頭,然後開始凌虐..
<鴆 毒>

鴆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較人道的方式....

中國古代的毒葯中,最有名的應該是「鳩」這種毒葯,成語中的「飲鳩止渴」便是源自於此。

常用於賜死情況

<棍 刑>

即木樁刑. 這里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里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里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鋸 割>

把人用鐵鋸活活鋸死,其慘狀似乎與凌遲、剝皮也在伯仲之間,難怪在地獄酷刑中,就專門有把人鋸開的酷刑。然而,鋸死活人不僅在傳說的地獄中存在,在人間也是確確實實存在著的。據《三國志.吳書.孫皓傳》記載,三國時,吳帝孫皓的愛妾指使近侍到集市上搶奪百姓的財物,主管集市貿易的中郎將陳聲原是孫皓的寵臣,他捕獲搶劫者繩之以法。愛妾告訴孫皓,孫皓大怒,假借其他事端逮捕陳聲,命里武士而燒紅的大鋸鋸斷陳聲的頭,把他的屍體投到四望台下。

<斷 椎>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仇恨之極時,往往會想到要打斷他的脊椎骨。打斷脊椎骨確實是一種很解氣的行為,因為人的脊樑骨若是斷了,他也就一命嗚呼了。在中國歷史上,斷椎也是一種很重要的酷刑。據《商君書.賞刑篇》載,春秋時姬重耳打算明文規定刑律,使國內百姓人人守法,就和大夫們一同商議。姬重耳的著名朝臣顛頡很晚才到,有人認為顛頡有罪,應該給以處罰。於是,姬重耳批准,將顛頡斷椎處死。晉國的士大夫們都非常害怕,他們說:顛頡跟隨姬重耳流亡列國十九年,功勞很大,現在偶爾有小過尚且受到如此嚴厲的刑罰,何況我們哪?從此人人畏刑守法。

<灌 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漢代廠川王劉去的王後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塊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綉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姦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梳 洗>

這里說的梳洗並不是女子的梳妝打扮,而是一種極為殘酷的刑罰,它指的是用鐵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來,直至肉盡骨露,最終咽氣。梳洗之刑的真正發明者是朱元璋,據沈文的《聖君初政記》記載,實施梳洗之刑時,劊子手把犯人剝光衣服,裸體放在鐵床上,用滾開的水往他的身上澆幾遍,然後用鐵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間殺豬用開水燙過之後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盡,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後早就氣絕身亡了。梳洗之刑與凌遲有異曲同工之妙。據《舊唐書.桓彥范傳》記載,武三思曾派周利貞逮捕桓彥范,把他在竹槎上曳來曳去,肉被盡,露出白骨,然後又把他杖殺。
參考資料:http://www.cqreview.com/bbs/printpage.asp?BoardID=8&ID=1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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