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實用新型
一、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注意什麼1、實用新型專利的定義。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凡是產品結構、形狀或者結構和形狀相結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2、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保護期是10年,從申請日開始計算,過期後不再提供專利法律保護。3、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不同之處。第一,實用新型只限於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較發明低,原來都稱為小發明小創造,但實用性較強。4、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授權時間。按中國專利局現在的審批進度,一般需要一年時間,快的話10個月。二、如何判斷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我國專利法規定,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這里可見發明創造的「突出的」和「顯著的」就是判斷發明和實用新型創造性的區別所在。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要獲得專利權,必須具備創造性。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一項發明創造的創造性必須滿足下面兩個條件:1、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2、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顯著進步。
㈡ 中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
北京五一國際知識產權解答,申請范圍,發明專利:針對產品的方法或改進所提出的技術方案(產品、方法、工藝流程)
實用新型: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成或其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產品)
實用新型的創造性低於發明:發明: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對發明強調了突出的實質性特別和顯著進步)
實用新型只提實質性特別和進步.
保護期限:發明20年,實用新型10年.
實用新型的審批過程比發明簡單(發明有實質審查,而實用新型沒有)
㈢ 在國內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有哪些要注意的
在國內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有哪些要注意的?在我國,由於實用新型屬於專利類型。我國專利法規定,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但是這種專利也是要經過申請才能取得,那麼,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注意什麼呢?在國內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有哪些要注意的?1、實用新型專利的定義。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凡是產品結構、形狀或者結構和形狀相結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產品的形狀是指產品所具有的、可以從外部觀察到的確定的空間形狀。產品的構造是指產品的各個組成部分的安排、組織和相互關系。產品的構造可以是機械構造,也可以是線路構造。2、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保護期是10年,從申請日開始計算,過期後不再提供專利法律保護。3、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不同之處。第一,實用新型只限於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較發明低,原來都稱為小發明小創造,但實用性較強。4、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的授權時間。按中國專利局現在的審批進度,一般需要一年時間,快的話10個月。如何判斷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我國專利法規定,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是指同申請日以前已有技術相比,該實用新型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這里可見發明創造的突出的和顯著的就是判斷發明和實用新型創造性的區別所在。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要獲得專利權,必須具備創造性。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一項發明創造的創造性必須滿足下面兩個條件:1、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2、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顯著進步。顯然,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這是判斷新穎性的時間標准。但一項發明創造具備了新穎性,不一定就有創造性。因為創造性側重判斷的是技術水平的問題,而且判斷創造性所確定的已有技術的范圍要比判斷新穎性所確定的已有技術范圍窄一些。突出的實質性特點是指發明創造與已有技術相比具有明顯的本質的區別。也就是說,該發明創造不是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直接從已有技術中得出構成該發明創造的全部必要的技術特徵。顯著的進步是指該發明創造與最接近的已有技術相比具有長足的進步。這種進步表現在發明創造克服了已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和不足;或者表現在發明創造所代表的某種新技術趨勢上;或者反映在該發明創造所具有的優良或意外效果之中。關於在國內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有哪些要注意的?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申請實用新型專利,請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我們有著多年專業的知識產權代理經驗,一流的業務團隊和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理念,一定能幫助您順利申請。
㈣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ZL201721923296.X是哪個品牌的專利
您好,通過專利網站查看到,專利號為201721923296.X的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專利權)人為青島海爾智慧廚房電器有限公司,是一種油煙機油煙分離結構及油煙機的專利,詳見下圖:
㈤ 什麼叫在中國完成的發明專利或者實用新型專利
你好,在我國現行的專利法中,實用新型和發明都是專利法保護的對象,它們都是科學技術上的發明創造,從這個意義上講兩者的本質是相同的;但實際上,這兩種專利又有許多的不同,主要歸納為以下四點:
(1)實用新型的創造性低於發明 我國專利法對申請發明專利的要求是,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的要求是,與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對發明強調了"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只提"實質性特點和進步"。顯然,發明的創造性程度要高於實用新型。
(2)實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圍小於發明 由於發明是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所以,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又可以是方法發明,還可以是改進發明。僅在產品發明中,又可以是定形產品發明或不定形產品發明。而且,除專利法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發明都可以依法獲得專利權。但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權的范圍則要窄得多,它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成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這樣,各種製造方法就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同時,與形狀、構造或其組合無關的產品也不可能有實用新型產生。因此,實用新型的范圍比發明狹窄得多,僅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合有關的革新設計。
(3)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短於發明 我國專利法明文規定,對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而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規定為20年。相比之下,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要短得多。這是由於在一般情況下,實用新型比發明的創造過程要簡單、容易,發揮效益的時間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對它的保護期的規定相應也短些。
(4)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批過程比發明專利簡單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局收到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不再進行實質審查,即可公告,並通知申請人,發給實用新型專利證書。而對發明專利,則必須經過實質審查,無論是審查的手續和時間都要比實用新型復雜得多,長得多。
㈥ 中國與德國的實用新型專利制度有什麼不同
北京五一國際知識產權解答,德國專利制度(申請和審批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主要區別:
(1)
德國就同一發明創造可同時申請專利和實用新型,並且同時取得專利保護,中國專利也可就同意發明專利同時申請發明和實用新型,不同之處在於,申請人可以先獲取實用新型專利保護,但當發明專利即將授權時,必須放棄實用新型專利權,否則不得授予發明專利權;
(2)
德國專利提實審期限為申請日起7年,中國發明專利為3年;
(3)
德國實用新型的新穎性標准為相對新穎性(口頭公開、在德國外的公開使用、優先權日前6個月的寬限期申請人的自行公開,均不喪失新穎性),中國為絕對新穎性。
德國專利制度(授權後階段)與中國專利制度主要區別:
(1)
德國發明從申請日起第3年需要繳納維持費/年費,無論專利是否授權,中國發明只有授權了,才需要繳納年費;
(2)
德國實用新型從申請日起第3年、第6年、第8年繳納延展費維持實用新型的有效性,而中國實用新型是從授權起每年都必須繳納年費來維持實用新型的有效性
(3)
外觀專利保護期限不同,德國外觀專利保護期限是5年,此後每5年續展一次,直至滿25年為止,中國外觀專利保護期限是固定的,即申請日起10年。
㈦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查詢的哪查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查詢:
「商標局網站」或「凱德盟知識產權」可以查詢,都是免費的
㈧ 中國實用新型專利查詢ZL201520446507.X
活磁負離子衛生巾
申請號:201520446507.X 申請日:2015-06-26 申請人: 合肥九紫春貿易有限公司
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活磁負離子衛生巾,它包括內層和外層,其特徵地於還包括依序由內層至外層的活磁負離子晶元2、無塵紙包覆前層3、干法紙層4、無塵紙包覆後層5、底膜層6和食品級離型紙層7的層疊結構。各層各有所長,對衛生巾的祛除異味、有效抑菌、雙重護理、超強鎖水和透氣,以及使用方便和安全等都作出了應有的貢獻。使用時在一定的溫度、濕度和摩擦的作用下,負離子晶元可發射出高濃度的負離子,用純物理的過程達到了抗菌。是新一代技術的衛生巾,不含任何葯物或化學成份,無副作用;在抑制有害細菌滋生的同時保護有益菌,可以有效保持女性生理的自潔能力。讓女性持續擁有健康、舒適、清潔的生理環境。
㈨ 中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都有哪些限定
中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都有哪些限定?隨著社會科技的快速發展,人們也越來越重視專利權的歸屬,所以當發明或創造一樣新的事物時,人們都會提交專利申請,然而中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卻存在些限定,那麼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都有哪些限定?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都有哪些限定中國對實用新型專利申請都有哪些限定?實用新型專利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與發明專利相比,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較低,授權時未經實質審查,專利穩定性較差,所以數量龐大的實用新型專利對市場經營自由所帶來的限制尤為突出。在司法審判中,合理界定實用新型專利的權利保護范圍,在鼓勵技術創新的前提下防止技術壟斷和惡性競爭,應屬於當前我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不能忽視的一個因素,對於實現專利法宗旨有著積極意義。中國專利局於1989年12月11日發布了第二十七號公告,明確規定不能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涉及以下方面主題:1、各種方法、產品的用途;2、無確定形狀的產品;3、單純材料替換的產品;4、不可移動的建築物;5、僅以平面圖案設計為特徵的產品;6、由兩台或兩台以上的儀器或設備組成的系統;7、單純的線路;8、人體醫療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