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
Ⅰ 新型城鎮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新型城鎮化是當下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這一判斷是就其現實意義而言的。從長遠看,新型城鎮化的意義非常廣泛,概括來說,它是完成中國社會轉型的重要途徑。
自16世紀起,人類社會進入了一個轉型期,主要是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專制社會向民主社會轉型。在這一歷史進程中,一部分西方國家率先完成了轉型,而且帶動了其他國家的轉型。中國就是其中之一。
中國的轉型,是19世紀後半期到21世紀人類歷史上的重大事件。不僅因為中國人口最多,更重要的是,中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進入文明時代以後社會
形態幾乎始終未變的大國,而且中國是在西方列強的壓迫下被動捲入現代化進程的,不僅內生動力不足,還時時出現抗拒的力量,所以中國的社會轉型是最艱難和最
復雜的。
更特殊的是,中國沒有為西方國家所裹挾而走上資本主義道路,而在起源於西方內部的馬克思主義的引領下,在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蘇聯的幫助
下,走上了社會主義的轉型之路。經過最近60多年的探索,中國不僅沒有照搬西方那一套,也擺脫了蘇聯模式的社會主義,走上了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
當然,盡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大方向是明確的,但許多重大問題還有待在社會轉型的實踐中逐步解決。從中國的現實情況看,新型城鎮化就將是這樣一個歷史過程。就此而言,新型城鎮化應當是中國社會轉型的重要階段。
比如說,國家結構完成轉型之後,中央和地方的關系將是什麼樣,目前還很難作出描述。新型城鎮化就是要打破中國原有的金字塔結構,從資源向權力中
心集中的結構向資源均衡分布的結構轉型。自秦漢以來,中國的國家結構就是中央集權體制,尤其是資源,始終是附著於權力的。但新型城鎮化將使權力和資源之間
的關系形成新的規范,這是中國社會轉型的一個核心和關鍵內容。
比如說,社會結構完成轉型之後,社會與國家的關系將是什麼樣,也將取決於未來中國人的智慧。新型城鎮化不僅要打破資源隨著權力集中的結構,而且
伴隨市場經濟和工業化的深入推進,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和消費主體的個人之間的平等關系,必將取代人們對權力和對物質資源的依賴關系,社會組織也將隨之得到極
大發展,從而形成國家和社會之間新的平衡。
比如說,觀念結構完成轉型後,社會思想關系將是什麼樣,也需要探索。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必然表現為中華文化的偉大復興,傳統文化將以嶄新的內
容和形式呈現在未來中國人的精神生活中。新型城鎮化將攜帶工業文明和現代信息技術,去「化」掉中國傳統文化最深厚的根基即傳統農業文明,在工業化和農業現
代化的基礎上,完成中國傳統文化的現代化。
無疑,十幾億人口的城鎮化,將是人類歷史上最波瀾壯闊的史詩,在這偉大的歷史進程中,必將涌現出如群星般璀璨的偉大思想家、文學家、教育家、科
學家,他們將均勻分布在廣大城鄉,從而為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和完成後的中國人提供精神動力和精神食糧,並塑造未來中國文化的嶄新特質和巨大魅力。
由此而來,新型城鎮化的規劃需要從中國社會轉型的戰略高度去制定和實施。
首先,必須更加註重發展市場經濟和市場經濟基礎上的民營經濟。從發達國家的經驗看,以個人為主體的市場經濟不僅是經濟社會發展的最有效手段,也
是塑造獨立人格的最有效手段,是建立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的基礎。新型城鎮化也需要國有經濟的參與和推動,尤其是在起步階段,政府推動的經濟社會建設重大
項目會起到極為重要的作用,但沒有發達的民營經濟,城鎮化就不可能最終完成。
其次,更加註重法制建設。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基層民主制度更必須表現為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沒有十分具體細致的法制體系,新
型城鎮化也是不可能的。無疑,完善的法律制度絕不可能是「統治階級的工具」,而一定是社會公眾對自身治理社會的方式的規范。因此,新型城鎮化必須是居民自
己的城鎮化,而不是長官意志的城鎮化。
第三,更加註重文化建設。新型城鎮化規劃絕不能僅僅是經濟建設規劃,也絕不能以種種清規戒律去阻礙未來新文化的成長。如何在新型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為中華文化的偉大復興布局,必須成為新型城鎮化規劃的重要內容。
Ⅱ 新型城鎮化的特點是解決什麼問題
新型城鎮化要解決三大問題
新型城鎮化,將不再是鋼筋混凝土的簡單堆砌,而是農民市民化的轉型;不再是城鄉二元結構的割裂,而是城市生活方式向農村的推進;不再是工業化被動牽引下的人口候鳥式遷移,而是通過移民化人口遷移集聚來推動工業產業布局;不再是以環境污染為代價,而是打造綠色生態和智能科技的新宜居城鎮。
剛剛在北京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城鎮化是中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要圍繞提高城鎮化質量,因勢利導、趨利避害,積極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在中國經濟發展進入主動調控、尋求中長期增長新動力的階段,對擴大內需具有乘數效應的新型城鎮化被寄予厚望。
當前,新型城鎮化需要解決三大問題。
一、 城市土地擴張要與農業人口轉移相結合,不能單一的擴張城市、大搞建設。
(一)要把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這是重要的任務。
因為過去我們在推動城市的過程當中,簡單地稱為要地不要人的城鎮化,所以我們的城鎮化率看上去過了51%,但實際上人口的市民化只有35%左右,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也是一個很尖銳的問題。
這個差異意味著什麼呢?城鎮化和市民化有不到20%的差異。這樣一個差異證明我們違背了城鎮化本來的一種普遍遵循的規律,因為城鎮化的這個概念指的主要是農村人口向城市轉移的過程,當然主要向城市轉移的過程,這是中央在十八大,也就是過去長期提出來,要實行新型城鎮化的一個最重要的方面。
(二)把生態文明的理念融入新型城鎮化整個全過程,也就是我們要建設一個美麗的中國,實現中華民族的可持續發展。
簡單地說就是四個詞,新型城鎮化主要指的是一個是集約,另外一個是職能,第三就是要低碳,第四是綠色。這八個字可以概括新型城鎮化本質的特徵。
二、城鎮化要與產業轉移相結合,實現產業在城鄉間、地區間合理布局。
(一)建立一個農業生產企業化、農民生活現代化和農村生態自然化的一個美好的城鎮布局。
建國60多年來,我們一直靠農民的犧牲、農民的奉獻支撐了共和國工業化的發展和城市化的推進,今天我們確實應該回過頭反哺農民來支持農村的發展。這樣一個提法早在2005年以後一直在提,但是真正落在實處的不是很多。中央出台了九個一號文件,一直在解決「三農」問題,但是「三農」問題從基礎地位到重要地位到全黨全國的重中之重,這反映出農民在貧窮的程度上面嚴重性更大,農業在困難的問題上面也出現了很多瓶頸的制約,農村在不穩定方面出現了更多的群體性事件。這些問題都值得我們去思考,之所以出現農民貧窮、農業困難和農村不穩定的狀況,主要是基於我們對農民的權益關注不夠,因此,我們確確實實需要關注2.5億的農業轉移人口如何市民化的問題,但這個落腳點、這個空間的落點一定在縣城和重點鎮,我覺得這是我們這個國家在轉變治國思維的時候必須加以考慮的,這是一個綱舉目張的措施。
「城鎮化」這個概念對於生活在城市的人來說,意味著生活狀態的改善,意味著環境好了,住房空間大了,而過去的城鎮化對於農民來說,卻意味著田沒了、房子拆了,然後進了城市以後,權益得不到保障了。對於2.5億農民工來說,未來的城鎮化如何提高質量?
當我們關注了農民的地位問題之後,接下來我們再關注農民的出路和發展問題。未來農民城鎮化之後,怎麼把發展農村經濟放在城鎮化的過程中?
其實我們從珠三角、長三角這些發達地區的情況可以看出,這些地區之所以發達,實際上主要在於鎮域經濟、小城鎮經濟發達,稱為速耕經濟的發展,其實通過小城鎮的集約和綠色增長實現民營經濟的發達,稱為草根。
實際上真正的新型城鎮化建設,如果以縣城和小城鎮為重點的話,那麼我們就可以建立一個農業生產企業化、農民生活現代化和農村生態自然化的一個美好的城鎮布局,這恰恰是我們這個國家在過去長期以來,我們去彌補城鎮化的偏頗的時候所必須考量的一個最重要的判斷。
怎麼能夠保證未來在城鎮化的過程中能夠確認城鎮化跟農業、農民是有關系的?
實際上城鎮化的其中應有之意,把農業人口轉移為市民化,農業人口集中以後,實際上我們這里又得到非常直觀的經濟利益,可以節約耕地,現在每家農戶大概有6分地到1畝2分地的宅基地,如果全國2.5億農戶家庭,可以節約的耕地在1.5億和3億畝耕地,可以實現農業經濟的發展。
(二)城鎮化面臨哪些問題和挑戰?
城鎮化雖然帶來了大量的投資和消費需求,拉動了經濟增長,為農村居民脫貧致富創造了條件,但也帶了諸多問題。除上面提到的給城鎮的交通、環境、就業、教育、醫療等造成壓力外,過快的城鎮化還給農村地區帶來耕地流失、拆遷補償低、老人和留守兒童多、農地撂荒等諸多問題。問題的關鍵是如何處理好城鎮化和三農發展的關系。
長期以來,為集中發展工業特別是重工業,中國採取了城鄉戶口分離的戶籍制度和農村集體土地管理制度。這兩項制度不僅嚴重束縛了勞動力的自由流動,也限制了城鎮化的進程。事實上,目前統計意義上的城鎮化率只是按城鎮地區常住人口(即居住超過半年)所計算的比例,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城鎮化率。這也是為什麼政府提出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即農民工)市民化的原因。
要解決農民工市民化問題,就必須克服三方面的權利缺失:一是作為城鎮居民的權利缺失,二是作為勞動者的權利缺失,三是土地財產權的缺失。
為克服農民工作為城鎮居民的權利缺失,目前城鄉分割的管理體制必須打破,建立城鄉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為此,必須盡快解決農民工的戶籍問題,為他們建立人事檔案,使他們在就業、醫療、住房、教育、培訓等方面擁有和城市群體同等的社會福利待遇。
為克服農民工作為勞動者的權利缺失,就必須構建穩定的勞資關系、合同關系和工資談判協商制度,加強農民工的勞動所得保護和合法權利維護。
為克服農民工的土地財產權缺失,必須盡快改革征地制度,使農民獲得更多的財產性收入。農民最主要的財產是農村的建設用地,不是耕地。很多地方把耕地和建設用地不加區分,不僅造成了耕地流失,也大大低估了建設用地的價值。必須通過對農村承包地、宅基地、山地、草場等資源的確權、登記和頒證,賦予農民土地等資源完整的、有法律保障的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
城鎮化所需資金哪裡來?
城鎮化需要大量資金投入,錢從哪裡來?由於資金需求巨大,僅以地方財政投資顯然難以完成。有關研究發現,中國的地方政府並沒有建立適應城鎮化資金需求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融資方式仍以銀行貸款為主,不僅難以滿足巨大的資金需求,而且最終還款來源還是土地收入。如果不能解決城鎮化中的資金需求問題,不僅可能會出現大量城市貧困人口,還會使城市病得更加嚴重,並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蔓延,降低城鎮的生活質量,喪失城鎮化的本來含義。
我認為,有三方面工作可做:一是中央和地方兩級政府都應盡快在公共服務等領域明確建設標准、降低准入門檻,讓更多民間資本和外資進入,形成多元投資主體。二是通過調整國有資本配置,提高收租分紅比例,把收租分紅收益投入社會公益領域,也可為人口城鎮化創造有利條件。三是允許有還貸能力的縣發行城投債,也就是平台債,並考慮適時推出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私募債。
三、大城市要與中小城市及城鎮協調發展。
(一)中國需要怎樣的城鎮化?
長期以來,有關中國的城鎮化模式引發了廣泛討論。是以大城市、特大城市為主?還是以中小城市特別是小城鎮為主?或者是大、中、小城市(城鎮)並存?可是說目前仍未取得共識。當然,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處,如人口眾多有利於產業多元化發展尤其是服務業發展,產業集聚可創造更多就業機會、產生規模效應等。但特大城市也帶來諸多問題,如交通擁擠、環境污染、房價高企、社保水平跟不上、工作生活壓力大等。中國地域廣闊、人口眾多,各省各地之間的差異明顯,城鎮化應因地制宜,大、中、小城市(城鎮)並存發展。當前特別要大力發展那些勞動力吸納程度高、產業發展多元化並有地方特色、房價負擔得起的二三線城市。
考慮到中國目前正處於人均5000-6000美元的上中等收入國家發展階段,在這一特殊時期,經濟的發展不能再延續過去的粗放式、高投入、低效率模式,必須依靠科技創新、產業結構升級和全要素生產率提高的新增長模式。與此相適應,中國的城鎮化也應該摒棄過去那種單純依靠房地產開發、大挖大建、不顧城市資源和環境承受力的粗放式特徵,而代之以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就業機會多的新型城鎮化。
在城鎮化和工業化的關系問題上,應該是工業化特別是新型工業化帶動城鎮化發展。一個城市,必須發展若干具有當地比較優勢的產業,才能支撐人口的增加和可持續發展。否則,單純依靠房地產或單個產業的單兵突進,一旦經濟下滑,單個產業失去比較優勢,新城有可能人去樓空,變成「空城」、「鬼城」。從這個意義上說,城鎮化只能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而不是經濟發展的前提條件。
(二)實行新型城鎮化,要適當控制大中城市的發展規模。
在我們國家現在要解決城鎮化的根本問題,特別是要實行新型城鎮化的話,大中城市的發展要適當地控制規模,全國大中城市主要指的是287個地級以上的城市,其中包括4個直轄市,27個省會城市,4個沿海開放城市,所謂副省級城市,這36個城市應當適當地控制規模,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關於這36個城市是不是應該考慮以穩妥為主,這些城市不再擴大規模,而且要更加註重提升質量,過去這些大城市主要是三分管七分建,是不是可以倒過來,七分管理三分建,讓這些城鎮真正成為進入這個城市所有人的城市,而不僅僅是居住在這個城市的居民人口的城市,這就是說農民工進城的問題。
其實農民工進城的問題,說到底解決的就是農民的出路和地位問題,現在有2.5億農民工,這是一個巨量的群體,他們的利益不容忽視。
在過去的十年裡,我國的城鄉結構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城鎮人口數量第一次超過了農村人口。
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數據,目前我國的城鎮化率已經超過了50%。十年來,隨著城鎮化建設,有大批農民工湧入城鎮。目前,全國農民工的數量已經超過了2.5億。從某種角度看,他們已經離開土地,但是一個不得不面對的歷史問題是,這2.5億人目前卻仍然無法享受到與城鎮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務體系。當股市再為城鎮化這部中國經濟新引擎興奮時,2.5億農民工目前的現狀則更是中國下一步城鎮化建設中必須要著力解決的問題。
農業人口不能順利向城市轉移,一方面阻礙了中國工業化質量的提高,對轉變發展方式、提高消費質量帶來不利影響,另一方面也不利於農業的規模化和產業化,使得商品價格主導的物價上漲壓力始終不能消除。
雖然中國的城鎮化發展很快,但「市民化」速度相對較慢,超過1.5億農民工離土離鄉到城市打工,游離於城市和農村之間,帶來一系列經濟和社會問題。
Ⅲ 中國新型城鎮化是什麼時候提出的
2013年7月9日,在廣西召開部分省區經濟形勢座談會上提出要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2014年3月份,《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正式發布。
Ⅳ 新型城鎮化帶來的商機
第一,城鎮化能夠拉動巨大的能源和基礎設施建設需求。能源及基礎設施建設單靠政府投入,會因缺口過大而滯緩城鎮化進程,也會加大政府債務風險。要完善公共私營合作制(PPP),引導民間資本積極參與能源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形成政府與民間力量共同投資城鎮化的機制。
第二,城鎮化將引發服務業大發展。要利用當前服務業快速發展的戰略機遇,鼓勵民間資本發展服務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激活多種市場主體在服務業中更加高效地配置資源,更加活躍地展開競爭,改變服務業在產業結構中的「短板」局面。
第三,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需要加快公共服務體制的改革。要引入民間資本和社會力量加快公共服務發展,解決城鎮化進程中公共服務供給嚴重不足的問題,有效推進公共服務向城鎮常住人口的全覆蓋,加快轉移人口市民化的進程。
第四,數以億計的人口城鎮化浪潮將引發巨大的住房需求。要引導民間資本在擴大全社會住房和商業地產供給的過程中,參與保障房建設、棚戶區改造,化解由政府主導保障房建設所面臨的巨大資金缺口,實現房地產管理從行政主導的需求管理轉向供給和需求平衡、以供給為主的長效管理,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
第五,城鎮化「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發展將為民間資本提供巨大市場空間。要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智慧城市建設和城市綠色發展,實現城鎮化與信息化的深度融合,發揮市場機制在治理城市污染中的作用,提高城鎮化環境質量。
第六,城市產業升級需要民營科技企業發揮助推作用。要引導民間資本和科技人才向創新企業集聚,營造「創業+創新」共生共榮的環境,發揮人才在創新驅動戰略中「第一資源」的作用,使更多企業家懂科技,更多科技專家懂市場,鼓勵民間資本和民營科技企業為推進產業升級和製造業的高端化作貢獻。
第七,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有助於農業規模經營和農業產業升級。要利用當前農村土地流轉和農業規模經營的機遇,鼓勵民間資本發展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等農業經營主體,積極參與土地流轉和農業產業化。
第八,農村城鎮化和新型社區開發是實現農民就地城鎮化和城鄉一體化的重要途徑。多元經營、城鄉兼顧的龍頭型民營企業擔當就近就地城鎮化的市場驅動主體,有利於形成產業興、人口聚、小城鎮成型的良性互動局面,實現農民、企業和地方政府多贏。
第九,城鎮化必須有堅實的產業支撐,市民化必須建立在穩定就業的基礎上。要鼓勵民間資本大力發展面向創業的中小銀行和互聯網金融等新型金融業態,構建有利於創業和實體經濟發展的多層次金融體系,支持農業轉移人口的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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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如何理解十八大以後的新型城鎮化
黨的十八大以來,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城鎮化問題,對如何走新型城鎮化道路展開了深入討論。現將主要觀點歸納如下:
一、新型城鎮化的內涵和特徵
自中央提出「走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道路」之後,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紛紛展開討論,提出了不同看法。
一是以人為本的視角。認為新型城鎮化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質量為主導的城鎮化。以人為本是新型城鎮化的實質,增進人的幸福是新型城鎮化的精髓,不僅市民要更幸福,而且農村轉移人口也能獲得同樣的幸福感受。其基本特徵是全面協調、集約高效、人文活力和公平共享。
二是城鄉建設的視角。認為符合中國國情的城鎮化等於老城區+新城區+農村新社區。老城區重點是對棚戶區、工廠外遷區等進行改造和環境治理,使之成為適合人居住的商業區和服務區;新城區是指開發區、實驗區、工業園區、物流園區等;新社區就是新農村建設。
三是農民市民化的視角。認為城鎮化的根本目的是讓更多的農民轉入城市,並融入到城市的正常生活之中。市民化是推進新型城鎮化面臨的最大挑戰,也是城鎮化擴大內需的關鍵。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要以民生改善為根本目的,不單純追求城鎮化速度,更關注城鎮化進程中人的生活質量的提高。
四是農村發展的視角。有人認為,新型城鎮化絕不是強迫農民離開土地,強制搬遷上樓,遠距離地湧入大城市,而是農民自主式的城鎮化,就地融入城鎮。也有人認為,新型城鎮化既要鼓勵和支持異地轉移就業,更著眼於積極發展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還有人認為,新型城鎮化「新」在不拋棄和遺棄農村,反而以農村繁榮為前提條件,農村人口也能享受城鎮均等的公共服務。
五是綜合的視角。不少人認為,新型城鎮化是採用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發展方式,高度關注農民市民化,著力解決城鄉和城市內部「雙二元結構」,以人為本、次序協調、城鄉一體、融合共享的城鎮化。也有人認為,新型城鎮化是人本城鎮化、市場城鎮化、文明城鎮化、特色城鎮化、綠色城鎮化、城鄉統籌城鎮化、集群城鎮化和智慧城鎮化。
二、正確看待城鎮化的作用
大規模人口城鎮化,不僅會創造巨大的消費需求,而且會帶來巨大的投資需求。城鎮化是擴大內需的重要源泉,也是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增長的主要動力。有人預測,到2015年如果中國城鎮化率提高到55%,城鎮人口增加到7.7億人,將會增加投資和消費11.9萬億元;到2020年如果中國城鎮化率提高到60%,城鎮人口達到8.7億人,將會增加投資和消費25.3萬億元,可以拉動經濟增長3.5個~6.8個百分點。還有人認為,中國城鎮化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將能帶來7萬億元的投資和消費需求。預計到2020年,中國城鎮化所產生的資金需求(包括市政公共設施建設和社會保障)將超過40萬億元,由此可以支持未來7%~8%的中速增長。
也有人認為,城鎮化主要拉動的是消費,而不是投資。甚至不應該用投資這個詞,應該用投入。因為投資是以回報為目的,而投入不以回報為目的。有的則認為,城鎮化不應是經濟增長「工具」,如果為追求經濟增速而借用城鎮化美好願景作「幌子」,新型城鎮化可能將重蹈覆轍。甚至有人認為,新型城鎮化現在被炒得太熱了,要警惕城鎮化「宣傳」熱過頭,謹防把新型城鎮化當成一個投資題材炒作。
還有一些人認為,城鎮化對經濟的拉動作用肯定是有的,但不宜誇大;大規模、高速度的城鎮化將可能取代出口成為拉動高碳增長的關鍵因素;如果缺乏制度層面的改革,當前政府主導的快速城鎮化很可能會加快引爆地方債務風險;目前一些地方把推進城鎮化變成了「跑馬圈地」工程、「門臉妝點」工程、「揠苗助長」工程、「弱肉強食」工程,通過填海、削山、圈地等盲目造城,引發了城鎮化風險。各界普遍認為,城鎮化不能變成「炒地皮」、「房地產化」。
三、新型城鎮化的戰略取向
最近的討論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優化城鎮體系結構。有人認為,要控制北上廣杭等特大城市規模,加快發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尤其是縣城,使之成為未來吸納農村人口轉移的主戰場。還有人認為,城鎮化既包括大規模的城化,也包括規模適宜的鎮化,其重點不在城上面,而應該在鎮上面。針對小城鎮存在的粗放擴張、大量佔地、盲目圈地等問題,也有人認為,小城鎮建設不能「冒進」,要走特色、集約、節能、生態之路。
二是讓城市群承載城鎮化。有人認為,城市群是城鎮化的主要載體,也是中國經濟的重要支柱。未來中國農民進城主要靠城市群來吸納,要引導人口向城市群之內轉移,產業向城市群之外轉移,形成雙向流動的局面。還有人認為,不能把城鎮化等同於搞城市群,也不能誇大城市群的作用,中國人口不可能都集中在城市群,城市群畢竟只是少數。
三是走均衡的城鎮化道路。有人認為,城鎮化只有均衡協調才能健康可持續,要堅持「兩條腿走路」,一方面依靠城市群推進城市化;另一方面通過做大縣城實施農村城鎮化,實現城市化與農村城鎮化並重。要依託縣城建設不同規模的城市。還有人認為,實施就地城鎮化戰略,以縣城和中心鎮為重點,加快中西部地區城鎮化進程,優化城鎮化空間布局。
四是促進城鄉共榮發展。有人認為,長期以來,中國的城鎮化是以犧牲農村利益為代價實現的,其結果成就了城市的崛起,導致的卻是鄉村的塌陷。推進新型城鎮化,一定要以「城鄉共榮」為前提,絕對不是要消滅農民、消滅農村,而是要實現鄉村與城市的共存。
五是加快城鎮化轉型。有人認為,新型城鎮化要實現六個方面的轉型,即由城市優先發展向城鄉互補協調發展轉型,由高能耗的城鎮化向低能耗的城鎮化轉型,由數量增長型城鎮向質量提高型城鎮轉型,由高環境沖擊型城鎮向低環境沖擊型城鎮轉型,由放任式機動化城鎮向集約式機動化城鎮轉型,由少數人先富的城鎮化向社會和諧的城鎮化轉型。
六是強化社會管理。有人認為,不能把城鎮化簡單等同於經濟建設,政府推進城鎮化的基本任務應當是社會建設,為農民選擇定居地提供公共服務。新型城鎮化是「社會投資拉動」而不是「投資拉動」。還有人認為,新型城鎮化不能忽視公民社會建設,要把新型城鎮化與公民社會建設結合起來,開辟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可行途徑。
七是實行多元化模式。有人認為,推進新型城鎮化,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量力而行,循序漸進,因地制宜,實行多元化模式。各地的城鎮化,絕不能化成一個樣。還有人認為,文化是城鎮化的靈魂,應充分挖掘地方文化特質,打造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城市形象,讓深厚的文化內涵、鮮明的文化特色積淀,成為永恆的城鎮風景線。
四、穩步有序推進市民化進程
推進農民市民化是提升城鎮化質量的核心,也是走新型城鎮化道路的關鍵環節。目前,進城農民市民化面臨著就業、住房、社會保障和隨遷子女教育四大難題,而且面大量廣成本高,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有人認為,基本解決農民工中存量和增量的市民化至少要用10年時間。還有人認為,從政府財政支出的角度看,在2025年前基本解決進城農民市民化將是可行的,預計每年需要解決2500萬人,其中消化存量1300萬人,按平均每人10萬元計算,市民化總本2.5萬億元,其中需要政府負擔0.83萬億元,約佔2012年全國公共財政收入的7. 1%。不少人主張,當前應以4000萬舉家搬遷的農民工作為突破口。
穩步有序推進農民市民化,重點是加快戶籍、土地、社會保障、行政體制等方面改革。在戶籍制度改革方面,普遍認為,關鍵是剝離戶籍內含的各種權利和福利,建立城鄉統一的戶籍登記管理制度,實現公民身份和權利的平等。有人主張1~2年內實現中小城市(鎮)戶籍全面放開,3~5年實現大城市和特大城市戶籍基本放開,8年內把城市戶口、農村戶口、居住證統一,實現人口在全國范圍內的自由流動和統一管理。還有人主張,應建立全國統一的居住證制度,對常住外來人口統一發放居住證,保障公民基本權益,並享受本地部分公共福利;到2020年全國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時,取消居住證,實行居住證與戶口並軌,即完全按常住居住地登記戶口。
在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多數人認為,要完善征地制度,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讓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真正進入市場;提高農村征地補償標准,逐步實現農村集體土地同權同價參與城鎮開發;加快農村土地流轉制度改革,完善農村產權交易市場體系,讓農民帶著資產進城。還有人認為,農民的土地被城市徵用,沒有必要在按規劃改變土地用途的同時,非要讓農民喪失對原有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在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大家認為,應建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和均等化的公共服務制度,分階段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有人認為,應將農民工全面納入城鎮社會保障體系,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城市低保,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也要逐步對城鎮常住外來人口開放,盡快實現社會保障城鄉對接和跨區域接轉。
在行政體制改革方面,普遍認為,要研究制定符合新情況的設市標准,完善中國的市制制度,盡快恢復建制市設置工作。有的認為,應降低設市標准,允許一定規模的建制鎮設市,為吸納更多的農民進城創造條件。還有的認為,要弱化城市行政級別,變「以大管小」為「以大帶小」,並在政策安排上更多地考慮和照顧中小城市(鎮)的發展需要。但也有人認為,不應過度誇大「撤鎮設市」,過度強調稱謂改換和級別調整的作用,很容易出現跟風潮,產生攀比和浪費現象。
Ⅵ 中國新型城鎮化提出的背景以及推進路徑是什麼
背景: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城鎮化水平快速提高,年均專增長1個百分點左右屬,2011年我國城鎮化率超過50%。今後一段時期,我國仍處於城鎮化快速推進階段,同時也面臨許多突出問題,需要進行重大的戰略調整。
路徑:第一,協調人口、經濟、資源和環境。依託城鎮的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聚集產業和人口,緩解部分大城市由於人口膨脹和產業粗放帶來的資源短缺和環境污染壓力,保障城鎮化的質量、效益和福利,實現城鎮化的可持續推進。第二,協調工業化和城鎮化。引導工業化從粗放、速度型轉向集聚、效益型,改革完善制約農民進城和流動的體制機制,切實改變長期以來城鎮化滯後於工業化的現象,促進工業化引領城鎮化、城鎮化支撐工業化。第三,協調大、中、小城市發展。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公共服務功能配套完善為原則,合理控制大城市過度擴張,加快健全中小城市硬體設施和軟體服務,引導人口和產業集中集聚,形成大、中、小城市合理有序發展格局。此外,新型城鎮化的內涵特性還包括協調人口城鎮化和土地城鎮化、協調就地城鎮化和異地城鎮化、協調流出地和流入地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等。
Ⅶ 新型城鎮化與傳統城鎮化的區別和聯系
二者在價值取向上、發展方式、發展重點上區別如下:
二者的區別:
1、在價值取向上不同:
「以物為本」是傳統城鎮化道路的發展理念。在這種發展理念主導下,一個地區往往將城鎮化發展片面地理解為城鎮化率的提高,即城鎮人口的持續增加和城鎮規模的不斷擴張。
堅持以人為本,強調全民共享城鎮化發展成果,是新型城鎮化道路在價值取向方面的轉變。
2、在發展方式上不同:
傳統城鎮化道路較為粗放,不惜以犧牲資源和環境為代價,實現外延擴張和數量增長的目標;
新型城鎮化堅持城鎮化發展的可持續性,強調要走集約型發展道路,不斷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協同發揮市場機制的主導作用和政府調控的引導作用,是新型城鎮化道路在發展方式和外生動力等方面的轉變。
3、在發展重點上不同:
傳統城鎮化道路通常片面強調單一規模等級城市的發展,忽視其與其他規模等級城市的互動與聯系,甚至控制或限制其他城市的發展;
容易導致在整個城鎮體系中,受重視的某一規模等級城市因為能夠獲得更多的發展要素而一枝獨秀,其餘城市則大多發展滯後,從而使得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之間難以實現協調發展;
新型城鎮化,堅持城鎮化發展的全面性和協調性,強調在城鎮化進程中,應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並通過城市群建設、「四化」同步、城鄉統籌、區域共建等;
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之間、「四化」之間、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等各個層面實現協調發展,是新型城鎮化道路在發展形態、發展重點、內生動力、空間結構等方面的轉變。
二者的聯系:
1、新型城鎮化道路是應傳承傳統城鎮化道路的優點並彌補其缺陷而提出的,目的是要同步提高城鎮化發展的質量和水平,實現城鎮化又好又快發展。
新型城鎮化道路的提出並不意味著傳統城鎮化道路一無是處,並不是對傳統城鎮化道路的全盤否定,我們不能忽視和否定傳統城鎮化道路推動一個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面。
只是由於具有單一性、片面性、盲目性、粗放式等缺陷,傳統城鎮化道路在推動一個地區經濟社會較快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諸多問題和挑戰,即無法實現「好」字當頭的快速發展。
2、新型城鎮化道路的總體要求是既要結合時代特徵,又要體現中國特色,還要符合自身特點;
內生動力來源於城鎮化與工業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的同步發展,外生動力則來源於市場調節和政府調控的有機結合;
主體發展形態是城市群;主要特徵表現為經濟高效、社會和諧、人民幸福、生態文明、城鄉一體和區域協調。
Ⅷ 如何全面理解新型城鎮化內涵
城鎮化不是簡單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積擴張,而是要在產業支撐、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實現由「鄉」到「城」的轉變。
所謂新型城鎮化,是指堅持以人為本,以新型工業化為動力,以統籌兼顧為原則,推動城市現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態化、農村城鎮化,全面提升城鎮化質量和水平,走科學發展、集約高效、功能完善、環境友好、社會和諧、個性鮮明、城鄉一體、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建設路子。
新型城鎮化的「新」就是要由過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規模擴大、空間擴張,改變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務等內涵為中心,真正使我們的城鎮成為具有較高品質的適宜人居之所。城鎮化的核心是農村人口轉移到城鎮,而不是建高樓、建廣場。農村人口轉移不出來,不僅農業的規模效益出不來,擴大內需也無法實現。
積極穩妥地推進我國城鎮化的建設進程,對於今後一個時期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有效的擴大內需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意義。無疑,我國未來的城鎮化要走的是一條新型的城鎮化道路,是適合現有國情加快整個社會經濟轉型的大戰略。
新型城鎮化的內涵和特徵:
新型城鎮化,是相對於傳統城鎮化而言,目前尚未有標準的定義。新型城鎮化主要有以下4個方面的內涵。
1、新型城鎮化是與工業化、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的城鎮化
城鎮化是工業化的依託,是農業現代化的支撐,彼此相互聯系,相互促進。推進城鎮化,要充分發揮工業化的引領作用、農業現代化的基礎作用,實現「三化」有機融合。同時,新型城鎮化要從城鄉分割的現實出發,注重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注重城市公共服務向農村覆蓋、城市時代文明向農村擴散,讓城鎮化的進程成為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繁榮的過程,以形成城鄉互補、共同發展的良好格局。為農業和農村的發展創造更有利的條件,使落後的二元經濟結構轉變為工業化城鎮化協調推進、城市和農村協調發展的一元化現代化結構。
2、新型城鎮化是人口、經濟、資源和環境相協調的城鎮化
新型城鎮化按照「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要求,依託城鎮的資源和環境承載能力聚集產業和人口,努力發展低耗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節能減排,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按照城市標准,對垃圾、污水、噪音等污染物進行達標處理和控制,增加綠地、林地面積,突出城市生態建設,推動城市與自然、人與城市環境和諧相處,建設生態城市。保障城鎮化的質量、效益和福利,實現城鎮化的可持續推進。
3、新型城鎮化是大、中、小城市與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
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公共服務功能配套完善為原則,合理控制大城市過度擴張,加快健全中小城市硬體設施和軟體服務,注重產業的合理布局與配套集群發展;注重做大做強新型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注重生產凡是和工藝流程創新升級,推動城鎮向數字域、信息域、智能域、知識域方向發展,引導人口和產業集中集聚,形成大、中、小城市合理有序發展格局,促使城鎮地理空間優化、中心城市與衛星城鎮共同繁榮,造就城鎮宜居宜業宜游的環境。
4、新型城鎮化是人口積聚、「市民化」和公共服務協調發展的城鎮化
只有勞動力的非農業化和勞動力的空間轉移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城市化,僅有人口的集聚和產業的優化,而不能讓進城農民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務,沒有生活質量的提升、人居環境的改善也稱不上高質量的城鎮化。要改革城鎮人口社會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居住地登記體制,讓外來常住人口在醫療、教育、養老、失業救濟等方面與城市人口享受平等的權利,賦予外來落戶人口以完全的「市民權」。
Ⅸ 新型城市化的定義
新型城市化戰略是實現人口、空間結構的兩次轉變,建設城鄉平衡社會。 新型的城市化戰略將實現10個協調發展,目標是使人口與空間實現兩次轉變,即第一次轉變是從農業人口變成城市人口,第二次轉變是城市人口變為郊區人口,實現城鄉平衡。理想的新型城市化的模式是以郊區化為主,即郊區人口佔50%,中心城區人口佔30%,農村和小城鎮人口佔20%,人口在三個區域之間可以自由流動,取消戶籍限制,建立信用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