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液管新型
專利法是確認發明人(或其權利繼受人)對其發明享有專有權,規定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專利」一詞來自拉丁文litterae patents,含有公開之意,原指蓋有國璽印鑒不必拆封即可打開閱讀的一種文件。現在,「專利」一詞一般理解為專利證書,或理解為專利權。國家頒發專利證書授予專利權的專利權人,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對製造、使用、銷售(有些國家還包括進口該項專利發明或設計)享有專有權(又稱壟斷權或獨占權)。其他人必須經過專利權人同意才能為上述行為,否則即為侵權。專利期限屆滿後,專利權即行消滅。任何人皆可無償地使用該項發明或設計。
㈡ 新型糖類輸液如何選擇
近年來,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臨床對糖類輸液的需求量在迅速增長。然而,長期以來,我國糖類輸液品種單一,葡萄糖類輸液一直占據著主導地位。葡萄糖類輸液雖然在臨床上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但其也有許多無法迴避的缺點。例如:葡萄糖無論作為供能劑或稀釋劑均會引起患者血糖水平的升高,同時它的代謝又必須依賴胰島素等。因此,臨床上一直對於各種糖尿病人及手術、創傷等所導致的處於應激狀態的病人在葡萄糖類輸液的使用上有一定的顧慮。為了解決臨床上使用的難題,各類新型糖類輸液如雨後春筍般涌現,並相繼應用於臨床,其中尤以果糖注射液和轉化糖注射液引人關注。 果糖注射液及轉化糖注射液這兩種新型糖類輸液均可作為供能劑及稀釋劑使用,那麼,這兩種輸液在使用上具體有哪些異同?作為基礎的糖類輸液,兩種輸液又是怎樣幫助臨床一線醫生解決病人「需要用糖而又不敢用糖」的尷尬呢? 為解決以上所提到的在臨床中所遇到的具體問題,浙江省邵逸夫醫院與江蘇正大豐海公司聯合,歷經1年時間,對外科手術患者分別使用果糖注射液及轉化糖注射液展開了隨機大樣本的臨床研究。通過觀察外科手術後患者輸注兩種糖類輸液,重點觀察和比較兩種輸液對病人術後血糖及胰島素的影響。 通過觀察患者的臨床表現,負責此項臨床研究的專家一致認為:果糖注射液不影響血糖的波動,而轉化糖注射液仍然會引起血糖的波動。果糖是一種左旋6碳糖,是葡萄糖的同分異構體,空間結構的不同,帶來了理化性質上的差別。果糖的代謝可繞過葡萄糖代謝的主要限速步驟,代謝速度較葡萄糖快,因此可有效地減少血糖的波動,同時果糖代謝不需要胰島素的介導就可以代謝為糖原釋放能量,並可促進脂肪存儲及脂肪氧化,並有效減少體內游離脂肪酸氧化,從而減少酮體的生成,減輕酮症酸中毒病人的症狀。同時,由於果糖的熱源利用率與葡萄糖相當,從而可以提供與葡萄糖相當的能量。另外,由於果糖與葡萄糖為同分異構體,且酸鹼度相近,帶來了配伍原則的相似性。果糖除作為腸外營養的供能劑及葯物稀釋劑有明顯優點外,在安全性及防止水、電解質的流失上也同樣具有顯著的優勢。轉化糖輸液是由果糖與葡萄糖按1∶1的比例混合而成的混合液。具相關文獻報道,我國早在上世紀70年代為了彌補葡糖糖的短缺,就採用蔗糖為原料生產轉化糖以解當時的燃眉之急。由於轉化糖注射液組成為50%果糖和50%葡萄糖,故其對調節病人本身,尤其是糖尿病人和胰島素抵抗狀態患者的血糖波動有一定的局限性,對於其所含有的葡萄糖,同樣需要外源性胰島素進行調節患者血糖水平。尤其是對於不同糖尿病病人對胰島素的敏感性有較大的個體差異,外源性胰島素使用量需依據個體狀況進行調整,同時,長期使用外源性胰島素可導致病人本身胰島素的失敏性加重,進一步降低病人本身分泌胰島素的能力。即使作為能量補充,轉化糖也無法提供額外的能量。 在研究中還發現,在某些特殊疾病的患者中,果糖注射液還有著特殊的優勢: 對於各種外傷、燒傷及接受手術的患者。手術、燒創傷以及其它應激所致的失血、低血容量及組織缺氧,可引起神經內分泌系統發生相應的應激反應,機體兒茶酚胺類神經介質、糖皮質激素、胰高血糖素等分泌增加,胰島素分泌則減少,同時還會產生不同程度的胰島素抵抗。在輸入轉化糖過程中,必須注意輸入速度,同時還要補充胰島素,以提高機體對轉化糖注射液中葡萄糖的利用,防止出現高血糖。與之相比,輸入果糖輸液,可避免出現高血糖或低血糖問題,因而更安全可靠。 對於糖尿病患者。糖尿病患者在某些特殊條件下,如胃腸道手術後,仍需要補充能量,鑒於果糖在穩定血糖、控制血糖峰值方面的優勢,因此果糖輸液是糖尿病患者的最理想選擇。 最後,參與臨床驗證的專家一致指出:果糖注射液相比轉化糖注射液,可以在不影響患者血糖水平下為其提供能量,其安全性要優於轉化糖,真正為醫生、病人及病人家屬做到安全、省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