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區別新型
❶ 如何區分專利的類別
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並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那麼,專利的種類的區分如何劃分呢?
在實踐中,專利的種類的區分如何劃分呢?
1、發明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二款對發明的定義是:"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發明專利並不要求它是經過實踐證明可以直接應用於工業生產的技術成果,它可以是一項解決技術問題的方案或是一種構思,具有在工業上應用的可能性,但這也不能將這種技術方案或構思與單純地提出課題、設想相混同,因單純地課題、設想不具備工業上應用地可能性.
專利的種類的區分如何劃分
2、實用新型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三款對實用新型的定義是:"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
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同發明一樣,實用新型保護的也是一個技術方案.但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范圍較窄,它只保護有一定形狀或結構的新產品,不保護方法以及沒有固定形狀的物質.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更注重實用性,其技術水平較發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數國家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都是比較簡單的、改進性的技術發明,可以稱為"小發明".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授予實用新型專利不需經過實質審查,手續比較簡便,費用較低,因此,關於日用品、機械、電器等方面的有形產品的小發明,比較適用於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3、外觀設計專利
我國《專利法》第二條第四款對外觀設計的定義是:"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並在《專利法》第二十三條對其授權條件進行了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不屬於現有設計;也沒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就同樣的外觀設計在申請日以前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過申請,並記載在申請日以後公告的專利文件中","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與現有設計或現有設計特徵的組合相比,應當具有明顯區別",以及"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不得與他人在申請日以前已經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外觀設計與發明、實用新型有著明顯的區別,外觀設計注重的是設計人對一項
產品的外觀所作出的富於藝術性、具有美感的創造,但這種具有藝術性的創造,不是單純的工藝品,它必須具有能夠為產業上所應用的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實質上是保護美術思想的,而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保護的是技術思想;雖然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與產品的形狀有關,但兩者的目的卻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於使產品形狀產生美感,而後者的目的在於使具有形態的產品能夠解決某一技術問題.例如一把雨傘,若它的形狀、圖案、色彩相當美觀,那麼應申請外觀設計專利,如果雨傘的傘柄、傘骨、傘頭結構設計精簡合理,可以節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麼應申請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應用的新設計.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外表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更常見的是這二者的結合.
❷ 怎麼區分發明和實用新型說的具體點。
發明是一種新的技術方案,針對的可以是產品、方法等,實用新型則是對產品形狀、結構或兩者結合所提出的具有實用價值的新的技術方案,它是原產品又有新的功能或作用。一般是對現有產品進行改進而產生的。
❸ 新型和新穎的區別
外觀設計是指對產品的形狀、圖案、色彩或其結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並適於工業上應用的新設計,這是專利法實施細則中明文規定的。因此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對象是產品的裝飾性或藝術性的外形外表設計,這種設計可以是平面圖案,也可以是立體造型,更常見的是二者的結合。這里強調的是這種裝飾性或藝術性的外形外表設計必須應用於某一具體產品上,這就是它與繪畫和工藝美術作品的區別所在;商標是一個具體的區別產品的標志圖案,根本不涉及產品本身的形狀和結構,並且是以文字為主體,所以商標圖案不能申請專利;不具備工業品的自然物,或者說把自然物作為外觀設計的主體,顯然自然物是不能進行批量生產的產品;不能在工廠組裝的建築物、橋梁等;不能作用於視覺或者用肉眼難以判斷的物品,如集成電路塊或放大鏡下觀察到的圖案。這些均不是外觀設計的保護對象。還值得指出的是,當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都以產品的形狀為設計對象時,會出現相似的設計,這時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兩種專利。外觀設計授予專利權的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條件是具備新穎性。其審批程序、專利權期限均和實用新型專利相同。 在對三種專利有了進一步地認識後,就可以確定自己的發明創造應該申請哪一種專利。 商標 你如果在北京可以自己到國家商標局申請,如果在外地,可以委託商標代理公司辦理,注冊商標需要准備公司營業執照副復印件,個人申請准備身份證復印件,商標圖樣(即你的文字組合)6份(不大於10*10cm,不小於5*5cm)。一個類別10種商品或服務項目,國家商標局收取的規費是1000元,提出申請前,需要進行商標查詢,看是否有與擬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先申請了,查詢有一定查詢費但不高,委託商標代理公司辦理的,還需要交納相應的代理費,各代理公司收費標准不同。除法律強制規定需要注冊商標的以外(如人用葯和卷煙),其他產品和服務,可以不注冊商標。但未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及維權的力度收到很大的限制,想要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商標專用權,最好申請商標注冊。 去年底的統計數據,北京有400多家商標代理機構,全國有1400多家
❹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及如何通過專利號辨別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及如何通過專利號辨別
專利申請人在提交專利申請時,專利局會對該申請給出一個申請號。三種專利申請號由 12 位數字組成,按年編排,如 200310100002.X 。申請號中,第一至四位數字表示受理專利申請的年號,第五位數字表示專利申請的種類: 1-- 發明, 2-- 實用新型, 3-- 外觀設計, 8-- 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發明專利的國際申請, 9-- 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實用新型專利的國際申請,第六至十二位數字(共 7 位)表示當年申請順序號, 小數點後第十三位數字為計算機校驗碼。 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後,出版專利說明書,給出授權公告號。所有專利說明書文獻號均由 7 位數字組成, 按各自流水號序列順排,逐年累計。起始號分別為:發明專利申請公開號自 CN1030001A 開始,發明專利申請審定號自 CN1003001B 開始,實用新型申請公告號自 CN2030001U 開始,外觀設計申請公告號自 CN3003001S 開始。首位數字表示專利權的種類: 1-- 發明, 2-- 實用新型, 3-- 外觀設計。較後是法律狀態碼: A 、 C 分別表示發明專利公開號、發明專利授權公告號, Y 表示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公告號, D 表示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公告號。頒發專利證書時給出專利號,編號體系為申請號前加上 ZL ,如 ZL200310100002 。 如果查閱國外專利一般是用 7 位公開 ( 審定 \ 公告 ) 號 . 即 : 國別代碼 (2 位字母 ) +順序號 (7 位數字 ) +法律狀態碼 (1 位字母 ) 組成。如 US5489846A 所以,如果第 5 位是 1 ,則表明該專利是發明專利;如果是 2 ,則表明該專利是實用新型專利
❺ 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區別
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根本區別 發明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1)發明是一項新的技術方案 技術方案是指運用自然規律解決人類生產、生活中某一特定技術問題的具體構思,是利用自然規律、自然力使之產生一定效果的方案。技術方案一般由若干技術特徵組成。例如產品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可以是零件、部件、材料、器具、設備、裝置的形狀、結構、成分、尺寸等等;方法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可以是工藝、步驟、過程,所涉及的時間、溫度、壓力以及所採用的設備和工具等等。各個技術特徵之間的相互關系也是技術特徵。
(2)發明分為產品發明和方法發明兩大類型 產品發明包括所有由人創造出來的物品做出的發明。 方法發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規律的方法,又可以分為製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兩種類型,例如對加工方法、製造方法、測試方法或產品使用方法等所做出的發明。 專利法保護的發明也可以是對現有產品或方法的改進。絕大多數發明都是對 現有技術的改進,例如對某些技術特徵進行新的組合,對某些技
術特徵進行新的選擇等,只要這些組合或選擇產生了新的技術效果,就是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發明。 實用新型 專利法所稱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實用新型與發明的相同之處在於,實用新型也必須是一種技術方案,而不能 是抽象的概念或者理論表述。實用新型與發明的不同之處在於,第一,實用新型只限於具有一定形狀的產品,不能是一種方法,例如生產方法、試驗方法、處理方法和應用方法等,也不能是沒有固定形狀的產品,如葯品、化學物質、水泥等;
第二,對實用新型的創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實用性較強。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規定:「專利法所稱的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它是指通過發明人的構思,利用自然規律創造出的針對各種技術問題的新的解決方案。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還規定:「專利法所稱的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也就是說,實用新型專利是對機器、設備、裝置、用具或器件的形狀、構造或其結合提出新的方案,並且該新的方案能夠在工業上製造出具有實用價值或實際用途的產品。 實用新型專利同發明專利相比,
一是實用新型與形狀有關,保護范圍窄;
二是發明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而實用新型只需「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的條件。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低,因此,有人把實用新型專利稱為「小發明」專利,把取得專利的實用新型稱為「小專利」。《專利法》對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規定了比發明專利簡化的審批程序。在收費方面,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比申請發明專利應繳納的各種費用低,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短。
❻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及如何通過專利號辨別
專利號一來定是以ZL開頭的一串數字、自例如ZL20171000......,前面的4位數字代表的是哪一年,如果想區別是發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專利或者是外觀設計專利就要看第5位數字,而第5位數字一定是1或2或3中的一個,如果是1就代表的是發明專利,是2就代表的是實用新型專利,是3就代表的是外觀設計專利。希望採納!
❼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及如何通過專利號辨別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及如何通過專利號辨別
專利申請人在提交專利申請時,專利局會對該申請給出一個申請號。三種專利申請號由
12
位數字組成,按年編排,如
200310100002.X
。申請號中,第一至四位數字表示受理專利申請的年號,第五位數字表示專利申請的種類:
1--
發明,
2--
實用新型,
3--
外觀設計,
8--
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發明專利的國際申請,
9--
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實用新型專利的國際申請,第六至十二位數字(共
7
位)表示當年申請順序號,
小數點後第十三位數字為計算機校驗碼。
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後,出版專利說明書,給出授權公告號。所有專利說明書文獻號均由
7
位數字組成,
按各自流水號序列順排,逐年累計。起始號分別為:發明專利申請公開號自
CN1030001A
開始,發明專利申請審定號自
CN1003001B
開始,實用新型申請公告號自
CN2030001U
開始,外觀設計申請公告號自
CN3003001S
開始。首位數字表示專利權的種類:
1--
發明,
2--
實用新型,
3--
外觀設計。較後是法律狀態碼:
A
、
C
分別表示發明專利公開號、發明專利授權公告號,
Y
表示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公告號,
D
表示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公告號。頒發專利證書時給出專利號,編號體系為申請號前加上
ZL
,如
ZL200310100002
。
如果查閱國外專利一般是用
7
位公開
(
審定
\
公告
)
號
.
即
:
國別代碼
(2
位字母
)
+順序號
(7
位數字
)
+法律狀態碼
(1
位字母
)
組成。如
US5489846A
所以,如果第
5
位是
1
,則表明該專利是發明專利;如果是
2
,則表明該專利是實用新型專利
❽ 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應該怎麼區分
我就你的格式來回答你的問題
①比如說用到簡單的材料(比如說電機、齒輪什麼的)經過一定組合產生一定功能的,算哪一類
答:實用新型
如果結構的確比較簡單(但是的確是有一定功能),能不能申請到專利?
答:可以
②用到其他的專利所提供的技術進性自己的發明,的確是融合了自己的一定智力勞動成果,用該如何
界定?並且屬於哪一類?
答:看結果
③僅僅是對別人的專利進行一定的技術改進,是不是屬於實用新型專利?
答:可以是發明,也可以是實用新型
最後的回答:一般來說,可以申請實用新型的專利都可以申請發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