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使用权房动迁安置对象
❶ 拆迁安置房能买卖吗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专而建造的配属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❷ 拆迁分房是按户口本的数量分还是按户口本上的人口分啊
拆迁分房是即按户口本的数量分 、也要按户口本上的人口分 。
1、如果你房屋是城市房屋(版国有土地上的房权屋)拆迁人必须提供不少于原住房的安置房,当然你也可以选择货币化补偿。
2、如果是集体土地的房屋(如农民自建房、农村祖传房)之类的,如你是常住的,也必须提供给你一定标准的安置房。
3、住宅房屋一般不允许提供单是货币补偿的拆迁方式,否则拆迁安置方案得不到主管部门批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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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拆房、搬迁、还建等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法律关系。近十多年,各地制定了许多关于拆迁补偿和安置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1991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 标志着城市建设走上了依法拆迁的道路。
参考资料:
网络-房屋拆迁
❸ 企业收到拆迁改造款如何记账
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
“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为财政部 2005年8月15日下发的《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做出的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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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做账流程
1.审核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2.填制记账凭证
可以到月底把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也可随时发生随时填 . 但不要把时间顺序颠倒了。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3.复核
就是看看有没有错误。
4.记账
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小规模公司必备的账本: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总账;三栏明细账。
5.编制会计报表
6.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