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A地使用权人
A.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少年
根据《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5年。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计算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凡合同有年限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无合同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拓展资料:
摊销指对除固定资产之外,其他可以长期使用的经营性资产按照其使用年限每年分摊购置成本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摊销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减少当期利润,但对经营性现金流没有影响。
常见的摊销资产如大型软件、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和开办费,它们可以在较长时间内为公司业务和收入做出贡献,所以其购置成本也要分摊到各年才合理。
摊销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与折旧一样,可以选择直线法和加速法来摊销无形资产。从金额上看,一般情况下,摊销的费用相对于折旧费用要小很多,也就是说,大多数公司固定资产要远远大于无形资产,因此摊销和折旧一般会放在一起披露而不加区分。
B.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本人于2011年2月16号被A公司录用,当时与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2013月2 月16因公司裁
你的陈述不算具体,但是就你所言可以得到如下待遇:
1、从2011年3月6日至2013年2月16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回,不过只能答有11个月的,具体计算公式为:11*(你本人2013年2月16日—2012年3月16日期间工资总和)/12
2、如果这期间单位没给你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话,你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若不能补缴则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当然,补缴时该你个人承担部分由你个人承担。
3、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具体计算为2*(你本人2013年2月16日—2012年3月16日期间工资总和)/12
期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C. A企业2013年2月份发生了以下经济业务,要求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1分录: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4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
2分录:
借:原材料—类别—X原材料3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35100
3分录:
借:银行存款4900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4900
D.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
建议带好材料直接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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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了对吗
您好!公司09年2月取得土地使用权50年共140万左右——如果有50年的合同证明,那就版按50年平均摊销了,每权年140/50=2。8万,每月再除12就是了。
有关税法规定,以前年度应提未提、应摊未摊的成本费用,以后年度不得补提或摊销;也就是说,它相当于税法规定的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一样,不得擅自改变。
望采纳!
F. 2013年4月5日,甲公司从丙公司购人一块土地使用权,实际支付价款1200万元,土地使用权尚可使用
土地使用权按50年摊销,每年摊销24万。13年4~9月共摊销12万,10月把土地使用权净值转入在建工程。
G.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属于什么性质,2者之间有区别吗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这两个权利都是物权中的概念。他们的具体区别主要表现在两者本质不同、两者特点不同、两者包含内容不同,详细如下:
1、两者本质不同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
2、两者特点不同
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一般来说,土地所有权属于财产所有权的范畴。但是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主体的特定性、交易的禁止性、权属的稳定性、权能的分离性。
3、两者包含内容不同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同时对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有三条重要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7)2013年2月A地使用权人扩展阅读:
土地所有权里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行使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土地所有者及其代表不得违反其与土地使用者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土地所有权禁止交易。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出让方式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H. 要求计算A企业、B公司2013年2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B公司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取得C公司增值税专用发
I. 关于土地确权的法律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9)2013年2月A地使用权人扩展阅读:
2019年开始,有四类人将享受不到土地确权这些福利:
第一类:户口迁出农村的人。现在农民都有钱了,不少农民在城里买了房子,举家迁移,户口也从农村迁到了城市,一跃成为城里人。
但是想要享受农村土地带来的权益,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农村户口。没有农村户口,就没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也就享受不到土地红利了。
第二类:土地尚未确权的人。农村土地确权结束了,如果这次错过确权时间,想要再确权的话,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而且,未确权的土地还将会被国家强制收回,到时候农民可就亏大了。
第三类:没拿到确权证书的人。土地完成确权后,国家会给农民颁发土地确权证书。可不要小看了这个证书,国家每年都会下发很多农业补贴,大部分都需要凭借土地确权证书才能领取。
未来土地价值上升,土地确权证书也将变得更加重要。所以,农民完成确权后,不要忘记领取确权证书。
第四类:没有分到土地的人。很多新生代农民从出生到现在,都没有分到土地,且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期将延长三十年,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这些人还是分不到土地。
农村土地确权就要结束了,到时候,土地的价值将会慢慢得到释放,相应的土地红利也将越来越多,但是都跟这些人都享受不到。所以说,这类人的损失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