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可以出租房
㈠ 房屋所有权为共有,能否单方出租该房屋
有权终止该房屋的出租合同,但是应给承租人相应补偿
㈡ 只有房屋所有权可以买房吗
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中文名
房屋的所有权
外文名
Ownership of the house
指
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
根据
《民法通则》
分为
占有权、使用权
快速
导航
形式内容特点类型方式制度获取方式所有权归属
解释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归纳如下:
1、依法新建的房屋;
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
3、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
4、继承或受遗的房屋。
前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即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的所有权;后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即公民通过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
形式
1、国家房屋所有权,又称为公房所有权,即国家对房屋拥有的所有权;
2、法人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主要指非国有单位的法人通过投资、购买或自建房屋而形成的房屋所有权;
3、自然人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
内容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㈢ 房屋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
房屋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房屋继续出租给对方,但是租金应该给新的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从新的房产证下来的时候起,开始房租交给新房产所有人。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房租给哪一方。
㈣ 请问房屋所有权为全民,是否可以用来租赁
具有房屋使用权,且不违反产权人的管理规定或限制的,就可以出租。
㈤ 请问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合法拥有”是指甲方必须有是所有权吗非专业请勿乱答。
一般情况下说的是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属于不动产物权,但是拥有使用权的话也可以租啊,这并不违法法律的规定。
如果你怀疑是转租的话,合同完全可以写出租房的合法房屋,即当时你要求看房产证和身份证明不就成了。
单纯的出租的话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都可以的。
想明确的话直接写在合同里就可以的,当然可得记得看下相关的证和身份证明。
㈥ 房子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不可以卖,能不能出租
需要征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否则,房屋所有权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㈦ 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哪些
一、房屋所有权的主要内容
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 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
(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无损于房屋的本质。②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③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 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一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
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
房屋所有权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类。
(一)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2)房屋赠与;(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产生效力,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只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
㈧ 对房屋享有完整的所有权指的是什么
1、房屋的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四项权能。也就是所有权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处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并且排除他人的权利。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2、定义:房屋的所有权: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
占有权:所有权人在房地产买卖中来行使,但有时也由别人来行使,这也就是使用权与所有权分离。例如房屋出租,房屋出租合同将房屋的占有、使用权转给租赁人。
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利用及有限占有权。通过房屋租赁或借用实现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处分权:指所有权人对房屋处置的权利。房屋的处分权一般由房主行使,房主可以确定房屋使用权、继承、赠与对象。
收益权: 收益权是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人们拥有某物,都是为了在物之上获取某种经济利益以涸足自己的需要,只有当这种经济利益得到实现后,所有权才是现实的。
3、法律规定:《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就是关于所有权取得条件的规定,该条的内容是: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在法律没有另行规定,当事人也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财产交付”就是所有权取得的条件。而该条规定中“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则是所有权取得的原因。
㈨ 可以将原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名字改为现在的房屋所有权人吗
你好,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先承租后买卖的房屋买受人成为房屋所有权人以后自动继受成为租赁合同的出租方,这是不以承租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可以改,法院也可以判,作为承租人,不同意也没有正当理由。当然,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承租人有一个优先购买权,但即便侵犯了他这个权利,承租人也只能找原出租人,与现有的房屋所有权人无关。仅供参考。
㈩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可以出租吗
可以的,但是要避免产生纠纷。
在房屋刚竣工验收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人要隔相当时间才能成为所有权证持有人。在此期间,如果不允许租赁,则不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违背鼓励交易的市场经济原则。显然,所有权人具有房屋所有权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只要可以确定房屋的所有权,自然就可以出租了。
从不动产登记发证的法律制度的发展来看,登记发证是为了将物权进行公示,无证的物权只不过不能对抗有证的第三人,未办理产权证并不影响所有人对物的所有权。而且,行政机关的登记发证行为只是一种行政管理行为,与物的所有权没有联系。
(10)房屋所有权可以出租房扩展阅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因此,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租赁房屋合法主体。
而《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该条文并未对出租人加以限定,应该说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也就是说,即使你所租的房子房东并不是所有权人,你租房的情况也是可以被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