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航空航天公司知识产权管理
『壹』 全球哪些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比较好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内部组织结构是知识产权管理的骨架。有了骨架的支撑,知识产权才能在企业中流通、发挥作用。下面将结合国外IBM、东芝、佳能公司的成功经验,介绍知识产权部门内部组织机构的三种典型基本模式:集中管理制、分散管理制、行列式管理制。
(一) 集中管理制:IBM公司
集中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全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进行运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总公司的整体利益在开发、制造、买卖产品的活动中能够工作顺畅。专利权与授权后的所有事宜全部由总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筹负责。总公司与子公司签有“综合技术协助协议”,总公司将研究开发费用预付给子公司,而子公司创造的知识产权由总公司知识产权总部统筹管理。
IBM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体制设置为: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总部,其职责是负责处理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事务;知识产权管理总部内设两大部:法务部和专利部。法务部负责相关法律的事务专利部负责专利事务。专利部下设5个技术领域,每一个领域由一名专利律师担任专利经理。
(二)分散管理制:东芝公司
分散管理方式的特点是:充分授权。充分授权是在知识产权本部统一管理下的充分授权。分散管理是针对各研究所和委员会而言,其优点是各事业部及研究所根据产品特性限制专利申请件数,决定知识产权的预算。但取得专利权后,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处理纠纷、对外谈判、提出异议等事务是由知识产权本部统一管理。
东芝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体制设置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由知识产权本部和四个研究所、11个事业本部,及在各研究所和各事业部下属分别设置专利部、科、组共同构成。
(三)行列式管理制:佳能公司
行列式管理方式的特点是::按照技术类别、产品类别管理知识产权。实行按技术类别管理专利,可以避免重复开发技术,配合各事业部的产品策略对专利进行管理。知识产权法务部集中管理授权后的所有事宜,包括权利的运用、谈判、诉讼等。法务部通过派本部门人员参加公司内各事业部组成的产品法务会或根据各项问题组成的作业部会议了解技术、产品的相关情况,使法务体制贯穿于产品开发至产品销售各个阶段利用知识产权的法规提高解决问题的效力。
佳能公司知识产权法务部按行列管理分为产品类及技术类。产品类设有4个部门:知识产权法务策划部、知识产权法务管理部、专利业务部、专利信息部;技术类设7个专利部门以技术分类管理专利。
『贰』 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国内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有什么区别和相同点
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模式:
每一种管理体制都有其特定的管理模式。在讨论国外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模式之前,我们有必要了解自主创新的循环周期和知识产权的管理步骤。
众所周知,如果一个创新不产生经济效益,这个创新的必要性便值得怀疑。如果只是为了申请专利而发明,为了荣誉而申请专利或商标,这便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吻合。一个发明创新的开始,一定要与生产制造、销售、发明保护、市场分析或者授权许可、技术转移相结合。因而创新的循环周期不是静止的、孤立的,而是流动的,是一个环节扣一个环节并相互影响的。而知识产权的战略管理不是等有了知识产权后才开始管理,而是从知识财产创新的最初阶段到价值获取、从战略策划到影响力的确认等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管理。
一般说来,在国外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中有3种管理模式:集中管理模式、分散管理模式和分类管理模式。
集中管理模式的特点是在企业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方针下管理运行。研究和开拓发明基金由企业总部提供,所有知识产权事宜,从开始研究到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评估、授权许可到技术转移,均由企业总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处理。集中管理的好处在于不会重复研发。总部熟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组合和分布状况,更利于全局性的战略管理。IBM、朗讯等都是集中管理模式的实践者。
分散管理模式是将知识产权管理完全授权给企业的各个分公司。各个分公司拥有知识产权的预算和申请量的决策权。但企业总部的知识产权部门仍然负责处理呈交上来的知识产权申请、法律事项和授权许可事宜。代表性的企业为日本东芝公司。在东芝,其专利审核架构将技术前景调查、策划、研发、试验、评估、生产销售、自主使用和技术转移等结为了一体。
与分散管理模式不同,分类管理模式主要是根据技术类型来进行知识产权管理。如佳能公司,不仅全球有诸多分公司,其产品也是从照相机、打印机、复印机到工业用的各种设备,五花八门。用技术分类的方式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研发,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各产品生产公司的研发热情。
如何进行知识产权战略管理:
无论以何种模式来对知识产权进行战略管理,但有几点是共同的:
首先,在进行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布局时,一个企业或决策部门必须弄清楚自己的公司拥有哪些知识产权资产,知识产权组合状况如何,知识产权资产对于企业商业成功的重要性,是否充分了解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战略组合,是否不得不依赖其他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来开拓市场,企业内部是否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方针和知识产权战略。
其次,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时必须考虑以下几个重要步骤:对竞争对手进行专利组合检索分析;只有当一个技术能带来市场价值时,才考虑为该技术申请专利;进行战略考量,围绕核心技术申请专利;除非有能力保护或商业化一项技术,否则不要申请专利;什么应该申请专利和什么只应该当作商业秘密来保护,两者之间应该保持合理的比例;对于以出口为主的企业来说,一定要尽可能利用专利数据库里的信息来制定商业策略;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组合来进行商业融资。
再次,在对企业知识产权进行战略管理时,较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有:在登记注册知识产权资产时,准确地记录所有有关该项资产的详细资料并且定期检查;巧妙地利用所能用到的法律机器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并不是非要花费昂贵的代价;评估每一项知识产权资产的价值并且把其反映到资产平衡表上;确定知识产权的商业化不会将公司置于一个危险的境地,在进行商业营销前要牢牢把关等。
『叁』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需要做哪些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是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制度设计、流程监控、运用实施、人员培训、创新整合等一系列管理行为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管理不仅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一起构成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及其运作的主要内容,而且还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各个环节之中。从国家宏观管理的角度看,知识产权的制度立法、司法保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政策制定也都可纳入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的内容;从企业管理的角度看,企业知识产权的产生、实施和维权都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知识产权是全世界范围广泛关注的普遍问题,各国有各国的具体情况,对知识产权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知识产权管理实质上是知识产权人对知识产权实行财产所有权的管理。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知识产权虽然在形态上有其特殊性,但它仍然是客观实在的财产。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对无形的知识产权进行科学管理,提高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效益。
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知识产权的开发管理。企业应当从鼓励发明创造的目的出发,制定相应策略,促进知识产权的开发,做好知识产权的登记统计,清资核产工作,掌握产权变动情况,对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直接管理,对非直接占有的知识产权实施管理、监督。
(二)知识产权的经营使用管理。主要对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使用进行规范,研究核定知识产权经营方式和管理方式,制定知识产权等等。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管理。对知识产权使用效益情况应统计,合理分配。
(四)知识产权的处分管理。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对知识产权的转让、拍卖、终止。 根据管理主体的不同,知识产权管理可为国家机关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及权利主体对其所有的知识产权的管理。
国家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取得和保护方面进行。
权利主体的管理主要从知识产权的合理开发、应用、推广、自我保护等方面的考虑。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
创造更多更好的知识产权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前提,但是要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必须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使创造目标更加明确
第一,从知识产权创造最重要的主体——企业层面上看,一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使创造的目标更加明确。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确立以专利战略为主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在战略框架内,依据企业的总体经营和创新策略,对知识产权的创造特别是对专利申请的数量、质量、时机、类别形成一个总的目标和方针。国外许多大公司十分重视专利申请战略,如东芝公司根据企业研发未来产品、下一代产品和先行产品的不同步骤,把专利申请分成概念性发明发掘阶段、战略性专利申请阶段和专利网构筑阶段,从而使专利申请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网的总体战略。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创新研发的起点,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建立和完善与本单位科研、生产领域相关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充分运用专利文献信息,可以及时了解与本单位相关的国内外技术动态,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节约人力和资金资源。三是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可以提高发明人、设计人的创造积极性。企业应根据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建立企业内部合理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与奖励制度。通过兑现奖酬,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职务发明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务发明人的聪明才智,避免人才技术流失。
第二,从国家行政管理层面看,专利、商标、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都需要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依据法律代表国家向申请人授予相应的知识产权。因此,这些国家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水平高低,知识产权审查速度快慢和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
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
第三,从地方行政知识产权管理层面看,地方政府通过出台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等行政管理手段,可以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各地政府为了提高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结合本地的实际出台了各具特色的鼓励政策,如设立专利申请资助资金、将专利申请量纳入考核地方官员的指标体系。
管理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对于鼓励创新,维护公平的竞争环境十分重要。但是,知识产权保护相对于知识产权管理,一个侧重于事后的救济,一个侧重于事前的预防;一个是治标之策,一个是治本大计。只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
第一,对于企业来说,一是知识产权的科学管理奠定了知识产权维权的基础。企业维权经常出现的困扰之一就是权利的稳定性问题,如果企业平时知识产权管理到位,对自己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内容、法律状态以及与他人权利的界限十分清楚,就可以从容的应对他人提出的行政撤销、宣告无效和侵权诉讼等纠纷。二是知识产权管理可以积累维权的可靠证据。通过知识产权管理,将知识产权取得和实施等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分类管理,并完整保存,可以为维权提供可靠的证据支持。这一点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尤其重要。三是知识产权管理本身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加强技术人员和技术成果管理,明确技术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因资产流转和人员流动而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另外,知识产权管理在衡量、降低维权成本,选择维权途径,确定维权方案等方面也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在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处于分散管理的情况下,更要加大知识产权执法的协调管理,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搭建具有信息服务、案件督办、数据分析、状况评价、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平台,实现执法协调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保护机关工作的有机衔接。武汉市委、市政府成立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达到了35家,其范围涵盖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仲裁委以及海关等系统的相关部门。
第三,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机关本身需要加强管理,通过内部管理,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人员素质,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
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运用的能力
知识产权运用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和保护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知识产权的运用能力,全面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高低制约着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的充分发挥。
第一,从企业管理来看,企业是知识产权运用的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从整体管理体系的定位到管理部门的设置、人员的配备及实际职能,都具有重要地位。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能够提高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知识产权盈利的主要手段是知识产权的实施、转让和许可,在这些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强包括计划管理、产权管理、许可管理等知识产权的全面管理。
第二,从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来看,强化知识产权实施和运用,提高国家和本地区的竞争力是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国家与地方为鼓励实施知识产权,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创新的政策,国务院2006年发布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在科技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也都出台了更加具体的鼓励政策。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争创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中提出,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建立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认定标准和评价体系,确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实施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自主创新产品的政策。实施政府首购政策和订购制度,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中本市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通过工程设计、预算控制、招投标等形式,引导和鼓励政府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择优购买本国、本地高新技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这些政策的落实,将极大地推动知识产权的运用和实施。
知识产权管理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务问题。在当今这个飞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只有从理论探讨与实务创新两个方面来考察知识产权管理,才能够立体地把握其应处之坐标点,充分发挥管理在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 集团企业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多为产业发展多元化且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企业。针对该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广泛性、复杂性,企业集团应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与之相适应。
首先,在集团总部成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亲自挂帅,全权负责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各项事务。委员会由集团副总经理、法律顾问、集团办公室主任、各产业块经理与办公室负责人等7人组成,独立行使如下职能:
(1) 结合企业特点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经营方针策略及规划。
(2) 指导集团产业块以及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各项规章制度。
(3) 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
(4) 对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与个人提起法律诉讼或通过非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5) 组织职工,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研究开发人员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
(6) 协调部门之间、产业块之间的知识产权事务。
(7) 督促集团各产业块及时对已具备条件的专利、商标、版权等进行申请、注册的保护工作。
其次,集团办公室、行政部、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集团下属的各产业块办公室、发展部、产业块总经理配合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开展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每月与上述各部门召开一次会议。在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由这些部门和个人将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落实到集团以及各产业块的每个部门、每个职工、每项工作及其每个环节中去。同时,这些部门亦将在知识产权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建议及时反馈给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
此外,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还与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搜集各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为已所用。
二、 产业单一的中型企业管理模式 产业单一、规模不大的中型企业,亦应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部,作为董事会的智囊团,直接由企业董事会领导,该部由主管技术与法律事务的副总经理负责,下设技术室、商标室、法律室、信息室。各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由副总经理定期召集开会,研究、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以及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的产业策略、经营方针,从而开成一种网络型的管理模式。各职能部门对总经理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1)确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2)制订企业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产业策略,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效益最大化;
(4)开展职工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员知识产权的保 护意识;
(5)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监控网络,防止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三、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模式 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具有规模小、技术含量高、机构精简的特点,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设置宜采取点面结合型管理模式,即选择重点,协调全面。无须质疑,科学技术的此类企业的生命,其重要性固然居各部门的首位,因此,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独立设置,而与本企业的总工程师办公室或者科技管理部门相结合。设置专职人员,专司专利、商业秘密、商标、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的登记管理工作,并直接由企业中主管知识产权的干部领导。
另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选派方面,我们认为大中型企业均应配备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才,技术部门应有专利代理人,商标部门应有商标代理人,法务部应有知识产权专业律师。管理人员专业化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大趋势,许多跨国公司对此均十分重视。如美国IBM公司其有关专利的专门事务由专利律师及专利代理人来处理。在美国本部就有一百多位专利律师,其他地区则有一百多名专利代理人。当然,国内多数企业暂无如此雄厚的人力资源。因此,权宜之计,一方面企业须加强与外部各类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及事务机构的联系,以及时获得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和咨询,了解政府政策、行业要求。另一方面,从企业长远发展需求角度看,企业须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知识产权专业管理人员。把企业现有的技术成果、专利方面的管理人员和技术合同的法务人员集中起来,进行系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培训,并鼓励职工参加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或律师资格考试,努力造就一批既熟悉知识产权法律业务,懂得企业管理知识,又懂得本行业专业技术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更好为本企业服务。
『肆』 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模式有哪些
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1 . 组织机构
国外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一般直属总公司经理管辖,是企业中技术与经营两个部门的支撑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技术部、经营部共同组成企业的核心,与生产部、财务部一道组建成企业最高层组织管理机构。如IBM 公司、三菱公司和富士公司均属于集权管理的组织机构。
⑴ IBM 公司的集权管理组织机构 IBM 公司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总部,其职责是负责处理所有与IBM 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事务,如专利、商标、著作权、半导体芯片、布图设计保护、商业秘密、字型及其它有关知识产权的事务;知识产权管理总部内设两大部:法务部和专利部。法务部门是负责相关法律的事务;专利部门负责专利事务。专利部下设5个技术领域,每一个领域由一名专利律师担任专利经理。由于IBM公司是一个跨国集团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美国本土主要设有研究所,在欧洲、中东、非洲地区、亚太地区设有其分支机构。若没有设置分支机构的国家,一是由该地区各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代理人管理;一是由邻近国家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如亚太地区未设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国家,由日本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筹管理;
IBM知识产权总部对全球各子公司知识产权部门要求严格,除向总部做业务报告外,世界各地子公司的知识产权分部要执行总部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并接受总部极强的功能性管理。
⑵ 三菱公司与富士通公司的组织机构 三菱公司设有知识产权总部,下设专利部、涉外知识产权部和策划处三个部门。
专利部与研究发展部门关系密切,负责协助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公司权利、防止本公司侵害他人权利,并设立驻外人员,负责驻在地的专利申请与诉讼事宜;
策划处负责制定公司内部与知识产权相关规定、监督知识产权的管理实施,以及分公司关于企业间知识产权的支援等事宜;
涉外部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运用、对外交涉、诉讼与侵害协调的工作。
富士通公司由专利总部管理知识产权工作,下设5个部门:专利管理部、专利业务部、专利第一部、专利第二部和技术调查部,并在各事业本部下设专利推进部,由事业本部中的资深人员担任部长,负责专利的策划与推进工作。
⑶ 东芝公司的组织机构 东芝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是由知识产权本部和四个研究所、11个事业本部,及在各研究所和各事业部下属分别设置专利部、科、组共同构成。本部内设7个部门,分别是:
策划部:负责推动全公司的中长期知识产权策略,管理知识产权行政事宜;
技术法务部:负责处理知识产权诉讼事宜;
软件保护部:负责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运用、补偿事宜;
专利第一、二部:负责统筹管理技术契约工作;
专利申请部:集中管理国内外专利申请事宜;
设计商标部:负责设计和商标的申请、登记;
专利信息中心:负责管理专利信息,建立电子申请系统。
各研究所和各事业部配置知识产权部,直接隶属于负责技术工作的副所长或总工程师,主要担负该研究所、事业本部的知识产权行政事务,并负责从产品研究开发初期的专利发掘、专利调查、制作专利关系图到国内外专利的申请等所有业务。
⑷ 佳能公司的组织机构 知识产权法务部按行列管理――分为产品类及技术类,产品类设有4个部门:知识产权法务策划部、知识产权法务管理部、专利业务部、专利信息部;技术类设7个专利部门是以技术分类管理专利。
⑸ 德国最大的化工企业之一拜耳公司 它设有专利委员会和专利处,二者是平行的组织机构。专利委员会由生产、科研、技术应用和专利处联合组成,其职责是:
① 分析判断哪些发明项目可以向国外申请专利;
② 去哪个国家申请;
③ 对已获权的专利进行管理;
④ 根据专利项目登记表,决定哪些项目的专利权需要维持,哪些可以放弃。
专利处受公司总部直接领导,下设两个科,一个专利科,另一个是许可合同和技术协调科。专利科的主要职责:
① 申请专利直至授权专利的管理;
② 申请专利前和产品投放市场前的专利信息的调查,若发现相同技术,就设法买下他人的专利权;
③ 处理专利纠纷,一是协商解决;二是通过诉讼裁决。
④ 业务上与各级法院有联系。
许可合同和技术协调科共有8人组成,负责许可合同工作,包括专利许可、技术秘密及技术合作。日常管理工作主要有:
① 接待技术许可询价,组织许可谈判、签订有关合同;
② 技术合作,与需要使用拜耳公司技术的公司签订使用合同书。
各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职责大同小异,其基本职责可归类分为十项:
① 专利情报管理工作;
② 发明挖掘工作;
③ 申请专利工作;
④ 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⑤ 管理专利权;
⑥ 处理专利纠纷;
⑦ 商标等其它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
⑧ 发明奖励工作;
⑨ 专利教育工作;
⑩ 与专利事务所或律师进行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日本、德国企业均十分重视专利信息工作。如IBM公司定期发表的技术公报、其专利经理的主要职责四项中有三项与情报有关,如:
① 收集掌握下属各公司有关的专利情报、技术情报以及各专业部门的活动情况;
② 依据情报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建议申请国的范围、提供有关业务咨询;
③ 根据总部每年预计的专利申请计划调整申请的件数;
④ 收集IBM及其它公司有关专利情报、技术动态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知识产权方面的谈判。
再有,日立公司的知识产权本部把专利情报管理工作列位首要任务。佳能公司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11个部门,专利信息部是其中之一。东芝公司知识产权本部中设有专利信息中心;三菱公司随着知识产权总部的发展,将原属于专利部管辖的专利情报中心从专利部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公司。
德国公司也不列外,将专利信息的调查工作做在申请专利前和产品投放市场前,如拜耳公司。
以上陈述,从另一角度表明专利信息的重要性。
其次,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比较
知识产权作为公司的经营资源。专利部要有效地开展各项业务,需要有足够的经费给予支持,企业的研究成果如若不能得到完善的保护,实际上是浪费研究投资和开发经费。这一思想是IBM公司、日立公司、佳能公司的共识。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大致分为三类:一类基本属于层累制集中管理体制,如IBM公司;一类是分散管理体制,如东芝公司;另一类是按行列管理的体制,如佳能公司。它们有共性更具特色。
其共性:不论是集中管理、分散管理还是行列式管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都是处于总公司管理层的核心位置中,与技术部门、经营部门密切联系,将授权后的知识产权工作全部汇集在此统一管理,成为总公司的智囊部门。
⑴ 集中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全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进行运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总公司的整体利益,在开发、制造、买卖产品的活动中能够工作顺畅,主要体现在知识产权的移转、授权、再授权的管理方式上。也就是说研究开发的费用由总公司预付给子公司,专利权与授权后的所有事宜全部由总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筹负责,如IBM公司。
⑵ 分散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充分授权。充分授权的含义是在知识产权本部统一管理下的充分授权。分散管理是针对各研究所和委员会而言,其优点是各事业部及研究所根据产品特性限制专利申请件数,决定知识产权的预算。但取得专利权后,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处理纠纷、对外谈判、提出异议等事务是由知识产权本部统一管理,如东芝公司。东芝公司除设有国内知识产权体系外,还设有海外知识产权体系,海外知识产权体系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在华盛顿、西海岸设立专利事务所;一部分在欧美的子公司内设置知识产权委员会,负责制定当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则,定期讨论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本部则通过各委员会、研究会协调各事业部之间的联系,同时,对各事业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选有决定权。
⑶ 行列式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的特点是:按照技术类别、产品类别管理知识产权。实行按技术类别管理专利,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开发技术;配合各事业部的产品策略对专利进行管理。知识产权法务部集中管理授权后的所有事宜,包括权利的运用、谈判、争讼等。法务部通过派本部门人员参加公司内各事业部组成的产品法务会,或根据各项问题组成的作业部会议,了解技术、产品的相关情况,使法务体制贯串于产品开发至产品销售各个阶段,利用知识产权的法规,提高解决问题的效力。
最后,还应关注德国拜耳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它的特点是专利处将本公司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视情况经公司专利委员会研究确定向哪个专利局申请专利。其结果,保证了专利授权的成功率比较高;同时,减少了侵权和无效请求;专利的实施主要又是在本公司内部,处理专利纠纷的机率就相应降低。第三、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涉及范围十分广泛,主要集中在产权的归属、奖励机制、知识产权的运用、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以及知识产权教育等方面。由于各企业情况不同,在制定企业管理制度上各有侧重,值得借鉴。
1.知识产权的归属
在遵守国际公约、各国专利法的基础上,各国公司又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如IBM公司、三菱公司、日立公司、富士通公司等均采用签约或制定社规的办法,将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⑴ 签订协议IBM公司与员工签署“有关信息、发明及著作物的同意书”;与各子公司签署:综合技术契约。要求各员工只要从公司内取得机密信息,或从前员工完成的发明、著作等创作物中采撷的信息,或因执行职务(业务)而产生的成果,应将这些成果的知识产权全部移交给公司所有;对在日本的IBM分公司的员工,还要求填写发明转让同意书作为进入IBM公司的条件。由于总公司为各子公司提供研究开发费用,其研究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必须移转给总公司,总公司集中管理来自全球各子公司的知识产权,并通过再授权的方式将相关技术重新提供给子公司使用,商标使用权也基本相似。各子公司要从营业额中向总公司缴纳一定的知识产权使用费。
⑵ 社规规定日本公司制定的社规将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即便是离任后一年内的发明也应通告给公司,由公司决定产权的归属。如日立公司的社规规定,员工的职务发明和职务外发明,权利均归本公司所有,业务外发明也必须向公司报告,根据需要决定要与否。若员工在岗位期间完成职务发明,而在离职后一年内取得专利权,也应通知公司,由公司决定是否使用该专利。
三菱公司与富士通公司均要求员工将发明转让给公司。具体社规如三菱公司规定,员工作出的职务发明,其专利权一律归公司所有,职务外发明和业务外发明根据公司需要与员工协调让渡。富士通公司则要求员工,凡是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发明或者研究计划时,产生的发明、与研究有关的专利或实用新型等权利,均应让渡给公司管辖。
2. 建立对发明人的激励机制
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近日公布,1999年全球100家申请专利最多的企业排名,其中半数是美国企业。这与政府实施科技政策,鼓励发明创造,同时,与各公司实行的奖励制度密切相关。各公司依据发明人的成果,产生出相应的累积计分制、等级奖励制以及各种各样的表彰制度,如IBM公司、日立公司的激励政策各具特色,使得发明创造成为一种社会风尚。
⑴ 累积计分制是IBM公司为激励发明人而设立的奖励方法。其奖金项目设立的特点,即对申请专利的发明人给予计分,发明专利为3点,刊载在技术公报的发明,计为1点。点数累计为12点,给予美金3,600元的发明业绩奖;发明人若是第一次申请专利就被采用,给予第一次申请奖,奖金1,500美元;第二次的发明给予发明申请奖500美元。
⑵ 多种表彰日本企业一般均设有第一次申请奖,发明申请奖,申请补偿奖,特别功劳奖等奖项。各公司针对本企业情况又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即重奖发明人。只要知识产权被使用,发明人就能得到奖金,即使人已故去或已离职均能得到奖励。如三菱公司、日立公司实行奖励直到权项的终止;富士通公司、东芝公司实行等级奖励制,最低奖金一件发明4000日元,最高奖金1年可达60~100万日元。富士通公司分为7个等级,东芝公司分为5个等级。
3.知识产权的教育及培训
在日本,知识产权教育有两层含义,一是针对全体新员工或不同层次员工设立的有关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课程教育。二是针对知识产权本部门人员的培训。第一层次教育的课程包括专利知识入门教育、专利说明书写作知识等,如日立公司、三菱公司;富士通公司则针对公司各部门的主管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管理教育,以便了解专利的理念及重要性。在进行知识产权教育过程中,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起着重要的作用。第二层次教育的课程内容包括商标、著作权、技术契约、案例研究、专利情报、专利的写作及专利管理等;并创造条件让员工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或选派人员去欧美专利事务所进行轮训和研习。
总之,国外现代企业中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共有特点:
第一、知识产权管理属于组织战略核心部分;
第二、组建一支人数可观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
第三、奖励机制的完善;
第四、情报工作的沟通顺畅 ;
最主要的是企业要掌握有效专利,才能求得长期效益。
『伍』 如何借鉴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中,跨国公司有许多具体的策略值得我国电信企业借鉴。 -有效的组织和严密的制度 大部分跨国公司十分重视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作为高级管理层而设置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例如拜尔公司的最高管理层是综合管理委员会,它由负责公司 各方面管理的专业委员会组成。而其中一个重要的专门委员会就是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专利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由专利律师和各科研部门的专家组成,主要任务是根据市场、经营和科研开发的情况,决定技术以何种法律状态投入市场。法国的罗纳-普朗克公司的高层管理机构由综合管理部和三个专业管理部门组成。综合管理部门设有特别事务部、法律事务部和商标事务部。该公司还设有一个知识产权组织,这一组织由专利、商标、法律和信息部门的人员组成,定期交流情况,指导各专业科研组的工作。另外一个在管理上的表现是跨国公司一般都有严密的企业内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跨国公司十分重视公司内部制度的建设,通过与其员工的各种合同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一般来说,跨国公司在与雇员的雇佣合同中都包含知识产权保护条款。这些条款一般包含两个内容。一是要求雇员让渡其在被雇佣期间研究开发的所有成果的知识产权,二是要求雇员在使用公司固有的知识产权时,不经公司同意,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另外,部分合同还包括限制同业竞争条款。 -两个重要的管理原则 法国罗纳-普朗克公司认为,企业知识产权的战略无外乎三个重点,即:保护公司的产权,防止别人侵权,科学地实施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转让。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制度必然有自身的特点,如何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身、打击竞争对手是跨国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出发点。围绕这个核心,跨国公司掌握了很多具体策略。简而言之,这些策略主要是围绕两个基本原则展开的。 一个是效益原则。知识产权的获取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包括创新的费用、申请和维持的费用等。因此,知识产权是有巨额运行成本的财产。如何在节约费用的同时又能保护自己、打击竞争对手就是科学管理知识产权的一个课题。围绕这个问题,跨国公司以效益为出发点,采取了诸多措施。一是严格筛选技术,节约申请和维持费用。对于决定不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采取一定处理方式,丰田公司、IBM公司等都定期出版技术公报,定期公开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成果。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在申请专利没有良好效益的前提下,破坏竞争对手申请专利的可能性。这既保护了自己使用该技术的权利,又避免为人所限。同时也节约了申请专利的费用。跨国公司还定期评估已获得的专利,对于没有必要维持的专利则及时放弃。日立公司每年都对现有专利进行复核,以节省每年约12亿日元的专利费用。部分跨国公司还廉价出售部分自己没有使用、同时也难以转让出去的专利,以尽可能地通过多转让专利来获取收益。在有关侵权诉讼中,以和解为原则,节约时间和费用。例如,三菱公司如果被别人提起侵权诉讼的话,该公司会首先调查自身是否有侵权行为,如果确实存在侵权,即以自己所拥有的专利为筹码,和对方谈判交互授权,从而减少了大量侵权诉讼所需要的时间和经费上的投入。多数有关跨国公司的侵权诉讼都是以和解的方式处理的。 另一个是“质量第一”原则。所谓质量,事实上指的是其知识产权对跨国公司经营业绩的实质性作用的大小。例如,专利有基本专利和外围专利之分,基本专利的质量就高于外围专利。跨国公司更加重视基本专利的作用,投入大量的精力进行科技基础研究,争取获得尽可能多的基本专利。当然,跨国公司同样也通过不断地获得外围专利来延长基本专利的生命,获取尽可能多的利润。但事实表明,不重视基本专利,必然在贸易中损失惨重。例如,以美国和日本为例,就重要专利进行比较,美国有104541项,而日本则只有76984项。因此,在专利诉讼中,日本企业经常受挫。另外,某些跨国公司往往围绕一个基本专利编织严密的专利网,在并不拥有大量基本专利的情况下也能获取丰厚的利润。例如美国的高通公司仅仅通过一项CDMA技术的专利就获取了丰厚的回报。在商标方面,一方面,跨国公司对于选择商标十分慎重。埃克森石油公司征集到目前使用的商标“埃克森”就花费了100万美元。另一方面,跨国公司往往集中使用一个商标,投入巨资培养一个商标。尽管公司可能注册部分其他商标,但往往是防御性的,并不经常使用甚至从不使用。因此,跨国公司往往并没有很多的商标。但是,跨国公司的主要商标的市场价值则极高,往往以十亿甚至百亿美元计。
『陆』 欧洲航空防务航天公司的简介
欧洲航空防务及航天公司——世界上第二大跨国航空航天公司
欧洲宇航防务集团(EADS)是集航空、航天和军工于一体的工业集团,是欧洲最大、全世界第二大航空航天及防务公司。 从产品范围而言,该公司分为五大业务部门:空中客车、军用运输机、航空、航天、防务及安全系统。
欧洲航空防务及航天公司年收入高达301亿欧元,是世界上第二大航空航天公司。该公司约有10.9万雇员,主要位于法国、德国、英国和西班牙。按照荷兰公司法,欧洲航空防务及航天公司属于公众公司(N.V.)。戴姆勒-克莱斯勒的管理委员会成员Manfred Bischoff博士和法国拉加德尔集团(Lagardère SCA)首席执行官Arnaud Lagardère是欧洲航空防务及航天公司董事会的两位主席。公司的主要职能部门位于慕尼黑和巴黎,由两位首席执行官Philippe Camus和Rainer Hertrich负责。
欧洲航空防务及航天公司在法兰克福、马德里和巴黎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公司34%以上的股份配售给公众股东,包括该公司的雇员。戴姆勒-克莱斯勒和法国拉加德尔集团(Lagardère)分别持有略高于30%的股份,西班牙国有公司 SEPI(Sociedad Estatal de Participaciones Instriales) 持有5.5%的股份。 欧洲航空防务航天公司
航行器--在民用航空方面具有突出的技术和增长速度,主要产品是空中客车(Airbus)系列民用飞机。航天--致力于太空发射和通讯、观测卫星的设计制造。其主要产品是Ariane系列运载火箭和各种卫星和国际空间站(ISS)等。
国防--致力于军用国防产品的设计和制造。主要产品包括各种导弹、导弹防御系统、坦克等军用设备。
通讯--致力于军用和民用通信设备的研发和制造。 No.1 全球范围的商业运载火箭的发射能力。
No.1 全球范围的直升机设计研发能力。
No.2 全球范围的商业飞行器研发能力。
No.2 全球范围的卫星的设计研发能力。
No.2 全球范围的导弹发射、防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