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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完迁离婚判决只对房屋有使用权

发布时间: 2020-12-19 05:49:39

①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判决书上对房屋都写得是对房屋有使用权所有权是归

离婚财产割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割指离婚依夫妻共同财产划各自财产现行《婚姻》第17条第19条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财产列举式概括式式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内容该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割协议割判决割两种做离婚双合婚姻财产约定依约定特财产归本所夫妻共财产般应均等割必要亦均等争议民院应依判决 二夫妻共同财产割原则 根据《婚姻》及高民院《关于民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割问题若干具体意见》(简称《财产割意见》)规定结合司实践民院审理离婚案件割夫妻共同财产遵循原则: 1.男平等原则男平等原则既反映《婚姻》各条律规范民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离婚财产割夫妻双平等割共同财产权利平等承担共同债务义务 2.照顾利益原则照顾既财产份额给予适财产种类某项特别需要财产比住房配给毕竟习惯势力、传统素影响所造障碍、妇家务负担、理特点讲离婚般妇寻找工作谋能力较男要弱更需要社给予更帮助同割夫妻共同财产要特别注意保护未合财产权益未合财产能列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割 3.利便原则离婚割共同财产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经济价值共同财产产资料进行割应尽能给需要该产资料、能更发挥该产资料效用;共同财产资料进行割要尽量满足事专业或职业需要发挥物使用价值物按实际需要利发挥效用原则归所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实际价值给另相应补偿 4.权利滥用原则离婚割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家、集体所财产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割借割夫妻共同财产名义损害合利益 5.夫妻所财产共同消耗、毁损、灭失另予补偿司实践经验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婚姻本质要求利于避免必要纠纷 关于照顾错原则许教科书认离婚割夫妻共同财产必须坚持原则我修《婚姻》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错进行补偿已能体现律公故离婚割夫妻共同财产必再坚持照顾错原则否则能导致利益失衡 三离婚夫妻房屋割问题 (1)夫妻共或所房屋处理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房屋或者婚前双共同资购买、建造房屋夫妻共房屋离婚应作夫妻共同财产割根据《婚姻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夫妻共同财产房屋价值及归属达协议民院按情形别处理: ()双均主张房屋所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应准许;(二)主张房屋所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房屋作评估取房屋所权应给予另补偿; (三)双均主张房屋所权根据事申请拍卖房屋所价款进行割司实践通做:共房屋能实际割使用割使用能割使用作价给另取补偿确定房屋给哪应考虑双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双条件等同情况应照顾 (四)婚双婚前所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未变更产权房屋仍归产权所增值部属于另应份额由房屋所权折价补偿另;进行扩建扩建部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五)离婚困难离婚没住处另应其住房等财产给予适帮助 (六)由于我住房制度化住房权属状态化具体需要区同情况处理: 第于私房具备产权证市交易公房般产权证颁发间界定否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物权原理我房屋管理政策般情况房屋权属登记房屋所权取必经程序办理产权登记或户手续才能真取房屋所权于离婚案件涉及类问题诉争房屋结婚登记取所权应定夫妻共同财产;结婚登记前取所权应认定财产能作夫妻共同财产割 第二夫妻婚前承租公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购买产权该房屋共同所由于公房使用权通承租权转让式市交易具定交换价值离婚割该房屋区列情形处理: a.婚前承租公房基于福利政策配取婚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体现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则离婚割该产权房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单独归属 b.婚前承租公房其财产支付价取婚共同财产购买产权离婚割该产权房应取原公房使用权所支付价部确定承租夫或妻所产权房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割 c.于婚前由夫或妻父母承租婚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产权公房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参考《婚姻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父母夫妻双赠与离婚直接产权房按共同财产 第三已购公房割 单位职工购买本单位公房根据情况购完全产权部产权两种情况职工购买房改房取全部产权根据财产取间列财产或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割 另外种情况购房改房职工仅取房屋部所权售房单位仍享该房屋部所权种情况职工取房屋称限制产权房屋 于职工购买限制产权房屋般离婚割房屋财产夫妻双共同资取部产权房屋房屋部产权般应按所房屋产权比例给予半房屋价值补偿 第四父母购房资情况 根据《婚姻》解释相关规定根据婚前购买婚购买及父母赠与明确表示等具体情况按原则认定: (1)事结婚前父母双购置房屋资该资应认定自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除外 种情况该房屋属于或婚前财产参与离婚财产割父母或结婚前其购置房屋资并明确表示该房屋给及其配偶双视父母及其配偶双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参与配 (2)事结婚父母双购置房屋资该资应认定夫妻双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除外 种情况父母双购置房屋资该资应认定父母及其配偶双赠与离婚作夫妻共同财产予割父母结婚其双资购置房屋同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或该房屋属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参与割 第五存按揭贷款房屋财产割 种情况实践量存由于购买房屋房屋款通银行贷款取尚未清银行按揭贷款房产证登记房屋产权尚完全房屋所权银行作借款房屋同享抵押权 根据购买房屋与申请贷款间及贷款购房屋款情况 于夫妻离婚存按揭贷款房屋般适用原则进行处理: (1)婚前申请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名婚由夫妻共同贷 种情况根据《婚姻》第17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财产才能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另约定除外)婚前取房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婚用于贷财产应夫妻共同财产应由房屋所另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贷款进行补偿 (2)婚申请按揭贷款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名由夫妻共同贷情况 种情况房屋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财产进行割院般判决房产归所另获房屋首付款及已按揭款半;夫妻共同按揭所付金额同比支付部另支付部按揭款并且证据能够证明情况按揭款部财产视按份共房产归产权证所所另根据所付按揭款比例获已付按揭款部;夫妻双其付按揭款另支付按揭款实际操作由于难取证据证明其按揭款所没明确约定基本视按揭款部双共同承担 再种处理式采用拍卖房屋评估拍卖所价款扣除评估、拍卖所需费用由银行作抵押权优先受偿余款再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割

② 离婚时公有住房使用权怎么分割,如何处理

离婚时涉及到的公有住房使用权、承租权问题,可以根据你们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公房承租人仅有房屋的使用权,不享有房屋的产权。因此,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不涉及房屋的产权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2月5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司法解释,专门对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分割承租公房使用权的问题做了相关规定:
1. 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九)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情形。

2. 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
(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
(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
(四)照顾无过错一方。

③ 离婚户口迁走了,房子分到使用权,动迁款有份吗

动迁款是没有份的,因为你没有产权,而只有使用权,而动迁款是根据产权来确定的,所以你离婚户口迁走了,只有使用权的话,那动迁款你是没有分档

④ 只有使用权的房子,离婚后对方能买吗

如果离婚时,双方明确约定或法院判决明确该房产归男方所有的,男方当然可以要回。
一、如果离婚时,双方约定女方有使用权,一般应明确居住的期限,到期后女方应主动搬出。否则,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协议的效力,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无房居住的,可以继续居住,一般不超过两年。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剧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总之,如果女方居住权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按法律规定执行;如果是双方约定的,如果约定期限不明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所有权一方可以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再作判断。

⑤ 离婚关于房屋使用权的问题

两套房子的所有权均属于单位,所以,两人只有使用权,即居住权,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仅有占有、使用权,而没有处分权,故:

1、如果未经单位同意,女方无权继续使用该房屋。因女方父亲没有那套房子的产权,所以该房子不属于女方父亲的遗产,所以不存在继承问题。

2、同样,男方对这套房子仅享有使用权,而没有产权,所以,该套房子不是男方的财产,更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该套房子均无权处分。

⑥ 只有使用权的公房,离婚时,是否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判决。

1公房的所有权属于房管局或产权单位,公民只有承租使用的权利。
2法律规定的夫妻共有财产是指的公民的私有财产,所以公房本身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3法院判决时通常会参考夫妻双方的实际住房情况,如果一方有房,通常会判决另一方在该公房内居住,如果都没有房,会判决双方分别居住在该公房内。实际只是对使用的情况进行了协调,并没有对房产的权利进行判决。

⑦ 离婚后使用权的房子经法院判给我,可以卖吗

我个人认为:
第一、您离婚后,法院把房产判给您,在理论上来说,您可以对该房产进行处置,包括出租或出售。
第二、但是,由于该房产处于您只有使用权的状态,并没有所有权。所以,您是没有办法出售的。即使非要出售,因为您没有该房产的房产证,也就没有办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面对这种状况,在房地产市场供给充足的情况下,很少有人会选择与您进行“没有房产所有权,不转移房产所有权,只转让房产使用权”的房屋交易活动。
第三、如果您确实想转让该房产的使用权,可能您只能考虑让房屋中介接手您的房产。也许房屋中介会认可房产使用权的转让。具体情况,您可以直接到当地的房屋中介机构咨询,也可以通过网络的搜索引擎查找到当地的一些房屋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咨询。
第四、如果您确实不能实现、或者不想再实现该房产的使用权的转让,您可以尝试把房屋出租。一方面,可以收取租金;另一方面,可以等待以后该房产拆迁时,和有关机构妥善解决该房产的所有权问题。
第五、综上,我的答复是:离婚后使用权的房子经法院判给您,一是理论上您有依法处置该房产的权利;二是该房产因没有所有权,很难实现对其他(他)人的转让;三是您可以尝试和房屋中介机构协商该房产的使用权的转让;四是在您不能实现该房产转让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出租该房产。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⑧ 夫妻协议离婚分割了违章房屋,法院是否会判决房屋使用权,是否有相关案例

一、夫妻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共建违章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建的违章房屋如何进行分割:
1、要防止通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将违章建筑合法化的倾向;
2、除非行政机关已作出明确认定,不宜在判决书中认定建筑物是否为违章建筑;
3、违章建筑的既得收益应当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违章建筑物的具体处理问题,因合法财产方受法律保护,没有依法办理相应手续的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无论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已明确确认为违章建筑,当事人请求对违章建筑物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均不予处理。如果离婚后,当事人补办了相应合法手续,违章建筑物成为合法建筑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另行提出分割主张。对于违章建筑已经产生的既得收益,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违章建筑可能产生的预期收益,人民法院不予处理。

⑨ 我和老公离婚了,我们一起户口所在地的使用权房拆迁了,我有享受安置政策吗

关键被拆迁房屋是否是你们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⑩ 回迁房没房产证离婚后法院判我只有居住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就是只可以居住,没有房屋产权,就是不能房屋买卖。
房屋产权: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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