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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征用

发布时间: 2020-12-19 05:59:36

❶ 国家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

我国对房地产权属管理实行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权利人(法人或自然人)通过各种方式合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房地产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后,才算真正拥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否则,取得的产权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什么是拥有土地使用权?

在国土资源局办理了土地转让手续,并取得了相应证书,才算是拥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的一项特殊的无形资产。我国《宪法》规定,土地为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拥有土地。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占用使用的土地均未在会计上反映。1988年修订后的《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允许有偿出让或转让土地使用权。随后,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是指政府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指定地块、用途和其他条件,有偿地供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开发经营,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向政府支付出让金儿使用金,出让金是土地使用权让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向政府一次性支付的价款,使用金是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因使用土地而定期向政府交纳的费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后者应向前者支付转让金。

土地使用权成本包括支付给政府的出让金或支付给其他单位的转让金以及迁移补偿费、场地平整费、丈量费和法律手续费等。如果国家以土地使用权向股份有限公司作价入股,则以评估的价值为依据。
定期向政府交纳的土地使用金于支付时作为当期费用处理,不予资本化。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❷ 征收土地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1、批准主体不同:

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补偿范围不同: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3、目的不同:

土地征收以公益性为目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包括: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土地征收

❸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国家征收集体土地的法律依据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
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一百三十二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❹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与“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的区别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指因公用利益或其他原因需要,经有批准权限的主管部门专批准,将集体土地转为国属有土地过程中,对该土地上农村集体组织和个人的所进行的补偿。(国有土地拆迁不称征用,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指用地单位为取得该地块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支付金额,包括土地出让金及使用权流转过程中产生的税费、手续费等。但部分地方将征地费用也算在其内。

❺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征用

土地类型是"征用"说明该土地原为集体土地之后经过征用而成为国有土地的.现在国家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很严格的,一般很难通过集体土地征用为商业性的开发用地,一般征用为公共设施等公共利益性质用地.

❻ 私人征收土地和土地使用权问题,急!!!

先给你说几个概念。
1、征收:属于政府行为,征收的土地所有权将会改变。未经征收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征收后所有权人为国家,即全民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承包给村集体成员使用,没有承包费用,使用年期为30年,30年后再行调整。
3、承包经营权转租:承包经营权人可以将承包土地再行转租。这里的这个死人老板就属于租赁土地,而不属于征收土地,也没这个权利。
答案:
1、你属于村集体成员,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土地所有权人,国家征收土地时,补偿款的补偿对象是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承包经营权人或者转租后的死人老板。你是集体成员,补偿你也有份。现在土地的承包期限长了(30年),征收土地后集体不再另行给被征收人调整土地了。因此,征收土地时的补偿款一般都是给个人了,也就是你。
2、私人老板作为承租人,只有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权利,没有处置权。在合同期内,如果政府征收土地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属政府行为,当事人可以免责,不属于单方解除合同行为,不承担违约责任。你们可退还私人老板所支付的土地租赁费用。其他损失,如土地上投入的建筑物、树苗、其他资产等由征收人来赔偿。
3、土地补偿费: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用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倍数补偿,最高不超过30倍。另外还有安置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等,具体你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测算或咨询土地管理部门。
现在的村委会或队长什么的,为了自己利益,或者眼光短浅,私自以“以租代征”方式出租土地谋取暴利,导致村集体成员蒙受损失。
和这个死人老板签署合同时,应当约定如果政府征收土地时,应当如何处理租赁关系的条款。

❼ 土地被征用后,土地使用权归谁

土地被征用后,其权属为国家所有,国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按一定年限出让给个人或单位使用,并收取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

❽ 集体土地,依据国有土地征收,应如何赔偿土地使用权

您好,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一般是会按照土地管理法或者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实施征收补偿的,不会按照国有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征收。一般的补偿内容包含:土地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费,青苗费。

❾ 个人土地使用权被征收过程中为什么就不能给予补偿

国有土地房屋
征收的补偿中,包含了对土地的补偿;
集体土地
房屋拆迁
的,也要对土地进行补偿,或者对农民进行安置。如果想得到更明确的解答,
请说
得更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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