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门口使用权
1. 自建房的使用权 归属 正房所有人, 这属于物权法哪一条规定的
这属于民法基本原理添附的概念,正房属原物,你的自建房属添附物,不动产添附物的归属原则,一般是房随地走,故自建房的归属权属为原房地所有人。
2. 城镇宅基地自建房的产权问题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来以后自,使用权人有长期使用宅基地的权利。可以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工棚和厕所等建筑物和构筑物,也可以在房屋前后的宅基地种植树木。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所有权归宅基地所有人所有。使用权人在出售私有房屋时,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移给新的房屋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改变宅基地的用途,不得出租、买卖和变相买卖宅基地,不得借口修建改造房屋,随意扩大宅基地的使用面积。由于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而且公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基于宅基地上房屋的存在为前提的,所以宅基地与房屋不同,不能买卖。
3. 租的村子宅基地自建房楼上走北门楼下走南门请问南门口停车使用权属于谁
主的村子宅基地自建楼房,那是不允许的
4. 自建房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目前的商品房通常均只有房产证。而私人自建合法住宅已经实行两证合一了。所以,你只需办理房产证就可以了。
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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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5. 购买别人自建房后,我可以拥有房子的土地永久使用权吗
麻烦了.你买的是人家的宅基地上的房子,就是说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不是你的----因为你的户口不在当地,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你的.那么,这个房子只能住,不能重建,只能让房子慢慢的自己倒塌,然后,你买的房子就没有了,消失了,宅基地就被集体收去了.
假如,这个房子所在地方,政府要开路,要动迁,宅基地的补偿款也不会给你的,是给有土地证的当地农民.你要知道,土地证比房价贵很多倍了.
6. 个人自建房 使用权类型 使用 能不能买卖
使用权可以交易,但不能过户,存在较大的风险。
7. )请问国有土地自建房可以买卖吗
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那么国有土地自建房可以买卖吗?
如果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并自建房,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该房屋就是合法的建筑,依法是可以出售的。出售后,每人可以办理一份独立的房产证。但要承担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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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另外在我国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单位也曾通过集资自建房的方式,来解决企业员工的居住需求问题。随着国内经济水平的逐步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自建房建设水平越来越高,类型越来越丰富,尤其江浙一带种类多样。
8. 在乡镇上买的土地自建房,是永久产权吗还是70年
在我国买任何土地都是没有永久产权的,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只专是针对购买的使用用途不一样属年限也就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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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9.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是什么产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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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10. 国有土地上的自建房属于什么产权
国有土地上的自建房属于小产权房。
农村自建房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
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小产权房实际上也是拥有产权的,只是因为是在宅基地上建盖的房屋,所以只能在本村村民内进行房产交易,而不能公开上市交易,所以叫做“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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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小产权办理手续:
先到当地国土、建设部门(如果是危房重建主要是建设)咨询是否有暂停审批,可以审批的话,再做下面手续:
1、原来的旧房是否有双证(土地使用证、规划建设许可证),没有的话先补齐双证。
2、没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是86年之前的老房子,向国地部门以确权为由,申请土地使用证登记。
3、有双证的旧房就不用补双证,对于老房子申请重建,一般以危房为由申请重建,
先向村级申请(申请表格村级盖章后),再到乡、镇盖章上报,后县建设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