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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里户口本上的人都有使用权吗

发布时间: 2020-12-19 11:09:30

A. 我现在住的是公房我户口本也在住所马上要拆迁了能分到房吗

虽然你住的是公房,政府要拆迁你应该能分到住房。类似你的情况,在外地都能分到一套住房。你所在地理应能分到住房,况且你的户口也在居住地。供你参考望采纳。

B. 如果是公房,户口本名下的是不是都可以分到拆迁款

是,户口本名下人人有份

C. 售后公房出售需要户口本上所有人同意吗

售后公房出售需要户口本上所有人同意吗?
不用。
售后公房出售,只需要房产证上的所有产权人同意即可。
售后公房其实也是产权房了,出售时无需户口本上的人都同意。

D. 直管公房承租人结婚前的,房子是由承租人父母带承租人的儿子住了二十五年,该房户口本上是承租人和儿子,

问:直管公房自承租人结婚前的,房子是由承租人父母带承租人的儿子住了二十五年,该房户口本上是承租人和儿子,承租人后来结婚后瞒着户口本上的儿子把配偶名字迁进来,现在谁有承租权?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结婚不结婚,户口迁移不迁移,与继承遗产无关.继承遗产的唯一条件是身份。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但是第二顺序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孙子女父亲不在世的情况下)。我国实行的是男女平等,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E. 房子是公房,户主是我外婆(但06年已去逝),户口本上是我外婆和我(外孙女)两人,其他人有权要求分款吗

公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权益归承租人和同住人共同所有,承租人是你外婆,但回已去世,你名字在户口本上,答是同住人,也有权继续承租该公房。你舅舅一家既不在户口本上,又不在该房实际居住,不属于同住人,拆迁时没有他们的份额,凭什么分钱?
如果没有其它的同住人,公房权益就归你一人,这不是继承,而是你作为公房唯一的同住人享有的权利。
自书遗嘱只要有亲笔签名就有效,代书遗嘱除了亲笔签名,还需要两个证人签字,居委会盖章必须配上工作人员的证言才有用,光一个章效力不大。

F. 公房户主死亡后房屋归属问题,是否由户口本上第二人继承房屋房产主如何确立在哪能找到相关法律谢谢!

房产属于继承人的共有财产,如果没有遗嘱,其遗产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分配。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相关法条:
关于亲属继承顺序问题,《继承法》相关规定: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G. 急。。。。公房买产权必须经得户口本所有人同意吗如一方不同意就不法买了吗

B无法主张该权利。
公有房屋(公有租赁房)的权属其实就是租赁人,红回卡(以前是蓝卡)--即租用居住公答房凭证上面的《租赁户名》
大多数情况下也是户主。

在公有租赁房屋中,同住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居住,动迁利益等等。
如果租赁人要出售公房,必须征得同住人的同意,否则无法交易。

但同住人一旦迁出户口,则无法主张任何权利。尽管《上海市公有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没有明确规定;但事实上如此执行。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在上海无数的房屋动迁中迁出户口者均可以获得动迁补偿。

H. 鞍山办理房屋更名需要带什么手续`去哪里`需要介绍信么`是公房`需要原户主户口本上其余人签字么`越详细越好

先开来双方介绍信,到自房地产公司开票,到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房票,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和N多张复印件。
你要是父转子直接去过户就行,要是父母不在了需要其他兄弟姐妹去签字,要是正常买卖的,需要买卖双方的手续。要是原房主不在了,要原房主的死亡证明。不过大致流程都是先开票然后到公证处去办理。

I. 公房买卖需要户口本上的所有人签字吗

北京的现行政策是产权人本人带着身份证 房产证到场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的所有事项

J. 公房承租人有权在户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迁进新户口吗

零度C2011-09-29 我在上海,从小和奶奶住一起,奶奶过世后,户主就我一个人,父亲是公内房承租人,前几年父容亲户口迁入,由于再婚想要动房屋动迁款的脑筋,07年在我不知情,也没到场签字的情况下把继母户口迁进(户口已经冻结),今年因要签新公司我要户口本才发现此事,结果就是因为当初的迁入,我要生小孩拿户口办小卡继母称户口,房屋租赁本,身份证都被她掉到不知道什么地方去了,(先我父亲和继母要离婚中)也不肯出现补办一切手续,询问结果就是我和我的下一辈要户口本办事情了一定要去派出所打临时证明,当初办进户口时的当事民警说我父亲跑过来说是户主他就竟然办理了,也没审核,当然这个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是带着国徽拿着国家权力的人说的低级谎言,现在就是一副我是警察事情我做了你能怎么办的样子,我现在就想知道知道承租人能不能不通过户主同意签字就迁进户口呢?而且07年的时候户口是百分之百冻结了 我来回答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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