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途中的物资的所有权
⑴ 只要企业拥有某项财产物资的所有权就能将其确认为资产,这句话对吗为什么
不对
按照今年新的会计法如果你拥有财产物资的所有权,但是这件财产不能为企业带来利益流入的也不能算是企业的资产
⑵ 一个物品所有权的问题
我的看法是不能单纯的划定应该属于甲或者是乙,主要的看这奖品是基回于行为而获答得还是单纯依据登记信息获得或者说两方面都需要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况一般在商业促销中体现较多,比如说某公司发布广告,大家参与公司某项的活动,就假定一项什么问卷调查之类的吧,然后规定凡参加的登记个人信息,在交回的表中随机抽取一些人评定奖项,这种情况下,可以说这奖品(更严格来说似乎是赠品)取得的主要依据是一个登记信息,奖品本身只关注这个信息;如果说活动规定在问卷中根据回答选取成绩优异者评定奖项,这种情况,个人信息变得次要了,奖品关注的是参与人的努力;也可能存在两种都关注的,比如说凡在某月某日出生的人都可以参加该项活动,在活动中表现优异的给什么奖,像这种情况应该属于共有。
⑶ 法律问题 关于物品所有权的(我猜是这么分类的)
东西还得物归原主。
《物权法》里有个物的追索权,就是说只要东西是版你的,无论权东西现在在谁手上,你都可以请求其返还。但是也有除外条件,也就是有例外,善意第三人制度就是例外。比如B不知道是A偷的,以为东西就是A的而买了过来,那B就是善意第三人,此时东西已经属于B了,你只能找A请求其支付该东西的等价的钱财,要不来东西了。想要拿回东西只能从B那里买。
⑷ 只要企业拥有某项财产物资的所有权就能将其确认为资产对吗
这个不对哦!
简单的解析下: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而该题中只是满足“拥有财产物资所有权”这一个条件,所以不正确。
⑸ 某一财产物资要成为企业的资产,其所有权必须属于企业 对么 如果不对,指出错处
某一财产物资要成为企业的资产,其所有权必须属于企业,不对。错处是资回产作为一项答资源,应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具体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控制。
资产应当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所形成,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者其他交易或者事项,只有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才能产生资产,企业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例如,企业有购买某项存货的意愿或者计划,但是购买行为尚未发生,就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不能因此而确认存货资产。
⑹ 物品的所有权归属及我将受到什么法律保护
既然是你祖父母生前就把物品就给了你父母,说明他们自己行使了对物品的处分权,从给了你父母那天起,它的所有权就已经属于你父母,你祖父母去世后,此物也不再是你祖父母的遗产,所以,你父亲的兄弟姐妹们对此物没有继承权,他们未经你允许带领一伙人来你家抄家和恐吓 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轻微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如果情节严重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⑺ 关于物品所有权问题
这要来看之前他给你自东西是什么个意思表示了 如果是让你帮保管的话 那这东西你只是有占有权而不是所有权,他死了后,这就属于他个人的遗产,应由他继承人来划分。如果是赠与给你的话,那这跟他死不死都没有关系,这东西自他交给你手后就是你的了。
⑻ 捐赠的物品所有权属于谁
募捐款物一旦交付,根据物权变动规则,捐赠人不再拥有捐赠款物的所有权。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民政部门、其他募集人不应享有捐赠款物的所有权。在缔约过程中,捐赠人与募集人为了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赠与合同。
若捐赠目的不能实现时,捐赠款物所有权归属于募集人,会从本质上改变捐款人捐赠款物的目的和意愿,同时其实也更改了募集人发出的募捐要约,导致募捐的社会价值和目标根本不能实现。故募集人不应拥有捐赠款物的所有权。
募集人占有捐赠款物时,定向捐赠受益人享有债权请求权,而非捐赠款物的所有权。利他合同中的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但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利益。捐赠款物所有权的变动只有在将款物交付、用于特定目的时(其实此时款物已经消费)才转移为受益人所有
⑼ 关于物权法中无权处分人的物品,受让人可取得其物品所有权的情况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符合善意取得的三个条件,1.受让时为善意,2.支付合理的价格,3.动产交付或者不动产要登记。
⑽ 现在社会中物流发生的同时,物品的所有权也随之转让了,得说法对吗
说法不对。结论:物流和物品的所有权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因为物流发生在商流之后在商流的时候物品所有权即已确定但商流和物流之间不可或缺的。请仔细理解下面两个概念1,所有权的转移
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通常有两种方法。
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民法通则第72条第2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 我们来看看物流和商流的关系:物流不是先于商流存在的,而是有了买卖行为之后,才有物流。物流虽然只是在商流确定之后实现买卖的具体行为,但如没有物流,买卖行为也无法实现。从这一点来看,商流和物流是相辅相成、互相补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