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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荒了几年后使用权归谁

发布时间: 2020-12-20 15:55:05

① 自留地使用权归谁

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是指社员依法对在农业合作化后集体分配给其的自留地、自留山所享有的在自留地里种植农作物和在自留山上种植林木的权利。

② 集体开垦的荒土废弃后,使用权归国家吗

1、自己开垦的荒地,到底归谁?

根据《国土 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z 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 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所以农村开荒的土地,其所有权仍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其所有权不属于个人,所以不能与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权利。

2、自己开垦的荒地需要缴纳地租吗?

对于这个比较专业性的问题,笔者咨询了农业部门管政策方面的人员,他们是这样回答的: 首先要确定开荒是合法还是非法的,是国有荒原还是集体所有的荒原,如果是国家所有的,那就是按着市场情况对外发包,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国家不控制这部分的价格。不像集体所有的耕地,国家有强制性的规定,国家所有的耕地,不会转变为集体所有,更不会变更为机动地。 但是我想很多地方开垦的荒地应该都是私自开发的,很少经过正规程序去开发,也就不能私自使用,属于村集体所有,而村集体就会以正常发包形式进行对外承包,而农民开垦荒地也是付出了金钱以及劳力,所以村集体会优先承包给你,并且收取适当的承包费。

3、合法开荒地能使用多少年?

《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正常合法的开垦荒地,可以使用50年! 当然,只限合法的!

③ 自留地荒废了20多年还属于自己的吗

自留地荒废了20多年不属于自己了,收回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专七条
禁止属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④ 我现在开垦的几亩土地以前是村小队的丢荒多年请问使用权归谁。

如果没有向村委会领土地使用证,使用权归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版三十八条规定:“国权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
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同时规定:“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
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因此,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开荒行为必
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得到政府批准之后才可以开始实施。村民私自开荒,未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当然不受法律保护,其产
生的经济损失理应由个人承担。

⑤ 荒地种了20年所有权属于个人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现实生活中,开垦荒地的不少,但开垦行为得到村集体的许可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的很少,很多地方开垦的荒地都是私自开发的,很多人认为自己开垦的荒地就是归自己所有,事实真是这样吗?荒地种了20年所有权属于个人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果遇到征收,那土地补偿费是归集体的,不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是归农民的。

⑥ 自留地荒废十年,还有使用权

这个很难说,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自己家门前的,
或者是有土地证的,
当然就是有使用权的。

⑦ 请问土地被征用后荒废多年使用权归谁,

土地被征用后荒废多年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使用权归属根据《内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容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⑧ 自留地使用权归谁,别人侵占怎办

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
自留地回、自留山和答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是指社员依法对在农业合作化后集体分配给其的自留地、自留山所享有的在自留地里种植农作物和在自留山上种植林木的权利。

⑨ 30年前分了土地给村民丢荒了,另一方从新开荒使用33年请问使用权归谁所有

30年前分给土地。给农民丢荒啦!重新开始开皇帝做了33年。因为国家没有规划给你再做几十年都是人家的。这应该土地是分给人家的。人家哪怕慌了也是人家的,你要开房做是可以,但是归权利是人家的。

⑩ 农民自行开垦出来的荒地被征用后再收回,其使用权归谁所有

1 大队的房屋使用证是否还有效? 有效
2 校舍权限归谁依据是什么? 房屋使用证
3 土地权限归谁依据是什么? 房屋使用证
4 如果收回来的话,当初荒地的开垦者还有没有使用权 没有,没依据
归集体所有,也就是大队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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