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权转让税收
是收入啊,转让商标使用权,也可以说为买卖商标。有个500元转让商标国家商标局收取的500元官费;如果通过代理机构,还有代理机构收取500-1500的代理费;剩余的基本就是咱们个人纯收入了。
Ⅱ 我们转让商标著作权是否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二、本通知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三、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居民企业技术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以,商标著作权不属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
Ⅲ 转让商标使用权如何进行财税处理
【复答】转让商标制属于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需缴纳营业税。 无形资产使用权的转让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让方仍保留对该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受让方只能取得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在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下,由于转让企业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不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转让取得的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发生与转让有关的各种费用支出计入其他业务支出。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应交的营业税属于与转让有关的支出,因而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相关的账务处理如下: 每月月初收到商标使用费时:借:银行存款 1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 同时计算出应缴纳的营业税(10000×5%),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其他业务支出 500
Ⅳ 转让商标的使用权收到的转让收入要交税吗
如果不走帐的话 不用交税呢
最好是个人的名字去做授权 或者转让。
Ⅳ 营改增之后,转让商标使用权应该缴纳什么税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规定:“
二、部分现代服务业 …… (三)文化创意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2. 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是指转让商标、商誉和著作权的业务活动。”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代理人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接受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第十七条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
三、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进项税额 …… 3.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上述纳税人凭通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否则,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因此,贵公司向境外公司购买商标使用权的行为属于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属于营改增的范围。应按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代扣代缴增值税。按照规定应当扣缴增值税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为从税务机关或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Ⅵ 转让一项商标使用权,取得收入200000的会计分录
一、转让商标使用权,取得收入的会计分录是:
确认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200000
二、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转让即为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该无形资产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
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金"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或"营业外支出-出售无形资产损失"科目。
(6)商标使用权转让税收扩展阅读:
无形资产转让的税务处理举例:
在转让过程中,除了按转让合同金额双方计交印花税外,转让方还要按转让金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如果是以无形资产交换其他非货币性资产,则双方都是购销双重身份,印花税要按两份合同计税。
资产转让方除了按转让金额计交营业税外,作为换回的货物,其入帐金额中可能含有消费税,并视存货或固定资产,在价外或价内反映增值税。
对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在扣除无形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及被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时的无形资产帐面净值后,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转让之前,应充分考虑在各种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下。企业要纳的税种,以求整体税负最轻、转让净收益最大。
确定何时转销无形资产需要进行判断。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该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例:三源株式会社2003年5月20日对外转让无形资产,收取价款48万元,无形资产账面摊余价值6万元,不考虑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解答: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转让无形资产应按照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2.4万元(48×5%)。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转让其所有权,二是转让其使用权,两者的会计处理有所区别。
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仅仅是将部分使用权让渡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出让方仍保留对该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而仍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受让方只能取得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而无权转让。在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的情况下,由于转让企业仍拥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因此,不应注销无形资产的账面摊余价值。
三源株式会社无形资产转让应分无形资产所有权转让和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分别做会计处理如下:
1.三源株式会社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
借:银行存款480000贷:无形资产60000应交税金24000营业外收入———出售无形资产收益396000。
2.三源株式会社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
借:银行存款480000贷:其他业务收入480000借:其他业务支出240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24000。
Ⅶ 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收入吗
您好,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属于收入,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收入。
对于企业内而言,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容--收入》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符合收入定义。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所以,转让商标使用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对于个人而言,转让商标使用权的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Ⅷ 转让商标的使用权收到的转让收入要交税吗
肯定要交税呀
好像是6个点
或者11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