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享有
『壹』 汇编作品是指什么,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网络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贰』 合作作品的汇编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应包含两类:其一是对于已发表或已作品进行选择、编排而形成的作品,如选集、期刊、网络全书等;其二是对不构成作品的材料的内容进行选择或编排而形成的独创性作品。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
『叁』 汇编作品是什么著作权归谁
由汇编人享有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内品的数据或者其他容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肆』 汇编权与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区别
汇编作品是指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及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以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如法律法规、股市信息、商品报价单等。
改编作品是指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上,通过改变作品的表现形式或者用途,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戏剧、舞蹈等作品形式。
改编作品的著作权归演绎者(独自)享有,但其对著作权的形式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即对原作品改编应当得到原著作人的同意。
『伍』 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是怎样认定的
汇编作品的著来作权,每个公民都自享有一定的权力,如果有人侵犯个人合法权益,我们可以进行维权。汇编作品权跟著作权是有一定的区别,汇编著作可以对原著作进行改编,但是绝对不可以进行改变其内涵意义。那么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是怎样认定的?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是怎样认定的?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
『陆』 如果是职务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权是谁的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作品完成2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 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的报酬,由作者和单位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2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属于该法人。
但是现在对这个版权归属有没有改变,你还是需要去版权局或麦积知产这些专业机构去查询下最新的规定。
『柒』 汇编作品 未取得授权 是否享有著作权
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汇编材料本身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而在于汇编人对汇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在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数据库,可作为汇编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由于汇编权是作者的专有权利,因而汇编他人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的片段时,应征得他人的同意,并不得侵犯他人对作品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
具备独创性的汇编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作者创作作品过程的独立性。换言之,汇编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非剽窃、抄袭之作;其二,汇编作品是作者智力劳动的结果,即作品应体现一定限度的创造性。
汇编作品著作权归属及行使的规定
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网络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捌』 如果是职务作品,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权是谁的
一、汇编作品是指什么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称为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构成成分既可以是受版权法保护的作品及片段,如论文、词条、诗词、图片等,也可以是不受版权法保护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如法律法规、股市信息、商品报价单等。
汇编作品是将两个以上的作品、作品的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进行选择、汇集、编排而产生的新作品。包括网络全书、词典、选集、全集、期刊、报纸等。汇编人在内容的选择、安排上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因此,享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但是,在内容的选择与安排上没有体现独创性,只是简单地将作品或者材料拼凑在一起,则不认为产生了新作品,因此,也不构成汇编作品。
二、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也可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由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资金或资料等创作条件,并承担责任的网络全书、辞书、教材、大型摄影画册等编辑作品,其整体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所有。”
2、汇编人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涉及著作权作品,须经原作品著作权人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汇编作品作为一个整体,由汇编人享有著作权。汇编人汇编有著作权的作品,应当经过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还应当尊重原作品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已过保护期的作品,也应当尊重原作品作者的人身权。
汇编作品中可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以单独行使其著作权。即是对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在内容的选择或编排上体现独创性的作品,如选集、期刊、报纸、网络全书等。
『玖』 汇编作品是指什么,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合作作品的关键是作者都参与创作,而汇编作品的作者并没有参与创作,只是把作品汇集在一起,而且没有得到原作者的同意不得对作品进行修改。 合作作品的作者对作品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但是汇编作品的作者对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但是不得侵犯原作者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 (1)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2)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经过协商一致行使;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之外的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合作作者 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作品完成2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作品完成2年内,如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不使用,作者可以要求单位同意由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 作品完成2年内,经单位同意,作者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作品所获的报酬,由作者和单位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 作品完成2年后,单位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继续使用 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属于该法人 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拾』 谁享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谁享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
您好!
演绎作品的方式主要有改编、翻译、注释和整理四种,我国著作权法实施细则对其进行了具体解释。演绎作品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演绎作品是在原有作品的基础之上创作出来的。如将文字作品改编为影视作品,将外文作品翻译为中文作品等。二是演绎作品必须要有作者的独创性的体现,而不是对原作品的照搬,否则只能是为复制或抄袭行为。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演绎人,但是演绎人在利用演绎作品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1)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比如已过保护期而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除外,演绎他人的原创作品应该事先得到原创作者的许可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否则即是侵权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2)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在行使其著作权时,不能侵犯原作者作品的著作权。就人身权而言,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主体在进行演绎时必须保证原创作品的完整性不受破坏,即未经原作著作权人的同意,不得修改原创作品的内容、主题等;不得侵犯原创作者的署名权,即在演绎作品上应署明原作者的姓名。就财产权而言,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财产权包括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等,因此,演绎作者应向原作品作者支付法定或约定的报酬。(3)演绎作品也享有独立的著作权,因此,第三人在对演绎作品进行利用或进行再演绎时,应征的原创作者和演绎作者的双重许可。
汇编作品凝结了作者的创造性劳动,表现了汇编人独特的选择和编排材料的方法,并在整体上赋予这些原本分散的作品或材料以新的组织结构和表现形式,因此其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汇编作品的特点是构成汇编作品的单个原创作品都享有单个独立的著作权,这些独立的单个作品著作权的主体并不对整体的汇编作品享有汇编著作权,整体的汇编著作权由汇编作者享有。汇编作品和合作作品特别是著作权可分割的合作作品有相似之处,但二者又是不同的,其区别在于:1、汇编作品中的单个作品均有独立的创作者,各作者之间并没有共同创作汇编作品的合意;而合作作品的作者之间必须有共同创作的合意,可能在具体创作时有分工,每人负责某一部分,但对作品的整体创作是有合意的。2、汇编作品中单个作品的创作者不一定参与汇编作品的创作;而合作作品的作者必须参加整个作品的创作活动。3、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和其中单个作品的著作权时分别由汇编者和单个创作者享有的;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是由所有合作者共有的。
我国著作权法第14条对汇编作品著作权的权力归属和行使作了如下规定:1、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实践中,法人和其他组织比较常见。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汇编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而形成的汇编作品,汇编人仅就其设计和编排的结构或形式享有著作权。比如,对已进入公有领域的古典文学作品进行选编,或是根据某些行业的需要汇编法律法规,就属于这种情况。2、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在行使汇编作品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说,汇编人在对单个作品进行汇编创作时,如果这些单个作品仍享有著作权,则应征的原作者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