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归谁认定
『壹』 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
如果男方没有异议,则房产归女方所有是完全可以的,双方的协议有约束力。专
但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属是房产证。房产证是男方的名字,而且系婚后财产,法律上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男方拥有1/2产权。
如果男方坚持自己是产权人而不肯执行先前的协议,这就发生在产权问题上协议与房产证的冲突。如果对簿公堂,最大的可能是庭外和解。调解不成,可能会做有利于男方的判决。
『贰』 如何认定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所有对房屋所拥有的完全所有权,主要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简单说就是拥有使用该房屋,或出租该房屋获取租金收入,出售该房屋获取增值,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融资或贷款等权利。您所说的房子没有房屋产权证,也就是说没有上述权利。专家提醒您:慎重考虑防止由此带来的种种风险。
按照国家规定没有房屋产权的房子是严禁交易的。(没有任何保障)办理公证手续是有必要的。您所提到的问题正常情况下有房屋产权证时属于房屋产权过户问题,手续办理如下: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哪些房不能买?
根据国家规定,下列情况中的房屋买卖将受到限制:
一是违法或违章建筑;
二是房屋使用权不能买卖,房屋产权有纠纷或产权未明确时,也不能买卖;
三是未经合法程序批准销售的房屋;
四是著名建筑物或文物古迹等限制流通的房屋;
五是由于国家建设需要,已确定为拆迁范围内的房屋,禁止买卖。
“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
“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之内,职工按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虽然具有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但在出售时要与原售房单位分割收益。目前,已经取消标准价售房方式,原按标准价向职工售卖的公房,提倡职工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
『叁』 房屋所有权到底该归谁
那要看这些房屋是谁出资所建,以及在开发旧村改造事各方所签订的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肆』 房产所有权归谁
是否共同财产以房产登记为准(《婚姻法》及《房屋登记办法》规定专),即房产登记时属间(房产证)发生在婚前为一方财产,发生在在婚后为共同财产;购房协议是房产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不影响上述判断。
如果是共同财产,建议申请登记在双方名下,以避免歧义和在法律上损害另一方的潜在风险(按照《物权法》规定,产权证登记一方可以据此办理房产抵押)。
『伍』 问: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的交付以公告登记为准。在本案中李四将房屋进行了一房二卖,但只与张三办了过户登记,因此该房屋的所有权归张三。
『陆』 房屋所有权归谁
只能通过司法渠道,才能解决问题.
你先到父母厂里复印住房分配调拨的底册内,并与你同时分配容的人员名单.到与你同时分配的人员处写一份证明材料,证明当时分配的事实.到房管部门复印登记表,有可能的话找到来登记的当事人,请他们写一个材料.然后向法院起诉现房主的非法占房并窃取房产权.
『柒』 房屋所有权归谁
公证女方放弃该房屋产权,唉,不好弄呀,要举证女方未出资且恶意侵占
找律师吧,其实先好好谈谈,能私了最好
『捌』 房屋所有权是否归我所有
合同有效! 你也实际使用了该地块! 你拥有房屋所有权 无任何问题!
『玖』 法律上如何界定房屋产权归谁所有!是购房合同还是交款的收据
法律上房屋产权归谁所有要看房产证,如果房产证还没办下来,以购房合同为准。
房产证的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
(四)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五)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六)其他必要材料。
(9)房屋所有权归谁认定扩展阅读:
一、房屋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二、关于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买售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如无异议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2、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3、合同条款应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拾』 如何确定房屋所有权归属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新建房屋、无主房屋的所有权,或者不以原房屋所有的人的权利和意志为根据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
(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根据原房屋所有人的意思接受原房屋所有人转移之房屋所有权,是以原房屋所有人的所有权和其转让所有权的意志为根据的。
继受取得分为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和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两类:
一是因法律行为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最普遍的方法,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1)房屋买卖(包括拍卖);(2)房屋赠与;(3)房屋相互交换。房屋所有权自所有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产生效力,即进行所有权登记后便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是因法律事件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指因被继承人死亡(包括宣告死亡)的法律事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在有数个继承人的情况下,只要继承人未作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继承的房产如果未作分割,则应认为数个继承人对房产享有共同所有权。
引起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
1、房屋产权主体的消灭。如房屋所有权人(自然人)死亡或宣告死亡以及法人被终止而导致房产成为无主财产。
2、房屋产权客体的消灭。包括自然灾害、爆炸、战争等引起房屋的毁灭以及自然损毁等。
3、房产转让、继承等引起原房产权利人对该房产权利的消灭。
4、因国家行政命令或法院判决而丧失。如国家行政机关对房产所有权人的房产征用、征购、拆迁等,除依法给予相应的补偿外,原房产权利人的权利因征用、征购、拆迁而丧失。又如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将一方当事人的房产判给另一方当事人所有,原房产权利人因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而丧失该房屋的所有权。
5、房产所有权人放弃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