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
1. 不具有所有权的占有人能将动产质押给别人吗质押是要以这个动产为自己所有才能出质给别人吗
可以,动产质权当事人既可以为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并不一定回要求当事人为动产所有权答人(所有权包括:处分权,使用权,收益权,占有权)质权的设定属于物的处分行为,出质人对标的物应有处分权即可,当然出质人为第三人的要求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2. 用房产证做抵押贷款可以贷多少年
如果是新房抵押,最长的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则不能超过内20年。在计算容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确定还款期限,以免造成还款压力。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借款人提供的房屋必须是符合银行抵押贷款的要求,如果借款人的房屋不符合银行的抵押贷款条件是不能够办理的。
以下是银行规定的房抵条件:
第一有合法的身份;
第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第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并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第五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第六能够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第七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质权人因质权取得出质人的出质物的时候,是取得该物的所有权还是仅仅只是质权。换个说法,就是质权人可以
仅享有质权,质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在债务人不能按时清偿债务,质权人可以从变卖质物价金中中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4. 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有什么区别
你好,
法律上规定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专,将该财产作为对债属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区别在于:一是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二是方式不同。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三是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希望能帮到您。
5.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见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与质权人所有。
《物权法》第186条对流押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物权法》第211条对流质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质押财产为债权人所有。”
上述规定建立的法律基础是:1、民法的公平、等价有偿原则。避免债权人乘人之危从中牟取暴利,有失公允; 2、抵押权(或质押权)是一种变价受偿权,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未经折价或变价,就预先约定转移给抵(质)押权人所有,违反了抵(质)押权的本质。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后(进入抵押权、质权实行期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抵押财产归抵押权人,质押财产归质权人。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一款 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
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进行赔偿。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6. 为什么房屋所有权不能出质呢准备司考的学生,麻烦各位指点哦~
质权只能在动产上设立,因为质权是需要交付质物的。
7. 车辆使用人将车辆出质给他人,对车辆所有权人有何影响
可以,因为你是车辆所有权人。
8. 不动产所有权为何不能质押
不动产作为担保财产是不能转移的,因此不能质押,只能办理抵内押手续。
1、质押容的定义: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2、不动产的定义: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
补充:通过以上两点,可以看出,不动产作为不可移动的财产,要做到由由质权人负责保管是不可能的。
9. 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有什么区别
1,交易的区别:
买断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持有人将债券“卖”给逆回购方,所有权转移至逆回购方。质押式回购的初始交易中,债券所有权并不转移,逆回购方只享有质权。
2,本质区别: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
(9)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扩展阅读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
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交易系统中委托显示“融资”)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债券买断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将一笔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再由卖方(正回购方)以约定价格从买方(逆回购方)购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