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版权贸易
❶ 中国版权协会的成立背景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了版权保护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草案)》也于1989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中,常委们认为这个法对促进科学文化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重要作用,应当尽快制定。在立法过程中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从理论上加以探讨和研究。深入研究这些问题,对于版权立法和司法,对于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版权保护制度是必要的、有益的。适应这种需要,1990年3月9日成立了中国版权研究会。她是从事版权理论研究的全国性学术团体。
中国版权研究会紧密围绕版权法的实施与修订建言献策,大力进行版权法的宣传和培训,努力组织对外学术交流,着力推动对外版权贸易,积极开展版权保护的社会服务,并认真做好专业书刊的编辑出版工作,也促进了版权立法、司法与行政管理。
在版权法实施和我国加入国际版权公约后,面对国内外版权保护发展状况的变化,仅组织学术研究与交流已经不能适应我国不断加强版权保护工作发展的要求。2001年修订版权法后,我国版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备。为了组织、协调版权界,尤其是版权产业界,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和版权行政管理机关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侵权盗版,宣传普及版权知识,开展专业培训,社会团体的职能亦应相应调整。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版权关系和大量版权事务急需通过社会团体来处理。经中国版权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向新闻出版总署并民政部申请将中国版权研究会更名为中国版权协会,民政部于2002年4月19日批准。
❷ 分析一下我国文化软实力不强的原因,以及如何有针对性的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
如何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
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和灵魂,是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的强大力量。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推进文化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发展活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我们党和国家已经把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的战略着眼点,文化软实力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一个民族的复兴,必须有文化的复兴作支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然伴随中华文化的繁荣兴盛。而繁荣兴盛中华文化,必然以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为根本途径。
为此,就要树立“文化软实力是重要国力”的观念,把文化产业列入国家战略,大力推动和扶植文化产业。要详细制定文化发展战略目标、战略措施和文化发展政策,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推动其发展成为国家战略性产业,做到“国家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中国拥有丰富的文化软资源,几千年的文明史及其历史积淀,造就了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中国的历史遗迹、诗词歌赋、民俗风情都极具特色,令人神往。改革开放使中国文化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中国文化对世界文化的影响力日益加强。但是,我国文化软实力发展仍存在很多问题。
1.文化发展不平衡
这种不平衡表现在三个方面: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文化发展不平衡、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文化发展不平衡。其中最突出的是城乡文化发展不平衡。在文化支出方面,2005年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支出的相差达37倍,农村居民人均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支出约为城市居民的27%。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和设施方面,城乡二元机制使我国公共文化投入长期向城市倾斜,优质教育资源、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体育设施集中在城市,广大乡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严重稀缺,文化、教育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城乡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导致我国56%的农村人口的文化、教育、娱乐消费水平长期处于低水平的状态,极大地制约了国家文化创造力的全面提高。
2.政府定位不明确,文化管理体制、机制制约文化发展
在我国文化的发展中,政府长期处于管理者的角色,对文化发展干预过多,使文化企业缺乏创造力和竞争力,不能依据市场进行集团化的改制和整合,缺乏文化产品创新效应和品牌效应。从计划经济时期就实行的文化管理体制部门条例、规定较多,普遍性法律较少,政策变动频繁,不利于文化市场长期稳定发展,也使文化企业的跨媒体、跨区域整合受到束缚。
3.文化市场发育不成熟,文化产业集约化程度低
我国的文化市场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兴起的,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法制化、规范化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还没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不够;盗版、侵权现象严重,诚信自律、交易规范、公平竞争等内生性市场机制发育不足;文化行业市场鉴定、交易、代理和市场运作人才缺乏等问题还十分严重。此外,我国的文化产业经营单位众多,但基本上处于“割据的状态”,资源分散、集约化程度很低,难以产生规模效应和形成整体的品牌优势,文化产业链条的延伸也受到限制。原因在于:第一,受计划经济下行政隶属关系的影响,文化产业的“拳头”优势难以发挥。条块、门类、部门的分割,使文化产业发展的种种要素分散在各个领域,难以形成有机的统一体。第二,我国文化市场发育不完善,文化要素市场、文化艺术设施市场、文化产权市场、文化人才市场发展滞后,阻碍了文化产品与服务的流通,因而限制了文化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4.文化出口能力弱,文化贸易逆差严重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新产品出口能力较弱。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核心文化产品贸易领域存在较大逆差。以2003年为例,当年我国图书、报刊、音像等领域的版权出口为1427种,而版权进口15555种,出口数量不及进口数量的1/10。近年来,这一比例虽有降低,但核心版权贸易逆差严重的格局并未改变。二是文化产品出口总量少,占全部出口额的比例低。2006年,我国实现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479亿美元,仅占当年全国出口总额9601亿美元的0.49%。我国文化产品出口额与我国文化大国地位极不相符。
文化与经济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已成为潮流与趋势。在以市场化手段提供主要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基本途径。而西方文化之所以能如此迅速地发展,也与其高度的文化产业化密切相关。中国应当借鉴国外经验,通过文化产业集群以及文化产业链条的延伸发展文化产业,提升文化“软实力”。
结合我国文化软实力的现状分析,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的相关途径有一下四点:
1.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文化软实力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国民的精神状态、意志品格和内在的凝聚力,而这一切主要来自于人们对社会核心价值的认同。所以我们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提高我国国家软实力的首要任务,坚持不懈的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最终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成为全体社会成员普遍理解和接受、自觉遵守奉行的价值理念,成为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2.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提高我国文化的总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我们要树立强烈的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开拓发展思路,拓宽发展途径,充分发挥我国文化企业的骨干作用,壮大文化产业规模,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品牌,推动我国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3.提高文化传播力,不断扩大我国文化的影响力。
在当今信息高速发展的社会,文化的传播力已经成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决定性因素。我们一方面要不断丰富和创新文化内容形式,另一方面必须花大力气提高文化传播力。要把提升主流媒体影响力作为提高文化传播力的战略重点,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扶持政策,壮大总体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4.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支持文化建设,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造力。
提高国家的文化软实力,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营造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让一切文化创造的活力竟相迸发,让一切文化创造的源泉充分流涌,让一切有志于文化创造的建设者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
总结:
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提高国民综合素质,是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着眼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提高国民的精神状态、意志品格和内在凝聚力,构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实的文化根基。
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首要资源和重要基础。要充分发掘中华传统文化的优势,全面认识祖国的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与时代特征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与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行为相联系,自觉实现民族文化现代化的转换。要大力推进民族文化创新工作,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快构建文化传播体系,使我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通过各种媒体传递到世界各地。
❸ 我国政府统计调查项目包括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统计制度
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统计制度
年度全国法院系统财务决算统计制度
法院系统人事信息统计制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
检察业务统计制度
发展改革委:
医药行业统计制度
社会物流统计核算与报表制度
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报告制度
教育部:
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
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产业统计报表
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报表
教育系统基建统计年报制度
基础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中等职业教育统计报表
职工教育培训统计报表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人文、社会科学)年报表
学位授予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全国高等教育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理、工、农、医类)年报表
全国中、初等学校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综合统计报表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试统计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
科技部:
各省科技厅(局)及国家级高新区调查
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
民营科技企业统计
国家科普工作统计调查
全国软科学研究机构统计调查
全国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
技术市场统计
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
全国科技成果统计
科技咨询业统计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调查制度
国防科工委:
国防科技工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船舶工业统计报表
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统计制度
民用航空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国家民委:
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表
监察部:
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统计表
民政部:
民政事业统计报表制度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
财政部:
全国地方税税源调查
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表
全国税收资料调查表
年度种植业、养殖业税源调查
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统计表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企业财务会计主要指标月报
人事部: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报表
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统计报表
国有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
集体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
国有经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资源统计报表
劳动保障部:
劳动保障统计报表制度
就业再就业定期报表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
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国土资源大调查地质调查项目统计报表制度
建设部:
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
城市建设主要指标月度快速调查制度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制度
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
建设领域竣工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制度
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表制度
铁道部:
铁路环境保护统计
铁路运输设备统计
铁路运输业劳动定员
定额管理统计
部属企业单位行政部门机构定员统计
铁路企业能源消费与节约统计
铁路职工教育统计
铁路卫生事业统计
铁路多种经营统计
铁路物资统计
铁路劳动统计
铁路旅客运输统计
工人构成统计
铁路用地统计报表
交通部:
道路运输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
国内水路客运统计报表制度
国内航运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运输业统计报表制度
水运生产快速统计报表制度
两岸航运集装箱运量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行业能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
长江航务管理局局基本建设定期报表制度
交通部收费公路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
港口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行业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制度
内河水运建设项目动态管理信息表(试行)
水上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
公路养护统计报表制度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状况及质量监督信息统计制度
公路交通情况调查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救捞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专用通信网统计报表制度
航道维护工作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审计统计报表制度
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交通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制度
海事系统统计制度
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试点调查
第三次全国港口普查试点
信息产业部:
电子信息产业统计报表
军工电子生产月度调查制度
无线电管理综合统计制度
通信行业统计制度
公网综合统计制度
电信服务质量报告制度
专用电信网统计年报表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制度
增值电信业务统计制度
水利部:
水利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农村水电及电气化统计制度
水利执法统计报表
农业部:
农业部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土壤肥料专业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植保专业统计报表
全国种子行业统计报表
全国乡镇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统计报表
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农垦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花卉统计报表制度
农用柴油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畜牧业生产及畜牧专业统计报表制度
农业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制度
商务部:
外商投资统计制度
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统计制度
全国茧丝绸行业市场监测报表制度
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报表制度
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
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报制度表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统计制度
重点联系企业统计调查项目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的抽样调查
产业损害预警统计报表制度
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统计报表方案
对外援助统计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
文化部:
全国文化文物统计报表制度
卫生部:
卫生监督调查制度
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
全国疾病控制调查制度
全国妇幼保健调查制度
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调查制度
人口计生委:
计划生育统计报表
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统计表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情况统计表
中国人民银行:
企业景气调查制度
银行家问卷调查
城镇储户问卷调查
金融统计制度
金融市场统计制度
资金流量统计制度
审计署:
审计情况统计报表
国资委:
国有重点企业定期和年报报表制度
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税务总局:
税收会计统计报表
工商总局: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统计报表制度
质检总局:
质量技术监督统计报表制度
工业企业产品质量指标统计调查
企业质量档案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业务统计制度
环保总局:
环境统计报表制度
环境统计专业报表制度
环境监察工作季报制度
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消费及进出口情况调查表
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功能区达标工作季报制度
环境统计季报制度
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式
民航总局:
民航综合统计报表制度
外国航空公司运输业务量统计
通用航空生产活动情况统计报表制度
民航科技统计调查
广电总局:
全国广播电视统计制度
电影统计报表制度
新闻出版总署:
全国出版物发行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出版物进出口统计报表制度
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印刷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版权管理及版权贸易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图书出版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报纸出版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期刊出版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音像电子制品复制加工统计报表制度
全国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统计报表制度
体育总局:
体育事业统计报表制度
❹ 版权引进的获取途径有哪些
你好!版权引进有如下获取途径:
1.相关的外文报刊及书目
外文报刊是出版社引进版权信息的重要来源,通过它我们可以更快、更直接地掌握国外出版与版权贸易信息。目前,我国的出版社对这些外文报刊还缺少足够的重视,这就使得原本已不充分的海外版权贸易信息渠道更加显得狭窄。此外一些书目信息也应是出版社不可忽视的版权信息源。
2.国际书展
在现代出版业中,连接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直接形式就是国际书展、国际图书博览会以及现代互联网技术。国际书展已演变为促进图书市场全球化的主要形式。
3.版权代理机构
中外版权代理机构是出版社获得版权贸易信息的又一个重要渠道。它们一般都掌握有一定作者和出版者的相关信息,甚至还经常拥有一些作品在某一地区授权的优先权。我国目前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版权代理机构现已达28家。
4.网络
网络作为一种信息沟通的工具,在出版界的版权贸易中已经崭露头角。海外的重要出版公司大多都设立了自己的网站,通过他们的网站,我们可轻松地获得相关的出版与版权贸易信息。另外,上述的许多外文报刊也都部分或全部地将报刊的内容上网,通过它们的网络版来浏览获得其中的版权信息,要比查阅国内购买的种类不全且数量有限的纸质类资料快捷和方便得多。需要注意的是,网络版存在一个定期更新的问题,即它的数据更新可能很快,且一旦更新,就不能通过免费浏览的途径来获得,而是需要以用户的身份来进入查阅,因此,及时跟踪对于出版社而言是非常有必要的。
5.书评
在国外,书评被视为一种最有效的畅销书营销手段,据称,美国书评至少可以使一种书多销售2000本。因此在版权引进时,多注意参考一下国外的知名书评,对我们的引进是有着一定的参考、引导和借鉴价值的。
6.专家、学者的推荐
一些专家、学者经常出国进行学术访问或参加国际性会议,他们在探讨学术问题之余,通常也会交流专业文献出版方面的信息,互相推荐本专业的好书,并获取一些图书征订单。此外,他们一般都很了解本学科的历史、渊源、变迁、各国研究现状、发展趋势,以及本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等,所以他们推荐的图书是比较有价值的。
7.合作出版社的间接提供
与国外出版社成功合作的出版企业,有助于在国外其他出版社同行眼中形成良好的印象,这就有利于该社日后的版权引进-丁作的开展。此外,在我们目前出版信息不足的状况下,还可以通过我国港、台这两座桥梁,间接取得国际畅销书版权。
8.各种驻外机构
许多外国驻华机构中都有文化官员,他们对本国的文化、科技状况都十分了解。此外,许多我国驻外使、领馆或其他驻外机构的相关人员,对于当地的文化、科技状况也很熟悉。通过他们,我们能获得很多有用的信息,通过他们与外方联系,既便捷,又降低了我方的很多成本。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❺ 简述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
(1)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作者的辛勤创作是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和科学进步的源泉,加强对作者权益的保护,承认作者对其作品理应享有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正是为了保护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增加整个社会的精神财富。
(2)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传播连接作品的创作和使用,传播虽不直接创作作品但仍需花费大量的人力与物力,对它的法律保护在复制技术发展使得侵权极为便利的今天显得越来越重要。我国著作权法第四章明确规定作品主要传播者的权利即是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的直接体现。
(3)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当今作品都是在借鉴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虽然可以视为作者的人格标志和财产权利,但更是整个社会精神财富的一部分,任何人包括作者都不应对之绝对垄断,以免妨碍全社会文化、艺术和科学事业的整体进步。。
(4)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鼓励优秀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是所有文明国家实施著作权立法的基本目的。虽然著作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但随着传播技术的发展和国际版权贸易的扩大,许多优秀作品走出国门成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因此,加强国际著作权的协调,在尊重各国国情的前提下尽力促使各国著作权保护水平基本一致就显得尤为重要。
❻ 我国艺术品经纪人的经营形式有哪些
1、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文化经纪人所选择的文化经纪项目来源一般可分为:自己开发、民间邀请和政府委派三大类。
3、文化市场是以商品形式为社会提供精神产品、文化艺术娱乐服务的流通领域或场所。
4、文化经纪人按组织形式划分可分为:个体文化经纪、合伙文化经纪人、文化经纪公司和其他文化经纪组织形式。
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经纪人一般具有文化信息服务、中介服务和代理服务等三个方面的职能。
6、电影明星是以在电影中的表演为基础,依据其独特的自身魅力,由发达的传媒和强大的资本共同构造的一个形象,用以满足受众不同的心里需求,从而达到将商业利益最大化的一个商品化的人。
7、出版经纪人是指介于著作者与出版机构之间,从事出版、选题、设计、版权贸易及其他出版事宜并从中收取佣金的经纪人。
8、文化行纪经纪人是指受委托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介入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文化代理经纪人是指受委托人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并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李小白是新丝路模特经纪有限公司的总裁,他成功引入“美女经济”,创造了“新丝路神话”。
11、演出经纪人是在演出市场从事文艺演出活动经纪活动,为表演者与观众提供中介服务,并收取经纪活动服务费而获取利益的。
12、《寺院内外》是中国第一台大型的功夫舞台表演,由中国百强企业中国保利集团和中国著名寺院少林寺联手打造。
13、体育经纪人从其服务对象上进行分类,可以分为运动员经纪人、体育组织经纪人和体育比赛经纪人
14、出版经纪人(也称版权代理人)是指连接作者和出版商的中间机构或个人。他们与作者签署版权经纪合同,帮助作者寻找作品出版和发表机会,从而获得一定的收益。
❼ 近年来我国文化成就
1,改革释放活力 文化产业势头强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实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等文件,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文化产业增速始终高于GDP增速,保持强劲发展势头。
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底,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数量达297.65万户,注册资本14.29万亿元;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数从2012年的3.6万家发展到2016年的5万家,实现营业收入80314亿元。
正在深圳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上,一批龙头企业、数字文化创意精品和“文化+”“互联网+”新业态集中亮相,文化与科技、互联网、金融、商业、旅游、体育、时尚等产业融合发展成果及新型文化产品不断涌现。
2,立足文化自信 “走出去”步伐加快
党的十八大以来,立足于民族文化自信,搭载文化产业发展快车,我国文化“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国际传播能力实现了大幅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016年,全国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885.2亿美元,其中出口786.6亿美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直接投资39.2亿美元,较2012年增长18.6倍;国际版权输出不断增加,图书版权贸易逆差逐步缩小。
在历届文博会上,中华文化渐受外商青睐。以深圳文博会为例,2016年实现出口交易额176.972亿元,同比增长7.35%。正在举行的2017年文博会,吸引了40个国家的117家海外机构参展,来自美国、英国、法国等99个国家和地区约2万名海外客商前来参会,展会的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3,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由娱乐市场、演出市场、音像市场、电影市场、网络文化市场、艺术品市场等组成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以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初步建立,文化市场法规不断完善。近几年,全国文化产业增长速度在17%以上,比同期GDP增速高6—8个百分点,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上升。
4,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观念的进步,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逐渐拓宽,以《文物保护法》和《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为基础,保护体系日臻完善,国家自2006年起设立“文化遗产日”。
普查建档工作深入开展,中国民族民间10部文艺集成志书编纂工作收集资料多达100亿字,第三次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0多万处。
5,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根据中央提出的改革目标和任务,改革不断深入。一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完成转企改制,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40个省级、147个地市级、
240个县级演出公司、展览公司、电影公司、音像公司、影剧院等文化单位完成改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内部改革不断深化,国有院团改革步伐日益加快。
❽ 我国有关计算机软件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01)、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199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2002)等。
计算机软件软件是用户与硬件之间的接口界面。用户主要是通过软件与计算机进行交流。软件是计算机系统设计的重要依据。
为了方便用户,为了使计算机系统具有较高的总体效用,在设计计算机系统时,必须通盘考虑软件与硬件的结合,以及用户的要求和软件的要求。
(8)我国版权贸易扩展阅读:
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的不同点:
1、表现形式不同
硬件有形,有色,有味,看得见,摸得着,闻得到。而软件无形,无色,无味,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到。软件大多存在人们的脑袋里或纸面上,它的正确与否,是好是坏,一直要到程序在机器上运行才能知道。这就给设计、生产和管理带来许多困难。
2、生产方式不同
软件是开发,它是人的智力的高度发挥,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硬件制造。尽管软件开发与硬件制造之间有许多共同点,但这两种活动是根本不同的。
3、要求不同
硬件产品允许有误差,而软件产品却不允许有误差。
4、维护不同
硬件是要用旧用坏的,在理论上,软件是不会用旧用坏的,但在实际上,软件也会变旧变坏。因为在软件的整个生存期中,一直处于改变(维护)状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计算机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