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使用权终止日期
⑴ 房产证上没写明房子使用年限,土地证上注明使用终止日期2053年11月,这个房子房龄只有六年。这是怎么回事
房子是没有使用时间的,是永久归个人。但是土地是国家的我们买的只是使用权,内所以容有年限规定。土地年限是由开发商从政府买地的那天起计算时间,但开发商不是马上就把房子起好卖给您。还有,不同的土地用途使用年限不一样(例如“商业”的是50年“房屋用途”是“商务公寓”的就只有50年),有的是以前拿的土地把上面的建筑物拆了重新建房等等因素,所以你看到你的房子6年楼龄但土地剩下时间不长。
⑵ 房产评估,收益法中测算收益年限,不知道土地终止日期怎么办
用证载终止日期减去估价基准日就是剩余使用年限。
如果房地产估价中,涉及回到土地剩余答使用年限短于房屋使用年限,那么可收益年限只能按照土地剩余年限来算了。
如果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短于或等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其剩余使用年限等于出让年限扣减评估基准日已使用年限。如果土地登记使用年限超过了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则其剩余使用年限等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扣减评估基准日已使用年限。当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短于建筑物剩余可使用年限时,则收益年限按照土地使用年限计算。
⑶ 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您好!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专房屋是具有不属同的所有权的。一般来说,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到我国《物权法》的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因为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一项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远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而根据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⑷ 土地证上的终止日期是2075年,如果拿房产证和土地证去换成不动产证是不是期限就变成2005年到
土地证上的终止日期是2075年,并不能说明房子就是2005年的。只能说明,这内个房子最早是2006年,或者是容以后年份的。很多开发商是拿地后,没有立即开发,闲置了一段时间才开发的。而70年的期限说的就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对于到期后怎么处理,目前国家在研究,没有一个具体的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