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所购房产孩子有所有权吗
① 离婚后,房子所有权怎么界定
首先问题不够明确,不动产所有权涉及到很多因素。
(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到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格进行分割。(二)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头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 离婚后房子所有权
协议离婚的协议书,也是有法律效率的,按照协议书上的约定,带上房产证,离婚证和三个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女方的名字自然会去掉,改到你孩子的名下。
③ 关于夫妻离婚后房子的所有权的问题!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 父母协议离婚,离婚后父亲全资买了一套房产,所有权是儿子(未成年),共有权是父亲。能变更所有权吗
变更产权,要经所有权人即儿子同意。儿子多大了?监护人是谁?现在8岁有部分专民事行为能属力,但是显然还不足以处理房产适宜。监护人是你还好,他母亲插手就不好了。你当时考虑不周,房子所有权人应当就写你,以后自然由唯一的儿子继承。现在你带儿子到房管局去,看能不能变更,关键是儿子的同意是否有效。
⑤ 夫妻俩有两套房子,离婚协议房子一人一套但房子的所有权归孩子所有,如一方再婚有孩子,再婚的孩子有份吗
买房复缴税与是否离婚制没有关系,要看买房者名下有无其它房产,所购买的是新房还是二手房。
当事人离婚后,房产所有权归一方,另一方如果没有其它房产就按一套房缴税。
购房缴税是根据购买的新房还是二手房,税费是不一样的,如下:
新房:
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二套房3%
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
工本费:80元
二手房:
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满五年唯一一套住宅免征);
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方-144平方1.5%,144平方以上3%,二套房3%,买方出;
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
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
5.工本费:80元(买方出)
⑥ 离婚后房屋所有权问题
对方是有权要求你妻子承担保证责任,房屋在你们婚后购买,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夫妻之间对房屋的约定,是对抗不了对方要求你妻子承担保证责任的。
⑦ 夫妻离婚后,房产该怎么分法孩子有份吗听说今年的婚姻法是不是房产只给小孩的
一、如何分配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产。
若该房屋由一方购买,则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如果该房屋是由双方共同付款购买的,则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
二、如何分配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
婚后购买的商品房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三、如何处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纠纷
(一)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房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的共同房产。
(二)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按揭商品房已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
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婚前由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属于支付方个人房产,其余共同支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承担;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上述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
按揭商品房未取得完全产权情况的处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待房屋取得所有权后由当事人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未解决归属权问题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属于双方共同房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第21条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及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的另行诉讼使得没有取得使用资格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丧失了对房屋的“所有”。
六、如何处理夫妻共同房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问题。
(一)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七、对房屋增值部分的房产分配处理房地产因其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值,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房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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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房产和离婚时分得的房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
⑧ 离婚协议是房产所有权由给孩子继承
1、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版的意思表示以及权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离婚协议对于将房屋将来登记在孩子名下的约定,视为对孩子的赠与。
3、在离婚协议中对孩子的赠与不可以行驶撤销权,因为涉及身份关系的赠与,不适用所有权转移之前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⑨ 离婚后,未成年孩子名下有房子,所有权应如何划分
未成年名下的房子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撒,依法归孩子所有,还分什么!
⑩ 夫妻房产所有权
依照现行法律,夫妻房产所有权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夫妻个人房产
所谓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婚前(以结婚登记日为准)的房产或法律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房产。
主要是指:
1、一方结婚登记前已经取得取得全部产权或已经交付全部购房款的房产;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
(二)夫妻共同房产
所谓夫妻共同房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到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时为止。
主要是指:
1、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所得的房产;
2、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房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割:
由于房产类型的多元化,在离婚时,夫妻房产也有众多分割方式。具体而言,依据具体情况,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一)一般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如果房产证上事子女的名字,则该房产视子女的房产,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分割。
(二)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法院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根据实际情况判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双方对房产的分配仍有争议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房屋所有权尚未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无法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分割予以判决,所以就只能就房屋的居住和使用问题进行处理。
(三)关于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视为子女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当事人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若出现一方不承认另一方的出资事实时,另一方如果有证据证明两人达成了出资协议,法院会依法将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