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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所有权和定限物权的法律意义

发布时间: 2020-12-22 03:49:17

『壹』 用益物权是不受限制的物权,这句话对吗

用益物权是不受限制的物权的表述错误。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客体的限制性有三个方面:一是用益物权的客体必须具有使用价值,客体的存在形态或使用形态发生变化,会对用益物权人的利益产生直接影响,甚至丧失。例如: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是可耕种、种植、养殖的土地,如该土已经成为沙漠,无法耕种,则不能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而担保物权则要求担保物具有交换价值;二是用益物权的客体以不动产作为主导,在法制史上,用益物权的范围一般较为广泛,可以扩及一切法律上的物,法国、瑞士法上的用益物权至今仍然可以在动产和不动产上设立,但德国、日本及中国台湾地区的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不适用于动产,一些国家法律甚至直接规定,在动产上不能设定用益物权,只能设定债权关系,如租赁权。中国物权法草案也把用益物权的客体限制在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既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也可以在不动产上设立;三是用益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必须以对客体的实际占有为前提,否则使用和收益无从谈起。而担保物权则不必要求权利人一定要直接占有标的物,如在抵押权中,抵押权人就不直接占有抵押物。

『贰』 物权法的分类

根据物权的性质和内容,并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可将物权作以下分类:
(一)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根据对标的物进行支配的内容的不同,还可以将定限物权划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标的的定限物权。用益物权是对物的实体进行利用,以取得其使用价值为目的。传统的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典权以及我国现行法上的土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担保物权是为债权担保所设定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以支配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标的物的卖得价金清偿债务为目的。因此,担保物权以标的物是否具有交换价值为重点。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担保物权。
(二)主物权和从物权
根据物权有无从属性可以将物权区分为主物权和从物权。主物权是可以独立存在的物权,它与其他权利没有从属关系。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采矿权、取水权和捕捞权等属于主物权
从物权是从属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地役权从属于需役地的所有权而存在,属于从物权。区分主物权和从物权的意义在于,主物权独立存在;从物权的命运取决于主权利,主权利消灭,从权利也消灭。

(三)所有权与定限物权
所有权与定限物权的区分,是以标的物的支配范围为标准。所有权是对标的物为全面支配的物权。因此,所有权又称为完全物权。定限物权又称为限制物权或他物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物权。定限物权成立于他人的所有物之上,是对标的物一定范围的支配;另外,定限物权还可以产生限制所有权的作用。例如,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船舶优先权、采矿权、取水权和捕捞权等属于定限物权。

(四)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
根据标的物种类的不同,可以将物权划分为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动产物权是指以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和留置权属于动产物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是不动产物权。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抵押权和地役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存在于权利之上的物权,是权利物权。区分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和权利物权的意义在于,由于物权变动要件和公示方法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动产以占有、不动产以登记公示。
应注意,我国《担保法》第42条规定,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林木和企业的设备等动产设定抵押的,必须登记。
(五)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
虽然物权的内容皆基于物权法定主义,但可根据物权发生内容的不同将物权区分为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法定物权是指由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物权。留置权属于法定物权。意定物权是指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物权。区分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的意义在于,法定物权和意定物权成立的要件和适用的法律不同。
(六)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
以物权之存续有无期限为标准,可以将物权区分为有期限物权和无期限物权。有期限物权是指有存续期限的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属于有期限物权。无期限物权是指没有期限限制的物权。所有权和永佃权属于无期限物权。地役权为从属于所有权的权利,但设定行为须定为有期。
(七)应经登记的物权和不经登记的物权
以物权之变动是否经登记为标准,可将物权划分为应经登记的物权和不经登记的物权。不动产物权,不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或不得处分其物权。采矿权和捕捞权为依特别法的物权,也必须登记。法定物权(如法定抵押权、法定地上权)无须经过登记。动产物权,原则上不需经过登记,但船舶和航空器则须经过登记。区分应经登记的物权和不经登记的物权的意义在于,两者的成立要件和适用的法律不同。

『叁』 为什么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

1、从学理上来讲,之所以存在限制物权,一般是由于所有权人和其他人的意思自治才能实现的,由于所有权人基于自己的意思来设定限制物权,法律尊重他这种意思自治,并且保护这种限制物权

2、限制物权的优先性有利于实现物尽其用。限制物权之所以叫限制物权,它的含义可以理解为限制所有权的一种物权。即使所有权人也不能事后无端反悔,正如订了合同反悔叫违约是一样。

(3)区分所有权和定限物权的法律意义扩展阅读:

1、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的例外情况

完全物权是与限制物权相对应的概念,即权利人依法对标的物具有完全控制权。限制物权主要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为保证债权实现而设立的权利,以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是一种其他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财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专有权,主要包括:

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住宅用地使用权、地役权。.产权优先于债权,但不违背交易条件的租赁除外。

以物权(共有人)为基础的优先购买权先于以债权(出租人)为基础的优先购买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优先于一般债权。物权之间也存在着一个优先权问题,即物权重合时的优先权问题。例如,其他财产权利优先于所有权。物权优先权不能反映物权优先权。它应该在其他系统中进行总结。

2、限制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物权包括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2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基本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有所有权就代表有物权。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即代表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也有物权。

『肆』 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

物权包括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条第3款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39条规定:【所有权基本内容】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有所有权就代表有物权。

拥有一套房子的房产即代表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也有物权。

(4)区分所有权和定限物权的法律意义扩展阅读

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与他物权

自物权是权利人对于自己的物所享有的权利。以其与他人之物无关,故称作自物权。所有权是自物权。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的物权。他物权是对他人的物享有的权利,其内容是在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某一方面对他人之物的支配。

2、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这是根据物权的客体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所作的分类。不动产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抵押权等是不动产物权,而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则是动产物权。

3、主物权与从物权

这是以物权是否具有独立性进行的分类。主物权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地役权在与需役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关系上,也是从物权。

4、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这是以对于标的物的支配范围的不同对物权所作的区分。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限制物权是于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

一些学者认为所有权也要受法律、相邻关系等的限制,故应避免使用限制物权这一概念。日本学者松冈正义首创了定限物权一词,表示所有权以外的他物权内容是有一定限度的。但这只是名称之争,关于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分类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物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所有权

『伍』 质权是定限物权吗

定限物权即我们所说的限制物权,是一种只能在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其外延是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物权。举个例子,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只具有担保的作用,权利人通常不能对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他作为抵押权人,只能占有该汽车待我万一赖帐之时作为担保,但不能随便使用,变卖等等。 定限物权是在他人之物上设定的权利,其实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所设定的所有权上的负担,起限制所有权的作用,所以效力优先于所有权。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我虽然是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我在其上设定了抵押权,就不能再对汽车进行占有,使用等等。


物权法资讯

质权在物权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找法网 2018-07-02 18:07:00阅读数:2726

物权是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那么关于物权法的解释是怎样的呢,质权在物权法中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新设了最高额质权制度

《担保法》对最高额质权制度未作规定。《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参照最高额抵押制度对最高额质权作了规定:最高额质权,应该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有权在最高质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质权是参照最高额抵押权设立,除了在担保物权的设立方式上不同之外,在担保物权独立于主债权、具有最高担保额的限制、实现权利时需要对担保的债权进行确定等几个方面具有相同之处。最高额质权的设立是质权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

『陆』 物权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物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也不适用于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只适用于财产权中的债权性请求权。因此下列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
1.人身权的请求权
2.财产性支配权:包括物权和知识产权
3.抗辩权
4.形成权

参考:
1、物权_网络
http://ke..com/link?url=-_kZtJmzUOw10yqj1vIe-zupRmmwEFm15JiBvu7vCidY_
2、诉讼时效_网络
http://ke..com/link?url=I4EDOcrCVeiCG8LxidhqhBcp7--

『柒』 哪些属于定限物权

定限物权即我们所说的限制物权,是一种只能在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其外延是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物权。举个例子,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只具有担保的作用,权利人通常不能对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他作为抵押权人,只能占有该汽车待我万一赖帐之时作为担保,但不能随便使用,变卖等等。 定限物权是在他人之物上设定的权利,其实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所设定的所有权上的负担,起限制所有权的作用,所以效力优先于所有权。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我虽然是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我在其上设定了抵押权,就不能再对汽车进行占有,使用等等。

『捌』 限制物权优于完全物权有哪些例外

1、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物权的效力。

我国海商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

海商法第23条第1款还规定了因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具有的船舶优先权,如果后于因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船舶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及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和其他港口规费的缴付请求具有的船舶优先权而发生的,则应当先于上述款项受偿。

2、买卖不破租赁之情形。

我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学者又称为租赁权的物权化”。

(8)区分所有权和定限物权的法律意义扩展阅读:

物权和债权的优先效力是指在同一标的物上,并存债权和物权时,无论物权在债权止前或之后成立,都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物权对债权的优先效力包括所有权的优先性,用益物权的优先性,担保物权的优先性。但是物权优先于债权有个例外,那就是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相当于把租赁权物权化。

『玖』 什么是“定限物权”和“非定限物权”

“定限物权”和“非定限物权”是日本学者使用的名词,其实它的内涵和我国学者所说的
“限制物权”和“所有权”是一样的。

非定限物权即所有权,是一种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具有对标的物进行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四项权能。说白了就是,你对一个物有所有权,那么你想怎么都行。

定限物权即我们所说的限制物权,是一种只能在特定方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其外延是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所有物权。举个例子,比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物权,只具有担保的作用,权利人通常不能对标的物进行使用和收益,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他作为抵押权人,只能占有该汽车待我万一赖帐之时作为担保,但不能随便使用,变卖等等。

关于两者的关系,定限物权是在他人之物上设定的权利,其实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所设定的所有权上的负担,起限制所有权的作用,所以效力优先于所有权。比如我将汽车抵押给我的债权人,我虽然是该汽车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我在其上设定了抵押权,就不能再对汽车进行占有,使用等等。

物权概念就是比较绕圈圈啦,不知道我有没有解释清楚呢

『拾』 关于完全物权和定限物权的追问

不是,乙的房屋复权利上有一个制他物权,乙还可以再抵押,占有,使用、收益。 但在转移所有权的时候受到了限制
物权中,所有权是典型的完全物权。所有权包括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四项权能。因此所以权中的处分权能受到了限制,因此完全物权收到影响不完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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