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财产所有权诉状
① 离婚返还财产起诉状要怎么写
可以在当地委托律师,根据自己的情况,依据法律代书起诉状。双方几百元
② 善意与恶意占有区别
1、主观不同:善意的无权占有,指占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没有占有的权利,相反,无权占有人(根据起掌握的信息)虔诚地相信自己享有占有的权利。恶意的无权占有,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利,或者虽非明知但仍有所怀疑所形成的占有。
2、费用不同:权利人请求返还占有物时,善意占有人有权请求权利人补偿其所支付的保管、维修等必要费用;恶意占有人无此权利。
3、赔偿责任不同:无权占有人“使用”占有物导致磨损、折旧、损坏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善意自主占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善意他主占有人超越假想占有权限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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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善意与恶意占有的方法:
一、主体
在主体方面,转让人须为无权处分人,受让人为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当转让人无权处分该物时,原物所有人的利益才会受到侵害,才会存在牺牲原物权人的利益而保护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才有适用善意取得的必要。
并且,受让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第三人的行为是有效的,一个被撤销或无效的行为就不存在对其利益的保护问题。
二、客体
在客体方面,从《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规定善意取得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动产以交付为其公示原则,不动产以登记为其公示原则。
三、主观方面
就主观方面来说,受让人应当是善意的。所谓“善意”,主要指不知情,指行为人在为某种民事行为时不知存在某种足以影响该行为法律效力的因素的一种心理状态。对于认定这种“心理状态”,我认为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受让人是否有“知情”的义务,通过他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对转让人的了解程度,受让人是否能够判断他的取得是善意的;
其次,受让人是否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如果受让人明知其取得该物的价格与实际价值相差极大,则可以认定为其行为出于“非善意”;
最后,应当考虑交易的场所是否符合常理。需要强调的是,善意取得为即时取得,因此善意的准据时点原则上应为法律行为发生时即受让财产时为准,至于事后知情与否,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
四、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善意取得必须依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存在,这是善意取得的前提。受让人通过交易从转让人处取得财产,而受让人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支付合理对价”的法律行为。
我国《物权法》中规定“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就充分说明了这种行为的性质必须是有偿的,受赠、继承等无偿方式取得的物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力。
善意取得既可以适用于动产,也可以适用于不动产,但法律规定禁止流通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如贵重金属、毒品、麻醉品、国家专有财产、盗窃物、赃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
③ 返还原物财产侵权起诉状的问题是什么
返还原物纠纷 原物无法返还的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六)赔偿损失;
第二十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④ 不退押金怎么起诉
不退押金怎么起诉?
房东不退押金起诉流程怎么走
最好找一个律师帮忙起诉,写一份起诉状,去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
写好诉状,交到法院的立案庭,立案庭法官在七日内会通知你是否立案。
起诉流程:
第一步,是写起诉状。其实这一步的准备工作挺多的。在这步里头,你得知道一点,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会裁定不予受理。
然后就是起诉的诉讼请求得对了。诉讼请求主要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务,写明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在这,你得知道哪些事归法院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就像我当时写了条要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提供原告全部房租及卫生费发票,法官庭审的时候就说了,这不属于法院职权范围,得找工商还是税务来着。而在我写起诉书之前,跟我一起起诉的同套房里的一人想加条诉讼请求写要法院判中介打隔离房违规,申请强制拆除并罚款,这条更不是法院的事了,如果你这么写诉讼请求,那法院肯定受理不了,因为法院没这方面权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案件。
(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
(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
(4)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案件等。
(5)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