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复印
㈠ 你好,购买的书法作品,我申请著作权后,就可以复印出售吗
这个不行的,你付给他的费用并不一定能买断著作权,这个要在你付费回的委托仲有明确的答约定这个费用是对方出让著作权的钱,而且及时你有了著作权,也是不可以随便出书的,也要申请书号之后才能出书,否则是不能公开发行的。
㈡ 在图书馆借的书,感觉很好,就复印了几本,给同学们用,这种行为侵权么
你们出于自身学习的目的,是非盈利性的行为,而且复印数量较少,也没有侵犯原书作者的署名权。所以你们的行为应该属于“合理使用”,不会违反法律。
“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 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合理使用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被使用的对象应为已发表作品;(2)使用的目的应为非营业性的;(3)使用他人作品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法》第22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第6条对合理使用都有明确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合理使用应当符合三个要件:即该使用是就具体的特殊情况而言;该特殊情况下的使用没有影响著作权人对于作品的正常使用;该使用也没有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合理使用的特殊情况,但在具体规定上比较模糊。
㈢ 如何进行著作权备案
一·著作权登记的种类:著作权备案即著作权登记分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著作权两种
二·登专记方式及方法如下:属
1·两种登记方式中都需要进入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后点击软著登记或作品登记
填写软著或者作品著作权登记表,即点击我要登记;
2·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并打印;
3·个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作品图样及说明或者软件代码和说明书到版权保护中心交件;
4·领取缴费通知书;
5·缴费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6·30个工作日后网站上查询到发证状态后,到版权保护中心取证。
㈣ 如果你借其它同学的书复印后自己看,算不算侵犯著作权
首先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所以你没犯法
㈤ 美术作品 著作权(版权)登记,提交材料时的作品的复印件有尺寸限制要求么
具有独创性构思创作的美术作品是具有版权的,可以通过作品著作权登记方式证明自己拥有该作品的版权。实际上美术作品一旦创作完成即拥有对该作品的版权,登记只是为了维权更方便。
㈥ 复印资料书犯法吗
学生主动拿教科书或者参考书去复印店整本或者部分复印,只要是用于个人学习或者研究,依据《著作权法》,该行为不能看作是侵犯著作人权益的侵权行为
复印如果是用于自己学习的话可以,如果是售卖盈利就违法了。请参考以下法律依据:
依据《著作权法》第47条第1款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
同时,《著作权法》第22条也规定,个人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6)著作权复印扩展阅读:
同时,《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也指出,有如下情形的涉及侵权: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㈦ 非法复印书籍的具体法律规定
依抄据《著作权法》第47条第1款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但同时,《著作权法》第22条也规定,个人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因此,学生主动拿教科书或者参考书去复印店整本或者部分复印,只要是用于个人学习或者研究,依据《著作权法》,该行为不能看作是侵犯著作人权益的侵权行为;而复印店仅仅以提供复印服务而收取相应的复印费用,则其行为也没有侵犯著作权的故意。假设是复印店主动将整本或者是部分复印好的教科书或者参考书向学生进行出售,则是触犯了《著作权法》。因为,复印店在没有征得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复制著作权人的作品并向公众进行传播,则违反了《著作权法》第47条的规定,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那么复印店就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著作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复印店进行相应的损失赔偿。
此外,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印刷企业不得盗印出版物,不得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不得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㈧ 复印店侵犯著作权如何投诉
首先确定原作品有版权最好有版权登记证明,其次可以民事诉讼也可以向当地版权局或新闻出版局投诉。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五十条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㈨ 别人的著作,我拿来复印,以复印品的形式出售,算侵犯著作权吗怎么才算不侵权呢
算,你侵犯了其复制权。
取得其授权。
㈩ 复印整本书是否违法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保护的例外。
只要你是为自己学习和研究,就不会违反著作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