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险现金价值的实际所有权人是
1. 保险现金价值如何计算
传统寿险的现金价值计算方法:
如果一定要列出它的计算过程,那么可以简化地给出一个公式:保单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开支在该保单上分摊的金额-保险公司因为该保单向推销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该保单保险责任所需要的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这笔钱保险公司一般以提存方式进行,以免妨碍投保人的权益实现;但另一方面也会把部分保费收入累计起来用于投资,将所产生的投资收益用于未来的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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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
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3、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回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4、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此外,《保险法》还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 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现金价值的实际所有权人是。
您好,这位朋友:您说的这个问题,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实际所有权是投保人,在未到合同满期时退保,投保人可以领取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是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时,领取的人就是合同约定的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为法定!
3. 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现金价值的实际所有权人是谁
谁是投保人,谁就是所有权人。
4. 中国平安保险部分领取现金价值是什么意思
现金价值就是退保时所能拿到的金额。
保险合同也是有法律回效力的合同,法律会保答护双方利益。
未到合同约定的终止期就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如果违约就只能领取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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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是令保险公司和代理人颇为头疼的一件事情,而更令人头疼的是保险公司一般要从退还给投保人的退保金中扣除一笔价值不菲的退保费,客户一般会对此大为不满,甚至认为保险公司是商业欺诈,而迁怒于更加无辜的保险代理人。
而此时,如果代理人不能对收取退保费的原因说出个“所以然”来,很可能会使代理人付出巨大代价和客户之间建立起来的友好关系毁于一旦。
实际上,从退保金中扣除一定数额的退保费是非常正常的,是国际惯例,符合保险精算原理,故中外概莫能外,只是中国民众的保险知识还没有发达国家那样普及,人们对退保费无法理解、不能接受罢了。
而保险知识的普及、保险意识的培养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保险从业者的共同努力。
从精算学的角度,保险公司至少有8个因素需要从解约的投保人那里收取退保费以弥补由于客户退保所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的损失。
5. 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领取现金价值的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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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是退给投保人的,投保人依法缴纳保费,同时也享受退保的权利。1.投保人是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寿险合同的投保人具有以下特征:(1)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洽谈、协商订立保险合同,填写投保单,办理有关的投保手续。(2)投保人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3)投保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法人。个人寿险合同的投保一般是个人。(4)投保人应当对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5)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可以是受益人。(6)投保人有权向保险公司要求解除保险合同,领取退保金(保单现金价值),分红寿险产品的投保人有权领取保单红利。(7)投保人有权以寿险保单为质押向保险公司借款。2.寿险合同的受益人具有以下特征:(1)受益人对寿险合同只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2)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或变更,也可以经被保险人同意后由投保人指定或变更。(3)受益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机关、社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法人。个人寿险合同的受益人一般是个人。(4)当一份寿险合同包括多项给付责任时,需明确各种保险金的受益人。
6. 保单所有人的个人寿险合同中的保单所有人权利
寿险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大部分寿险合同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被保险人在保单存续期内死亡。按保单存续期的不同又可划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下面分别讲述这三种合同下的保单所有人权利: 终身寿险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为被保险人提供了长达终身的保障;二是具备储蓄功能,保单积累现金价值。与其他种类的保险相比,终身寿险保单由于存在现金价值,所以其保单所有人的所有权利益得到了最突出的体现(见图1)。保单所有人对现金价值的权益体现在:①在保单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期间可退保以获得积累的现金价值;②由于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在保单存续期间持续增长,直到被保险人达到生命表最后一行所示年龄,通常为99岁或100岁时现金价值达到保单面值,这时虽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人也会把与保单面值等值的保险金支付给保单所有人;③保单若因其所有人未付续期保费而失效,保单所有人并不丧失对现金价值的所有权利益,他有权行使不丧失保单收益选择权或取得退保金,或以原保单的净现金价值为保费购买新保单(包括保费缴清保险和展期保险);④已累积现金价值的保单可以用作贷款担保。保单所有人可直接从保险公司获得保单贷款,或者用保单现金价值作为抵押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两全保险规定了一个保险期间,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还是期满仍然生存,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两全保险也积累现金价值,而且积累速度比终身寿险快得多,到期日时就达到保单面值。如果此时被保险人仍生存,保单所有人就有权得到保险金。两全保险的保单所有人对现金价值的权益与终身寿险情况相同。这些权利是其他保单所有人不具备的。 定期寿险只在一段规定的时间,即保险期间内提供保障。只有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才给付保险金。若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单所有人有权将保单展期,若保单所有人放弃展期,保险责任结束。定期寿险保单下的保险费只是保险人承担风险的对价,保单不具备储蓄和投资功能,不积累现金价值,属于纯粹保障型的保险。鉴于此,保单所有人不具备现金价值所有权,但也有很多其他权利。比如:指定并更换保单受益人;指定保单所有人身故后的后继所有人;选择支付保费的方式;选择保险金给付方式;在一定条件下获得提前死亡给付金;在一定条件下对因未交保费而失效的保单进行复效;转让保单。
值得一提的是,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中的保单所有人也具备上述权利。
7. 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现金价值的实际所有权人是谁
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现金价值的实际所有权人是投保人。
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修改后的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是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赋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自然人与法人皆可成为投保人。成为投保人的条件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拓展资料:
长期保险是“短期保险”的对称。指保险期限超过1年的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期限一般以1年为基准,凡超过1年的称为长期保险。
长期保险的概念具有相对性、可变性、灵活性的特点,相对于财产保险来说,人寿保险属于长期保险,就财产保险而言,投保1年以上的财产保险,也是一种长期保险。
网络—投保人
网络—长期人寿保险
8. 中国平安尊越人生分红型保险现金价值归投保人还是归被保险人
现金价值,是退保金和保单贷款的依据。
属于投保人的权益,如果被保险人想要退保或保单贷款,必须经过投保人同意并授权。
意思就是投保人可以退保,或保单贷款。
详询自己的代理人。
9. 长期人寿保险合同中现金价值的实际所有权人是
保单的所有权是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