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集团不给作者版权
除了人身权。也就是阅文无耻的一点,它是拿走所有的财产权,像发行、改编、复制、摄制等等权利,其实阅文这样做实质上等同于委托,也就是枪手,但是约定署名权等人身权是作者的,但它们却不用给委托的费用,白嫖,美其名曰:“不是劳动雇佣关系”。
令人感觉恶心的在于,它只是一个平台,并非雇佣枪手的出版商(虽然实质上是这个性质),却做着这样的事,本应是它求作家去它的平台发表文章,可是现在却反了过来,反而是平台抛出霸王合同,虽然在中国没有垄断,但我还是想说,实质其实已经是垄断了。先不说作品质量的问题,如果它直接改变自欺欺人的说法,签订委托合同,可能并不会有这样的讨论(当然,这样它要出钱,就无法白嫖了)。就目前了解来说,并没有其他的选项,都是强制性的、“被自愿”(毕竟合同签了就认为你是自愿的意思表达)。个人认为,不应出现如此的“霸王条款”,假如有选择说授予这些权利之后作者会在期间有什么利益,自己保留这些权利又会怎样,才是一份”正经”合同。当前在我看来就像去某杂志发表自己的研究论文,杂志社非但不给你稿费,还和你说好你的研究成果都属于杂志社,当然,作者是你,一样可笑。(除非杂志社委托你研究,给你经费)
希望广大作家能忍一时之痛,一起站出来抵制,如果没有工人阶级斗争与革命,现在还是18小时工作时间,资本家只会剥削你到死。
⑵ 如何看待阅文高层变动后,作者合同大改,版权归属不明
公司内部高层变动,作者合同大改,版权归属不明,不管怎么改,版权问题都不该由一个公司来决定,而是有法律决定。
⑶ 阅文集团作家身份证解绑不了怎么办
作家助手一旦认证就没有办法直接修改,你可以联系客服试试,能不能让客服帮忙修改。
⑷ 听说阅文集团打击盗版非常有效果,也让作者的收入提高了一截,不知道具体手段有哪些
盗版是网络文学的一个重要问题,因为盗版侵害了作者和平台的利益。数字媒体本身内就易于转载复刻,容所以,首先在技术上,阅文这样的平台在客户端会设置禁止复制黏贴。但是,光靠这个是防不住的,还需要国家的立法和维权活动以正视听及规范,创造一个正版阅读的文化环境。落在具体行动上,今年阅文集团全力配合了国家的“剑网行动”,也提起了很多维权的诉讼,并且牵头发起“中国网络文学版权联盟”,种种行为显示出阅文维护版权打击盗版的决心。
⑸ 阅文拿走作者版权后,作者能分到钱吗
阅文拿走作者版权后,作者能分到钱吗?应该分不到的吧?
⑹ 在阅文上发表作品版权归自己吗
当时归自己,
⑺ 阅文旗下大神作家现在的稿费和版权改编的收入各占多少啊
大神的不清楚,但是有一个作家助手公众号,经常会爆料阅文的作者稿费,每一次数据都惊人。
现在IP改变的热潮越来越火,感觉会有越来越多的作者卖出版权,不说了,我要去写书了。
⑻ 请问阅文集团除了数字阅读,从定位上来说只是版权运营商吗哪位知道
不是,阅文虽然手握1000万作品,但是IP的衍生开发上并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卖了就不管了。应该说阅文对于IP运营方式广义上分为两种,一种是版权售卖,但是对于一些优质的IP,阅文也会介入到IP的改编开发中,比如《择天记》影游动漫的推动都有阅文的参与。今年阅文提出了“IP共营合伙人”的新政,在链接和整合产业链上又迈出了一大步,所以说,仅以版权运营商来界定阅文是不够全面的。
⑼ 阅文集团无人性的合约,公然偷盗作者血汗钱,是什么给了他们这么大胆子
供给的悬殊、网文作者的弱小以及法规条文的漏洞,都给了阅文集团“吃人”条约耀武耀威的巨大空间。
一、网文市场大小和网文平台数量的悬殊。
我国的版权法规已经努力在完善和修改当中,但是完善的速度还真是架不住这些人钻洞的能力。被爆出的阅文集团和网文作者的签约条款中,不仅白字黑字写着所有版权归本集团,还的抽取每月的打赏钱,还勒令乙方不能泄密合约内容,只要违反其中一条,这份合约就立刻无效。
合约内容的从头到尾,甲乙双方的地位不平等,字字句句霸道,就连作者本人的行为都要被控制,合约既然是公开文书,为什么要求其保密?真的希望我国版权法规完善的那天,让这些吃人血肉、喝人骨髓的甲方能得到应有的惩罚,给卑微的网文作者一个生存的空间。
⑽ 在网上写小说,版权归谁
自己发表的作品版权是属于自己的,如果和出版社签约了就会有一部分分给出版商。内
网络容小说跟纸质印刷出来的小说从著作权法保护的角度来看没有任何差别,只不过是创作者选择发布的渠道不同而已。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的产生是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就自动获得保护,不像专利一样去申请。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有两方面:人身权与财产权。
(10)阅文集团不给作者版权扩展阅读
小说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目前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申请登记,数字作品形式的 网络小说作品也可以通过各种协会自办的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能够证明作品备案存证时间的机构,取得作品归属权初步证明,需要时,通过司法鉴定,增强证据的法律效率是核心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