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房产所有权要交税
❶ 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是什么含义
房地产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地产所有权登记。可以理解为你办理了转移登记,房屋就是你的了。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168号)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1、买卖
2、互换
3、赠与
4、继承、受遗赠
5、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6、以房屋出资入股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转移房产所有权要交税扩展阅读
登记程序:
1、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统一的登记申请表,提交有关证件。
在登记时,法人、其他组织应使用法定名称,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请;自然人应使用身份证上的名称;直管公房由登记机关直接代为登记;共有的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他项权利登记由权利人和他项权利人共同申请。
权利人、申请人是法人的应提交主管机关颁发的证件、证明,如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自然人要提交身份证 、护照等。
委托他人办理的,代理人除提交其所代理的权利人、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外,还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权利人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予公证。如手续完备,登记机关受理登记。
2、登记机关对受理的申请进行权属审核。主要是审核查阅产权档案、申请人提交的各种证件,核实房屋权属来源。
3、对可能有争议的申请,采用布告、报纸等形式公开征询异议,以便确认产权。
4、对产权来源清楚、证件齐全、手续完备、符合法规政策、没有矛盾纠纷的申请登记进行最后的确认批准,将房屋权属证书颁发给房屋权利申请人。文件要求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3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权利人。
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2个月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在受理登记后1个月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
❷ 如果父母赠予给已婚的女儿房产,房产所有权归女儿个人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还有过户给女儿要多少的税收女
属夫妻共同财产。可赠予或买卖过户给女儿。买卖过户后,再卖也是按下面买卖的过户税费。具体如下:
过户的话办赠予费用约为报税价(即你们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你们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所以不建议采用赠予过户。
建议采用买卖过户,即直接转让房产,税费约为房产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买卖过户如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
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
二手房过户基本程序:签买卖合同、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不同地区有时程序不同,比方有可能先交税再递件。
签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连同中介方(如果有的话),就房产价格、交楼方式、付款方式等的协商签合同。
递件是指:买卖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房产转移登记。买方带身份证原件。如贷款要首套房证明等还要按房管局要求先到相关部门开具。卖方带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原相关税费票等原件。交房管局买卖合同可以用房管局版本到房管局后再签。(大城市有很多已实行网签的,就是在网上先申请预受理号和填表,再递件,免得你在房管局排队)
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买卖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
完税过户是指:买卖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
领证是指:买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❸ 房屋所有权证如何更换所有权人
房产变更登记办理的内容如下:
(一)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二)坐落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名称发生改变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
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
6、其他必要材料。
(三)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
5、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四)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证明文件;
5、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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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直接到办证大厅,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窗口、国土规划分局窗口、地税局契税窗口以及银行窗口。
2、受理;
3、审核(根据规定必要时安排现场查看);
4、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
5、发证并归档。
❹ 房屋所有权转移应如何进行
所谓的占有权就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 根据现行规定,实际的民事关系中,至少有四种情况可以产生房产所有权转移,这四种情况是: 一、受让房产关系中根据合同规定履行完义务而实际交付房产使房产所有权转移; 其根据是,1.有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十二条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已没有必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的规定,可以按普通法的规定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2.房屋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由于受让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完合同义务,交付了房屋,整个房屋买卖关系已经终结,房产双方当事人进行过户登记仅是随附义务,不影响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3.出让人已丧失对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由于出让人已按合同规定实际交付房产,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都没有了,其权利也就不存在了。4..出让人已丧失对房屋的管理权。出让人已按合同规定实际交付房产,不仅对房屋没有了所有权,连管理的资格都没有了。 二、受让房产双方当事人进行过户登记使房产所有权转移; 三、行政行为使房产所有权转移(如房屋拆迁、税务处罚拍卖、没收等); 四、法院裁判使房产所有权转移。 就以上四种情况分析,如果它们在同一的争议关系并列中,从整个法律理论上说,审判权是宪法赋予的国家司法最终权,包含了对行政管理权与私权关系的审查,裁判是司法最终权的体现,所以,裁判使房产所有权转移的形式效力最高。行政管理权是宪法赋予的国家最高管理权,是公权,其效力显然高于下位特别法赋予了房产的过户登记的物权的私权效力和普通法赋予的实际交付房产使房产所有权转移物权效力,但低于国家司法最终权,因为行政权受司法权的制约,行政行为使房产所有权转移的形式效力次之,但比下位物权转移形式的法律效力高。房产的过户登记使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有特别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是特别法赋予了房产的过户登记的物权效力,具有较强排他性,效力再次之。受让房产关系中尚未进行房产过户登记而实际交付房产使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情况,有普通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十二条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是普通法赋予的物权效力,效力比房产的过户登记使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效力又次之。四种产生房产所有权转移形式的法律效力高低是不同的,而不是发不发生房产所有权转移的问题(房产所有权转移有效无效问题是另一法律角度,在此不述)。 传统的房屋未经转移登记,所有权不转移的理论,与诉讼时效理论也是相悖的。受让房产关系中尚未进行房产过户登记而实际交付房产经过两年,只要行为有效,让房人已丧失法律对实际交付房产的所有权的保护,无法拥有该房屋合法产权,该房屋合法产权当然转移。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再适用传统的房屋未经转移登记,所有权不转移的理论。
❺ 房产证上房屋所有权人增加或减少要收税吗
房产证上房屋所有权人增加或减少不需要收税。
❻ 房产所有权人把房子过户给共有权人,怎样操作比较简便、合算
可以通过赠予、正常交易等形式过户给共有人。没有标明份额的,一般作为对等处理,即各享有一半的房屋产权。赠予过户需要缴纳4%的契税。既然房产证满5年走正常的交易比较省钱,满5年的免征营业税和个税,即过户只需缴纳契税和交易费。双方可签订产权转移协议,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减名手续即可。
❼ 房产所有权转移费用问题
几年来前,我们家住的是平房源,家里四兄弟全部住在一起,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爷爷的名字。后来,房子拆迁了,拆迁返还的面积由兄弟平分,再各自购买了一些面积,现在是四兄弟各住一套房子。最近要对这四套房子办理房产证,想分别以四兄弟的名字办理房产证,需要进行房产转移,但是,爷爷在房屋还没拆迁时就已经去世了,奶奶还在世。请问,进行房产转移对自己出资购买的面积也要计算在内吗?另外,现在房产转移算是继承还是赠与,要收取多少手续费?
❽ 房产过户,但不是卖房,只是把所有人名字变更,及变更所有权。需要如何办理是否需要交纳税收
房产变更所有权人的行为其实在法律意义上就是买卖或者是无偿赠与,税法上要视同销售缴纳过户环节涉及的地方税收,变更后的所有权人肯定要涉及契税的缴纳:
契税的法定税率为3-5%,具体适用税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备案,涉及二手房交易的,由所在地税务机关指定有价格认证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价格或者按照政府指定区域指导价格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可以拨打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免费咨询热线12366咨询一下;
另外变更前该套房产的所有权人是否缴税收要根据该套房产以及所有权人的实际情况予以确认:如果拟过户的这套房产属于普通住房(普通住房标准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因为各地执行标准不一致)且所有权人持有时间超过五年,按照当前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免征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属于家庭唯一住房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过户过程中还会涉及房地产管理局收取的不动产交易费、测绘费、所有权登记费、维修基金等费用,收取比例可以咨询一下当地房地产管理局。
另外给你一些政策依据,可以参考一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四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四)房屋赠与;
因此,不动产无论赠予谁都要缴纳转让(赠予)环节的有关税费。
❾ 现本人购买一套房屋,该房屋的房产证上写着房屋所有权来源是由法院裁定转移的,请问,我购买该套房子需要
没什么问题。交税按参照二手房税率交。裁定转移就是银行里不良贷款抵押物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收上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