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
❶ 什么是传来取得,是否就是继受取得
传来取得:亦称继受取得,是指财产所有人通过某种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财产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转移,意味着一方所有权的丧失,另一方所有权的取得,如通过合同关系和继承关系而取得财产所有权,就是继受取得。
传来取得或者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五种情况:①买卖合同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②赠与、互易
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③继承遗产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④接受遗赠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⑤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❷ 继受取得有哪几种情况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主要方式:生产;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埋藏物;善意取得等。
二、所有权的继受取得:
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等。
详细分类:
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
①劳动生产
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活动获取劳动产品,以及通过扩大再生产取得其所创造的劳动产品。
②收益
指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物质利益,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等收益
。?
③添附
民事主体把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从而形成另一种新形态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此情况下,则要确认该新财产的归属问题。?
添附主要有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方式。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互相渗合,难以分开并形成新财产。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财产,虽未达到混合程度,但非经拆毁不能达到原来的状态。
加工,是指一方使用他人财产加工改造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的财产。
在上述情况下,关于新的财产所有权的归属,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或归一方所有,或归当事人共有。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应归给新财产添附价值量的一方所有,但他要向原所有人给付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取得新财产所有权的一方的添附行为出于恶意,即明知是他人的财产而进行加工,或有其他故意或过失行为,则原所有人除有权向他请求经济补偿外,还有权要求
他赔偿因添附所造成的损失。?
④没收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采取强制措施或强制手段,剥夺官僚资本、反革命分子或违法犯罪分子的财产归国家所有。?
⑤遗失物
遗失物是指他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所以,遗失物并不是无主物,也不是所有人抛弃的或因为他人的侵害而丢失的物,而是因所有人和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动产。根据《民法通则》第
7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
⑥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
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是指埋藏和隐藏于他物之中,其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此类物应归属于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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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方式是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的。
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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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买卖合同
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
②赠与、互易
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一方以金钱之外的某种财产与他方的财产相互交换,也可导致所有权的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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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继承遗产
继承人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④接受遗赠
自然人、集体组织或者国家作为受遗赠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遗赠的指定,取得遗赠的财产。
⑤其他合法原因?
因其他合法原因,也可以取得或形成财产所有权,如参加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组成合法经济组织,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❸ 善意取得和继受取得的区别是什么啊
1、处理人权利不同。
善意取得的受让人获得的财产是从无处分权人那里获取的;继受取得的受让人获得的财产是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
2、构成要件不同。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为存在无处分权、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完成法定公示和支付合理价格;继受取得的构成要件是出让人持有财产所有权、通过赠与或互易、继承。
买卖合同属于继受取得的原因是民事主体双方达成协议,出卖人一方将出卖财产交给买受人一方所有,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价款。通过买卖,由买受人取得了原属出卖人的财产所有权。合同为原始人所有且具有处理权,因此不属于善意取得而是继受取得。
(3)下列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中属于继受扩展阅读:
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1、动产。传统民法上,善意取得通常指动产善意取得,我国《物权法》第106条对此给予肯定。
2、不动产。我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不动产,但不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
3、占有脱离物。我国《物权法》第107条规定,若原权利人两年内没有请求返还原物,受让人即可获得被无权处分的遗失物。若该遗失物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主张返还请求权的原权利人在两年内未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受让人可不返还遗失物。
4、网络虚拟财产。我国《民法总则》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网络虚拟财产予以承认。
❹ 继受取得的两种方式是什么
继受取得的两种方式是:创设和移转 创设基于先占和法律 移转表现为出卖或赠与等
❺ 根据物权法原理,下列行为中属于财产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根据是
你要搞清楚继受取得是从权利人处取得,而原始取得,你就和之前的权利人木有版关系。善意权取得后,原权利人是不能向你主张权利的。比方讲,取得物上有个抵押权,你善意取得了所有权,那么原抵押权人不能对你行使抵押权。继承就不一样了,你继承财产的同时,债务也继承了。拾得遗失物和发现埋藏物的规则基本一致,你拾得埋藏物,经过法定期间,取得所有权后,那个原所有权人就不能来找你啦。理解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