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有什么不同
⑴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1、证件名称不同: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在不动产权证书里面还有一个二维码,市民通过手机扫描后即可了解相关信息,同时还有防伪功能。
2、监制机关不同: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权证编号不同: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书也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1)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有什么不同扩展阅读
2011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 。201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13年下半年实施。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由于房屋是重要的不动产,与之相关的交易活动极为普遍,因而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得到广泛的运用。但在实务中,对房产证的认识与其性质相悖之处仍嫌较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
其一,颠倒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以为房产证是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只是房产证的档案。
例如,在实务中判断一个人是否拥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权时,以为是否持有房产证就是根本依据。
其二,混淆证书与证券的性质,以为房产证具有证券的性质与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记载的房屋所有权。
例如,在房屋买卖中,以为房产证的交付具有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力;或者在房屋抵押中,以为房产证交给抵押权人占有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
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在以房屋为标的物的交易活动中,以房屋为标的物的物权取得、设定、变动等,须经登记始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所以,房屋所有权归属的确认须以登记簿上的记载为准。
房产证作为一种证书,虽然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的法律事实,但其证明力的依据是其上记载与登记簿上的记载具有一致性。如果离开了不动产登记簿或与登记簿的记载不相一致,房产证在交易活动中就失去了对房屋权利归属的证明力,而只能成为向登记机关请求确权的证明文件。如果登记簿上未作变更,房产证自身任何单独的变更均不产生物权法上的效力。
例如,在房屋买卖时,房产证的交付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效果,房产证受让人并不能以取得出卖人的房产证为由,主张其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房产证遗失后,房屋所有权人并不因此失去房屋所有权,权利人可根据登记簿的记载主张和行使权利,并可要求机关根据登记簿上的记载补发房产证。可见,房产证不能脱离登记簿的记载而发挥其证明作用。
所谓"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的规定,实际上颠倒了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簿的关系,误解了物权公示的原则、意义和适用规则。房产证也不具有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功能,这一点与证券大不相同。
同是书面凭证,证书与证券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是: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当然,在与房屋有关的交易活动中,房产证还是能够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但是,房产证所起到的只是初步的证明作用。在房屋买卖的缔约过程开始时,欲出卖房屋的一方出示房产证,可以初步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有关的缔约谈判可以据此展开。
如果双方初步达成一致并且准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一方当事人不应只根据对方房产证的记载就与之订立合同,而应当到房地产主管机关查阅房屋登记簿,以了解对方是否为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该房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等情况。
因为只有登记簿上的记载才是具有公信力的权利归属证明。在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时,卖方向买方交付房产证,并不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必须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所有权主体的变更登记(即通常所说的"过户登记"),才能产生房屋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力。
严格说来,在房屋所有权移转过程中,房产证是不能随之移转的,房地产主管机关在进行过户登记之后,不应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经变更记载后转交给买方,而应当将卖方原先持有的房产证收回,再向买方发放新的房产证。
可见,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房产证的证明作用是极为有限的,远不如生活中常见的其他一些证书,如身份证、毕业证、合同书等。当然,尽管房产证的交付不具有物权法上的效力,但在审判实践中据此判断是否存在债的关系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证明意义。
例如,房产证的交付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可以证明卖方有交付房屋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在涉及房屋抵押的交易活动中,抵押权人占有房产证可以证明抵押合同关系的存在等等。
⑵ 不动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有什么区别
1、名称不同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最大的区别就是名称不同,房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不动产证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内容不同
房产证和不动产证在内容上就有很大的区别:房产证包含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证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适用期限等内容。
3、发证机关不同
不动产权证和房产证的发证机关不同,房产证印章:发证机关是市(县)房地产管理局(房产管理局)或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权证印章:不动产登记机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统一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部门,如:“XX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
4、费用不同
在办理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时候,需要缴纳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按照土地面积、房产面积分别进行两次测绘、缴纳两次测绘费用,缴纳两次制证成本费。不动产证测绘只要一次就行,制证的成本费也就收一次。另外,购房时,也不必再多多部门来回跑,所有手续都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一站完成。
5、版本不同
很多购房者都不知道,不动产证是有两个版本的,包括单一版和集成版:单一版证书记载一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集成版证书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而房产证只有一版本。
⑶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和土地证有哪些区别
房产证抄与不动产证区别: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与不动产证的区别: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房产证”将逐渐换发成“不动产证”,如果全国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对楼市进行全面摸底。其实除了《房产证》,还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证》等证书以后都不再颁发,将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⑷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的区别:
1、证件名称不同:
房产证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不动产权证书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2、监制机关不同:
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不动产权证书的监制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权证编号不同:
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
不动产权证书也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4)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有什么不同扩展阅读:
作为证书之一种,房产证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1)房产证只能由房地产主管机关发放。
(2)房产证是对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证明,并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基于一物一权主义,房产证以一房屋一房产证为原则,即一个具有独立建筑结构与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区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个所有权,在不动产登记上只能有一项所有权登记,并且据此只能发放一个房产证。
(3)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4)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⑸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权证书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
《不动产权证书》是指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国土资源部制定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正式启用。
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将逐步停止发放,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已经依法发放的《集体土地所有证》等证书、证明继续有效。
(5)不动产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有什么不同扩展阅读:
不动产权证书政策
2015年3月1日起,全面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薄证样式。新证启用后,以前的薄证继续有效,新证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不能要求当事人强制更换,小产权房不会发证。
作为物权法明确要求的内容,不动产登记核心载体的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的法定凭证,由权利人持有。统一不动产登记簿证问世,意义十分重大。
不动产登记局王广华局长说,要明确告诉大家,新证问世,旧证依旧有效,不受任何影响。2015年3月1日开始实施,而新证全国推行有一个过程。大家不用急着换领新证。以后房地产不变更、不交易,就不用换领新证。大家愿意换新,可以视各地不动产统一登记推广进程而定。
⑹ 不动产证和房产证的区别
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别:
1、移动性
动产具有可移动性。比如说手机、机动车、办公桌椅等流动资产与资金等动产、。
不动产这种就是属于位置固定性。比如说像土地,房屋、等这些就是属于土地定着物。
2、个别性
动产一般来说不具特殊个性,都是普遍存在的。
不动产可以说它都是有着它的独特性、异质性,包括位置差异、权利差异 等。
3、耐久性
动产一般来说都是会存在损耗的,它的耐久性一般来说都是有限的。
不动产可以说它的寿命长久,比如说有的时候可能是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这样也是会造成损耗、毁灭,且增值。
4、数量有限性
动产数量一般来说也是量化的,但是它的数量没有太多的局限性。
不动产却是供给有限。
5、保值增值性
动产很少具有保值增值性_。
不动产这种是由于数量有限性及耐久性,相对来说它的财产可以说具有一定保值增值特性的。
⑺ 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与不动产来证区别:不动源产统一登记是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一个部门,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与不动产证的区别:原本,购房者买房后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登记到不动产权利证书上,也就是说,两证变成一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后,包括集体土地、房屋建筑所有权等在内的十类不动产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登记。“房产证”将逐渐换发成“不动产证”,如果全国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对楼市进行全面摸底。其实除了《房产证》,还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他项权证》、《林权证》、《海域使用证》等证书以后都不再颁发,将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